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上人讲述】—— 佛说:
—— 阿[少免]楼驮,翻译成中文叫“无贫”。他为什么叫无贫呢?
就是他永远都不穷,生生世世都是富贵的,他怎么得到这个果报呢?因为他在往昔是个农人,是在田里种田的,每天一早起来,就带着饭到田里去。
他早上在家里吃,中午是在田里头吃中饭,因为如果回家里吃饭会浪费很多的时间,他为了节省时间,能多做一点工,所以在田里头吃饭。
这一天来了一个比丘,这个出家人是证果的辟支佛,一看阿[少免]楼驮的机缘来了,于是就向他化缘,化他中午的饭。
这个辟支佛现出瘦而露骨,好几天没有吃饭的样子,人人看见他那个饿的样子,都生一种可怜心。
他就向这个农夫来化缘,化斋吃,他说:“我很多天都没有吃饭,你发发慈悲心,布施给我一碗饭吃,免得我可能会饿死了。”
这个农人一看这人真的饿得很可怜,于是乎就想:“我一顿饭不吃不要紧,我应该布施给这个比丘!”
于是乎,他就把他中午应该吃的饭,布施给这个辟支佛吃。因为他给辟支佛饭吃,所以以后九十九亿的大劫中,他都不受贫穷的苦,生生世世都有钱,都是富贵,所以叫“无贫”。
这位无贫尊者在那儿供养辟支佛,据说还有这么一个感应,什么感应呢?他那一天没吃饭,供养辟支佛,等到晚上要回家的时候,就来一只兔子,这兔子往前一跳,就跳到他脊背上,不走了。
所以他就驮着这只兔子回家,教他太太出来一看,原来这兔子变成一只金兔子,是金子的。他卖了这金子,从此就发达,因此叫“无贫”。本来他还有很多的公案,现在只说一个大概,让你们大家知道供养三宝的功德是不可思议的。
什么叫“辟支佛”呢?辟支佛就是证果的圣人。有佛出世时,修行成了叫“缘觉”,无佛出世时,修行成了就叫“独觉”。独觉也就是辟支佛,具足叫“辟支迦罗”。
这个独觉的圣人,你供养他一顿饭,就得到那么大的果报,所以在家人要供养三宝,也就是这个意思。这说起来要比你贩卖房地产都赚钱赚得多,比看风水那来得更快,所以这一点你们各位要知道,供养三宝这才真正的风水,真正走八字了。
因此你们各位要明白这一点,不要糊糊涂涂的尽往那个末梢上去跑,一天跑了不知多远,结果还是白跑了。
这位无贫尊者,就是这样子发的财,并没有人给他批八字,更没有人给他看风水,他自己就是字儿,自己就发达了。这是为什么呢?就因为他供养辟支佛,所以就发达,以后九十九亿个大劫──那时间不知多长啊,都是有钱的,所以叫无贫尊者。
这位无贫尊者,他观察所有在会大众的心理,“而白佛言”:对着佛说,“世尊,月可令热”:修行得了道的人,他可以令月亮变成热的。本来月亮是冷的、凉的,他可以把它变成热的。
“日可令冷”:这个太阳呢?他也可以教它冷了。这是夺天地的造化,变化无穷,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有神通,有神通他可以令这一杯茶变成火。你不相信?就是这样子的,你没有法子不相信。
他就因为有神通,什么事情都可以改变的,“移山倒海,洒豆成兵”。移山,这座山本来是在纽约那儿,他把它搬到三藩市来,搬到洛杉矶来了。
这一条小河本来在洛杉矶,他又可以把它搬到另一个地方去,就是可以这么妙,这么妙不可言的。怎么样搬呢?你在洛杉矶有一幢房子不要了,把它搬到另外一个州去,到那儿造一个新的,这不是搬吗?
所谓移山倒海,甚至也可以把海改变了,譬如这水往东流的,他也可以把它改成向西流。随心如意,变化无穷,只要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叫如意通。
月可令热,日可令冷,月亮可以用神通教它热,太阳也可以用神通教它冷,晚间可以变成白天,白天也可以变成晚间。晚间可以热,白天可以冷,所以神通是这样的。
可是“佛说四谛”:佛所说四谛的道理,“不可令异”:没有法子改变,这是一定的,是决定的,这个道理是真实不虚,不可更改的,没有人可以改得了。
“佛说苦谛”:佛所说的这个苦谛啊,“实苦,不可令乐”:佛所说的这个苦谛,是真实的,这种苦可以改变为乐的吗?不可以的,决定就是苦的,苦得比黄连还要苦,你没有法子改变它的味道。
“集真是因”:集就是苦的因,集聚烦恼就是苦的因。苦呢?
就是集的果。“更无异因”:没有旁的道理可说的,苦就是苦,乐就是乐。聚集很多的烦恼,就会有苦的,更无异因,没有两样的道理。
“苦若灭者”:苦若是灭了,“即是因灭”:就是苦的因灭了。“因灭故果灭”:因为苦的因灭了,所以苦的果也没有了。
“灭苦之道”:灭苦有个道,要修这个道,你若是不修这个道,那么苦是不能灭的。
“实是真道”:这个灭苦的道,就是真正所应该修的道,
“更无余道”:再没有旁的道可以把苦灭了。
“世尊,是诸比丘”:说这一切的比丘啊。
“于四谛中”:现在所有的比丘对这四谛法,
“决定无疑”:一点怀疑都没有,大家都相信佛所说的这个道理。
—— 节选自【宣化上人】佛说遺教经浅释
—— 阿[少免]楼驮,翻译成中文叫“无贫”。他为什么叫无贫呢?
