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日记day642 不可计算意味着什么
现在图灵给了一个例子,说明世界上有些问题是计算机无法解决的。计算机无法判断任何一段代码是否会停机。这说明哪怕所有问题都能用数字化描写,计算机也解决不了所有问题。
这有什么意义呢?
这意味着总有一些事情,你只能慢慢等着它发生,而不能事先知道它的结果。这意味着程序员必须把程序运行一下才知道其中有没有 bug。这意味着理论是有限的,必须得实践才行。
这还意味着,世界上有些事情,你只能看着它发生,而无法解释它为什么会发生。这是因为你甚至都无法预测它会不会停下来,又何谈什么解释呢?
那也就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完全理解真实世界。我们头脑里的只是世界的模型,而世界的模型不能代表真实世界。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是你没有办法用什么简化的模型预测的,你只能看着它发生才知道结果。这是否使你想起了我们第一季讲过的“不可约化的复杂” ,和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其实它们说的都是理性世界的局限性。
而如果你是一个善于感慨人生的人,这也就意味着,哪怕你再聪明,人生也是值得过的。总有些事儿你想不到,你总得经历才知道。
好,下面我来回答你可能会问到的四个问题。
第一,这里的“不可计算”,是因为不确定性吗?
不是。图灵停机问题完全可以没有任何不确定性。哪怕一切都是确定的,没有任何随机变量,最后结果仍然不可知。不可知不等于不确定。我十岁生日那天确定、一定、肯定吃过东西,可是我完全不记得吃的是什么 —— 这件事不可知,但是并非不确定。
在一个完全确定的世界里,也有计算机解决不了的问题。
第二,男女感情问题,是不可计算的吗?
—— 好多人问我这个问题。我不是感情问题专家,但是我非常肯定地相信,感情问题是可计算的。因为人的情绪容易多变,感情问题有时候不好计算,但不等于不可计算。计算机科学家说的“可计算”是个严格的定义:只要图灵机能在有限步能算出结果来,就是可计算的。
事实上用计算机程序模拟一个人的脾气非常容易。至今没有任何一项属于人的特性,被证明是计算机在理论上也不能推演的。
第三,你说的都是图灵机,是吧?
图灵机并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计算机,它就是我们寻常用的这种计算机。只要满足 1)数字化信息 2)数学式的、有限步的算法; 3)能停机,就是图灵机。
图灵机只能处理有理数,这是一个重大限制。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真实世界不仅仅是由有理数组成的。
第四,可是根据量子力学,我们知道真实世界里是有不确定性的,图灵机能模拟不确定性吗?
量子力学的哥本哈根解释认为量子随机性是真正的随机性。我们知道数学方程的解永远都是确定的,所以数学方程无法解释量子现象,那么既然如此,图灵机是基于数学的,所以图灵机就无法代替量子世界。
但是,图灵机可以模拟出一些假的随机数来,让你感觉就好像是真的随机一样。我们无法判断在真实世界里遇到的所谓随机现象,到底是不是外星人给我们模拟出来的假随机!
总而言之
有没有一件事是人一定能做,而计算机一定不能做的?目前认为没有。
有没有一件事是真实世界里发生了,而计算机一定不能模拟的?目前认为没有。
然而计算机仍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有意思。
现在图灵给了一个例子,说明世界上有些问题是计算机无法解决的。计算机无法判断任何一段代码是否会停机。这说明哪怕所有问题都能用数字化描写,计算机也解决不了所有问题。
这有什么意义呢?
这意味着总有一些事情,你只能慢慢等着它发生,而不能事先知道它的结果。这意味着程序员必须把程序运行一下才知道其中有没有 bug。这意味着理论是有限的,必须得实践才行。
这还意味着,世界上有些事情,你只能看着它发生,而无法解释它为什么会发生。这是因为你甚至都无法预测它会不会停下来,又何谈什么解释呢?
