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行刑怪事:夜里斩首犯人,第二天发现,被斩首之人居然自己跑了
乾隆年间,广东惠潮嘉道、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发生一桩离奇怪事:夜里斩首一名犯人后,到了清晨,这名“无头人”居然自己跑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嘉应州有个光棍名叫蔡三顺,他人品不端,凶狡无赖,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乡亲们也很不喜欢他。
乾隆十二年八月,蔡三顺非要给村中富户张五哥打短工,张五哥不待见他,但碍于乡邻情面,权且算是给他一碗饭吃。
但蔡三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无赖之所以非要给张五哥打工,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张五哥的妻子张五嫂。这个张五嫂在乡里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蔡三顺觊觎张五嫂的美色已久,故而假借打工之名,寻找机会接近张五嫂。
一天,蔡三顺进山捕猎,偶遇张五嫂孤身在山路上行走。于是蔡三顺就拦住张五嫂的去路,问张五嫂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张五嫂是个老实人,便将实话告知了蔡三顺,说她是从娘家来,回家里去。
蔡三顺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抱起来就往山上跑。张五嫂始终无法挣脱,最终清白受辱,惨遭玷污。蔡三顺清楚此事一旦被张五哥知道,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于是他捡起一根硬木,朝着张五嫂劈头盖脸地乱打,将其活生生打死。
闯下大祸的蔡三顺不敢逗留,丢下带血的木棍,仓皇逃离。
就在他逃走后不久,有几个山民进山捡柴,无意间发现了张五嫂的尸体,又在尸体不远处发现一支梭镖。
捡起梭镖一看,杆上刻着一个“蔡”字,有人认出这是蔡三顺的梭镖。以此断定蔡三顺带着梭镖进山捕猎时偶遇张五嫂,先将张五嫂掳至无人处强行无礼之后,再杀人灭口。
随后,山民喊来张五哥,张五哥抚着妻子的尸身大哭一场,当场发誓,一定要为妻子报仇雪恨,遂到知州衙门控告蔡三顺的罪行。
知州衙门花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将蔡三顺抓获,判处其斩立决。
到了行刑那天,原本负责监斩的官吏有事去了外省,一时半会回不来,而依照《大清律例》,监斩官不在,其余“佐杂官”不得监刑。
这下可犯了难,如果在定好的时日不将该斩的犯人斩首,被认为是大不吉。可是监斩官不在家,旁人又不好做主,就这么着从清晨一直拖到了傍晚,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两全之策。
偏巧有个姓汪的总兵来衙门办事,听闻这件难办之事之后,不屑地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办事真不痛快,不就是杀一个恶徒么,何至于这么拖沓!难道州牧不在,你们就只会唉声叹气么?这事不劳你们费心,交由汪某来办也就是了。”
说罢,这位汪总兵喊过一个姓程的武官,吩咐他全权处理此事。
程武官立即到死囚牢中将蔡三顺拿了出来,又让牢头帮着找个刽子手,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从速把这件差事办妥了。
牢头不敢怠慢,立即到破庙去找一个人称薛大刀的刽子手,赶巧薛大刀不在,只有小徒弟在家。牢头怕回去挨骂,只能央求小徒弟接下这桩差事。小徒弟不敢不给面子,但他没有什么经验,于是咕咚咚喝了几碗酒壮胆,这才拿上师父的大刀,跟着牢头来到了法场。
此时天色已经大黑,程武官嫌晦气,没有在现场监刑,而是去了营房喝酒。漆黑的法场之中,只有牢头和小徒弟,还有个等着挨刀的蔡三顺,而牢头胆子小,不敢看血淋淋的场面,便远远地站在法场外面,留下小徒弟一个人斩首蔡三顺。
小徒弟虽然也有些慌乱,但毕竟跟随师父见过大场面,加之提前喝了酒壮胆,索性把大刀高举,双臂同时用力,大刀斜着砍了下去。瞬间一股血腥气息扑面而来,蔡三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趴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小徒弟赶紧拎着带血的大刀跑到牢头跟前,让牢头看了看刀口上新鲜的血迹,然后两人匆匆去找程武官报信。程武官听两人说已经把差事办妥了,非常高兴,留下两人喝酒。
