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从官格八字,格局不错但是大运逊色
滴天髓黑白子|八字详批
1986年阴历9月13日,9点30,湖南,男
八字:丙寅 戊戌 癸巳 丁巳
大运: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格局分析:根据年柱纳音来看此造属于丙寅炉中火命,根据子平八字法来看此造属于癸水命,癸水生在戌月戊土透干土旺制水为正官格,土旺当令制癸水,又有时辰丁巳火生土耗癸水,癸水无根无气只能从土之势,形成从官格,大运流年走金水则不吉,大运流年走火土则吉。
格局层次:此造为中产阶层以上之造,有管理运,38岁之后会有非常不错的发展,非碌碌无为之人。格局层次决定一生事业高低,格局层次高大运助力则事业有成,格局层次低大运不助事业发展多波折。此造为癸水命,癸水生在戌月土旺制癸水为正官,又有丙巳丁正偏财生正官,癸水无根无气,形成从正官格,格局不错,一生会有不错得发展,早年水金旺大运,聪明早慧利事业,但是为忌神运势一般,后边大运木大运,火泄之生官用神大运,会有不错发展,去年今年水旺压力稍大。整体为中产以上阶层。事业上不适合从事金水五行相关的行业如:五金,水产,航海等,适合土火五行相关的行业如:建筑,互联网,教育等。不适合在出生地以西以北发展,适合出生地以南,以东方向发展。
财运方面:此造为小资到小富之造,财运极佳,2025年之后走真正财运。此造癸水命以火为财,此造癸水丙火正财丁火偏财透干,坐下巳火正财,财官双美之造,戌土当令又为财库,有财能存,利财之造,一生财源随顺非受苦之人,前期水旺大运,金生癸水大运不佳,才财来财去之相,储蓄运不佳,未来食神伤官生财大运,会有不错的发展,整体来看此造属于小资以上到小富之造。
个人方面:正官格为人正直,正官制身为人自律有目标感,聪明早慧,适合脑力劳动,做事有压力感,内心常纠结,做事多波折,土旺之人为人诚信可靠,为人正直有自律意识目标意识强,财官旺有领导天赋,有管理运,带戌土,为人爱好文史哲,有钻研精神,有佛道缘。
父母方面:此造父母宫为壬戌土戌土燥土坐父母宫为用神,利父母之人,早年忌神大运,父母对你事业上的帮助不大,更多要依靠自我打拼,财为用神父缘佳,印星为忌,双亲无靠自我打拼。
婚姻方面:此造婚姻运不错,能娶贤妻。此造癸水命以火为妻星,此造妻星多,异性缘不错,坐下巳火妻星,婚后幸福,事业逐步提升。巳火代表另一半长相一般但是聪明,热情好礼之人。
子女方面:此造子女运佳,正官星得令而旺又有财星生之,子女缘佳子女会有非常不错的发展,事业有成之人,晚年一路食伤利子女用神大运,子女孝顺对你的帮助不小。
大运方面:人十年换运一次,该格局8岁起运,年份每逢4换运,1994年, 2004年, 2014年,2024年, 2034年,2044年,2054年,2064年年都是换运的年份,换运期间事业等都会有不小的波动,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1,1994年到2004年己亥大运,中偏下。己土为用,亥水助癸水为用,利。95年,00年不佳,01年,02年稍吉,其他中平。
2,2004年到2014年庚子大运,不佳。庚金子水助癸水不利。06年,09年稍吉,08年,12年,13年不佳,其他中平。
3,2014年到2024年辛丑大运,中平。14年,15年,18年顺利,19年,20年,21年不佳,其他中平。
4,2024年到2034年壬寅大运,小吉。壬水为忌,寅木生火利财。25年,26年,27年顺利,31年,32年,33年不佳,其他中平。
5,2034年到2044年癸卯大运,小吉。癸水为忌,卯木为喜。34年,35年,36年,37年,38年,39年都不错,40年,41年,43年不佳。
6,2044年到2054年甲辰大运,中平偏上。46年,47年,48年,49年 顺利,52年,53年不佳,其他中平。
7,2054年到2064年乙巳大运,吉。乙木生巳火为喜,利。54年,61年,62年,63年顺利,55年,56年,60年不佳。晚年用神大运,晚年安康之造。
风水建议:火土为用,金水为忌
红色黄色为吉祥色,白色黑色忌色,穿衣装饰注意。0,5,2,7为吉数;1,6,4,9为忌,手机号码,楼层,车牌参考。南方为吉方,北方西方不吉。住靠近大山的地方助运,不要靠近水和公园的地方。少带金银首饰。家里不适合养鱼。
文|滴天髓黑白子,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作者。
滴天髓黑白子|八字详批