就是他永远都不穷,生生世世都是富贵的,他怎么得到这个果报呢?因为他在往昔是个农人,是在田里种田的,每天一早起来,就带着饭到田里去。
他早上在家里吃,中午是在田里头吃中饭,因为如果回家里吃饭会浪费很多的时间,他为了节省时间,能多做一点工,所以在田里头吃饭。
这一天来了一个比丘,这个出家人是证果的辟支佛,一看阿[少免]楼驮的机缘来了,于是就向他化缘,化他中午的饭。
这个辟支佛现出瘦而露骨,好几天没有吃饭的样子,人人看见他那个饿的样子,都生一种可怜心。
他就向这个农夫来化缘,化斋吃,他说:“我很多天都没有吃饭,你发发慈悲心,布施给我一碗饭吃,免得我可能会饿死了。”
这个农人一看这人真的饿得很可怜,于是乎就想:“我一顿饭不吃不要紧,我应该布施给这个比丘!”
于是乎,他就把他中午应该吃的饭,布施给这个辟支佛吃。因为他给辟支佛饭吃,所以以后九十九亿的大劫中,他都不受贫穷的苦,生生世世都有钱,都是富贵,所以叫“无贫”。
这位无贫尊者在那儿供养辟支佛,据说还有这么一个感应,什么感应呢?他那一天没吃饭,供养辟支佛,等到晚上要回家的时候,就来一只兔子,这兔子往前一跳,就跳到他脊背上,不走了。
所以他就驮着这只兔子回家,教他太太出来一看,原来这兔子变成一只金兔子,是金子的。他卖了这金子,从此就发达,因此叫“无贫”。本来他还有很多的公案,现在只说一个大概,让你们大家知道供养三宝的功德是不可思议的。
什么叫“辟支佛”呢?辟支佛就是证果的圣人。有佛出世时,修行成了叫“缘觉”,无佛出世时,修行成了就叫“独觉”。独觉也就是辟支佛,具足叫“辟支迦罗”。
这个独觉的圣人,你供养他一顿饭,就得到那么大的果报,所以在家人要供养三宝,也就是这个意思。这说起来要比你贩卖房地产都赚钱赚得多,比看风水那来得更快,所以这一点你们各位要知道,供养三宝这才真正的风水,真正走八字了。
因此你们各位要明白这一点,不要糊糊涂涂的尽往那个末梢上去跑,一天跑了不知多远,结果还是白跑了。
这位无贫尊者,就是这样子发的财,并没有人给他批八字,更没有人给他看风水,他自己就是字儿,自己就发达了。这是为什么呢?就因为他供养辟支佛,所以就发达,以后九十九亿个大劫──那时间不知多长啊,都是有钱的,所以叫无贫尊者。
这位无贫尊者,他观察所有在会大众的心理,“而白佛言”:对着佛说,“世尊,月可令热”:修行得了道的人,他可以令月亮变成热的。本来月亮是冷的、凉的,他可以把它变成热的。
“日可令冷”:这个太阳呢?他也可以教它冷了。这是夺天地的造化,变化无穷,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有神通,有神通他可以令这一杯茶变成火。你不相信?就是这样子的,你没有法子不相信。
他就因为有神通,什么事情都可以改变的,“移山倒海,洒豆成兵”。移山,这座山本来是在纽约那儿,他把它搬到三藩市来,搬到洛杉矶来了。
这一条小河本来在洛杉矶,他又可以把它搬到另一个地方去,就是可以这么妙,这么妙不可言的。怎么样搬呢?你在洛杉矶有一幢房子不要了,把它搬到另外一个州去,到那儿造一个新的,这不是搬吗?
所谓移山倒海,甚至也可以把海改变了,譬如这水往东流的,他也可以把它改成向西流。随心如意,变化无穷,只要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叫如意通。
月可令热,日可令冷,月亮可以用神通教它热,太阳也可以用神通教它冷,晚间可以变成白天,白天也可以变成晚间。晚间可以热,白天可以冷,所以神通是这样的。
可是“佛说四谛”:佛所说四谛的道理,“不可令异”:没有法子改变,这是一定的,是决定的,这个道理是真实不虚,不可更改的,没有人可以改得了。
“佛说苦谛”:佛所说的这个苦谛啊,“实苦,不可令乐”:佛所说的这个苦谛,是真实的,这种苦可以改变为乐的吗?不可以的,决定就是苦的,苦得比黄连还要苦,你没有法子改变它的味道。
“集真是因”:集就是苦的因,集聚烦恼就是苦的因。苦呢?
就是集的果。“更无异因”:没有旁的道理可说的,苦就是苦,乐就是乐。聚集很多的烦恼,就会有苦的,更无异因,没有两样的道理。
“苦若灭者”:苦若是灭了,“即是因灭”:就是苦的因灭了。“因灭故果灭”:因为苦的因灭了,所以苦的果也没有了。
“灭苦之道”:灭苦有个道,要修这个道,你若是不修这个道,那么苦是不能灭的。
“实是真道”:这个灭苦的道,就是真正所应该修的道,
“更无余道”:再没有旁的道可以把苦灭了。
“世尊,是诸比丘”:说这一切的比丘啊。
“于四谛中”:现在所有的比丘对这四谛法,
“决定无疑”:一点怀疑都没有,大家都相信佛所说的这个道理。
—— 节选自【宣化上人】佛说遺教经浅释
【文小刚谈物理学最新革命:万物起源于量子信息】https://t.cn/AijsreS9
〖代序〗
物理学四次革命:①牛顿-力学革命;②麦克斯韦-电磁学革命;③爱因斯坦-相对论革命;④二次量子力学革命(普朗克、波尔、薛定鄂…)
第二次量子革命:“信息和物质的统一”!核心有二:“量子信息”和“量子纠缠”!