一经交谈才知道,三人居然是同乡,自然说话越发投缘,酒也就越喝越多,直到再也喝不下去,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待至拂晓时分,程武官从醉梦中醒来,将牢头和小徒弟喊醒之后,三人踉踉跄跄地到法场去查看尸体。没曾想,到了法场之后,三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地上只有一大片干枯的血迹,却不见蔡三顺的尸首。
这一下,三人全都慌了,要知道丢了犯人的尸首,等同于“私放犯人”,这可是大罪,三人谁也脱不了干系。
三人急急火火地绕着法场找了个遍,可什么也找不到。牢头质问小徒弟,到底有没有斩下蔡三顺的人头?小徒弟说感觉一刀下去,犯人的脑袋和身子搬了家,当时天太黑,他没能看清,这会儿再问他,他真心说不清楚了。
还是程副官够稳重,他认为蔡三顺的尸首并不是被野兽或是有人故意拖走的,八成是自己跑掉的。
换言之,蔡三顺挨了一刀不假,但只是昏厥却没有断气,醒来之后见四外无人,索性自己跑掉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找到才行。
程武官不敢耽搁,立即找到汪总兵,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请求戴罪立功。汪总兵跟他是多年的老兄弟,自然不能让他为难,于是派出官兵,要求掘地三尺也要把蔡三顺给找出来,但此事不可张扬,只能秘密行事。
官兵抓人,不在话下,只半日光景,便找到了蔡三顺的藏身之处,随之将重伤的蔡三顺,以及隐藏蔡三顺的人员,一并带到汪总兵的面前。
原来,在法场之上,小徒弟的确一刀砍中了蔡三顺,但砍掉的只是半个肩头,虽然蔡三顺的颈部也被砍了一个大口子,但没有伤到骨骼,侥幸保住了性命。
小徒弟以为砍掉的半个肩头是犯人的头颅,又见犯人不动弹了,误以为犯人已经被正法,于是向牢头交差。而牢头也没有过去察看,只是凭借小徒弟的一家之言,就以为小徒弟不负所望办妥了差事,随即带着小徒弟去找程武官交差。
就在他们走后,昏死过去的蔡三顺苏醒过来,挣扎着爬起身,捡起被砍掉的半个肩头,踉跄着走出法场,趁着头脑还算清晰,躲进了一个远房表兄的家中。
表兄略通医术,赶紧给表弟敷药治伤,蔡三顺总算活了过来,但也仅仅是多活了半天,就又被官兵发现抓了回去,还连累他的表兄跟着倒了霉。
汪总兵立即让人把蔡三顺斩杀,同时也没有放过蔡三顺的表兄,下令一并处决,但只将蔡三顺的人头送去交差。又嘱咐涉及此事的一干人等,谁也不准再提这件事。
至此,这桩离奇且荒唐的案子才算完结。
由此可见,往往不经意间的一件小事,不期就会演变成一场大事,甚至会产生出不可预测的祸端,这或许就是蝴蝶效应吧。
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细心,断不可因一时大意而悔恨终生。
#历史那些事#
乾隆年间,广东惠潮嘉道、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发生一桩离奇怪事:夜里斩首一名犯人后,到了清晨,这名“无头人”居然自己跑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嘉应州有个光棍名叫蔡三顺,他人品不端,凶狡无赖,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乡亲们也很不喜欢他。
乾隆十二年八月,蔡三顺非要给村中富户张五哥打短工,张五哥不待见他,但碍于乡邻情面,权且算是给他一碗饭吃。
但蔡三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无赖之所以非要给张五哥打工,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张五哥的妻子张五嫂。这个张五嫂在乡里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蔡三顺觊觎张五嫂的美色已久,故而假借打工之名,寻找机会接近张五嫂。
一天,蔡三顺进山捕猎,偶遇张五嫂孤身在山路上行走。于是蔡三顺就拦住张五嫂的去路,问张五嫂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张五嫂是个老实人,便将实话告知了蔡三顺,说她是从娘家来,回家里去。
蔡三顺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抱起来就往山上跑。张五嫂始终无法挣脱,最终清白受辱,惨遭玷污。蔡三顺清楚此事一旦被张五哥知道,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于是他捡起一根硬木,朝着张五嫂劈头盖脸地乱打,将其活生生打死。
闯下大祸的蔡三顺不敢逗留,丢下带血的木棍,仓皇逃离。
就在他逃走后不久,有几个山民进山捡柴,无意间发现了张五嫂的尸体,又在尸体不远处发现一支梭镖。
捡起梭镖一看,杆上刻着一个“蔡”字,有人认出这是蔡三顺的梭镖。以此断定蔡三顺带着梭镖进山捕猎时偶遇张五嫂,先将张五嫂掳至无人处强行无礼之后,再杀人灭口。
