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这些场所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规范不到位被曝光】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我市各县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持续督查,现将第二批责任落实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场所(39家)予以公开曝光,被曝光的单位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于问题严重尤其是涉嫌弄虚作假的,有关县区和工作专班要及时处理,督查专班将持续跟进督查。
1.兰考县巴洛克酒店未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措施,部分省内入住人员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顾客入住登记表上登记核酸结果为阴性,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2.兰考县迎宾大道万家乐连锁超市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3.兰考县中山大道木子造型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测温、验码,年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无体温监测记录。
4.兰考县中山路怡人汗蒸美容美体养生会所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且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还未接种;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5.兰考县裕禄大道红旗商场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无体温监测记录,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6.杞县中州商务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无体温监测记录;部分外省住宿人员未签订《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能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7.杞县红豆豆购物中心入店人员信息表登记不全,未登记身份证号和详细地址;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手消毒剂等储备不足。
8.杞县高阳镇后岗尾村诚信购物广场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储备不足。
9.杞县金城大道西53号新峰超市超市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10.杞县万都国际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手消毒剂、75%酒精、84消毒液储备较少,口罩非医用外科口罩;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
11.通许县御凯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记录;《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填写不规范;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有行程码带*人员入住但未报告至社区进行备案登记。
12.通许县文卫路锦宏购物未要求顾客测温、扫码;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消毒消杀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13.通许县冯庄乡七里湾卫生室退热药(对乙酰氨基酚片、安乃近片、VC银翘片、氯芬黄敏片、清开灵颗粒)、止咳药(咳特灵片)未及时封存。
14.通许县咸平街道东水沃社区卫生室退热药(布洛芬片、氨咖黄敏胶囊)、止咳药(小儿化痰止咳颗粒)未及时封存。
15.通许县紫荆华府汉庭酒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全;《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签署不全。
16.祥符区兆祥购物广场(北街店)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店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临时隔离房间堆放杂物较多,卫生条件较差。
17.祥符区汉庭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
18.祥符区人民路袁楼诊所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无消毒消杀记录;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未能正确分类;发热药品(氯芬黄敏片、银黄颗粒、复方金银花颗粒)随意摆放,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拒接发热患者;未落实消炎药、感冒药的实名制登记。
19.祥符区祥符大道尚客优连锁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临时隔离房间;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0.祥符区人民路金玺源电竞快捷酒店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疫情防控个人安全责任书》签订不全;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物资储备不足,手消较少;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1.示范区星光天地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电影院疫情防控台无专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永辉超市东入口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值守人员未对进入顾客进行测温、验码,超市内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佩戴口罩不规范,收银台前排队等待结账的顾客未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22.示范区来旺达酒店、中州颐和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3.龙亭区刷绒街聚鑫源足道未设置疫情防控台,未要求测温、扫码,工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和核酸检测凭证,无消毒消杀记录。
24.龙亭区劳动路北段杨东诊所接诊登记表中有咽痛、咳嗽、腹泻症状患者,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引导至定点医院就诊;止咳药(溴已新、咳特灵片)及退烧药(布洛芬片)未按要求下架;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规范。
25.龙亭区怡馨乐居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记录,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签署不全。
26.龙亭区劳动汉庭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
27.顺河区劳动路腾龙体育竞技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无人测量体温、查验双码,工作人员和顾客普遍未佩戴口罩,且人员聚集严重,座无虚席;工作人员无体温监测记录,且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8.顺河区劳动路豫爱家超市未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的防疫措施;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不实,存在超前登记的现象;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不及时。
29.顺河区劳动路甄牛肚火锅存在工作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的情况,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及时。
30.顺河区汴京路煌极温泉酒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部分外省入住人员双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未打印留存,存在个别外省入住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已超过48小时仍为其办理入住手续的乱象;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与其他房间共用;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且存放混乱;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实,存在超前登记现象。
31.顺河区汴京路高济百氏康药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未落实测温、验码措施;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2.鼓楼区锦江之星酒店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工作人员和大厅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
