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昨天说了吃高碳水的饮食,也就是过多吃大米白面,对我们的身体健康非常不利。
如果你长期以大米白面为主,很少吃油脂的话,那么长期下来只会让你更容易发炎,而且身体容易衰老,并且还会增加大脑患上第三型糖尿病,也就是阿尔兹海默症,即老年痴呆症的风险。
那么今天我们要说的重点是你不仅要少吃碳水化合物,而且你还需要多吃一点脂肪。
说到脂肪都是爱恨交织,想想长在小肚子大腿上的脂肪,每天发愁的都是:怎么才能够减下去?现在却让你多吃一点,是不是觉得在开玩笑?别着急,我们要先来了解一下脂肪是怎么回事。
其实我其实我们身体里的脂肪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堆积在我们腰部、大腿内侧的脂肪,它是来自于我们吃了太多的米饭、面条,啃了太多的面包,吃了太多的甜水果。
而另外一部分,看不见的是我们身体细胞内部的脂肪。
比如说我们的每一个细胞的细胞膜都是由脂肪构成的。再比如说我们的大脑70%都是脂肪。有足够的脂肪,对维持身体健康大有好处。那么脂肪的种类也非常的多样,不是所有脂肪都好,到底哪些脂肪才是好脂肪呢?
其实,你可以先不记坏脂肪,而记住好的脂肪就够了。
脂肪的主要来源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来自于水果中,比如说最常见的是牛油果,牛油果中含的脂肪非常的优质。
第二种也是来自于水果——椰子,你可能喜欢喝椰椰汁,像是你可能不知道的是椰汁中可以提取出含有大量的椰子油。也就是,如果你将椰汁冻起来,它就会在表面上形成这样一层油脂。
但是你不用去买椰子冻成油脂,现在有瓶装罐装的椰子油,对身体的好处非常多,它会帮助你开始燃烧脂肪,生成酮体给大脑提供能量,甚至说吃椰子油可以帮助你减肥。
除了椰子油,市面上也有的很多其他油,我们知道好的比如说特级初榨橄榄油、亚麻籽油、芥菜油等等,这些油脂都是不饱和脂肪,对我们的身体有好处,可以适当食用。
相比起来椰子油更加的物美价廉,二十多两斤,而且含有油中贵族成份,加工过程也不用担心,在高温下也很稳定,可以说是性价比最高的油脂。我自己个人最近6个月来一直都在吃这款椰子油。
第三种好的油脂来自于坚果,推荐杏仁、核桃、夏威夷果等等。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你买的是炒过的加了盐的杏仁,或者夏威夷果,那么效果就将会大打折扣。尽量买没有炒过的生的坚果来吃,而坚果又以用水浸泡过1~2天为佳。
干的核桃吃起来会有一股涩味,而泡过的核桃则清新香甜。因为此时坚果作为种子,在水的作用下,内部被充分激活,呈现出一种准备发芽的状态,有益酶的含量达到顶峰。这个时候吃对你的身体大有好处,其中的活性物质可以给你的身体注入活力。
另外要注意腰果不算坚果,所以不要把腰果算在内,腰果根本就不能发芽。花生也不要算在,坚果里面花生其实是一种豆科植物,花生它比较容易长黄曲霉菌,所以风险比较大。一般选择生的杏仁、核桃等等来获得好的脂肪。
第四种是来自于肉类,肉类中又以鱼肉为最佳。好的鱼肉,比如说鲑鱼是顶级环法运动员车手的必备,他们有专门的营养师给他们制定营养计划。
好的深水鱼如带鱼等等,都可以为你提供足够大量的DHA,是非常良好的营养,这对视力非常有好处,是儿童的成长发育必备的营养。除了鱼肉、草饲的牛肉、羊肉也非常好,所以选择来源放心可靠的肉类,也是一种非常有利健康的饮食方式。
除了这些肉以外,还有鸡蛋。过去我们常说不要吃太多鸡蛋,怕鸡蛋里有太多的胆固醇,实际上鸡蛋里的胆固醇其实对我们人体并没有危害。如果想要用油煎鸡蛋的话,建议选择椰子油煎。
其他的油因为不好消化,可能会造成消化不良。其实即使一直吃鸡蛋,即使一天都只吃鸡蛋,也不会造成胆固醇过高的危险。因为如果我们不摄入胆固醇的话,那么身体还需要自己来生产胆固醇,会增加身体的负担。所以鸡蛋其实是非常好的食物。
我们另外一个健康的来源,是一款零食。其实是我们的巧克力,可可脂也是一种脂肪,但是注意你买巧克力的时候,千万不要买那种有很多糖的巧克力。
你要看可可的含量,如果可可的含量在75%以上你才能够买。这个含量的巧克力,可以帮助你在饥饿的时候解馋,而不会给身体带来血糖升高的负担。如果不够这个量的话,那么你吃的其实是糖果,只会让你更饥饿。
以上就是今天要分享的这些内容,多吃一些脂肪,少吃一些大米白面,你会变得更能抗饿,更瘦,而且还会收获一个更健康的不发炎的身体,减少患上阿尔茨海默症的风险,为大脑的未来健康做好铺垫。何乐而不为?赶紧向你的食谱中添加这些有益的成分吧!