那也就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完全理解真实世界。我们头脑里的只是世界的模型,而世界的模型不能代表真实世界。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是你没有办法用什么简化的模型预测的,你只能看着它发生才知道结果。这是否使你想起了我们第一季讲过的“不可约化的复杂” ,和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其实它们说的都是理性世界的局限性。
而如果你是一个善于感慨人生的人,这也就意味着,哪怕你再聪明,人生也是值得过的。总有些事儿你想不到,你总得经历才知道。
好,下面我来回答你可能会问到的四个问题。
第一,这里的“不可计算”,是因为不确定性吗?
不是。图灵停机问题完全可以没有任何不确定性。哪怕一切都是确定的,没有任何随机变量,最后结果仍然不可知。不可知不等于不确定。我十岁生日那天确定、一定、肯定吃过东西,可是我完全不记得吃的是什么 —— 这件事不可知,但是并非不确定。
在一个完全确定的世界里,也有计算机解决不了的问题。
第二,男女感情问题,是不可计算的吗?
—— 好多人问我这个问题。我不是感情问题专家,但是我非常肯定地相信,感情问题是可计算的。因为人的情绪容易多变,感情问题有时候不好计算,但不等于不可计算。计算机科学家说的“可计算”是个严格的定义:只要图灵机能在有限步能算出结果来,就是可计算的。
事实上用计算机程序模拟一个人的脾气非常容易。至今没有任何一项属于人的特性,被证明是计算机在理论上也不能推演的。
第三,你说的都是图灵机,是吧?
图灵机并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计算机,它就是我们寻常用的这种计算机。只要满足 1)数字化信息 2)数学式的、有限步的算法; 3)能停机,就是图灵机。
图灵机只能处理有理数,这是一个重大限制。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真实世界不仅仅是由有理数组成的。
第四,可是根据量子力学,我们知道真实世界里是有不确定性的,图灵机能模拟不确定性吗?
量子力学的哥本哈根解释认为量子随机性是真正的随机性。我们知道数学方程的解永远都是确定的,所以数学方程无法解释量子现象,那么既然如此,图灵机是基于数学的,所以图灵机就无法代替量子世界。
但是,图灵机可以模拟出一些假的随机数来,让你感觉就好像是真的随机一样。我们无法判断在真实世界里遇到的所谓随机现象,到底是不是外星人给我们模拟出来的假随机!
总而言之
有没有一件事是人一定能做,而计算机一定不能做的?目前认为没有。
有没有一件事是真实世界里发生了,而计算机一定不能模拟的?目前认为没有。
然而计算机仍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有意思。
今日辛酉,辛金与卯月有一丝丝合作价值,但大多都是矛盾关系问题。
辛金在卯月弱,壬癸食伤混杂生财让辛金是心花眼睛也花了,辛金坐酉算是自己的根基,尽管与地方一主卯木是敌对关系,凭借自己的酉金假巴意思多少有点底气存在。
卯酉关系既然无法避免,所谓瓜熟蒂落不得不接受不满意的命运安排,那就尊重老话说的,既来之,则安之。今日十二时辰生肖中思来想去用壬辰龙来搭配,应该勉强用得上今日的班子搭配。
辛金在卯月弱,壬癸食伤混杂生财让辛金是心花眼睛也花了,辛金坐酉算是自己的根基,尽管与地方一主卯木是敌对关系,凭借自己的酉金假巴意思多少有点底气存在。
卯酉关系既然无法避免,所谓瓜熟蒂落不得不接受不满意的命运安排,那就尊重老话说的,既来之,则安之。今日十二时辰生肖中思来想去用壬辰龙来搭配,应该勉强用得上今日的班子搭配。
“你起诉我也没用,我已经“净身出户”了,没钱赔你!”江西吉安,罗某与杨某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结果导致杨某二级伤残。后经法院判决,罗某需赔偿杨某113万余元。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却发现罗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而就在事故发生后不久,罗某就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净身出户”了。如此一来,杨某的赔偿还能要回来吗?(来源: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9月,罗某驾驶的电动摩托车与杨某驾驶的电动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罗某并无大碍,但杨某却伤得很重。经交警大队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即便是同等责任,那罗某也要承担50%的赔偿责任。杨某伤得如此之重,必然涉及巨额的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的经济损失,而这些都是需要罗某赔偿的。
事故谁都不愿意发生,但既然事已经出了,那就该勇敢面对,该赔偿的赔偿,这既是一种诚信品质的体现,也是法定的义务。