33.鼓楼区大润发购物中心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店内部分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未落实具体责任人及领导小组名单;部分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4.鼓楼区自由路如家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记录消毒液名称及浓度;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5.鼓楼区三毛超市(西司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标明消毒液名称;无临时隔离房间;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6.禹王台区悦鲜生活超市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不规范,无人提醒;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37.禹王台区豫东建材大世界(滨河路东段店)疫情防控台形同虚设,未配备消毒剂,未查验双码、测量体温,店内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无消毒消杀记录,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8.禹王台区汪屯乡金峰超市、1+1购物广场疫情服务台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刚性措施。
39.禹王台区三毛超市(繁塔店)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一米线措施、消毒消杀工作落实不到位。
40.部分出租车存在未严格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提醒乘客后排就坐等疫情防控措施等问题。如:出租车豫BT0039、豫BT1905、豫BD36162、豫BT2931、豫BT3760、豫BT1096、豫BT0862、豫BT2096、豫BT3083驾驶员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豫BT4820、豫BT4578乘客未佩戴口罩;豫BT4780前排坐有乘客,且未配戴口罩。
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此提醒存在问题的相关场所、行业部门要对照问题,全面整改;广大商户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登记、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到实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压实“四方责任”,对督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坚决把好疫情防控安全关口。
2022年3月17日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我市各县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持续督查,现将第二批责任落实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场所(39家)予以公开曝光,被曝光的单位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于问题严重尤其是涉嫌弄虚作假的,有关县区和工作专班要及时处理,督查专班将持续跟进督查。
1.兰考县巴洛克酒店未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措施,部分省内入住人员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顾客入住登记表上登记核酸结果为阴性,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2.兰考县迎宾大道万家乐连锁超市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3.兰考县中山大道木子造型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测温、验码,年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无体温监测记录。
4.兰考县中山路怡人汗蒸美容美体养生会所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且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还未接种;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5.兰考县裕禄大道红旗商场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无体温监测记录,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6.杞县中州商务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无体温监测记录;部分外省住宿人员未签订《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能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7.杞县红豆豆购物中心入店人员信息表登记不全,未登记身份证号和详细地址;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手消毒剂等储备不足。
8.杞县高阳镇后岗尾村诚信购物广场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储备不足。
9.杞县金城大道西53号新峰超市超市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10.杞县万都国际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手消毒剂、75%酒精、84消毒液储备较少,口罩非医用外科口罩;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
11.通许县御凯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记录;《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填写不规范;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有行程码带*人员入住但未报告至社区进行备案登记。
12.通许县文卫路锦宏购物未要求顾客测温、扫码;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消毒消杀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13.通许县冯庄乡七里湾卫生室退热药(对乙酰氨基酚片、安乃近片、VC银翘片、氯芬黄敏片、清开灵颗粒)、止咳药(咳特灵片)未及时封存。
14.通许县咸平街道东水沃社区卫生室退热药(布洛芬片、氨咖黄敏胶囊)、止咳药(小儿化痰止咳颗粒)未及时封存。
15.通许县紫荆华府汉庭酒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全;《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签署不全。
16.祥符区兆祥购物广场(北街店)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店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临时隔离房间堆放杂物较多,卫生条件较差。
17.祥符区汉庭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
18.祥符区人民路袁楼诊所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无消毒消杀记录;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未能正确分类;发热药品(氯芬黄敏片、银黄颗粒、复方金银花颗粒)随意摆放,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拒接发热患者;未落实消炎药、感冒药的实名制登记。
19.祥符区祥符大道尚客优连锁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临时隔离房间;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0.祥符区人民路金玺源电竞快捷酒店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疫情防控个人安全责任书》签订不全;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物资储备不足,手消较少;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1.示范区星光天地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电影院疫情防控台无专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永辉超市东入口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值守人员未对进入顾客进行测温、验码,超市内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佩戴口罩不规范,收银台前排队等待结账的顾客未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22.示范区来旺达酒店、中州颐和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3.龙亭区刷绒街聚鑫源足道未设置疫情防控台,未要求测温、扫码,工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和核酸检测凭证,无消毒消杀记录。