我是地瓜整理的张婧,热衷养生和骑行,因咽喉发炎而开始改变饮食,希望和你一起吃出健康的身体!下一期我们不见不散。
如果你长期以大米白面为主,很少吃油脂的话,那么长期下来只会让你更容易发炎,而且身体容易衰老,并且还会增加大脑患上第三型糖尿病,也就是阿尔兹海默症,即老年痴呆症的风险。
那么今天我们要说的重点是你不仅要少吃碳水化合物,而且你还需要多吃一点脂肪。
说到脂肪都是爱恨交织,想想长在小肚子大腿上的脂肪,每天发愁的都是:怎么才能够减下去?现在却让你多吃一点,是不是觉得在开玩笑?别着急,我们要先来了解一下脂肪是怎么回事。
其实我其实我们身体里的脂肪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堆积在我们腰部、大腿内侧的脂肪,它是来自于我们吃了太多的米饭、面条,啃了太多的面包,吃了太多的甜水果。
而另外一部分,看不见的是我们身体细胞内部的脂肪。
比如说我们的每一个细胞的细胞膜都是由脂肪构成的。再比如说我们的大脑70%都是脂肪。有足够的脂肪,对维持身体健康大有好处。那么脂肪的种类也非常的多样,不是所有脂肪都好,到底哪些脂肪才是好脂肪呢?
其实,你可以先不记坏脂肪,而记住好的脂肪就够了。
脂肪的主要来源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来自于水果中,比如说最常见的是牛油果,牛油果中含的脂肪非常的优质。
第二种也是来自于水果——椰子,你可能喜欢喝椰椰汁,像是你可能不知道的是椰汁中可以提取出含有大量的椰子油。也就是,如果你将椰汁冻起来,它就会在表面上形成这样一层油脂。
但是你不用去买椰子冻成油脂,现在有瓶装罐装的椰子油,对身体的好处非常多,它会帮助你开始燃烧脂肪,生成酮体给大脑提供能量,甚至说吃椰子油可以帮助你减肥。
除了椰子油,市面上也有的很多其他油,我们知道好的比如说特级初榨橄榄油、亚麻籽油、芥菜油等等,这些油脂都是不饱和脂肪,对我们的身体有好处,可以适当食用。
相比起来椰子油更加的物美价廉,二十多两斤,而且含有油中贵族成份,加工过程也不用担心,在高温下也很稳定,可以说是性价比最高的油脂。我自己个人最近6个月来一直都在吃这款椰子油。
第三种好的油脂来自于坚果,推荐杏仁、核桃、夏威夷果等等。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你买的是炒过的加了盐的杏仁,或者夏威夷果,那么效果就将会大打折扣。尽量买没有炒过的生的坚果来吃,而坚果又以用水浸泡过1~2天为佳。
干的核桃吃起来会有一股涩味,而泡过的核桃则清新香甜。因为此时坚果作为种子,在水的作用下,内部被充分激活,呈现出一种准备发芽的状态,有益酶的含量达到顶峰。这个时候吃对你的身体大有好处,其中的活性物质可以给你的身体注入活力。
另外要注意腰果不算坚果,所以不要把腰果算在内,腰果根本就不能发芽。花生也不要算在,坚果里面花生其实是一种豆科植物,花生它比较容易长黄曲霉菌,所以风险比较大。一般选择生的杏仁、核桃等等来获得好的脂肪。
第四种是来自于肉类,肉类中又以鱼肉为最佳。好的鱼肉,比如说鲑鱼是顶级环法运动员车手的必备,他们有专门的营养师给他们制定营养计划。
