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市值已超1560亿!各类基金争相投资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张玲
自2019年7月22只首批科创板公司上市至今,公募投资科创板的步伐不断提速。近日成立的新基金更是积极加入科创板投资热潮,纷纷公告可投科创板,基金类型也扩展到股票ETF、“固收+”基金、公募FOF等各种细分品类,公募投资科创板市场总市值已超1560亿元。
多位公募基金人士对此表示,科创板是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主战场,长期发展空间广阔,叠加市场估值充分消化,科创板投资前景值得长期看好。各家公募也将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在细分领域上关注新能源、半导体、医药等板块的投资机会。
投资价值凸显
各类型基金密集布局科创板投资
3月5日,浦银安盛基金发布公告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浦银安盛基金旗下新增浦银安盛安弘回报一年持有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并对科创板股票的相关投资风险予以了说明。
除了上述基金外,近日还有银华心选一年持有期混合、汇丰晋信慧悦混合、泰康沪港深成长混合等多只基金,也纷纷发布公告可投科创板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公告可投科创板的基金类型,已经从此前的主动权益类基金为主,扩展到股票ETF、“固收+”基金、公募FOF等各个细分产品类型,科创板市场已经成为多类公募产品投资中的重要配置方向。
对此,国泰基金表示,科创板优先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其中,医药生物、新能源、芯片、计算机等代表未来经济转型方向,长期发展空间广阔,目前也有多个龙头崭露头角,长期投资价值凸显。
创金合信专精特新股票基金经理王先伟也认为,科创板的公司风格清晰统一,都是信息技术、医疗、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以技术研发为主驱动力的企业,“未来国内的这类型公司主要都会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将会是投资这类型企业的主战场。”
另一方面,从历史数据看,公募重仓投资科创板的数量和市值也在逐年提升。
Wind数据显示,2019年-2021年度,公募重仓投资科创板家数分别为53家、113家、219家;持股市值分别为58亿元、758亿元、1561亿元,同样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而截至3月4日,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176家,总市值达到5.3万亿元,在A股市值占比达到5.82%,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基金业内人士也普遍看好科创板的投资前景。
银华科创主题基金经理唐能认为,科创板是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地,随着注册制的进一步深入,越来越多的优质科技企业逐步登上科创板,公募基金可以在科创板选出更多的长期投资标的,公募基金在科创板投资金额会大幅增加。
创金合信基金王先伟也预计公募基金未来会持续加大科创板的投资力度,具体原因如下:其一,未来上市的企业以科技类技术驱动型公司为主,这些优秀公司会陆续出现在科创板,科创板市值和数量在整个A股的份额会越来越高;其二,科创板公司在各个板块里面的增速相对最高、企业成长性最好,会逐渐吸引资金过来。
国泰基金也认为,科创板自推出之时便确立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的定位。集中分布于硬核科技行业,未来有望引领科技产业发展趋势。符合国家战略布局的大方向与金融机构挖掘优质标的、践行价值投资的宗旨,未来基金公司有望持续加大投资力度。
科创50指数估值创历史最低
新能源、半导体、医药等板块机会凸显
事实上,公募基金投资科创板是从打新起步,科创板开市时新股的巨大涨幅,也为公募投资带来了可观的投资回报。随着科创板开市一年多整体估值的回落,科创板二级市场投资价值也开始显现,引发各家公募的积极布局。
谈及科创板投资布局和规划,创金合信专精特新股票基金经理王先伟表示,他们投资科创板的主要原则是公司质地优秀,经营表现符合内部标准,同时也有合理的估值水平,“打新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都会参与。”
国泰基金也表示,除已布局主题产品国泰科创板两年定开外,公司的新股申购团队也会持续关注科创板新股申购机会。除此之外,公司也在布局可投资科创板的全市场产品,关注科创板的投资机遇。
科创板市场整体估值回归理性,也为二级市场投资带来了机会。以科创50指数为例,该指数最高估值在2020年的动态市盈率达到96倍以上,经过持续1年半的震荡,目前动态PE已经回落到44倍,处于该指数2019年末成立以来的历史最低分位数。
对此,银华科创主题基金经理唐能表示,经过一年多的调整,科创板市场的估值已经得到充分的消化,且估值已经相对合理,加上科创板以科技成长企业为主,成长性较强,因此科创板目前具备比较好的投资价值。“总体来看,成长性更好的细分领域机会更大,我看好新能源、半导体和消费电子板块。”
国泰基金也认为,截至目前,科创50指数动态市盈率估值降至最低点,投资价值凸显。其中,医药生物、新能源、芯片、计算机四大科创板权重行业的长期发展空间广阔。
王先伟也表示,科创板的整体投资价值很大,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中国经济长期转型趋势确定,以科技研发驱动的企业有望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这类型的企业将在未来经济结构中处于增长最快的部门,并在宏观经济中占据更大的份额。而科创板的企业结构比较清晰,都是科技研发类企业,未来中国的明星科技公司将有很大比例出现在科创板中,因此蕴含着巨大的投资机遇。
另一方面,他说,科创板目前属于启航阶段,具备较强的制度优势,也是最早开启注册制改革的板块。科创板市场的先发优势,形成了对海外优质公司和其他市场的优质科技企业的吸引力,未来会逐渐形成板块和平台效应,吸引更多的资金参与科创板企业投资。
“我们看好的细分领域,主要是信息技术类企业、医疗产业链中上游、新材料等,这些企业主要是‘专精特新小巨人’,处于上游供应链关键卡脖子的环节。”王先伟表示,国内对信息技术、医药、新能源等行业自主可控的急迫需求,会加速专精特新企业的研发转化周期,未来几年这些企业具备很大的发展潜力。
编辑:乔伊
“有同事给客户打电话介绍产品,直接被哭了。”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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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张玲
自2019年7月22只首批科创板公司上市至今,公募投资科创板的步伐不断提速。近日成立的新基金更是积极加入科创板投资热潮,纷纷公告可投科创板,基金类型也扩展到股票ETF、“固收+”基金、公募FOF等各种细分品类,公募投资科创板市场总市值已超1560亿元。
多位公募基金人士对此表示,科创板是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主战场,长期发展空间广阔,叠加市场估值充分消化,科创板投资前景值得长期看好。各家公募也将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在细分领域上关注新能源、半导体、医药等板块的投资机会。
投资价值凸显
各类型基金密集布局科创板投资
3月5日,浦银安盛基金发布公告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浦银安盛基金旗下新增浦银安盛安弘回报一年持有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并对科创板股票的相关投资风险予以了说明。
除了上述基金外,近日还有银华心选一年持有期混合、汇丰晋信慧悦混合、泰康沪港深成长混合等多只基金,也纷纷发布公告可投科创板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公告可投科创板的基金类型,已经从此前的主动权益类基金为主,扩展到股票ETF、“固收+”基金、公募FOF等各个细分产品类型,科创板市场已经成为多类公募产品投资中的重要配置方向。
对此,国泰基金表示,科创板优先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其中,医药生物、新能源、芯片、计算机等代表未来经济转型方向,长期发展空间广阔,目前也有多个龙头崭露头角,长期投资价值凸显。
创金合信专精特新股票基金经理王先伟也认为,科创板的公司风格清晰统一,都是信息技术、医疗、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以技术研发为主驱动力的企业,“未来国内的这类型公司主要都会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将会是投资这类型企业的主战场。”
另一方面,从历史数据看,公募重仓投资科创板的数量和市值也在逐年提升。
Wind数据显示,2019年-2021年度,公募重仓投资科创板家数分别为53家、113家、219家;持股市值分别为58亿元、758亿元、1561亿元,同样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而截至3月4日,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176家,总市值达到5.3万亿元,在A股市值占比达到5.82%,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基金业内人士也普遍看好科创板的投资前景。
银华科创主题基金经理唐能认为,科创板是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地,随着注册制的进一步深入,越来越多的优质科技企业逐步登上科创板,公募基金可以在科创板选出更多的长期投资标的,公募基金在科创板投资金额会大幅增加。
创金合信基金王先伟也预计公募基金未来会持续加大科创板的投资力度,具体原因如下:其一,未来上市的企业以科技类技术驱动型公司为主,这些优秀公司会陆续出现在科创板,科创板市值和数量在整个A股的份额会越来越高;其二,科创板公司在各个板块里面的增速相对最高、企业成长性最好,会逐渐吸引资金过来。
国泰基金也认为,科创板自推出之时便确立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的定位。集中分布于硬核科技行业,未来有望引领科技产业发展趋势。符合国家战略布局的大方向与金融机构挖掘优质标的、践行价值投资的宗旨,未来基金公司有望持续加大投资力度。
