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这一区域房屋征收!】3月4日,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桃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关于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桃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阜政发〔2011〕26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通知》(阜政办〔2015〕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桃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有关房屋征收事宜如下:
一、征收范围: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桃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文峰路以南,规划服装南路、市复康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北,颍上南路以东,规划丝绸路及以西;不包含市针织厂、市人民服装厂用地(详见平面范围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颍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三、实施单位:文峰街道办事处。
四、征收签约期限:依据项目启动的时间确定。
五、征收补偿:详见附件《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桃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桃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https://t.cn/A66qS5g6
《关于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桃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阜政发〔2011〕26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通知》(阜政办〔2015〕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桃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有关房屋征收事宜如下:
一、征收范围: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桃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文峰路以南,规划服装南路、市复康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北,颍上南路以东,规划丝绸路及以西;不包含市针织厂、市人民服装厂用地(详见平面范围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颍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三、实施单位:文峰街道办事处。
四、征收签约期限:依据项目启动的时间确定。
五、征收补偿:详见附件《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桃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桃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https://t.cn/A66qS5g6
3月7日下午,全市供销合作社二届四次理事会、二届三次监事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市供销总社会议室召开。市社机关全体人员,各县(区)社理事会主任、监事会主任、办公室主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社办、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市洋河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等负责人参加会议。https://t.cn/A66q6x6Q
【“接热线、办实事”活动预告】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接热线、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22〕10号),2022年3月10日8:30至11:30,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以“接热线、办实事”为主题的12345热线活动。届时,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将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欢迎您拨打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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