〖摘要〗
物理学中的每一次“大统一”都可以被认为是物理学的新革命。
我们经历了牛顿时代的“力学革命”、麦克斯韦理论导致的“电磁学革命”、爱因斯坦引发的“相对论革命”,以及“第一次量子力学革命”。
如今,我们正处在“第二次量子革命(量子信息?)”当中。这次革命是物质和信息的统一,从“量子比特海”中产生各种各样的物质、相互作用,甚至时间和空间。
万物皆起源于“量子信息”!
〖导言〗
人类生活在一个怎样的世界里?凝聚态理论物理学家文小刚的答案是:我们生活在“量子计算机里面”。量子信息是真实的,而我们所看到的各种物质、人,都是量子信息的虚拟反映。
7月23日,由《返朴》与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联合主办,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终身教授、美国科学院院士、本刊总编辑文小刚教授以《物理的新革命——量子信息:物质和相互作用的起源》为题,做了一场人气爆棚的科普讲座。
当天到场听众接近500人,以物理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和专家为主,讲座结束后的若干提问也颇见水平。(有视频)
一、世界绚丽多彩,充满多种多样的材料,而材料的性质各有不同,这些性质从何而来?我们如何认识它们?
在文小刚看来,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是通过从发现到统一,再到更多发现、更多统一的循环,一步步的深化。“每一次的大统一,都可认为是物理学的新革命。而每一次新革命都为我们打开了新世界,许多基本概念和看问题的方式会发生变化,描写世界的语言、数学工具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二、文小刚梳理了历史上的四次物理学革命,以充分说明这一观点。
(一)第一次是力学革命,英国物理学家牛顿通过万有引力定律统一了天体和地面物体的运动规律,与此同时,他发展了微积分,以此作为数学工具描述牛顿运动方程。
(二)第二次是电磁学革命,英国物理学家麦克斯韦统一了电、磁、光这三种貌似不相关的自然现象,还发现了新的物质形态——波形态,这与牛顿认为物质由粒子组成的理念具有本质区别。麦克斯韦使用的数学工具是微分方程,这可以归结到后来发展的纤维丛理论。
(三)第三次是相对论革命,在广义相对论中,爱因斯坦将弯曲时空这一几何概念和引力作用统一,并预言了第二种波形态物质引力波的存在,与此对应的数学理论基础是黎曼几何。
相对论革命将“引力质量”与“惯性质量”等效起来。
通常而言,一个物理理论需要数学语言来描写。文小刚表示,牛顿非常了不起,不仅发现了物理定律,还发展了新的数学语言,使得物理理论能够被描写出来。
而后两次物理革命(相对论、量子力学),则是数学家走在了物理学家前面,新数学工具先被发明,物理学家直接拿来借用。
(四)第四次物理革命是量子力学革命
(1)第一次量子革命:文小刚认为,“波形态”和“粒子形态”物质的统一可以被称为“第一次量子革命”。
①过去,牛顿认为物质是粒子形态的,后来麦克斯韦和爱因斯坦发现了波形态物质。而量子革命则把物质的波形态和粒子形态统一起来了。
这种认识颠覆了传统的世界观,即在量子世界,物质的存在既不是粒子也不是波,既是粒子又是波,被称为波粒二象性。(参看《第一次量子革命:波和粒子的统一 | 众妙之门》)
②文小刚表示,量子革命之所以意义重大,还在于数学工具也发生了革命性改变,即从前三次物理革命中运用的“分析几何语言”发展为“线性代数语言”。
“量子和代数的眼光,这是非常独特的看世界的眼光。”
文小刚认为,量子革命是最神秘、最不可思议的物理革命。他笑称,这次革命的发生,是物理学家们“非常不情愿的”,是由于发现了很多奇特的自然现象而发展起来的。
③他认为,量子革命最本质的特征是对“存在”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这一“存在”的方式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就像“薛定谔的猫”,“活”是存在,“死”是存在,“既死又活”也是真实的存在。“这种认识是被逼出来的,没有一个理论物理学家喜欢。”(参看《量子比特:一只又死又活、不死不活的薛定谔猫丨众妙之门》)
(2)第二次量子革命:文小刚认为,我们正在经历第二次量子革命,第二次量子革命是“信息和物质的统一”。核心有二:“量子信息”和“量子纠缠”!