1986年阴历9月13日,9点30,湖南,男
八字:丙寅 戊戌 癸巳 丁巳
大运: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格局分析:根据年柱纳音来看此造属于丙寅炉中火命,根据子平八字法来看此造属于癸水命,癸水生在戌月戊土透干土旺制水为正官格,土旺当令制癸水,又有时辰丁巳火生土耗癸水,癸水无根无气只能从土之势,形成从官格,大运流年走金水则不吉,大运流年走火土则吉。
格局层次:此造为中产阶层以上之造,有管理运,38岁之后会有非常不错的发展,非碌碌无为之人。格局层次决定一生事业高低,格局层次高大运助力则事业有成,格局层次低大运不助事业发展多波折。此造为癸水命,癸水生在戌月土旺制癸水为正官,又有丙巳丁正偏财生正官,癸水无根无气,形成从正官格,格局不错,一生会有不错得发展,早年水金旺大运,聪明早慧利事业,但是为忌神运势一般,后边大运木大运,火泄之生官用神大运,会有不错发展,去年今年水旺压力稍大。整体为中产以上阶层。事业上不适合从事金水五行相关的行业如:五金,水产,航海等,适合土火五行相关的行业如:建筑,互联网,教育等。不适合在出生地以西以北发展,适合出生地以南,以东方向发展。
财运方面:此造为小资到小富之造,财运极佳,2025年之后走真正财运。此造癸水命以火为财,此造癸水丙火正财丁火偏财透干,坐下巳火正财,财官双美之造,戌土当令又为财库,有财能存,利财之造,一生财源随顺非受苦之人,前期水旺大运,金生癸水大运不佳,才财来财去之相,储蓄运不佳,未来食神伤官生财大运,会有不错的发展,整体来看此造属于小资以上到小富之造。
个人方面:正官格为人正直,正官制身为人自律有目标感,聪明早慧,适合脑力劳动,做事有压力感,内心常纠结,做事多波折,土旺之人为人诚信可靠,为人正直有自律意识目标意识强,财官旺有领导天赋,有管理运,带戌土,为人爱好文史哲,有钻研精神,有佛道缘。
父母方面:此造父母宫为壬戌土戌土燥土坐父母宫为用神,利父母之人,早年忌神大运,父母对你事业上的帮助不大,更多要依靠自我打拼,财为用神父缘佳,印星为忌,双亲无靠自我打拼。
婚姻方面:此造婚姻运不错,能娶贤妻。此造癸水命以火为妻星,此造妻星多,异性缘不错,坐下巳火妻星,婚后幸福,事业逐步提升。巳火代表另一半长相一般但是聪明,热情好礼之人。
子女方面:此造子女运佳,正官星得令而旺又有财星生之,子女缘佳子女会有非常不错的发展,事业有成之人,晚年一路食伤利子女用神大运,子女孝顺对你的帮助不小。
大运方面:人十年换运一次,该格局8岁起运,年份每逢4换运,1994年, 2004年, 2014年,2024年, 2034年,2044年,2054年,2064年年都是换运的年份,换运期间事业等都会有不小的波动,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1,1994年到2004年己亥大运,中偏下。己土为用,亥水助癸水为用,利。95年,00年不佳,01年,02年稍吉,其他中平。
2,2004年到2014年庚子大运,不佳。庚金子水助癸水不利。06年,09年稍吉,08年,12年,13年不佳,其他中平。
3,2014年到2024年辛丑大运,中平。14年,15年,18年顺利,19年,20年,21年不佳,其他中平。
4,2024年到2034年壬寅大运,小吉。壬水为忌,寅木生火利财。25年,26年,27年顺利,31年,32年,33年不佳,其他中平。
5,2034年到2044年癸卯大运,小吉。癸水为忌,卯木为喜。34年,35年,36年,37年,38年,39年都不错,40年,41年,43年不佳。
6,2044年到2054年甲辰大运,中平偏上。46年,47年,48年,49年 顺利,52年,53年不佳,其他中平。
7,2054年到2064年乙巳大运,吉。乙木生巳火为喜,利。54年,61年,62年,63年顺利,55年,56年,60年不佳。晚年用神大运,晚年安康之造。
风水建议:火土为用,金水为忌
红色黄色为吉祥色,白色黑色忌色,穿衣装饰注意。0,5,2,7为吉数;1,6,4,9为忌,手机号码,楼层,车牌参考。南方为吉方,北方西方不吉。住靠近大山的地方助运,不要靠近水和公园的地方。少带金银首饰。家里不适合养鱼。
文|滴天髓黑白子,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作者。
#江歌妈妈哭求调查自己资金来源及去向##江秋莲 善款#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转发这篇文章!