但罗某与妻子余某却并不这样想。两口子一合计,这杨某伤得这么重,得花多少钱啊,这要是赔偿了杨某,咱们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于是罗某与妻子打起了歪主意。如果咱俩离了婚,罗某净身出户,那就没财产可执行了。但离婚不离家,小日子还是两人一起过。随后便开始了一系列的操作:
首先是房子的问题。2019年10月9日至11日,罗某与余某向多人以及通过网络借贷的形式共计借款40余万元,然后罗某拿着这40多万来到银行,提前归还了房屋的按揭贷款,解除了房屋的抵押登记。
10月23日,罗某与余某又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了《夫妻之间不动产(房屋)转让约定》,约定夫妻名下的房屋归余某单独所有,申请将该房屋登记至余某个人名下。这样一来,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就成了余某的个人财产了。
10月24日,罗某与余某至民政局协议离婚。10月28日,该房屋被正式登记在余某名下。
但即便是这样,罗某还是不放心,与余某又另行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婚内二人负有45万元的债务(也就是为了提前还完房贷而借的钱,以及其他的债务),该债务全部由余某负责归还,但罗某应当承担一半。
罗某应担负的债务,以罗某所享有的房产份额予以冲抵,剩余的房产份额价值,用来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与此同时,杨某对罗某提起的赔偿诉讼也如期进行着。经过鉴定,杨某构成二级伤残,法院判令罗某需赔偿杨某各项损失113万余元。
看到判决后,罗某与妻子甚至有些庆幸,幸好及时离了婚。判决生效后,因罗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正如罗某之前计划的那样,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罗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杨某虽然赢得了判决,但面对“一无所有”的罗某,一时也无计可施。
随后,法院对罗某的财产线索及婚姻状况展开了详尽的调查,并发现了罗某与妻子之前的一系列操作。
面对罗某有意逃避执行,提前通过净身出户转移财产的行为,有没有办法呢?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罗某在与杨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明知其即将面临对杨某的赔偿时,在短时间内举债40余万元用于提前归还银行按揭贷款,且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协议约定案涉房屋归余某单独所有,并将房屋登记在余某名下。
该行为明显属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的,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积极减少责任财产的行为。
罗某与余某借离婚之名,让罗某承担一半的共同债务,且约定罗某的房产份额用于冲抵其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剩余的价值用于折抵孩子的抚养费,其实质上也是短时间内有意加重自身的债务负担。
债务人罗某明知其对杨某负有债务,主观上有意地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积极减少责任财产、加重自身债务负担,客观上导致了杨某对罗某所享有的债权无法实现。
据此,杨某作为债权人,有权撤销罗某的上述行为。随后杨某向法院另行了债权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罗某上述无偿处分财产的行为。
经法院审理后,认定罗某的行为,属于隐蔽的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了对杨某赔偿款的清偿,损害了杨某的合法权益,故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判决撤销罗某与余某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的《夫妻之间不动产(房屋)转让约定》,已转移的房产,恢复登记至双方名下。
但罗某与余某的离婚行为,并不属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所能调整的范围,属于罗某与余某对人身关系的处分行为,法院对此不予干预。
此时的罗某,与妻子余某已是离婚状态,但罗某仍然享有对房屋的财产份额,随后杨某申请执行法院对罗某享有财产份额的房屋予以处置。
罗某的行为可以说“赔了夫人又折兵”吧,妄图通过假离婚、净身出户来逃避债务,结果房子没转移成,与妻子余某却是真的离了婚。
不知面对这样的结果,妻子余某还会不会再和罗某复婚呢?