好的深水鱼如带鱼等等,都可以为你提供足够大量的DHA,是非常良好的营养,这对视力非常有好处,是儿童的成长发育必备的营养。除了鱼肉、草饲的牛肉、羊肉也非常好,所以选择来源放心可靠的肉类,也是一种非常有利健康的饮食方式。
除了这些肉以外,还有鸡蛋。过去我们常说不要吃太多鸡蛋,怕鸡蛋里有太多的胆固醇,实际上鸡蛋里的胆固醇其实对我们人体并没有危害。如果想要用油煎鸡蛋的话,建议选择椰子油煎。
其他的油因为不好消化,可能会造成消化不良。其实即使一直吃鸡蛋,即使一天都只吃鸡蛋,也不会造成胆固醇过高的危险。因为如果我们不摄入胆固醇的话,那么身体还需要自己来生产胆固醇,会增加身体的负担。所以鸡蛋其实是非常好的食物。
我们另外一个健康的来源,是一款零食。其实是我们的巧克力,可可脂也是一种脂肪,但是注意你买巧克力的时候,千万不要买那种有很多糖的巧克力。
你要看可可的含量,如果可可的含量在75%以上你才能够买。这个含量的巧克力,可以帮助你在饥饿的时候解馋,而不会给身体带来血糖升高的负担。如果不够这个量的话,那么你吃的其实是糖果,只会让你更饥饿。
以上就是今天要分享的这些内容,多吃一些脂肪,少吃一些大米白面,你会变得更能抗饿,更瘦,而且还会收获一个更健康的不发炎的身体,减少患上阿尔茨海默症的风险,为大脑的未来健康做好铺垫。何乐而不为?赶紧向你的食谱中添加这些有益的成分吧!
我是地瓜整理的张婧,热衷养生和骑行,因咽喉发炎而开始改变饮食,希望和你一起吃出健康的身体!下一期我们不见不散。
江苏苏州,陈某的妻子把价值21万元的445条苏烟存放在车后备箱。不曾想,陈某驾车外出时被烟草局查到,445条香烟全部被没收。陈某不服,诉至法院,理由是:“没偷没抢,合法财产凭啥没收?”
(来源:苏州中院案例)
陈某和妻子经营了一家烟酒店,平常会大批量购进一些香烟。
这次又订购了950条香烟,陈某妻子把一半香烟放在店里售卖,因担心店里遭贼,另一半便放在了车的后备箱里。但是,陈某的妻子没有告诉陈某把烟放在车里的事情。
事发当日,陈某驾车往返于南通和常熟之间,途中遇到了民警对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陈某也没多想,老老实实地接受了检查。
不曾想,这一查没有查出什么交通违章,但民警却发现了车后备箱里存放的大量香烟。
陈某一看就马上反映过来,肯定是自家老婆干的好事,赶紧向民警解释,说自己是做烟酒生意的,这些都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的存货,是合法财产。
民警听后,说烟草实行的是国家专卖,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他们也无法判断是否合法,需要相关部门来核实。随后,民警便通知了烟草局。
烟草局工作人员到场了解情况后,认为陈某的行为是无证运输烟草,已经违法,便扣留了香烟进一步开展调查。
调查完毕后,烟草局作出决定没收了陈某价值21万元的445条苏烟。
这20多万的烟,说没收就没收了,做了多年生意的陈某也非常难以承受如此巨大的损失。便一纸诉状把烟草局告到了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返还没收的香烟。
那么,陈某的烟是合法购买的,属于合法财产,为什么会被没收呢?