①信息就是物质,物质就是信息:过去我们认为,物质携带的性质提供给我们信息。而量子力学告诉我们,信息和物质是不可区分的,信息就是物质,物质就是信息。
②频率就是能量,能量就是频率:他进一步解释说,“一般我们认为,能量是物质的性质,频率是信息的性质。而量子物理认为,频率就是能量,能量就是频率,它们之间只不过存在一个转换系数,即“普朗克常数”。
③普朗克常数不是自然常数,而是由于历史上的认知偏差引入的常数。
也就是说,信息与物质是刻画同一对象的不同表述,而能量和频率是刻画同一物理量的不同表述。”
④例子:文小刚以电影《黑客帝国》描述的两个世界作类比:一个是物质世界,所有东西由粒子构成;另一个是计算机中虚拟的世界,也就是信息世界,所有东西由比特形成。在这里,信息世界可以与物质世界同样真实。
事实上,我们所在的真实世界比这更为不可思议,它是一个量子信息的世界,信息是一切的基础,物质是由信息构成的虚拟的东西。“我们生活的真实世界是一个量子计算机,存在于其中的各种物质、人,都是量子信息的虚拟反映。”
文小刚笑称,这个想法虽然看似天马行空,实则是有理论依据的。他回溯了我们对世界的两种看法。传统还原论的观点是,空间是空的,空间中的物质可以细分成基本粒子。而信息是物质起源的理论源自“演生论”。演生论认为:空间本身并不是空的,而是由量子比特组成的“量子比特海”,基本粒子是量子比特海中的气泡、涡旋。
三、简单的“量子比特海”真的能够产生各种各样的物质和我们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吗?比如,它能产生麦克斯韦理论中的电磁波吗?
(一)文小刚解释说,如果“量子比特海”是规则排列的晶格点阵形式,那么点阵的压缩形变会产生一个纵波模式,剪切形变会产生两个横波模式,但电磁波只包含两个横向偏振,所以这种解释是不对的。
(二)如果空间是量子比特的所有随机分布的线性叠加,例如凝聚态物理中的超流体,那么密度涨落会压缩形成一个纵波,没有横波,也无法产生电磁波。尝试过各种各样的量子比特模式后,始终无法产生满足麦克斯韦方程的电磁波。人们不禁要问,量子信息真的能够产生物质吗?
(三)文小刚认为,我们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我们对于物质形态的认识还太过局限,没有尝试到正确的物质形态。
四、最近十几年,物理学家发现了一种新的物质形态——“量子弦液体(quantum string liquid)”。
(一)对于弦液体,量子比特0构成空间的背景,量子比特1形成闭弦,量子弦液体是各种各样的弦构型的线性叠加。如果允许弦分叉,我们会得到更复杂的弦网液体。(参看《光的奥秘和空间的本源|众妙之门》)
(二)量子弦液体和“弦网液体”(string-net liquid)是拓扑物态,是一种全新的自然现象。正如历史上的物理革命一样,描述新的自然现象需要新的数学,刻画弦网液体的数学工具是融合范畴学(fusion category)。(参看《文小刚:物理学的新革命——凝聚态物理中的近代数学 | 众妙之门》)
(三)弦液体中的波是弦密度波,其由矢量场描写的。对于闭合的弦,沿着弦的方向,弦密度不能变,只有垂直于弦方向,才会有弦密度变化,这在数学上对应于散度为0的矢量场。因此,弦液体没有纵波,只有两个横波,满足麦克斯韦方程。
(四)另外,更复杂的弦网液体中的波,可以满足描述电弱相互作用的杨-米尔斯方程,强相互作用也可以用不同的弦网波动来描述。因此,不同的弦网波动会产生不同的规范群,也就是相互作用,这样,弦网液体就统一了光子、胶子等玻色子。
(五)另一方面,开弦的端点满足费米统计,对应于费米子,也就是构成物质的基本粒子。到此为止,弦网液体理论就统一了所有的物质和相互作用,包括麦克斯韦电磁学方程、杨-米尔斯方程、费米统计等多种自然现象。目前,只有爱因斯坦方程中自旋为2的玻色子,也就是引力子尚未统一进来。
五、小结
文小刚总结道,空间、物质、相互作用起源于量子信息。世界上所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物质、它们所具备的奇妙性质是由量子比特和量子纠缠产生的,而“量子信息”和“量子纠缠”处在第二次量子革命的中心地位。
描绘“量子纠缠”需要新数学,未来,除了融合范畴学,还需要张量范畴学、代数拓扑等各种现代数学,它们将在第二次量子革命中发挥重要作用。
(欲看讲座录像,请在文末扫“科界会议小程序码”观看。除本文介绍的该场讲座外,当天下午文小刚教授还主讲了一场名为《拓扑序材料——有量子记忆的材料:理论和实验》的学术报告,同样值得推荐,观看办法同前。)
〖代序〗
物理学四次革命:①牛顿-力学革命;②麦克斯韦-电磁学革命;③爱因斯坦-相对论革命;④二次量子力学革命(普朗克、波尔、薛定鄂…)
第二次量子革命:“信息和物质的统一”!核心有二:“量子信息”和“量子纠缠”!
〖摘要〗
物理学中的每一次“大统一”都可以被认为是物理学的新革命。
我们经历了牛顿时代的“力学革命”、麦克斯韦理论导致的“电磁学革命”、爱因斯坦引发的“相对论革命”,以及“第一次量子力学革命”。
如今,我们正处在“第二次量子革命(量子信息?)”当中。这次革命是物质和信息的统一,从“量子比特海”中产生各种各样的物质、相互作用,甚至时间和空间。
万物皆起源于“量子信息”!
〖导言〗
人类生活在一个怎样的世界里?凝聚态理论物理学家文小刚的答案是:我们生活在“量子计算机里面”。量子信息是真实的,而我们所看到的各种物质、人,都是量子信息的虚拟反映。
7月23日,由《返朴》与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联合主办,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终身教授、美国科学院院士、本刊总编辑文小刚教授以《物理的新革命——量子信息:物质和相互作用的起源》为题,做了一场人气爆棚的科普讲座。
当天到场听众接近500人,以物理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和专家为主,讲座结束后的若干提问也颇见水平。(有视频)
一、世界绚丽多彩,充满多种多样的材料,而材料的性质各有不同,这些性质从何而来?我们如何认识它们?