24.龙亭区劳动路北段杨东诊所接诊登记表中有咽痛、咳嗽、腹泻症状患者,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引导至定点医院就诊;止咳药(溴已新、咳特灵片)及退烧药(布洛芬片)未按要求下架;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规范。
25.龙亭区怡馨乐居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记录,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签署不全。
26.龙亭区劳动汉庭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
27.顺河区劳动路腾龙体育竞技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无人测量体温、查验双码,工作人员和顾客普遍未佩戴口罩,且人员聚集严重,座无虚席;工作人员无体温监测记录,且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8.顺河区劳动路豫爱家超市未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的防疫措施;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不实,存在超前登记的现象;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不及时。
29.顺河区劳动路甄牛肚火锅存在工作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的情况,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及时。
30.顺河区汴京路煌极温泉酒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部分外省入住人员双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未打印留存,存在个别外省入住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已超过48小时仍为其办理入住手续的乱象;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与其他房间共用;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且存放混乱;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实,存在超前登记现象。
31.顺河区汴京路高济百氏康药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未落实测温、验码措施;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2.鼓楼区锦江之星酒店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工作人员和大厅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
33.鼓楼区大润发购物中心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店内部分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未落实具体责任人及领导小组名单;部分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4.鼓楼区自由路如家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记录消毒液名称及浓度;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5.鼓楼区三毛超市(西司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标明消毒液名称;无临时隔离房间;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6.禹王台区悦鲜生活超市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不规范,无人提醒;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37.禹王台区豫东建材大世界(滨河路东段店)疫情防控台形同虚设,未配备消毒剂,未查验双码、测量体温,店内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无消毒消杀记录,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8.禹王台区汪屯乡金峰超市、1+1购物广场疫情服务台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刚性措施。
39.禹王台区三毛超市(繁塔店)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一米线措施、消毒消杀工作落实不到位。
40.部分出租车存在未严格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提醒乘客后排就坐等疫情防控措施等问题。如:出租车豫BT0039、豫BT1905、豫BD36162、豫BT2931、豫BT3760、豫BT1096、豫BT0862、豫BT2096、豫BT3083驾驶员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豫BT4820、豫BT4578乘客未佩戴口罩;豫BT4780前排坐有乘客,且未配戴口罩。
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此提醒存在问题的相关场所、行业部门要对照问题,全面整改;广大商户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登记、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到实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压实“四方责任”,对督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坚决把好疫情防控安全关口。
2022年3月17日
【开封这些场所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规范不到位被曝光】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我市各县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持续督查,现将第二批责任落实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场所(39家)予以公开曝光,被曝光的单位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于问题严重尤其是涉嫌弄虚作假的,有关县区和工作专班要及时处理,督查专班将持续跟进督查。
1.兰考县巴洛克酒店未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措施,部分省内入住人员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顾客入住登记表上登记核酸结果为阴性,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2.兰考县迎宾大道万家乐连锁超市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3.兰考县中山大道木子造型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测温、验码,年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无体温监测记录。
4.兰考县中山路怡人汗蒸美容美体养生会所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且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还未接种;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5.兰考县裕禄大道红旗商场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无体温监测记录,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6.杞县中州商务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无体温监测记录;部分外省住宿人员未签订《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能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7.杞县红豆豆购物中心入店人员信息表登记不全,未登记身份证号和详细地址;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手消毒剂等储备不足。
8.杞县高阳镇后岗尾村诚信购物广场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储备不足。
9.杞县金城大道西53号新峰超市超市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10.杞县万都国际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手消毒剂、75%酒精、84消毒液储备较少,口罩非医用外科口罩;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
11.通许县御凯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记录;《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填写不规范;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有行程码带*人员入住但未报告至社区进行备案登记。
12.通许县文卫路锦宏购物未要求顾客测温、扫码;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消毒消杀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13.通许县冯庄乡七里湾卫生室退热药(对乙酰氨基酚片、安乃近片、VC银翘片、氯芬黄敏片、清开灵颗粒)、止咳药(咳特灵片)未及时封存。
