【违法强拆赔多少二审法院:为惩罚违法行为一审赔偿数额合理】蓝秦说法#为什么很多人不发朋友圈了#
在房屋征收的相关诉讼中,当事人拿到了确认违法的强拆判决,下一步就要申请国家赔偿,但违法强拆该如何主张赔偿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赔偿数额能够大于能拿到的补偿数额吗?很多当事人并不清楚。今天就通过下面的案例给您讲讲。
案情简介
张某房屋未与山东省潍坊市XX县,2015年,张某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强拆过程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只做了现场清点记录,但是没有公证书。其强拆行为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违法。张某在律师的帮助下,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
一审法院观点
根据原告张某的申请,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委托了具有鉴定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强拆房屋所造成的张某的财产损失进行确定。评估报告书于2020年9月7日出具,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8日。评估方法:国有住宅房屋及生产、生活用品及部分附属物选用市场法;生产车间及部分附属物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中相关规定;房屋装修按现行市场价格考虑成新后确定。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8日,张某被强拆的住宅房屋、生产车间等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237747.00元,其中住宅房屋172.31平方米(北屋139.74平方米、南屋38.76平方米),评估价值1099300.00元,生产车间79.92平方米,评估价值31968.00元,房屋装修及附属物30369.00元,生产、生活用品76110.00元。原告先行支付了评估费13189元。
为有效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对原告房屋的赔偿不应低于因依法征收所应得到的补偿,对原告房屋损失的赔偿,不应再依据《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应按照有利于保障原告房屋产权得到充分赔偿的原则,以原告向被告提出赔偿请求时点,即2019年8月8日的案涉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该评估报告评估事项准确,对原告的财产损失价值,一审法院依法认定为1237747.00元。原告支出评估费13189元。
县综合执法局观点
县综合执法局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一审判决判令县综合执法局按照物品全损价值赔偿张某损失于法无据,张某因个人原因拒收物品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其本人承担,且县综合执法局已在一审评估程序中将货物取走,故一审判令县综合执法局按照物品全损价值进行赔偿明显不当。
二审法院观点
本案中,在双方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据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数额作为赔偿数额,认定赔偿数额合理。县综合执法局上诉称涉案生产、生活用品已经由张某取走,不应由其赔偿,但是,本案中的违法行为实施于2015年,张某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多年来未得到赔偿,为惩罚违法行为,敦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弥补张某所遭受的损失,对于原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不再予以扣减。故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总结
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拆迁部门违法强拆给拆迁户造成了巨大损失,拆迁户合法合情合理的赔偿请求应当得到支持。但在这里还是要提醒您,得知拆迁消息时,就要尽早开始进行证据的收集,提前对屋内屋外进行全面的拍照录像,为之后的维权做充分的准备,避免因举证困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房屋征收的相关诉讼中,当事人拿到了确认违法的强拆判决,下一步就要申请国家赔偿,但违法强拆该如何主张赔偿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赔偿数额能够大于能拿到的补偿数额吗?很多当事人并不清楚。今天就通过下面的案例给您讲讲。
案情简介
张某房屋未与山东省潍坊市XX县,2015年,张某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强拆过程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只做了现场清点记录,但是没有公证书。其强拆行为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违法。张某在律师的帮助下,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
一审法院观点
根据原告张某的申请,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委托了具有鉴定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强拆房屋所造成的张某的财产损失进行确定。评估报告书于2020年9月7日出具,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8日。评估方法:国有住宅房屋及生产、生活用品及部分附属物选用市场法;生产车间及部分附属物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中相关规定;房屋装修按现行市场价格考虑成新后确定。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8日,张某被强拆的住宅房屋、生产车间等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237747.00元,其中住宅房屋172.31平方米(北屋139.74平方米、南屋38.76平方米),评估价值1099300.00元,生产车间79.92平方米,评估价值31968.00元,房屋装修及附属物30369.00元,生产、生活用品76110.00元。原告先行支付了评估费13189元。
为有效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对原告房屋的赔偿不应低于因依法征收所应得到的补偿,对原告房屋损失的赔偿,不应再依据《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应按照有利于保障原告房屋产权得到充分赔偿的原则,以原告向被告提出赔偿请求时点,即2019年8月8日的案涉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该评估报告评估事项准确,对原告的财产损失价值,一审法院依法认定为1237747.00元。原告支出评估费13189元。
县综合执法局观点
县综合执法局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一审判决判令县综合执法局按照物品全损价值赔偿张某损失于法无据,张某因个人原因拒收物品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其本人承担,且县综合执法局已在一审评估程序中将货物取走,故一审判令县综合执法局按照物品全损价值进行赔偿明显不当。
二审法院观点
本案中,在双方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据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数额作为赔偿数额,认定赔偿数额合理。县综合执法局上诉称涉案生产、生活用品已经由张某取走,不应由其赔偿,但是,本案中的违法行为实施于2015年,张某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多年来未得到赔偿,为惩罚违法行为,敦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弥补张某所遭受的损失,对于原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不再予以扣减。故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总结
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拆迁部门违法强拆给拆迁户造成了巨大损失,拆迁户合法合情合理的赔偿请求应当得到支持。但在这里还是要提醒您,得知拆迁消息时,就要尽早开始进行证据的收集,提前对屋内屋外进行全面的拍照录像,为之后的维权做充分的准备,避免因举证困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百万志愿者圆百万微心愿#【爱心企业为于洪区环卫工人捐赠18000个N95口罩】面对沈阳本轮疫情,华清爱心联盟志愿者服务队为于洪区一线环卫工人捐献N95口罩,并为困难环卫职工送去生活用品。该服务队表示,他们将加入辽宁省百万志愿者圆百万“微心愿”活动,给需要帮助的人送去他们的爱心。
3月14日,于洪区一线环卫工人收到了一份爱心礼物。爱心企业助力疫情防控口罩捐赠仪式在于洪区第一城管监督所举行。华清爱心联盟志愿者服务队为于洪区环卫一线工人捐赠N95口罩18000个。同时,还为环卫困难职工送来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https://t.cn/A66ftxsi
3月14日,于洪区一线环卫工人收到了一份爱心礼物。爱心企业助力疫情防控口罩捐赠仪式在于洪区第一城管监督所举行。华清爱心联盟志愿者服务队为于洪区环卫一线工人捐赠N95口罩18000个。同时,还为环卫困难职工送来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https://t.cn/A66ftxsi
我很讚同這位同學的冷靜又客觀的說法
第一時間要“處理”的應該是同學們……
老師們和學生志願者們都很辛苦
飯菜和藥品也都跟得上
生活用品可能跟不上了
這些都能理解!
但確實好多環節做的不到位!
願盡快解決吧
理解吉林省多地突發疫情時的慌亂無措
但一定要以人為本
而不是只為了保住某些人自己的顏面[作揖]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疫情#
第一時間要“處理”的應該是同學們……
老師們和學生志願者們都很辛苦
飯菜和藥品也都跟得上
生活用品可能跟不上了
這些都能理解!
但確實好多環節做的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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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定要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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