在文小刚看来,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是通过从发现到统一,再到更多发现、更多统一的循环,一步步的深化。“每一次的大统一,都可认为是物理学的新革命。而每一次新革命都为我们打开了新世界,许多基本概念和看问题的方式会发生变化,描写世界的语言、数学工具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二、文小刚梳理了历史上的四次物理学革命,以充分说明这一观点。
(一)第一次是力学革命,英国物理学家牛顿通过万有引力定律统一了天体和地面物体的运动规律,与此同时,他发展了微积分,以此作为数学工具描述牛顿运动方程。
(二)第二次是电磁学革命,英国物理学家麦克斯韦统一了电、磁、光这三种貌似不相关的自然现象,还发现了新的物质形态——波形态,这与牛顿认为物质由粒子组成的理念具有本质区别。麦克斯韦使用的数学工具是微分方程,这可以归结到后来发展的纤维丛理论。
(三)第三次是相对论革命,在广义相对论中,爱因斯坦将弯曲时空这一几何概念和引力作用统一,并预言了第二种波形态物质引力波的存在,与此对应的数学理论基础是黎曼几何。
相对论革命将“引力质量”与“惯性质量”等效起来。
通常而言,一个物理理论需要数学语言来描写。文小刚表示,牛顿非常了不起,不仅发现了物理定律,还发展了新的数学语言,使得物理理论能够被描写出来。
而后两次物理革命(相对论、量子力学),则是数学家走在了物理学家前面,新数学工具先被发明,物理学家直接拿来借用。
(四)第四次物理革命是量子力学革命
(1)第一次量子革命:文小刚认为,“波形态”和“粒子形态”物质的统一可以被称为“第一次量子革命”。
①过去,牛顿认为物质是粒子形态的,后来麦克斯韦和爱因斯坦发现了波形态物质。而量子革命则把物质的波形态和粒子形态统一起来了。
这种认识颠覆了传统的世界观,即在量子世界,物质的存在既不是粒子也不是波,既是粒子又是波,被称为波粒二象性。(参看《第一次量子革命:波和粒子的统一 | 众妙之门》)
②文小刚表示,量子革命之所以意义重大,还在于数学工具也发生了革命性改变,即从前三次物理革命中运用的“分析几何语言”发展为“线性代数语言”。
“量子和代数的眼光,这是非常独特的看世界的眼光。”
文小刚认为,量子革命是最神秘、最不可思议的物理革命。他笑称,这次革命的发生,是物理学家们“非常不情愿的”,是由于发现了很多奇特的自然现象而发展起来的。
③他认为,量子革命最本质的特征是对“存在”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这一“存在”的方式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就像“薛定谔的猫”,“活”是存在,“死”是存在,“既死又活”也是真实的存在。“这种认识是被逼出来的,没有一个理论物理学家喜欢。”(参看《量子比特:一只又死又活、不死不活的薛定谔猫丨众妙之门》)
(2)第二次量子革命:文小刚认为,我们正在经历第二次量子革命,第二次量子革命是“信息和物质的统一”。核心有二:“量子信息”和“量子纠缠”!
①信息就是物质,物质就是信息:过去我们认为,物质携带的性质提供给我们信息。而量子力学告诉我们,信息和物质是不可区分的,信息就是物质,物质就是信息。
②频率就是能量,能量就是频率:他进一步解释说,“一般我们认为,能量是物质的性质,频率是信息的性质。而量子物理认为,频率就是能量,能量就是频率,它们之间只不过存在一个转换系数,即“普朗克常数”。
③普朗克常数不是自然常数,而是由于历史上的认知偏差引入的常数。
也就是说,信息与物质是刻画同一对象的不同表述,而能量和频率是刻画同一物理量的不同表述。”
④例子:文小刚以电影《黑客帝国》描述的两个世界作类比:一个是物质世界,所有东西由粒子构成;另一个是计算机中虚拟的世界,也就是信息世界,所有东西由比特形成。在这里,信息世界可以与物质世界同样真实。
事实上,我们所在的真实世界比这更为不可思议,它是一个量子信息的世界,信息是一切的基础,物质是由信息构成的虚拟的东西。“我们生活的真实世界是一个量子计算机,存在于其中的各种物质、人,都是量子信息的虚拟反映。”
文小刚笑称,这个想法虽然看似天马行空,实则是有理论依据的。他回溯了我们对世界的两种看法。传统还原论的观点是,空间是空的,空间中的物质可以细分成基本粒子。而信息是物质起源的理论源自“演生论”。演生论认为:空间本身并不是空的,而是由量子比特组成的“量子比特海”,基本粒子是量子比特海中的气泡、涡旋。
三、简单的“量子比特海”真的能够产生各种各样的物质和我们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吗?比如,它能产生麦克斯韦理论中的电磁波吗?
(一)文小刚解释说,如果“量子比特海”是规则排列的晶格点阵形式,那么点阵的压缩形变会产生一个纵波模式,剪切形变会产生两个横波模式,但电磁波只包含两个横向偏振,所以这种解释是不对的。
(二)如果空间是量子比特的所有随机分布的线性叠加,例如凝聚态物理中的超流体,那么密度涨落会压缩形成一个纵波,没有横波,也无法产生电磁波。尝试过各种各样的量子比特模式后,始终无法产生满足麦克斯韦方程的电磁波。人们不禁要问,量子信息真的能够产生物质吗?