14.通许县咸平街道东水沃社区卫生室退热药(布洛芬片、氨咖黄敏胶囊)、止咳药(小儿化痰止咳颗粒)未及时封存。
15.通许县紫荆华府汉庭酒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全;《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签署不全。
16.祥符区兆祥购物广场(北街店)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店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临时隔离房间堆放杂物较多,卫生条件较差。
17.祥符区汉庭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
18.祥符区人民路袁楼诊所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无消毒消杀记录;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未能正确分类;发热药品(氯芬黄敏片、银黄颗粒、复方金银花颗粒)随意摆放,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拒接发热患者;未落实消炎药、感冒药的实名制登记。
19.祥符区祥符大道尚客优连锁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临时隔离房间;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0.祥符区人民路金玺源电竞快捷酒店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疫情防控个人安全责任书》签订不全;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物资储备不足,手消较少;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1.示范区星光天地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电影院疫情防控台无专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永辉超市东入口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值守人员未对进入顾客进行测温、验码,超市内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佩戴口罩不规范,收银台前排队等待结账的顾客未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22.示范区来旺达酒店、中州颐和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3.龙亭区刷绒街聚鑫源足道未设置疫情防控台,未要求测温、扫码,工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和核酸检测凭证,无消毒消杀记录。
24.龙亭区劳动路北段杨东诊所接诊登记表中有咽痛、咳嗽、腹泻症状患者,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引导至定点医院就诊;止咳药(溴已新、咳特灵片)及退烧药(布洛芬片)未按要求下架;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规范。
25.龙亭区怡馨乐居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记录,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签署不全。
26.龙亭区劳动汉庭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
27.顺河区劳动路腾龙体育竞技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无人测量体温、查验双码,工作人员和顾客普遍未佩戴口罩,且人员聚集严重,座无虚席;工作人员无体温监测记录,且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8.顺河区劳动路豫爱家超市未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的防疫措施;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不实,存在超前登记的现象;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不及时。
29.顺河区劳动路甄牛肚火锅存在工作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的情况,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及时。
30.顺河区汴京路煌极温泉酒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部分外省入住人员双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未打印留存,存在个别外省入住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已超过48小时仍为其办理入住手续的乱象;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与其他房间共用;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且存放混乱;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实,存在超前登记现象。
31.顺河区汴京路高济百氏康药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未落实测温、验码措施;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2.鼓楼区锦江之星酒店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工作人员和大厅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
33.鼓楼区大润发购物中心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店内部分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未落实具体责任人及领导小组名单;部分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4.鼓楼区自由路如家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记录消毒液名称及浓度;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5.鼓楼区三毛超市(西司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标明消毒液名称;无临时隔离房间;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6.禹王台区悦鲜生活超市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不规范,无人提醒;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37.禹王台区豫东建材大世界(滨河路东段店)疫情防控台形同虚设,未配备消毒剂,未查验双码、测量体温,店内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无消毒消杀记录,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8.禹王台区汪屯乡金峰超市、1+1购物广场疫情服务台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刚性措施。
39.禹王台区三毛超市(繁塔店)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一米线措施、消毒消杀工作落实不到位。
40.部分出租车存在未严格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提醒乘客后排就坐等疫情防控措施等问题。如:出租车豫BT0039、豫BT1905、豫BD36162、豫BT2931、豫BT3760、豫BT1096、豫BT0862、豫BT2096、豫BT3083驾驶员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豫BT4820、豫BT4578乘客未佩戴口罩;豫BT4780前排坐有乘客,且未配戴口罩。
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此提醒存在问题的相关场所、行业部门要对照问题,全面整改;广大商户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登记、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到实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压实“四方责任”,对督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坚决把好疫情防控安全关口。
2022年3月17日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我市各县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持续督查,现将第二批责任落实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场所(39家)予以公开曝光,被曝光的单位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于问题严重尤其是涉嫌弄虚作假的,有关县区和工作专班要及时处理,督查专班将持续跟进督查。
1.兰考县巴洛克酒店未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措施,部分省内入住人员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顾客入住登记表上登记核酸结果为阴性,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2.兰考县迎宾大道万家乐连锁超市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3.兰考县中山大道木子造型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测温、验码,年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无体温监测记录。