科创50指数估值创历史最低
新能源、半导体、医药等板块机会凸显
事实上,公募基金投资科创板是从打新起步,科创板开市时新股的巨大涨幅,也为公募投资带来了可观的投资回报。随着科创板开市一年多整体估值的回落,科创板二级市场投资价值也开始显现,引发各家公募的积极布局。
谈及科创板投资布局和规划,创金合信专精特新股票基金经理王先伟表示,他们投资科创板的主要原则是公司质地优秀,经营表现符合内部标准,同时也有合理的估值水平,“打新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都会参与。”
国泰基金也表示,除已布局主题产品国泰科创板两年定开外,公司的新股申购团队也会持续关注科创板新股申购机会。除此之外,公司也在布局可投资科创板的全市场产品,关注科创板的投资机遇。
科创板市场整体估值回归理性,也为二级市场投资带来了机会。以科创50指数为例,该指数最高估值在2020年的动态市盈率达到96倍以上,经过持续1年半的震荡,目前动态PE已经回落到44倍,处于该指数2019年末成立以来的历史最低分位数。
对此,银华科创主题基金经理唐能表示,经过一年多的调整,科创板市场的估值已经得到充分的消化,且估值已经相对合理,加上科创板以科技成长企业为主,成长性较强,因此科创板目前具备比较好的投资价值。“总体来看,成长性更好的细分领域机会更大,我看好新能源、半导体和消费电子板块。”
国泰基金也认为,截至目前,科创50指数动态市盈率估值降至最低点,投资价值凸显。其中,医药生物、新能源、芯片、计算机四大科创板权重行业的长期发展空间广阔。
王先伟也表示,科创板的整体投资价值很大,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中国经济长期转型趋势确定,以科技研发驱动的企业有望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这类型的企业将在未来经济结构中处于增长最快的部门,并在宏观经济中占据更大的份额。而科创板的企业结构比较清晰,都是科技研发类企业,未来中国的明星科技公司将有很大比例出现在科创板中,因此蕴含着巨大的投资机遇。
另一方面,他说,科创板目前属于启航阶段,具备较强的制度优势,也是最早开启注册制改革的板块。科创板市场的先发优势,形成了对海外优质公司和其他市场的优质科技企业的吸引力,未来会逐渐形成板块和平台效应,吸引更多的资金参与科创板企业投资。
“我们看好的细分领域,主要是信息技术类企业、医疗产业链中上游、新材料等,这些企业主要是‘专精特新小巨人’,处于上游供应链关键卡脖子的环节。”王先伟表示,国内对信息技术、医药、新能源等行业自主可控的急迫需求,会加速专精特新企业的研发转化周期,未来几年这些企业具备很大的发展潜力。
编辑:乔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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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年报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原工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226号)、《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两个文件的通知》(内市监信字〔2022〕42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红山区市场主体报送2021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年度报告主体
2021年12月31日前存续(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
(一)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二)个体工商户。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二、 年度报告时间红山区市场主体年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 年度报告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t.cn/RI09FMk)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报告信息。
市场主体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日期(6月30日)之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
四、2021年度年报新增事项
新增大型企业年报及其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公示工作。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年度报告内
(一)企业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10.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
11.在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数据项,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6.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
7.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六、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年报结束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实施抽查。对于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业务时将受到限制。
(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规定,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且在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各类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咨询电话: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咨询电话:
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879667、5879668
个体户年报咨询电话:
站前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0、5879691
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2、5879693
哈达市场监督管理所5972315、5879689
西屯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8、5879687
南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57、5879267
长青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07、5879217
永巨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6、5879681
三中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2、5879685
桥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96、5879297
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080、5879082
红庙子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071、5879073
文钟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9、5879695
铁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8、5879697
个体运输管理所5879077
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所5879639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年报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原工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226号)、《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两个文件的通知》(内市监信字〔2022〕42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红山区市场主体报送2021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年度报告主体
2021年12月31日前存续(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
(一)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二)个体工商户。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二、 年度报告时间红山区市场主体年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 年度报告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t.cn/RI09FMk)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报告信息。
市场主体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日期(6月30日)之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
四、2021年度年报新增事项
新增大型企业年报及其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公示工作。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年度报告内