(三)文小刚认为,我们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我们对于物质形态的认识还太过局限,没有尝试到正确的物质形态。
四、最近十几年,物理学家发现了一种新的物质形态——“量子弦液体(quantum string liquid)”。
(一)对于弦液体,量子比特0构成空间的背景,量子比特1形成闭弦,量子弦液体是各种各样的弦构型的线性叠加。如果允许弦分叉,我们会得到更复杂的弦网液体。(参看《光的奥秘和空间的本源|众妙之门》)
(二)量子弦液体和“弦网液体”(string-net liquid)是拓扑物态,是一种全新的自然现象。正如历史上的物理革命一样,描述新的自然现象需要新的数学,刻画弦网液体的数学工具是融合范畴学(fusion category)。(参看《文小刚:物理学的新革命——凝聚态物理中的近代数学 | 众妙之门》)
(三)弦液体中的波是弦密度波,其由矢量场描写的。对于闭合的弦,沿着弦的方向,弦密度不能变,只有垂直于弦方向,才会有弦密度变化,这在数学上对应于散度为0的矢量场。因此,弦液体没有纵波,只有两个横波,满足麦克斯韦方程。
(四)另外,更复杂的弦网液体中的波,可以满足描述电弱相互作用的杨-米尔斯方程,强相互作用也可以用不同的弦网波动来描述。因此,不同的弦网波动会产生不同的规范群,也就是相互作用,这样,弦网液体就统一了光子、胶子等玻色子。
(五)另一方面,开弦的端点满足费米统计,对应于费米子,也就是构成物质的基本粒子。到此为止,弦网液体理论就统一了所有的物质和相互作用,包括麦克斯韦电磁学方程、杨-米尔斯方程、费米统计等多种自然现象。目前,只有爱因斯坦方程中自旋为2的玻色子,也就是引力子尚未统一进来。
五、小结
文小刚总结道,空间、物质、相互作用起源于量子信息。世界上所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物质、它们所具备的奇妙性质是由量子比特和量子纠缠产生的,而“量子信息”和“量子纠缠”处在第二次量子革命的中心地位。
描绘“量子纠缠”需要新数学,未来,除了融合范畴学,还需要张量范畴学、代数拓扑等各种现代数学,它们将在第二次量子革命中发挥重要作用。
(欲看讲座录像,请在文末扫“科界会议小程序码”观看。除本文介绍的该场讲座外,当天下午文小刚教授还主讲了一场名为《拓扑序材料——有量子记忆的材料:理论和实验》的学术报告,同样值得推荐,观看办法同前。)
【严守证明标准 坚持依法裁判——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负责人就赵志红死刑复核一案答记者问】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题:严守证明标准 坚持依法裁判——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负责人就赵志红死刑复核一案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2019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7月30日,赵志红被执行死刑。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最高法刑五庭负责人。
问:最高法复核赵志红案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赵志红案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最高法接到内蒙古高院报送的案件后,一是依法组成合议庭,深入细致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并调阅了与赵志红案相关联的“呼格吉勒图案”卷宗材料。
二是合议庭两次赴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提审被告人赵志红,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听取其供述和辩解。
三是在阅卷和提审的基础上梳理出主要事实和重要证据,对焦点事实和证据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核实。
四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向最高检通报案情,听取最高检的意见。
五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并提请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案件复核过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问:复核裁定对一、二审裁判作了哪些改变?
答:第一、二审裁判认定被告人赵志红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事实21起。我院经复核,对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17起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对其中4起犯罪事实不予确定。
不予确认4起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虽然赵志红对该4起犯罪均主动供述,供述的作案时间、地点、现场情况、犯罪手段等能不同程度地与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等证据印证,但是,赵志红的供述前后之间、与其他证据之间也存在诸多不一致的地方,在一些重要情节上其供述与其他证据还存在难以解释的矛盾,比如在现场提取的嫌疑人鞋印长度与赵志红的脚长存在较大的差距,对案件一些明显的特征突出的细节赵志红没有作出供述,比如被害人面部有多处锐器创口,赵志红对此却从未述及,赵志红供述的真实性难以得到确认;侦查时提取的一些重要物证或失去鉴定条件,或已灭失,致使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不能得出该4起犯罪系赵志红实施的唯一结论,认定赵志红实施该4起犯罪,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因此我院不予确认。
需要说明的是,对4起犯罪事实不予确认,是基于证据不足的状况而作出的法律推定,并不一定符合客观实际。就赵志红案而言,造成证据不足既有当时侦查技术落后、案发距破案时隔已久证据湮灭等客观因素,也有赵志红长年连续作案可能记忆混淆导致供述不实等主观原因。对证据不足,没有达到法定证明标准的,依法应当不予认定,这是贯彻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原则的必然要求。
问:为什么最终定罪量刑并没有发生变化?