其实一直以来我并不太关注案情,我真正关注的是公众的善心和社会的正向能量能否得到应有回馈?社会的道德边界能否清晰、深刻?
这几天看了太多的人说着完全不着边的话,已经吵得一团乱麻!
今天只说两大类让我觉得完全无所适从,完全无法理解的观点:
一、我们把钱捐给江妈了,就是希望她能过得好,能舒心些,至于怎么用?那是她的事儿,我们不要求她公示善款。
好!谢谢你们的善良,包容!这些,均属我国上下五千年传承的优秀道德品质。
但是!爱心可以散,却绝不能滥!
江妈可以哭,可以悲,却绝不能骗!
就好像前些年被曝光的,街边装残疾乞讨的乞丐,转头下班,活蹦乱跳,换上阿玛尼,开上路虎,直奔自家别墅而去。这可不是故事,这是被主流媒体跟踪报道的时事新闻。
就好像特困生穿3000元鞋子引起的那场舆论纷争!
是的,我就是认为特困生就不应该穿3000元的鞋!除非他靠自己的能力挣。
要求伟妈公示善款的目的是什么??
很简单,就是有人察觉了这一切。
什么时候公众的善心被当做生财的工具还可以这么理所当然了?
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竟然可以包容善良被践踏,爱心被欺骗了?
我认为,现在对善款一切质疑的本质就是公众的善心是否被当做的生财的工具,是否欺骗践踏了社会的包容与善良?
我认为,善良也好,包容也好,都必须有一个前提,而这一个前提是:诚信、真诚、勤劳、正直、善良。
很显然,伟妈:
诚信吗?谎言已被证实的,已经有了一箩筐;
真诚吗?看她如何回应大众对善款的质疑,连“公示”这种最基本的受赠人操守都不遵守执行的人,真诚?
勤劳吗?五年了,有手有脚,却不停地向大众伸手,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十穷九懒,养着懒汉,你们很得意吧?
正直吗?永不出示的完整卷宗,永不公示的善款收支明细,一次又一次使用非法手段人肉他人,更勿论很可能涉嫌的诈捐诈骗行为。
善良吗?看看如何对待给她捐款,却最终质疑她的人是什么下场,看看她如何一边享受着社会的善良一边回馈给了社会怎样的恶毒?这一份恶毒的释放对象,不乏对她剖心掏肺之人!
那么,这一份善心,这么巨大的社会公共资源到底是给了怎么样的一个人?怎么样的一件事?
二、我们自愿把钱给江妈,江妈是个人求助行为,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公示。
这里请注意:慈善法和捐赠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请法盲不要混淆概念。甚至某些主持人大言不惭:慈善法没有规定江秋莲必须公示善款收支明细。
我最早就已经提到了,此事件不在慈善法的范畴,但应在捐赠法的范畴之内。
这里,又要涉及到一个界定的问题,也是江秋莲认真研究后,钻空子的地方。
大家注意到了,五年,江秋莲只有一次公开平台募捐,30万!这笔钱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其余的呢?打赏?个人求助,均没有相关法律直接定性。
但是!捐赠法有对自然人受赠义务和责任的相关规定。在此事上就产生了界定的问题,是否可以界定为募捐,如果界定为募捐,那么江秋莲肯定是不具备募捐的资格的。如果不界定为慈善募捐,那么这些收入自有税务机关清查。
而在我看来,这是一场旷日持久,声势浩大的实质的社会公益募捐行为,应受捐赠法的约束。
真正的空子钻在了什么地方呢?