(一)企业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10.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
11.在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数据项,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6.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
7.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六、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年报结束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实施抽查。对于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业务时将受到限制。
(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规定,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且在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各类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咨询电话: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咨询电话:
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879667、5879668
个体户年报咨询电话:
站前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0、5879691
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2、5879693
哈达市场监督管理所5972315、5879689
西屯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8、5879687
南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57、5879267
长青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07、5879217
永巨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6、5879681
三中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2、5879685
桥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96、5879297
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080、5879082
红庙子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071、5879073
文钟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9、5879695
铁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8、5879697
个体运输管理所5879077
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所5879639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原工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226号)、《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两个文件的通知》(内市监信字〔2022〕42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红山区市场主体报送2021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年度报告主体
2021年12月31日前存续(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
(一)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二)个体工商户。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二、 年度报告时间红山区市场主体年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 年度报告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t.cn/RI09FMk)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报告信息。
市场主体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日期(6月30日)之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
四、2021年度年报新增事项
新增大型企业年报及其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公示工作。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年度报告内
(一)企业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10.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
11.在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数据项,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6.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
7.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六、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年报结束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实施抽查。对于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业务时将受到限制。
(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规定,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且在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各类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咨询电话: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咨询电话:
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879667、5879668
个体户年报咨询电话:
站前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0、5879691
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2、5879693
哈达市场监督管理所5972315、5879689
西屯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8、5879687
南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57、5879267
长青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07、5879217
永巨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6、5879681
三中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2、5879685
桥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96、5879297
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080、5879082
红庙子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071、5879073
文钟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9、5879695
铁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8、5879697
个体运输管理所5879077
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所5879639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年报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原工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226号)、《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两个文件的通知》(内市监信字〔2022〕42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红山区市场主体报送2021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年度报告主体
2021年12月31日前存续(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
(一)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二)个体工商户。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二、 年度报告时间红山区市场主体年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 年度报告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t.cn/RI09FMk)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报告信息。
