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筒][话筒]【肉毒素,有毒吗?九院整复外科专家教你如何鉴别肉毒素产品真伪】
肉毒素是由致命的肉毒杆菌在繁殖过程中所产生的神经毒素蛋白,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毒性最强的生物毒素。肉毒素属于“毒麻药品”,是被严格管控的特殊药物,必须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医疗机构由具有资质的医生开具并使用。
除了一定要在正规医疗机构,选择具有资质的医生进行诊疗以外,还应对药品的包装进行识别。
第一,可以查看药品包装,检查包装是否完好;第二,看看是否具有激光标志,甚至可以通过支付宝和微信的扫一扫功能,查验包装上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辨别真伪。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进口肉毒素,正规药品也为中文包装。
医美有风险,选择需谨慎。再次提醒各位爱美人士,务必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和具有资质的医生进行诊疗,方可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有医说医##九院科普#
肉毒素是由致命的肉毒杆菌在繁殖过程中所产生的神经毒素蛋白,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毒性最强的生物毒素。肉毒素属于“毒麻药品”,是被严格管控的特殊药物,必须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医疗机构由具有资质的医生开具并使用。
除了一定要在正规医疗机构,选择具有资质的医生进行诊疗以外,还应对药品的包装进行识别。
第一,可以查看药品包装,检查包装是否完好;第二,看看是否具有激光标志,甚至可以通过支付宝和微信的扫一扫功能,查验包装上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辨别真伪。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进口肉毒素,正规药品也为中文包装。
医美有风险,选择需谨慎。再次提醒各位爱美人士,务必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和具有资质的医生进行诊疗,方可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有医说医##九院科普#
最近下面几位做鼻子的医生问的比较多,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帮姐妹们扫盲
成都-倪云志、廖连平、贾德渊
倪云志:鼻部整形价格偏高。在成都这个城市隆鼻价格只有他才那么高吧。整体鼻型来讲倪云志的鼻子属于偏自然款的。看了他很多案例整体风格都属于偏自然,鼻尖都处理的圆顿鼻背比较偏直。
廖连平:属于肋骨鼻超自然款的一位医生。整体鼻子风格属于和术前的改变不会做太多的一个变动的医生,也不会给你整体鼻子做的比较高挺比较有自己风格的一位医生。
贾德渊:鼻背喜欢做直整体侧面感觉是小翘鼻类型其实并不是。因为鼻唇角的弧度大的关系让人感觉做的是小翘鼻,其实他做的鼻型属于直鼻型。但如果鼻唇角弧度掌握的不好一不小心容易露鼻孔。
北京-李战强、尤建军
李战强:比较出名,目前是在很多医院都有坐诊,风格偏欧美,喜欢做长鼻子。价格也贵,基本在7W到10W,甚至10W+。不做异体骨,审美略夸张。
尤建军:做的鼻子都是欧式华丽风。基本只做肋软骨,做得好的时候就是女神鼻,做得不好的时候就是犀牛鼻。如果本身鼻子高度就够,就不用找他了。鼻孔处理也不够好看。听闻说面诊要带家长。也爱拒诊。
还有一些其他城市常问的,有空再整理一篇出来,希望爱美的宝宝们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但是整形有风险 ❗️选择需谨慎
成都-倪云志、廖连平、贾德渊
倪云志:鼻部整形价格偏高。在成都这个城市隆鼻价格只有他才那么高吧。整体鼻型来讲倪云志的鼻子属于偏自然款的。看了他很多案例整体风格都属于偏自然,鼻尖都处理的圆顿鼻背比较偏直。
廖连平:属于肋骨鼻超自然款的一位医生。整体鼻子风格属于和术前的改变不会做太多的一个变动的医生,也不会给你整体鼻子做的比较高挺比较有自己风格的一位医生。
贾德渊:鼻背喜欢做直整体侧面感觉是小翘鼻类型其实并不是。因为鼻唇角的弧度大的关系让人感觉做的是小翘鼻,其实他做的鼻型属于直鼻型。但如果鼻唇角弧度掌握的不好一不小心容易露鼻孔。
北京-李战强、尤建军
李战强:比较出名,目前是在很多医院都有坐诊,风格偏欧美,喜欢做长鼻子。价格也贵,基本在7W到10W,甚至10W+。不做异体骨,审美略夸张。
尤建军:做的鼻子都是欧式华丽风。基本只做肋软骨,做得好的时候就是女神鼻,做得不好的时候就是犀牛鼻。如果本身鼻子高度就够,就不用找他了。鼻孔处理也不够好看。听闻说面诊要带家长。也爱拒诊。
还有一些其他城市常问的,有空再整理一篇出来,希望爱美的宝宝们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但是整形有风险 ❗️选择需谨慎
金锐亲办医美欺诈“假一赔三”案件被都市时报报道#医疗纠纷##医美纠纷##法律#
在颜值追求的热潮下,使医美人群由极少数的专属向广大群众普及,年龄也逐渐上升。在巨大需求和高速发展下,医美行业鱼龙混杂,甚至存在非法行医等问题,因整形而导致的事故甚至危及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昆明市民王女士和她的父亲就因医美惹上一身麻烦,最终在我团队锐利律师和金尚江律师的帮助下才获得了40余万元的赔偿,该案件或为云南医美行业“假一赔三”首案,被都市时报所报道。
案件回顾
父女进行“医美”后出现种种不适
调查发现美容院违规经营
2019年12月15日,王女士(化名)和父亲相约到昆明市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美容手术。当天,王女士和父亲分别与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医院医疗机构应以‘诚信’为原则,全面、客观地将治疗的诊断方案、可能并发症及结果告知患者,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完全理解并同意的前提下实行手术与治疗;并承诺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及口碑良好的医生是安全整容的重要保障。”