随后,山民喊来张五哥,张五哥抚着妻子的尸身大哭一场,当场发誓,一定要为妻子报仇雪恨,遂到知州衙门控告蔡三顺的罪行。
知州衙门花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将蔡三顺抓获,判处其斩立决。
到了行刑那天,原本负责监斩的官吏有事去了外省,一时半会回不来,而依照《大清律例》,监斩官不在,其余“佐杂官”不得监刑。
这下可犯了难,如果在定好的时日不将该斩的犯人斩首,被认为是大不吉。可是监斩官不在家,旁人又不好做主,就这么着从清晨一直拖到了傍晚,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两全之策。
偏巧有个姓汪的总兵来衙门办事,听闻这件难办之事之后,不屑地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办事真不痛快,不就是杀一个恶徒么,何至于这么拖沓!难道州牧不在,你们就只会唉声叹气么?这事不劳你们费心,交由汪某来办也就是了。”
说罢,这位汪总兵喊过一个姓程的武官,吩咐他全权处理此事。
程武官立即到死囚牢中将蔡三顺拿了出来,又让牢头帮着找个刽子手,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从速把这件差事办妥了。
牢头不敢怠慢,立即到破庙去找一个人称薛大刀的刽子手,赶巧薛大刀不在,只有小徒弟在家。牢头怕回去挨骂,只能央求小徒弟接下这桩差事。小徒弟不敢不给面子,但他没有什么经验,于是咕咚咚喝了几碗酒壮胆,这才拿上师父的大刀,跟着牢头来到了法场。
此时天色已经大黑,程武官嫌晦气,没有在现场监刑,而是去了营房喝酒。漆黑的法场之中,只有牢头和小徒弟,还有个等着挨刀的蔡三顺,而牢头胆子小,不敢看血淋淋的场面,便远远地站在法场外面,留下小徒弟一个人斩首蔡三顺。
小徒弟虽然也有些慌乱,但毕竟跟随师父见过大场面,加之提前喝了酒壮胆,索性把大刀高举,双臂同时用力,大刀斜着砍了下去。瞬间一股血腥气息扑面而来,蔡三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趴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小徒弟赶紧拎着带血的大刀跑到牢头跟前,让牢头看了看刀口上新鲜的血迹,然后两人匆匆去找程武官报信。程武官听两人说已经把差事办妥了,非常高兴,留下两人喝酒。
一经交谈才知道,三人居然是同乡,自然说话越发投缘,酒也就越喝越多,直到再也喝不下去,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待至拂晓时分,程武官从醉梦中醒来,将牢头和小徒弟喊醒之后,三人踉踉跄跄地到法场去查看尸体。没曾想,到了法场之后,三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地上只有一大片干枯的血迹,却不见蔡三顺的尸首。
这一下,三人全都慌了,要知道丢了犯人的尸首,等同于“私放犯人”,这可是大罪,三人谁也脱不了干系。
三人急急火火地绕着法场找了个遍,可什么也找不到。牢头质问小徒弟,到底有没有斩下蔡三顺的人头?小徒弟说感觉一刀下去,犯人的脑袋和身子搬了家,当时天太黑,他没能看清,这会儿再问他,他真心说不清楚了。
还是程副官够稳重,他认为蔡三顺的尸首并不是被野兽或是有人故意拖走的,八成是自己跑掉的。
换言之,蔡三顺挨了一刀不假,但只是昏厥却没有断气,醒来之后见四外无人,索性自己跑掉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找到才行。
程武官不敢耽搁,立即找到汪总兵,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请求戴罪立功。汪总兵跟他是多年的老兄弟,自然不能让他为难,于是派出官兵,要求掘地三尺也要把蔡三顺给找出来,但此事不可张扬,只能秘密行事。
官兵抓人,不在话下,只半日光景,便找到了蔡三顺的藏身之处,随之将重伤的蔡三顺,以及隐藏蔡三顺的人员,一并带到汪总兵的面前。
原来,在法场之上,小徒弟的确一刀砍中了蔡三顺,但砍掉的只是半个肩头,虽然蔡三顺的颈部也被砍了一个大口子,但没有伤到骨骼,侥幸保住了性命。
小徒弟以为砍掉的半个肩头是犯人的头颅,又见犯人不动弹了,误以为犯人已经被正法,于是向牢头交差。而牢头也没有过去察看,只是凭借小徒弟的一家之言,就以为小徒弟不负所望办妥了差事,随即带着小徒弟去找程武官交差。
就在他们走后,昏死过去的蔡三顺苏醒过来,挣扎着爬起身,捡起被砍掉的半个肩头,踉跄着走出法场,趁着头脑还算清晰,躲进了一个远房表兄的家中。
表兄略通医术,赶紧给表弟敷药治伤,蔡三顺总算活了过来,但也仅仅是多活了半天,就又被官兵发现抓了回去,还连累他的表兄跟着倒了霉。
汪总兵立即让人把蔡三顺斩杀,同时也没有放过蔡三顺的表兄,下令一并处决,但只将蔡三顺的人头送去交差。又嘱咐涉及此事的一干人等,谁也不准再提这件事。