市场主体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日期(6月30日)之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
四、2021年度年报新增事项
新增大型企业年报及其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公示工作。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年度报告内
(一)企业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10.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
11.在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数据项,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6.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
7.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六、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年报结束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实施抽查。对于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业务时将受到限制。
(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规定,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且在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各类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咨询电话: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咨询电话:
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879667、5879668
个体户年报咨询电话:
站前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0、5879691
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2、5879693
哈达市场监督管理所5972315、5879689
西屯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8、5879687
南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57、5879267
长青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07、5879217
永巨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6、5879681
三中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82、5879685
桥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296、5879297
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080、5879082
红庙子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071、5879073
文钟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9、5879695
铁南市场监督管理所5879698、5879697
个体运输管理所5879077
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所5879639
保定市清苑区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明白纸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费率为 8.4%,其中单位缴纳6.4%,个人缴纳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各类企业等其他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为 8.9%,其中单位缴纳 6.9%,个人缴纳 2%;政府申批的困难企业单位职工医保费率为6.4%,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率为6%。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2022年1至6月份执行最低缴费基数为5283元),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应发工资为缴费基数。
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在职人员按缴费基数的 2%划入(困难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不划拨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区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按照保定市2021 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2%划入。
征缴期:每月1至20日,参保单位网报直接核定后,自行在税务系统缴费。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须补缴所欠费用后方可办理断保、退保业务。
职工大额保险缴费:每人每年120元,于每年3月20日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每年3月20日前缴纳当年1月至6月医保费,9月20日前缴纳7月至12月医保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医保待遇同职工一致,不缴纳生育保险,符合缴费条件的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不享受生育津贴。新参保人员缴费:1、可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月起,按规定缴费比例缴纳;2、可申请自进入单位时间起,按现行政策补缴,补缴部分按规定划入个人账户。
医保费欠费不得超过3个月,超3个月的补缴欠费和滞纳金后,从到账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未达到医保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需一次性补足相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我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费率按 6.4%或 6.9%,灵活就业人员费率按 6%的比例一次性补足,补缴部分不划入个人账户,也可按在职缴费政策执行。
二、门诊共济保障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1、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2、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门诊待遇:
在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00元;在职职工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退休职工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在职参保人员900元,退休参保人员1200元。
三、住院报销
省内住院:住院时持社保卡到医院医保科(办)登记,出院直报。
跨省转院:参保职工确需转诊省外住院的,1、可通过微信关注“清苑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栏选择“异地就医备案”自行网上备案;2、持社保卡到医保服务中心备案。住院时持社保卡到就医地医院医保科(办)登记,所选医院仅限于全国异地平台联网医院,实行出院直接结算。
住院报销起付线及比例:一级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及以上 100元;二级医院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三级医院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统筹省域内定点公立中医院的起付标准执行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
在职和退休人员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91%;在职和退休人员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8%;三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3%,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8%。
四、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自缴费到账次月起,连续缴费满3个月未满12个月的,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按8.9%缴费的满12个月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欠费超过3个月重新计算生育保险享受时间。
住院时到医院医保科(办)备案,出院时直接报销。正常分娩2000元、难产2500元、剖宫产3000元,一级医院下浮10%、三级医院上浮10%。
女职工生育后,由用人单位到医保服务中心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医保服务中心核准后,按规定拨付给参保职工个人。