答:虽然复核裁定改变了一、二审认定的部分事实,但从复核确认的事实看,赵志红的犯罪依然还涉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共4个罪名,与一、二审认定的罪名完全相同。
从复核确认的犯罪情节看,赵志红长期流窜作案,共计作案17起,其中,采用胁迫、殴打、捆绑等手段奸淫幼女和妇女12人,情节特别恶劣;为灭口采用刀刺、扼颈、溺水等手段杀死6人;还具有多次抢劫、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等情节,其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在2003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连续犯罪,系累犯,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我院裁定核准其死刑。
问:赵志红始终供认强奸杀害杨某某(“呼格案”被害人),最高法为什么认为不能确认?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处案件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被告人的供述只是证据体系的一部分,只有对案件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确定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才能判定被告人有罪。
在杨某某被害案中,证人证言及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主要是证明了现场情况、杨某某的死因及案发时赵志红在现场附近生活有作案条件,均不能证明赵志红与杨某某的被害有直接关联。虽然赵志红归案后主动并始终供认强奸杀害被害人,其供述的作案地点、主要手段等内容,与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等在案证据大致印证,但是,其关于作案的具体时间、案发前是否到过现场、被害人的衣着、是否从被害人身上搜取财物等细节供述前后不一,供述不稳定。赵志红对部分重要情节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不一致,比如对作案时间,有1996年3月至7月、在20时至22时之间多种供述;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奸淫被害人时射精,与杨某某的阴道分泌物中未检见精斑、现场勘验检查和尸体鉴定均未发现精斑相矛盾;供述被害人穿得不多、未系皮带等衣着情况与杨某某穿得多、系皮带的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供述作案时揪下被害人耳环,与杨某某双耳未见损伤的情况不吻合,等等。换言之,指向赵志红作案的证据只有其供述,而其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且重大的矛盾或差异,不能根据这样的供述认定赵志红实施本起犯罪事实。
问:最高法没有确认赵志红强奸杀害杨某某,是否意味着“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错误?
答:内蒙古高院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再审改判被认定故意杀死杨某某的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这一再审改判,既是慎重认真的,也是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好评。
“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是因为认定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并不是因为赵志红自认真凶。“呼格案”再审改判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其意义不在于是否挖出了真凶,而在于让疑罪从无等保障人权的法律原则和相关的司法程序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和普遍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坚决防止出现类似悲剧。
最高法没有确认赵志红强奸杀害杨某某,对“呼格案”的再审无罪改判不应产生任何的不良影响。正是由于深刻吸取了“呼格案”的沉重教训,人民法院才更加坚定地贯彻落实证据裁判和法定证明标准等司法原则,即使面对像赵志红这样的自认罪行的案件也不含糊,也不例外。
赵志红案吸引了媒体的广泛报道和评论。总的看,舆论的报道和评论是客观、中肯的,但也有不实的内容。
比如,有报道称警方在杨某某体内提取到精斑,在赵志红2005年归案供认其强奸杀害杨某某后,本来已经提取在案的精斑莫名丢失,而真实情况是,1996年案件发生后,警方就提取了杨某某的阴道分泌物送检,没有检出精斑。
有报道称2007年赵志红的死刑执行被临时叫停,更具体的说法是原本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枪下留人”,而实际情况是,2015年一审法院才对赵志红作出判决,在此之前根本不存在将赵志红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裁判依据。
问:办理赵志红案有哪些启示?
答:一是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司法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全面地收集、固定、保管、检验各种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确认案件事实必须建立在牢固的证据基础之上,确保不论历经多长时间、出现什么情况都不会发生动摇,导致错判。被告人供述作为证据的一种,也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供述与其他证据无法印证,或者存在不能解释的矛盾,则不能认为查证属实,更不能仅凭供述就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是必须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疑罪的范围既包括全案也包括多起事实中的部分事实;既可能发生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形下,也可能发生在被告人认罪的情形下。被告人认罪的,同样要恪守法定的证明标准。赵志红主动并始终供认,但其供认的部分事实与其他证据有矛盾,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没有达到证明标准,最高法对这部分事实不予确认,这正是坚持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的结果。
三是必须坚持未经审判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因为赵志红主动认罪,在未经法院审判的情况下,部分社会公众早已将其看作是自认罪行的凶手。人民法院应当不受各种议论的影响,保持司法中立,严格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四是必须坚持严格司法原则。在本案中坚持严格司法,首先要求不能“和稀泥”,不能直接确认全案事实,对部分事实不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确认;其次要求不能裁判尺度有异,不能因为赵志红作恶多端,恶贯满盈,就可以对其降低证明标准,不对每起犯罪事实都严格依照证明标准进行审查认定。
新华社记者
2019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7月30日,赵志红被执行死刑。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最高法刑五庭负责人。
问:最高法复核赵志红案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赵志红案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最高法接到内蒙古高院报送的案件后,一是依法组成合议庭,深入细致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并调阅了与赵志红案相关联的“呼格吉勒图案”卷宗材料。
二是合议庭两次赴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提审被告人赵志红,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听取其供述和辩解。
三是在阅卷和提审的基础上梳理出主要事实和重要证据,对焦点事实和证据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核实。
四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向最高检通报案情,听取最高检的意见。
五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并提请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案件复核过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问:复核裁定对一、二审裁判作了哪些改变?