4.兰考县中山路怡人汗蒸美容美体养生会所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且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还未接种;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5.兰考县裕禄大道红旗商场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无体温监测记录,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6.杞县中州商务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无体温监测记录;部分外省住宿人员未签订《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能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7.杞县红豆豆购物中心入店人员信息表登记不全,未登记身份证号和详细地址;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手消毒剂等储备不足。
8.杞县高阳镇后岗尾村诚信购物广场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储备不足。
9.杞县金城大道西53号新峰超市超市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10.杞县万都国际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手消毒剂、75%酒精、84消毒液储备较少,口罩非医用外科口罩;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
11.通许县御凯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记录;《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填写不规范;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有行程码带*人员入住但未报告至社区进行备案登记。
12.通许县文卫路锦宏购物未要求顾客测温、扫码;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消毒消杀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13.通许县冯庄乡七里湾卫生室退热药(对乙酰氨基酚片、安乃近片、VC银翘片、氯芬黄敏片、清开灵颗粒)、止咳药(咳特灵片)未及时封存。
14.通许县咸平街道东水沃社区卫生室退热药(布洛芬片、氨咖黄敏胶囊)、止咳药(小儿化痰止咳颗粒)未及时封存。
15.通许县紫荆华府汉庭酒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全;《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签署不全。
16.祥符区兆祥购物广场(北街店)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店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临时隔离房间堆放杂物较多,卫生条件较差。
17.祥符区汉庭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
18.祥符区人民路袁楼诊所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无消毒消杀记录;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未能正确分类;发热药品(氯芬黄敏片、银黄颗粒、复方金银花颗粒)随意摆放,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拒接发热患者;未落实消炎药、感冒药的实名制登记。
19.祥符区祥符大道尚客优连锁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临时隔离房间;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0.祥符区人民路金玺源电竞快捷酒店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疫情防控个人安全责任书》签订不全;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物资储备不足,手消较少;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1.示范区星光天地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电影院疫情防控台无专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永辉超市东入口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值守人员未对进入顾客进行测温、验码,超市内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佩戴口罩不规范,收银台前排队等待结账的顾客未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22.示范区来旺达酒店、中州颐和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3.龙亭区刷绒街聚鑫源足道未设置疫情防控台,未要求测温、扫码,工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和核酸检测凭证,无消毒消杀记录。
24.龙亭区劳动路北段杨东诊所接诊登记表中有咽痛、咳嗽、腹泻症状患者,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引导至定点医院就诊;止咳药(溴已新、咳特灵片)及退烧药(布洛芬片)未按要求下架;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规范。
25.龙亭区怡馨乐居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记录,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签署不全。
26.龙亭区劳动汉庭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
27.顺河区劳动路腾龙体育竞技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无人测量体温、查验双码,工作人员和顾客普遍未佩戴口罩,且人员聚集严重,座无虚席;工作人员无体温监测记录,且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8.顺河区劳动路豫爱家超市未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的防疫措施;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不实,存在超前登记的现象;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不及时。
29.顺河区劳动路甄牛肚火锅存在工作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的情况,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及时。
30.顺河区汴京路煌极温泉酒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部分外省入住人员双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未打印留存,存在个别外省入住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已超过48小时仍为其办理入住手续的乱象;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与其他房间共用;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且存放混乱;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实,存在超前登记现象。
31.顺河区汴京路高济百氏康药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未落实测温、验码措施;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2.鼓楼区锦江之星酒店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工作人员和大厅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
33.鼓楼区大润发购物中心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店内部分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未落实具体责任人及领导小组名单;部分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4.鼓楼区自由路如家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记录消毒液名称及浓度;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5.鼓楼区三毛超市(西司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标明消毒液名称;无临时隔离房间;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6.禹王台区悦鲜生活超市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不规范,无人提醒;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37.禹王台区豫东建材大世界(滨河路东段店)疫情防控台形同虚设,未配备消毒剂,未查验双码、测量体温,店内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无消毒消杀记录,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8.禹王台区汪屯乡金峰超市、1+1购物广场疫情服务台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刚性措施。