五、职工门诊特殊病办理及报销
关注“清苑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门诊慢特病种申报”,进入操作界面,可自助进行申报。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职工须到医保服务中心领取《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表》审批后按规定报销。
待遇审批后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到定点医院就医,并提示医生是门诊大病或门诊慢性病患者,省内定点医院实行直接报销。起付线500元,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为90%,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80%。
六、职工大额保险
职工基本医保与大额保险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累计合并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12万元、大额保险年度最高支付51万元)。
七、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我市各医保定点药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部分定点医院均已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为方便就医、购药,请积极激活您的医保电子凭证。可关注“清苑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栏选择“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完成相关操作。
咨询电话:0312-7950359
0312-8010013
0312-8010083 https://t.cn/A6PcNzho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费率为 8.4%,其中单位缴纳6.4%,个人缴纳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各类企业等其他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为 8.9%,其中单位缴纳 6.9%,个人缴纳 2%;政府申批的困难企业单位职工医保费率为6.4%,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率为6%。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2022年1至6月份执行最低缴费基数为5283元),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应发工资为缴费基数。
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在职人员按缴费基数的 2%划入(困难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不划拨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区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按照保定市2021 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2%划入。
征缴期:每月1至20日,参保单位网报直接核定后,自行在税务系统缴费。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须补缴所欠费用后方可办理断保、退保业务。
职工大额保险缴费:每人每年120元,于每年3月20日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每年3月20日前缴纳当年1月至6月医保费,9月20日前缴纳7月至12月医保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医保待遇同职工一致,不缴纳生育保险,符合缴费条件的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不享受生育津贴。新参保人员缴费:1、可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月起,按规定缴费比例缴纳;2、可申请自进入单位时间起,按现行政策补缴,补缴部分按规定划入个人账户。
医保费欠费不得超过3个月,超3个月的补缴欠费和滞纳金后,从到账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未达到医保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需一次性补足相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我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费率按 6.4%或 6.9%,灵活就业人员费率按 6%的比例一次性补足,补缴部分不划入个人账户,也可按在职缴费政策执行。
二、门诊共济保障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1、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2、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门诊待遇:
在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00元;在职职工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退休职工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在职参保人员900元,退休参保人员1200元。
三、住院报销
省内住院:住院时持社保卡到医院医保科(办)登记,出院直报。
跨省转院:参保职工确需转诊省外住院的,1、可通过微信关注“清苑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栏选择“异地就医备案”自行网上备案;2、持社保卡到医保服务中心备案。住院时持社保卡到就医地医院医保科(办)登记,所选医院仅限于全国异地平台联网医院,实行出院直接结算。
住院报销起付线及比例:一级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及以上 100元;二级医院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三级医院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统筹省域内定点公立中医院的起付标准执行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
在职和退休人员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91%;在职和退休人员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8%;三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3%,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8%。
四、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自缴费到账次月起,连续缴费满3个月未满12个月的,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按8.9%缴费的满12个月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欠费超过3个月重新计算生育保险享受时间。
住院时到医院医保科(办)备案,出院时直接报销。正常分娩2000元、难产2500元、剖宫产3000元,一级医院下浮10%、三级医院上浮10%。
女职工生育后,由用人单位到医保服务中心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医保服务中心核准后,按规定拨付给参保职工个人。
五、职工门诊特殊病办理及报销
关注“清苑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门诊慢特病种申报”,进入操作界面,可自助进行申报。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职工须到医保服务中心领取《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表》审批后按规定报销。
待遇审批后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到定点医院就医,并提示医生是门诊大病或门诊慢性病患者,省内定点医院实行直接报销。起付线500元,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为90%,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80%。
六、职工大额保险
职工基本医保与大额保险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累计合并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12万元、大额保险年度最高支付51万元)。
七、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我市各医保定点药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部分定点医院均已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为方便就医、购药,请积极激活您的医保电子凭证。可关注“清苑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栏选择“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完成相关操作。
咨询电话:0312-7950359
0312-8010013
0312-8010083 https://t.cn/A6PcNz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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