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代表委员##代表风采录#【全国人大代表鲁曼: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资金和人才的金字招牌,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制胜法宝。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公正、高效办理各类商业纠纷,为企业家干事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值得点赞。
去年年初,面对疫情大考,江苏省盐城全市法院众志成城,强化司法应对,盐城中院先后出台了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系列文件,制定涉疫买卖、房地产、劳动争议等审判指导意见,引领盐城全市法院共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后疫情时代,盐城全市法院及时研究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积极开展“涉企商事案件审执提速”等专项行动,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两级法院“三项清理”工作同样亮点纷呈,加快盘活闲置资产,促进资源要素有效整合,为服务供给侧改革贡献了司法智慧。
建议盐城全市法院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孜孜以求,通过优化服务保障举措、提升涉企案件审执质效、革新商事纠纷化解方法,推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创建,不断吸引企业家们在盐城筑巢招凤、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全市“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去年年初,面对疫情大考,江苏省盐城全市法院众志成城,强化司法应对,盐城中院先后出台了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系列文件,制定涉疫买卖、房地产、劳动争议等审判指导意见,引领盐城全市法院共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后疫情时代,盐城全市法院及时研究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积极开展“涉企商事案件审执提速”等专项行动,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两级法院“三项清理”工作同样亮点纷呈,加快盘活闲置资产,促进资源要素有效整合,为服务供给侧改革贡献了司法智慧。
建议盐城全市法院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孜孜以求,通过优化服务保障举措、提升涉企案件审执质效、革新商事纠纷化解方法,推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创建,不断吸引企业家们在盐城筑巢招凤、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全市“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每日汇总 #江苏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太阳]
【[星星]江苏考试通知订阅:https://t.cn/A6w6Awi6→有考试,就通知】
[星星]盐城盐南高新区引进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2名,详见https://t.cn/A65IrBPm
[星星]盐城市司法局选聘仲裁办案秘书3名,详见https://t.cn/A65IrBPE
[星星]宿迁泗阳县交通产业集团招聘一线操作人员64名,详见https://t.cn/A65IrBPk
[星星]苏州太仓市交通运输局招聘辅助人员16名,详见https://t.cn/A65IrBP3
[星星]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机关聘用人员招聘41名,详见https://t.cn/A65IrBPd
[星星]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19名,详见https://t.cn/A65IrBhZ
[星星]扬州三润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9名,详见https://t.cn/A65IrBPR
[星星]盐城市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9名,详见https://t.cn/A65IrBPu
[星星]扬州智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7名,详见https://t.cn/A65IrBPB
[星星]南通市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工作人员3名,详见https://t.cn/A65IrBPD
[星星]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工作人员招聘2名,详见https://t.cn/A65IrBPg
[星星]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34名,详见https://t.cn/A65IrBhh
[星星]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9名,详见https://t.cn/A65IrB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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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司法局关于选聘3名仲裁办案秘书的公告】
https://t.cn/A65t3kGU
因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需要,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专职仲裁办案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担任1年以上办案秘书或书记员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2年1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字能力和法律业务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仲裁办案秘书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 报名地点:盐城市司法局人事教育处(盐城市盐马路246号906室)。联系电话0515-69185906。
3. 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 资格审查:盐城市司法局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岗位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卷面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能力、法律水平和综合素质。笔试合格分60分。笔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以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题本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考生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合格分60分。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选聘岗位计划人数5倍比例,则直接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主观题分高者列入体检人选(因报考人数不足选聘岗位计划人数5倍比例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主考官给分高者列入体检人选,若主考官分数仍相同的,则组织二次面试)。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经盐城市司法局党委研究,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选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司法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
由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拟选聘办案秘书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三方法律服务协议,协议期为3年,期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选聘人员作为所在律师事务所派遣人员,全日制在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遵守单位工作规定,服从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管理。选聘人员性质、关系仍属于所在律师事务所,用人关系、社会保障等不变。
三、聘用期限
拟选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年龄和身体健康、胜任工作以及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情况,另行续聘。
四、其他事宜
1. 法律服务费用每人每年人民币7万元,分基础、绩效两部分,由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向选聘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支付。选聘人员的报酬和社会保障待遇,由其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自行约定。
2. 报考人员尚未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可先行参加考试。如确定为选聘人员,应尽快确定工作律所,与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三方法律服务协议。
3. 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由盐城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4. 本次公开选聘具体事宜由盐城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0501620(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6664906(市司法局人事教育处)
盐城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2日
https://t.cn/A65t3kGU
因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需要,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专职仲裁办案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担任1年以上办案秘书或书记员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2年1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字能力和法律业务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仲裁办案秘书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 报名地点:盐城市司法局人事教育处(盐城市盐马路246号906室)。联系电话0515-69185906。
3. 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 资格审查:盐城市司法局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岗位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卷面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能力、法律水平和综合素质。笔试合格分60分。笔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以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题本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考生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合格分60分。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选聘岗位计划人数5倍比例,则直接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主观题分高者列入体检人选(因报考人数不足选聘岗位计划人数5倍比例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主考官给分高者列入体检人选,若主考官分数仍相同的,则组织二次面试)。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经盐城市司法局党委研究,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选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司法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
由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拟选聘办案秘书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三方法律服务协议,协议期为3年,期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选聘人员作为所在律师事务所派遣人员,全日制在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遵守单位工作规定,服从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管理。选聘人员性质、关系仍属于所在律师事务所,用人关系、社会保障等不变。
三、聘用期限
拟选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年龄和身体健康、胜任工作以及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情况,另行续聘。
四、其他事宜
1. 法律服务费用每人每年人民币7万元,分基础、绩效两部分,由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向选聘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支付。选聘人员的报酬和社会保障待遇,由其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自行约定。
2. 报考人员尚未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可先行参加考试。如确定为选聘人员,应尽快确定工作律所,与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三方法律服务协议。
3. 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由盐城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4. 本次公开选聘具体事宜由盐城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0501620(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6664906(市司法局人事教育处)
盐城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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