我国捐赠法的适用范围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
那么回头来看,社会公益事业是通过合法公益性单位将社会的捐赠,赠与受赠人。江秋莲其实质就是向社会求助,且得到了社会的捐赠,这本质上就是一场社会公益事业,这一点无可辩驳。
而其不通过合法渠道获取捐赠,就是利用法律漏洞,逃脱捐赠法对捐赠人合法权益及社会捐赠财产的保护,对受赠人合法性的约束。
不得不说[good][good][good]。但是,我从骨子里瞧不上你!
一个钻着空子求助的人,一个不走正规渠道募捐的人,你们一个又一个信者如潮,纷纷上赶着把钱送上去。
还是那句话,有钱?捐助下你看得见的,没有任何争议的连书都读不上的孩子们。
有钱?捐助下没有任何争议,重病没钱治的孩子们。
我是绝不会对江这种人捐一分钱。但是我做过些事儿,我觉得无比有意义,无比自豪。这里就不多说了。
我反倒认为,或许在法庭上,对此事的认定应该以捐赠法来进行参照!这方面的法治漏洞也该及时弥补。此案之后,从此也就有了前例比照执行。剩下的,静待立法吧!
最后说说图吧!这篇文章没看到任何证据,不应轻信。但如所述属实,那么此事细思极恐,江秋莲应获实刑,否则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匡正社会之风气,不足以还社会公共资源以公道,不足以还社会公序良俗以正义,不足以还社会爱心以正道!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转发这篇文章!
其实一直以来我并不太关注案情,我真正关注的是公众的善心和社会的正向能量能否得到应有回馈?社会的道德边界能否清晰、深刻?
这几天看了太多的人说着完全不着边的话,已经吵得一团乱麻!
今天只说两大类让我觉得完全无所适从,完全无法理解的观点:
一、我们把钱捐给江妈了,就是希望她能过得好,能舒心些,至于怎么用?那是她的事儿,我们不要求她公示善款。
好!谢谢你们的善良,包容!这些,均属我国上下五千年传承的优秀道德品质。
但是!爱心可以散,却绝不能滥!
江妈可以哭,可以悲,却绝不能骗!
就好像前些年被曝光的,街边装残疾乞讨的乞丐,转头下班,活蹦乱跳,换上阿玛尼,开上路虎,直奔自家别墅而去。这可不是故事,这是被主流媒体跟踪报道的时事新闻。
就好像特困生穿3000元鞋子引起的那场舆论纷争!
是的,我就是认为特困生就不应该穿3000元的鞋!除非他靠自己的能力挣。
要求伟妈公示善款的目的是什么??
很简单,就是有人察觉了这一切。
什么时候公众的善心被当做生财的工具还可以这么理所当然了?
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竟然可以包容善良被践踏,爱心被欺骗了?
我认为,现在对善款一切质疑的本质就是公众的善心是否被当做的生财的工具,是否欺骗践踏了社会的包容与善良?
我认为,善良也好,包容也好,都必须有一个前提,而这一个前提是:诚信、真诚、勤劳、正直、善良。
很显然,伟妈:
诚信吗?谎言已被证实的,已经有了一箩筐;
真诚吗?看她如何回应大众对善款的质疑,连“公示”这种最基本的受赠人操守都不遵守执行的人,真诚?
勤劳吗?五年了,有手有脚,却不停地向大众伸手,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十穷九懒,养着懒汉,你们很得意吧?
正直吗?永不出示的完整卷宗,永不公示的善款收支明细,一次又一次使用非法手段人肉他人,更勿论很可能涉嫌的诈捐诈骗行为。
善良吗?看看如何对待给她捐款,却最终质疑她的人是什么下场,看看她如何一边享受着社会的善良一边回馈给了社会怎样的恶毒?这一份恶毒的释放对象,不乏对她剖心掏肺之人!