39.禹王台区三毛超市(繁塔店)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一米线措施、消毒消杀工作落实不到位。
40.部分出租车存在未严格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提醒乘客后排就坐等疫情防控措施等问题。如:出租车豫BT0039、豫BT1905、豫BD36162、豫BT2931、豫BT3760、豫BT1096、豫BT0862、豫BT2096、豫BT3083驾驶员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豫BT4820、豫BT4578乘客未佩戴口罩;豫BT4780前排坐有乘客,且未配戴口罩。
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此提醒存在问题的相关场所、行业部门要对照问题,全面整改;广大商户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登记、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到实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压实“四方责任”,对督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坚决把好疫情防控安全关口。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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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券商资管“冲撞”监管底线,再因估值法不合理受罚,去年来15家券商因资管业务被罚】
财联社(深圳,记者 杨卉)讯 ,中泰资管最新接到监管罚单。去年来,券商资管受罚已屡见不鲜,中泰资管又因相似问题受罚。
上海证监局在罚单中提到两个违规问题,一是公司个别资管计划在所投资的债券已停止竞价交易的情况下,仍长期采用历史收盘价估值,估值方法不合理;二是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未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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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监局就此对中泰资管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总经理及公司估值会委员徐建东、公司合规总监及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王洪懿同时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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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资管的上述违规情况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二项,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资产管理计划实行净值化管理,确定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真实公允地计算资产管理计划净值”。
中泰资管上述行为还违反了《私募资管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则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认定标准、交易定价方法、交易审批程序进行规范,不得以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对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中泰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在2022年4月21日前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
多家券商资管密集接罚单
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经营,在此之前已有15家券商因资管业务不合规问题受到证监会处罚。
2021年2月1日,川财证券因“资管产品投资债券的交易中,存在买入的债券未入池公司债券池白名单的情况。‘’“债券交易部门经营管理混乱”“人员管理不到位”被四川证监局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的监管措施。
2021年3月24日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因“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审慎经营”“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合规风控管理缺失”等问题受到上海证监局处罚。对海通资管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12个月、责令暂停新增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等监管措施。
2021年5月7日中邮资管因“资产管理分公司廉洁从业风险点梳理不全面,未包含‘让渡资产管理账户实际投资决策权限’等风险点及相应风险控制措施,未结合岗位、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目录。””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收入递延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金融工具估值不合理”被陕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2021年11月5日中金公司就因“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收到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1年11月6日,长江资管因“资管产品运作不规范”“投资决策不审慎”“投资对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受到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整改。
2021年11月11日,华安证券因“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间存在违规交易”、“债券投资风险管控不完善”、“未针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等问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11月24日,申万宏源因为存在“未获许可投资关联方承销的债券”、“与其他业务未有效隔离”、“估值方法不合理”这三方面问题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1年12月7日,浙商资管因为“对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对产品持有的违约资产估值不合理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部分集合产品持续开发申购、赎回”、“投资交易管理缺失”、“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设置债券交易专职合规人员、未向异地债券交易部门驻派合规人员”等问题被浙江证监局暂停六个月资管业务。而这也本轮中最重处罚。
从几起处罚情况可以看出,估值方式不合理成为合规重灾区,在已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中泰资管没能及时对照改正,本次因同样的问题收到三份处罚。
资管业务净收入多年处于前20区间
中泰证券主要通过控股鲁证期货、中泰资本、中泰金融国际、中泰资管、中泰创投,参股万家基金、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一直属于中泰证券优势业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0年、2021年,中泰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实现净收入1.8502亿元和2.1445亿元,分别排名第17位,第19位。
随着居民可投资资产不断增长、资产结构优化以及居民对专业投资机构信赖度提高,我国资产管理发展前景广阔。但随之而来的监管问题屡见不鲜。
在向财富管理转型的大背景下,各券商优化资产管理业务结构,充分把握机遇发力主动管理,据统计数据前20强规模已突破5.2万亿元。2月23日,中基协发布资管月均规模(更新)显示,2021年四季度,前20强券商的资产管理规模合计6.15万亿元。其中,中信证券以1.17万亿元的月均资管规模遥遥领先,领先第二名中金公司近3000亿元。中银证券以5977.38亿元的规模超越招商资管,位列第三。中银证券、中信证券的月均资管规模较去年三季度均增长超千亿元,分别增加了1245.6亿元、1225.89亿元。
头部券商资产管理规模优势依然明显,大部分券商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资管实力是券商财富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之一,但随之而来的监管处罚给各家都敲响了警钟。
严格监管资管计划估值方法给行业带来警示
财联社记者就估值方法等问题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员,业内普遍认为,资管机构应不断科学提升估值技术,保持估值体系一致性、合理性,并尽量与市场贴合,体现资产的公允价值。