答:第一、二审裁判认定被告人赵志红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事实21起。我院经复核,对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17起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对其中4起犯罪事实不予确定。
不予确认4起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虽然赵志红对该4起犯罪均主动供述,供述的作案时间、地点、现场情况、犯罪手段等能不同程度地与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等证据印证,但是,赵志红的供述前后之间、与其他证据之间也存在诸多不一致的地方,在一些重要情节上其供述与其他证据还存在难以解释的矛盾,比如在现场提取的嫌疑人鞋印长度与赵志红的脚长存在较大的差距,对案件一些明显的特征突出的细节赵志红没有作出供述,比如被害人面部有多处锐器创口,赵志红对此却从未述及,赵志红供述的真实性难以得到确认;侦查时提取的一些重要物证或失去鉴定条件,或已灭失,致使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不能得出该4起犯罪系赵志红实施的唯一结论,认定赵志红实施该4起犯罪,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因此我院不予确认。
需要说明的是,对4起犯罪事实不予确认,是基于证据不足的状况而作出的法律推定,并不一定符合客观实际。就赵志红案而言,造成证据不足既有当时侦查技术落后、案发距破案时隔已久证据湮灭等客观因素,也有赵志红长年连续作案可能记忆混淆导致供述不实等主观原因。对证据不足,没有达到法定证明标准的,依法应当不予认定,这是贯彻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原则的必然要求。
问:为什么最终定罪量刑并没有发生变化?
答:虽然复核裁定改变了一、二审认定的部分事实,但从复核确认的事实看,赵志红的犯罪依然还涉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共4个罪名,与一、二审认定的罪名完全相同。
从复核确认的犯罪情节看,赵志红长期流窜作案,共计作案17起,其中,采用胁迫、殴打、捆绑等手段奸淫幼女和妇女12人,情节特别恶劣;为灭口采用刀刺、扼颈、溺水等手段杀死6人;还具有多次抢劫、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等情节,其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在2003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连续犯罪,系累犯,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我院裁定核准其死刑。
问:赵志红始终供认强奸杀害杨某某(“呼格案”被害人),最高法为什么认为不能确认?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处案件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被告人的供述只是证据体系的一部分,只有对案件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确定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才能判定被告人有罪。
在杨某某被害案中,证人证言及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主要是证明了现场情况、杨某某的死因及案发时赵志红在现场附近生活有作案条件,均不能证明赵志红与杨某某的被害有直接关联。虽然赵志红归案后主动并始终供认强奸杀害被害人,其供述的作案地点、主要手段等内容,与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等在案证据大致印证,但是,其关于作案的具体时间、案发前是否到过现场、被害人的衣着、是否从被害人身上搜取财物等细节供述前后不一,供述不稳定。赵志红对部分重要情节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不一致,比如对作案时间,有1996年3月至7月、在20时至22时之间多种供述;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奸淫被害人时射精,与杨某某的阴道分泌物中未检见精斑、现场勘验检查和尸体鉴定均未发现精斑相矛盾;供述被害人穿得不多、未系皮带等衣着情况与杨某某穿得多、系皮带的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供述作案时揪下被害人耳环,与杨某某双耳未见损伤的情况不吻合,等等。换言之,指向赵志红作案的证据只有其供述,而其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且重大的矛盾或差异,不能根据这样的供述认定赵志红实施本起犯罪事实。
问:最高法没有确认赵志红强奸杀害杨某某,是否意味着“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错误?
答:内蒙古高院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再审改判被认定故意杀死杨某某的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这一再审改判,既是慎重认真的,也是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好评。
“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是因为认定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并不是因为赵志红自认真凶。“呼格案”再审改判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其意义不在于是否挖出了真凶,而在于让疑罪从无等保障人权的法律原则和相关的司法程序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和普遍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坚决防止出现类似悲剧。
最高法没有确认赵志红强奸杀害杨某某,对“呼格案”的再审无罪改判不应产生任何的不良影响。正是由于深刻吸取了“呼格案”的沉重教训,人民法院才更加坚定地贯彻落实证据裁判和法定证明标准等司法原则,即使面对像赵志红这样的自认罪行的案件也不含糊,也不例外。
赵志红案吸引了媒体的广泛报道和评论。总的看,舆论的报道和评论是客观、中肯的,但也有不实的内容。
比如,有报道称警方在杨某某体内提取到精斑,在赵志红2005年归案供认其强奸杀害杨某某后,本来已经提取在案的精斑莫名丢失,而真实情况是,1996年案件发生后,警方就提取了杨某某的阴道分泌物送检,没有检出精斑。
有报道称2007年赵志红的死刑执行被临时叫停,更具体的说法是原本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枪下留人”,而实际情况是,2015年一审法院才对赵志红作出判决,在此之前根本不存在将赵志红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裁判依据。
问:办理赵志红案有哪些启示?
答:一是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司法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全面地收集、固定、保管、检验各种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确认案件事实必须建立在牢固的证据基础之上,确保不论历经多长时间、出现什么情况都不会发生动摇,导致错判。被告人供述作为证据的一种,也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供述与其他证据无法印证,或者存在不能解释的矛盾,则不能认为查证属实,更不能仅凭供述就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是必须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疑罪的范围既包括全案也包括多起事实中的部分事实;既可能发生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形下,也可能发生在被告人认罪的情形下。被告人认罪的,同样要恪守法定的证明标准。赵志红主动并始终供认,但其供认的部分事实与其他证据有矛盾,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没有达到证明标准,最高法对这部分事实不予确认,这正是坚持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的结果。
三是必须坚持未经审判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因为赵志红主动认罪,在未经法院审判的情况下,部分社会公众早已将其看作是自认罪行的凶手。人民法院应当不受各种议论的影响,保持司法中立,严格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四是必须坚持严格司法原则。在本案中坚持严格司法,首先要求不能“和稀泥”,不能直接确认全案事实,对部分事实不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确认;其次要求不能裁判尺度有异,不能因为赵志红作恶多端,恶贯满盈,就可以对其降低证明标准,不对每起犯罪事实都严格依照证明标准进行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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