那么,这一份善心,这么巨大的社会公共资源到底是给了怎么样的一个人?怎么样的一件事?
二、我们自愿把钱给江妈,江妈是个人求助行为,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公示。
这里请注意:慈善法和捐赠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请法盲不要混淆概念。甚至某些主持人大言不惭:慈善法没有规定江秋莲必须公示善款收支明细。
我最早就已经提到了,此事件不在慈善法的范畴,但应在捐赠法的范畴之内。
这里,又要涉及到一个界定的问题,也是江秋莲认真研究后,钻空子的地方。
大家注意到了,五年,江秋莲只有一次公开平台募捐,30万!这笔钱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其余的呢?打赏?个人求助,均没有相关法律直接定性。
但是!捐赠法有对自然人受赠义务和责任的相关规定。在此事上就产生了界定的问题,是否可以界定为募捐,如果界定为募捐,那么江秋莲肯定是不具备募捐的资格的。如果不界定为慈善募捐,那么这些收入自有税务机关清查。
而在我看来,这是一场旷日持久,声势浩大的实质的社会公益募捐行为,应受捐赠法的约束。
真正的空子钻在了什么地方呢?
我国捐赠法的适用范围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
那么回头来看,社会公益事业是通过合法公益性单位将社会的捐赠,赠与受赠人。江秋莲其实质就是向社会求助,且得到了社会的捐赠,这本质上就是一场社会公益事业,这一点无可辩驳。
而其不通过合法渠道获取捐赠,就是利用法律漏洞,逃脱捐赠法对捐赠人合法权益及社会捐赠财产的保护,对受赠人合法性的约束。
不得不说[good][good][good]。但是,我从骨子里瞧不上你!
一个钻着空子求助的人,一个不走正规渠道募捐的人,你们一个又一个信者如潮,纷纷上赶着把钱送上去。
还是那句话,有钱?捐助下你看得见的,没有任何争议的连书都读不上的孩子们。
有钱?捐助下没有任何争议,重病没钱治的孩子们。
我是绝不会对江这种人捐一分钱。但是我做过些事儿,我觉得无比有意义,无比自豪。这里就不多说了。
我反倒认为,或许在法庭上,对此事的认定应该以捐赠法来进行参照!这方面的法治漏洞也该及时弥补。此案之后,从此也就有了前例比照执行。剩下的,静待立法吧!
最后说说图吧!这篇文章没看到任何证据,不应轻信。但如所述属实,那么此事细思极恐,江秋莲应获实刑,否则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匡正社会之风气,不足以还社会公共资源以公道,不足以还社会公序良俗以正义,不足以还社会爱心以正道!
day21
我开始迷恋早晨早起和自己独处的安静时光,有心流流淌的感觉。今天结束了“一生的旅程”这本书。我与“罗伯特.艾格”的相伴之旅暂时告一段落,感谢他用自己辛勤的45年工作之旅,给予我心灵上的滋养和工作上的启发。
在工作和生活中在犯错时勇敢的承担责任,承认错误,那么周围的人会对你更加的尊敬和信任。
利用你的态度、活力、专注,成为一个上司在机遇出现的时候觉得必须将之交付予你的人。
你要倾听别人的困难,并帮助他们找到解决方法,是一位杰出管理者的素养。
你的正直、得体、诚信以及在人前的一举一动都是公司价值的体现。
我开始迷恋早晨早起和自己独处的安静时光,有心流流淌的感觉。今天结束了“一生的旅程”这本书。我与“罗伯特.艾格”的相伴之旅暂时告一段落,感谢他用自己辛勤的45年工作之旅,给予我心灵上的滋养和工作上的启发。
在工作和生活中在犯错时勇敢的承担责任,承认错误,那么周围的人会对你更加的尊敬和信任。
利用你的态度、活力、专注,成为一个上司在机遇出现的时候觉得必须将之交付予你的人。
你要倾听别人的困难,并帮助他们找到解决方法,是一位杰出管理者的素养。
你的正直、得体、诚信以及在人前的一举一动都是公司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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