资管新规后,除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信息披露等方面趋于统一外,资管产品的估值问题同样重要。监管对于估值方法的整体要求偏向于“公允价值”(含市价)、“可视化”。由于成本估值法可能导致净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造成披露信息偏离实际情况,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不符合当下金融发展阳光透明的趋势。
对券商资管而言,符合监管要求是各项业务开展的重中之重。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资管产品运作流程,梳理风险,强化定期报告,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坚守合规审慎经营的底线。
来源:财联社
【又一券商资管“冲撞”监管底线,再因估值法不合理受罚,去年来15家券商因资管业务被罚】
财联社(深圳,记者 杨卉)讯 ,中泰资管最新接到监管罚单。去年来,券商资管受罚已屡见不鲜,中泰资管又因相似问题受罚。
上海证监局在罚单中提到两个违规问题,一是公司个别资管计划在所投资的债券已停止竞价交易的情况下,仍长期采用历史收盘价估值,估值方法不合理;二是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未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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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监局就此对中泰资管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总经理及公司估值会委员徐建东、公司合规总监及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王洪懿同时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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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资管的上述违规情况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二项,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资产管理计划实行净值化管理,确定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真实公允地计算资产管理计划净值”。
中泰资管上述行为还违反了《私募资管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则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认定标准、交易定价方法、交易审批程序进行规范,不得以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对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中泰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在2022年4月21日前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
多家券商资管密集接罚单
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经营,在此之前已有15家券商因资管业务不合规问题受到证监会处罚。
2021年2月1日,川财证券因“资管产品投资债券的交易中,存在买入的债券未入池公司债券池白名单的情况。‘’“债券交易部门经营管理混乱”“人员管理不到位”被四川证监局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的监管措施。
2021年3月24日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因“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审慎经营”“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合规风控管理缺失”等问题受到上海证监局处罚。对海通资管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12个月、责令暂停新增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等监管措施。
2021年5月7日中邮资管因“资产管理分公司廉洁从业风险点梳理不全面,未包含‘让渡资产管理账户实际投资决策权限’等风险点及相应风险控制措施,未结合岗位、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目录。””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收入递延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金融工具估值不合理”被陕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2021年11月5日中金公司就因“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收到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1年11月6日,长江资管因“资管产品运作不规范”“投资决策不审慎”“投资对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受到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整改。
2021年11月11日,华安证券因“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间存在违规交易”、“债券投资风险管控不完善”、“未针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等问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11月24日,申万宏源因为存在“未获许可投资关联方承销的债券”、“与其他业务未有效隔离”、“估值方法不合理”这三方面问题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1年12月7日,浙商资管因为“对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对产品持有的违约资产估值不合理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部分集合产品持续开发申购、赎回”、“投资交易管理缺失”、“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设置债券交易专职合规人员、未向异地债券交易部门驻派合规人员”等问题被浙江证监局暂停六个月资管业务。而这也本轮中最重处罚。
从几起处罚情况可以看出,估值方式不合理成为合规重灾区,在已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中泰资管没能及时对照改正,本次因同样的问题收到三份处罚。
资管业务净收入多年处于前20区间
中泰证券主要通过控股鲁证期货、中泰资本、中泰金融国际、中泰资管、中泰创投,参股万家基金、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一直属于中泰证券优势业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0年、2021年,中泰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实现净收入1.8502亿元和2.1445亿元,分别排名第17位,第19位。
随着居民可投资资产不断增长、资产结构优化以及居民对专业投资机构信赖度提高,我国资产管理发展前景广阔。但随之而来的监管问题屡见不鲜。
在向财富管理转型的大背景下,各券商优化资产管理业务结构,充分把握机遇发力主动管理,据统计数据前20强规模已突破5.2万亿元。2月23日,中基协发布资管月均规模(更新)显示,2021年四季度,前20强券商的资产管理规模合计6.15万亿元。其中,中信证券以1.17万亿元的月均资管规模遥遥领先,领先第二名中金公司近3000亿元。中银证券以5977.38亿元的规模超越招商资管,位列第三。中银证券、中信证券的月均资管规模较去年三季度均增长超千亿元,分别增加了1245.6亿元、1225.89亿元。
头部券商资产管理规模优势依然明显,大部分券商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资管实力是券商财富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之一,但随之而来的监管处罚给各家都敲响了警钟。
严格监管资管计划估值方法给行业带来警示
财联社记者就估值方法等问题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员,业内普遍认为,资管机构应不断科学提升估值技术,保持估值体系一致性、合理性,并尽量与市场贴合,体现资产的公允价值。
资管新规后,除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信息披露等方面趋于统一外,资管产品的估值问题同样重要。监管对于估值方法的整体要求偏向于“公允价值”(含市价)、“可视化”。由于成本估值法可能导致净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造成披露信息偏离实际情况,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不符合当下金融发展阳光透明的趋势。
对券商资管而言,符合监管要求是各项业务开展的重中之重。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资管产品运作流程,梳理风险,强化定期报告,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坚守合规审慎经营的底线。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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