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月12日间,王女士先后在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了“眼综合”、“肋软骨鼻综合”、“身体脂肪风险”等五项美容手术,手术共花费50000元。同年12月26日,王女士的父亲王先生也在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拉皮”、“身体脂肪丰脸”、“双眼皮眼袋”等四项手术,手术共花费25000元。
父女两以为有医疗美容门诊部的“郑重”承诺,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整容始终存在风险。术后,父女两出现了不同的医美“后遗症”。“王女士出现大小眼、左侧鼻子不通气等问题,而她的父亲双侧躯干和腰部都出现肿块。”案件承办的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金锐律师团医美维权部负责人锐利律师说。
之后,王女士父女两到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协商处理,但最终双方协商未果。
锐利律师介绍,“我们在审查病历资料时发现,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之后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提出行政处罚申请。”
根据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调查核实后出具的《回复函》显示,涉事的医疗美容门诊部在为王女士和她父亲手术的过程中存在“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李某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行为。
之后,王女士和她父亲分别以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在进行手术的过程中严重违法,构成根本违约,且存在欺诈行为,将其起诉至法院。王女士请求判令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手术费、三倍赔偿共200000元,以及医疗费、精神损害费等131200元。王女士父亲请求法院判令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手术费、三倍赔偿损100000元,以及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费等28700元。
最终,一审法院均支持了王女士及其父亲的诉讼请求,分别判决涉事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王女士和王女士父亲美容服务费,同时分别赔偿三倍损失,此外,法院支持了王女士和王女士父亲提出的部分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律师释法
如美容院隐瞒重大利害关系信息
误导求美者接受服务,可被认定构成欺诈
通常医疗美容案件是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来起诉,主张退一赔三,那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呢?对此,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云南省整形美容协会法务部名誉主任金尚江律师解释,对于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是否属于生活消费行为,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目的是通过手术使自身外表更完美,与医疗美容机构建立合同本质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非治疗疾病。所以王女士和她父亲购买的医疗美容服务属于生活消费行为,所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不同于一般的服务,采用的方法是医疗技术方法,具有专业性和风险性,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金尚江律师介绍说。
那医疗美容服务的哪些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欺诈呢?金尚江律师表示,若医疗美容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隐瞒与求美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对求美者的消费抉择产生重大影响,误导求美者接受服务,可被认定为构成欺诈。“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将面临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此外,金尚江律表示:“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还应当赔偿消费者再次修复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医美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望广大爱美人士慎重再慎重,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在和专业医生探讨需求、权衡利弊之后,再进行决策。当然了,倘若医美事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也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颜值追求的热潮下,使医美人群由极少数的专属向广大群众普及,年龄也逐渐上升。在巨大需求和高速发展下,医美行业鱼龙混杂,甚至存在非法行医等问题,因整形而导致的事故甚至危及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昆明市民王女士和她的父亲就因医美惹上一身麻烦,最终在我团队锐利律师和金尚江律师的帮助下才获得了40余万元的赔偿,该案件或为云南医美行业“假一赔三”首案,被都市时报所报道。
案件回顾
父女进行“医美”后出现种种不适
调查发现美容院违规经营