这是因为国家对于烟草,无论是买卖,还是运输,都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跨县市运输烟草要先取得准运证。
注意这里的运输没有限定烟草所有人,也就是说不管是帮别人运,还是运自己的,都需要按规定申请准运证。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本案中,陈某拉着烟草往返于南通和常熟,烟草价值21万元,超过了上述规定的5万元。陈某没有准运证,运输行为被人赃俱获,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烟草局对陈某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法律上讲没有任何问题。
陈某长期从事烟草生意,对于烟草运输的相关规定自己心里也应当清楚。
因此,到了法庭上后,他也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这个问题做什么辩解,而是希望通过程序法出奇制胜。
陈某在法庭上诉称,首先,烟草是正规渠道购买的,属于合法财产,公民合法财产法律应予保护。
其次,之所以会把烟草存放在车上,是因为店里曾经遭过贼,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而且他老婆未告诉他把烟存放在了车上,他并不知情,不是故意要违法运输。
那么,陈某为什么要这么辩解呢?这么辩解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陈某之所以如此辩解,言外之意就是想要证明,在此事中,自己是无心之失,并不是故意违法,属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意触犯了法律,主观上没有过错,应根据处罚法的规定不予处罚。
不过要注意,该条款虽然规定了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当事人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所以,举证责任在陈某,而不是处罚机关,即使事实真如陈某所说,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陈某一样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陈某提出自己无主观过错的理由:
第一点理由是,陈某老婆没有告诉他,他不知道。对于这点理由,陈某也没有提供其确不知情的证据,只是口头辩解。
根据一般人的标准,结合日常生活经验来加以判断的话,陈某夫妻二人长期从事烟酒生意,熟悉烟草管理制度,知道烟草不能到处乱拉着跑。
陈某老婆把价值高达21万元的烟草放在车后备箱,还不告诉陈某,明显不符合常理。
第二点理由,是因为遭贼,害怕丢失才存放在车里。但他同样没有提供比如报警记录等加以证明,也只是口头辩解。
这一点理由从生活经验上进行判断,同样让人难以理解。
因为,如果真的是以前遭过贼,才把烟存在在车上。那么就说明,这并不是第一次把烟放在车里,而是经常采取这种方式防盗。
这样的话,陈某就不可能不知道车里会有香烟存放的情况,但他又辩解称老婆没说,他不知道车里会有香烟,显然其前后陈述是矛盾的。
而且,即使要防盗,放车里未必就比放店里安全,放车里还有违法的风险,为什么不放在家中等更安全的地方呢?
综上,陈某想证明自己不知情而违法,主观上无过错的辩解理由,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最终,一、二审法院均未采纳陈某的理由,驳回了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事发后,有人说,如果真的是因为老婆没有及时告诉陈某,导致21万的烟草被没收,那这教训可就太惨痛了!
对此,您怎么看?
欢迎留言评论(皓子说法)
(来源:苏州中院案例)
陈某和妻子经营了一家烟酒店,平常会大批量购进一些香烟。
这次又订购了950条香烟,陈某妻子把一半香烟放在店里售卖,因担心店里遭贼,另一半便放在了车的后备箱里。但是,陈某的妻子没有告诉陈某把烟放在车里的事情。
事发当日,陈某驾车往返于南通和常熟之间,途中遇到了民警对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陈某也没多想,老老实实地接受了检查。
不曾想,这一查没有查出什么交通违章,但民警却发现了车后备箱里存放的大量香烟。
陈某一看就马上反映过来,肯定是自家老婆干的好事,赶紧向民警解释,说自己是做烟酒生意的,这些都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的存货,是合法财产。
民警听后,说烟草实行的是国家专卖,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他们也无法判断是否合法,需要相关部门来核实。随后,民警便通知了烟草局。
烟草局工作人员到场了解情况后,认为陈某的行为是无证运输烟草,已经违法,便扣留了香烟进一步开展调查。
调查完毕后,烟草局作出决定没收了陈某价值21万元的445条苏烟。
这20多万的烟,说没收就没收了,做了多年生意的陈某也非常难以承受如此巨大的损失。便一纸诉状把烟草局告到了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返还没收的香烟。
那么,陈某的烟是合法购买的,属于合法财产,为什么会被没收呢?
这是因为国家对于烟草,无论是买卖,还是运输,都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跨县市运输烟草要先取得准运证。
注意这里的运输没有限定烟草所有人,也就是说不管是帮别人运,还是运自己的,都需要按规定申请准运证。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本案中,陈某拉着烟草往返于南通和常熟,烟草价值21万元,超过了上述规定的5万元。陈某没有准运证,运输行为被人赃俱获,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烟草局对陈某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法律上讲没有任何问题。
陈某长期从事烟草生意,对于烟草运输的相关规定自己心里也应当清楚。
因此,到了法庭上后,他也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这个问题做什么辩解,而是希望通过程序法出奇制胜。
陈某在法庭上诉称,首先,烟草是正规渠道购买的,属于合法财产,公民合法财产法律应予保护。
其次,之所以会把烟草存放在车上,是因为店里曾经遭过贼,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而且他老婆未告诉他把烟存放在了车上,他并不知情,不是故意要违法运输。
那么,陈某为什么要这么辩解呢?这么辩解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陈某之所以如此辩解,言外之意就是想要证明,在此事中,自己是无心之失,并不是故意违法,属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意触犯了法律,主观上没有过错,应根据处罚法的规定不予处罚。
不过要注意,该条款虽然规定了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当事人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所以,举证责任在陈某,而不是处罚机关,即使事实真如陈某所说,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陈某一样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陈某提出自己无主观过错的理由:
第一点理由是,陈某老婆没有告诉他,他不知道。对于这点理由,陈某也没有提供其确不知情的证据,只是口头辩解。
根据一般人的标准,结合日常生活经验来加以判断的话,陈某夫妻二人长期从事烟酒生意,熟悉烟草管理制度,知道烟草不能到处乱拉着跑。
陈某老婆把价值高达21万元的烟草放在车后备箱,还不告诉陈某,明显不符合常理。
第二点理由,是因为遭贼,害怕丢失才存放在车里。但他同样没有提供比如报警记录等加以证明,也只是口头辩解。
这一点理由从生活经验上进行判断,同样让人难以理解。
因为,如果真的是以前遭过贼,才把烟存在在车上。那么就说明,这并不是第一次把烟放在车里,而是经常采取这种方式防盗。
这样的话,陈某就不可能不知道车里会有香烟存放的情况,但他又辩解称老婆没说,他不知道车里会有香烟,显然其前后陈述是矛盾的。
而且,即使要防盗,放车里未必就比放店里安全,放车里还有违法的风险,为什么不放在家中等更安全的地方呢?