2019年9月,罗某驾驶的电动摩托车与杨某驾驶的电动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罗某并无大碍,但杨某却伤得很重。经交警大队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即便是同等责任,那罗某也要承担50%的赔偿责任。杨某伤得如此之重,必然涉及巨额的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的经济损失,而这些都是需要罗某赔偿的。
事故谁都不愿意发生,但既然事已经出了,那就该勇敢面对,该赔偿的赔偿,这既是一种诚信品质的体现,也是法定的义务。
但罗某与妻子余某却并不这样想。两口子一合计,这杨某伤得这么重,得花多少钱啊,这要是赔偿了杨某,咱们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于是罗某与妻子打起了歪主意。如果咱俩离了婚,罗某净身出户,那就没财产可执行了。但离婚不离家,小日子还是两人一起过。随后便开始了一系列的操作:
首先是房子的问题。2019年10月9日至11日,罗某与余某向多人以及通过网络借贷的形式共计借款40余万元,然后罗某拿着这40多万来到银行,提前归还了房屋的按揭贷款,解除了房屋的抵押登记。
10月23日,罗某与余某又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了《夫妻之间不动产(房屋)转让约定》,约定夫妻名下的房屋归余某单独所有,申请将该房屋登记至余某个人名下。这样一来,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就成了余某的个人财产了。
10月24日,罗某与余某至民政局协议离婚。10月28日,该房屋被正式登记在余某名下。
但即便是这样,罗某还是不放心,与余某又另行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婚内二人负有45万元的债务(也就是为了提前还完房贷而借的钱,以及其他的债务),该债务全部由余某负责归还,但罗某应当承担一半。
罗某应担负的债务,以罗某所享有的房产份额予以冲抵,剩余的房产份额价值,用来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与此同时,杨某对罗某提起的赔偿诉讼也如期进行着。经过鉴定,杨某构成二级伤残,法院判令罗某需赔偿杨某各项损失113万余元。
看到判决后,罗某与妻子甚至有些庆幸,幸好及时离了婚。判决生效后,因罗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正如罗某之前计划的那样,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罗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杨某虽然赢得了判决,但面对“一无所有”的罗某,一时也无计可施。
随后,法院对罗某的财产线索及婚姻状况展开了详尽的调查,并发现了罗某与妻子之前的一系列操作。
面对罗某有意逃避执行,提前通过净身出户转移财产的行为,有没有办法呢?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罗某在与杨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明知其即将面临对杨某的赔偿时,在短时间内举债40余万元用于提前归还银行按揭贷款,且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协议约定案涉房屋归余某单独所有,并将房屋登记在余某名下。
该行为明显属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的,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积极减少责任财产的行为。
罗某与余某借离婚之名,让罗某承担一半的共同债务,且约定罗某的房产份额用于冲抵其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剩余的价值用于折抵孩子的抚养费,其实质上也是短时间内有意加重自身的债务负担。
债务人罗某明知其对杨某负有债务,主观上有意地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积极减少责任财产、加重自身债务负担,客观上导致了杨某对罗某所享有的债权无法实现。
据此,杨某作为债权人,有权撤销罗某的上述行为。随后杨某向法院另行了债权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罗某上述无偿处分财产的行为。
经法院审理后,认定罗某的行为,属于隐蔽的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了对杨某赔偿款的清偿,损害了杨某的合法权益,故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判决撤销罗某与余某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的《夫妻之间不动产(房屋)转让约定》,已转移的房产,恢复登记至双方名下。
但罗某与余某的离婚行为,并不属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所能调整的范围,属于罗某与余某对人身关系的处分行为,法院对此不予干预。
此时的罗某,与妻子余某已是离婚状态,但罗某仍然享有对房屋的财产份额,随后杨某申请执行法院对罗某享有财产份额的房屋予以处置。
罗某的行为可以说“赔了夫人又折兵”吧,妄图通过假离婚、净身出户来逃避债务,结果房子没转移成,与妻子余某却是真的离了婚。
不知面对这样的结果,妻子余某还会不会再和罗某复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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