2019年12月15日,王女士(化名)和父亲相约到昆明市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美容手术。当天,王女士和父亲分别与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医院医疗机构应以‘诚信’为原则,全面、客观地将治疗的诊断方案、可能并发症及结果告知患者,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完全理解并同意的前提下实行手术与治疗;并承诺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及口碑良好的医生是安全整容的重要保障。”
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月12日间,王女士先后在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了“眼综合”、“肋软骨鼻综合”、“身体脂肪风险”等五项美容手术,手术共花费50000元。同年12月26日,王女士的父亲王先生也在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拉皮”、“身体脂肪丰脸”、“双眼皮眼袋”等四项手术,手术共花费25000元。
父女两以为有医疗美容门诊部的“郑重”承诺,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整容始终存在风险。术后,父女两出现了不同的医美“后遗症”。“王女士出现大小眼、左侧鼻子不通气等问题,而她的父亲双侧躯干和腰部都出现肿块。”案件承办的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金锐律师团医美维权部负责人锐利律师说。
之后,王女士父女两到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协商处理,但最终双方协商未果。
锐利律师介绍,“我们在审查病历资料时发现,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之后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提出行政处罚申请。”
根据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调查核实后出具的《回复函》显示,涉事的医疗美容门诊部在为王女士和她父亲手术的过程中存在“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李某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行为。
之后,王女士和她父亲分别以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在进行手术的过程中严重违法,构成根本违约,且存在欺诈行为,将其起诉至法院。王女士请求判令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手术费、三倍赔偿共200000元,以及医疗费、精神损害费等131200元。王女士父亲请求法院判令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手术费、三倍赔偿损100000元,以及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费等28700元。
最终,一审法院均支持了王女士及其父亲的诉讼请求,分别判决涉事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王女士和王女士父亲美容服务费,同时分别赔偿三倍损失,此外,法院支持了王女士和王女士父亲提出的部分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律师释法
如美容院隐瞒重大利害关系信息
误导求美者接受服务,可被认定构成欺诈
通常医疗美容案件是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来起诉,主张退一赔三,那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呢?对此,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云南省整形美容协会法务部名誉主任金尚江律师解释,对于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是否属于生活消费行为,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目的是通过手术使自身外表更完美,与医疗美容机构建立合同本质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非治疗疾病。所以王女士和她父亲购买的医疗美容服务属于生活消费行为,所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不同于一般的服务,采用的方法是医疗技术方法,具有专业性和风险性,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金尚江律师介绍说。
那医疗美容服务的哪些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欺诈呢?金尚江律师表示,若医疗美容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隐瞒与求美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对求美者的消费抉择产生重大影响,误导求美者接受服务,可被认定为构成欺诈。“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将面临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此外,金尚江律表示:“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还应当赔偿消费者再次修复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医美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望广大爱美人士慎重再慎重,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在和专业医生探讨需求、权衡利弊之后,再进行决策。当然了,倘若医美事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也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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