综上,陈某想证明自己不知情而违法,主观上无过错的辩解理由,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最终,一、二审法院均未采纳陈某的理由,驳回了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事发后,有人说,如果真的是因为老婆没有及时告诉陈某,导致21万的烟草被没收,那这教训可就太惨痛了!
对此,您怎么看?
欢迎留言评论(皓子说法)
昨天晚上看到这两个留言,就很感慨,
一个基本的逻辑和人性的问题。
哪怕一个人她本身就身价百亿,
难道自己从小带到大的女儿,二十多年的感情白发人送黑发人,被别人的男朋友杀害惨死在异国他乡,这个母亲就不惨了吗?
不管这个母亲自己多少身家,对于她来说都是非常悲惨不可承受的呀。
怎么可能因为拿到点捐款就抹去伤痛??
自己的孩子惨死,难过还需要演技吗?
自己的妈妈和林生斌那种,本来就不能对比,都有段子升官发财死老婆,男人三大喜事,遇到薄情的男子自然这些事情过得快,有些人还会蓄意谋杀。
这两件事情怎么可能在一起类比呢?
我对这件事情其实没有参与,
16年就发生了,我19年才开始上微博,平时很忙,不太关心社会上发生的事情。
但是认为一个母亲拿到一些捐款可以很好的为女儿复仇,讨回公道,就是强势,就是卖惨。
那我只能说你自己三观歪的厉害。
我知道当时江秋莲在日本找了很多签名让判处陈死刑的,只是日本的法律太松了。
等他出狱以后,一定还会在中国继续起诉。
这些都是需要大量的金钱的。
一个人做了间接导致他人死亡的事,不想着怎么弥补忏悔,反而想到处甩锅,再继续倒打一耙的伤害紧逼死者母亲。
这些人的结局是怎么样,自己安排的清清楚楚,能有什么反转呢?
一个基本的逻辑和人性的问题。
哪怕一个人她本身就身价百亿,
难道自己从小带到大的女儿,二十多年的感情白发人送黑发人,被别人的男朋友杀害惨死在异国他乡,这个母亲就不惨了吗?
不管这个母亲自己多少身家,对于她来说都是非常悲惨不可承受的呀。
怎么可能因为拿到点捐款就抹去伤痛??
自己的孩子惨死,难过还需要演技吗?
自己的妈妈和林生斌那种,本来就不能对比,都有段子升官发财死老婆,男人三大喜事,遇到薄情的男子自然这些事情过得快,有些人还会蓄意谋杀。
这两件事情怎么可能在一起类比呢?
我对这件事情其实没有参与,
16年就发生了,我19年才开始上微博,平时很忙,不太关心社会上发生的事情。
但是认为一个母亲拿到一些捐款可以很好的为女儿复仇,讨回公道,就是强势,就是卖惨。
那我只能说你自己三观歪的厉害。
我知道当时江秋莲在日本找了很多签名让判处陈死刑的,只是日本的法律太松了。
等他出狱以后,一定还会在中国继续起诉。
这些都是需要大量的金钱的。
一个人做了间接导致他人死亡的事,不想着怎么弥补忏悔,反而想到处甩锅,再继续倒打一耙的伤害紧逼死者母亲。
这些人的结局是怎么样,自己安排的清清楚楚,能有什么反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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