至此,这桩离奇且荒唐的案子才算完结。
由此可见,往往不经意间的一件小事,不期就会演变成一场大事,甚至会产生出不可预测的祸端,这或许就是蝴蝶效应吧。
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细心,断不可因一时大意而悔恨终生。
#历史那些事#
清代行刑怪事:夜里斩首犯人,第二天发现,被斩首之人居然自己跑了
乾隆年间,广东惠潮嘉道、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发生一桩离奇怪事:夜里斩首一名犯人后,到了清晨,这名“无头人”居然自己跑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嘉应州有个光棍名叫蔡三顺,他人品不端,凶狡无赖,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乡亲们也很不喜欢他。
乾隆十二年八月,蔡三顺非要给村中富户张五哥打短工,张五哥不待见他,但碍于乡邻情面,权且算是给他一碗饭吃。
但蔡三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无赖之所以非要给张五哥打工,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张五哥的妻子张五嫂。这个张五嫂在乡里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蔡三顺觊觎张五嫂的美色已久,故而假借打工之名,寻找机会接近张五嫂。
一天,蔡三顺进山捕猎,偶遇张五嫂孤身在山路上行走。于是蔡三顺就拦住张五嫂的去路,问张五嫂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张五嫂是个老实人,便将实话告知了蔡三顺,说她是从娘家来,回家里去。
蔡三顺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抱起来就往山上跑。张五嫂始终无法挣脱,最终清白受辱,惨遭玷污。蔡三顺清楚此事一旦被张五哥知道,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于是他捡起一根硬木,朝着张五嫂劈头盖脸地乱打,将其活生生打死。
闯下大祸的蔡三顺不敢逗留,丢下带血的木棍,仓皇逃离。
就在他逃走后不久,有几个山民进山捡柴,无意间发现了张五嫂的尸体,又在尸体不远处发现一支梭镖。
捡起梭镖一看,杆上刻着一个“蔡”字,有人认出这是蔡三顺的梭镖。以此断定蔡三顺带着梭镖进山捕猎时偶遇张五嫂,先将张五嫂掳至无人处强行无礼之后,再杀人灭口。
随后,山民喊来张五哥,张五哥抚着妻子的尸身大哭一场,当场发誓,一定要为妻子报仇雪恨,遂到知州衙门控告蔡三顺的罪行。
知州衙门花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将蔡三顺抓获,判处其斩立决。
到了行刑那天,原本负责监斩的官吏有事去了外省,一时半会回不来,而依照《大清律例》,监斩官不在,其余“佐杂官”不得监刑。
这下可犯了难,如果在定好的时日不将该斩的犯人斩首,被认为是大不吉。可是监斩官不在家,旁人又不好做主,就这么着从清晨一直拖到了傍晚,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两全之策。
偏巧有个姓汪的总兵来衙门办事,听闻这件难办之事之后,不屑地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办事真不痛快,不就是杀一个恶徒么,何至于这么拖沓!难道州牧不在,你们就只会唉声叹气么?这事不劳你们费心,交由汪某来办也就是了。”
说罢,这位汪总兵喊过一个姓程的武官,吩咐他全权处理此事。
程武官立即到死囚牢中将蔡三顺拿了出来,又让牢头帮着找个刽子手,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从速把这件差事办妥了。
牢头不敢怠慢,立即到破庙去找一个人称薛大刀的刽子手,赶巧薛大刀不在,只有小徒弟在家。牢头怕回去挨骂,只能央求小徒弟接下这桩差事。小徒弟不敢不给面子,但他没有什么经验,于是咕咚咚喝了几碗酒壮胆,这才拿上师父的大刀,跟着牢头来到了法场。
此时天色已经大黑,程武官嫌晦气,没有在现场监刑,而是去了营房喝酒。漆黑的法场之中,只有牢头和小徒弟,还有个等着挨刀的蔡三顺,而牢头胆子小,不敢看血淋淋的场面,便远远地站在法场外面,留下小徒弟一个人斩首蔡三顺。
小徒弟虽然也有些慌乱,但毕竟跟随师父见过大场面,加之提前喝了酒壮胆,索性把大刀高举,双臂同时用力,大刀斜着砍了下去。瞬间一股血腥气息扑面而来,蔡三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趴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小徒弟赶紧拎着带血的大刀跑到牢头跟前,让牢头看了看刀口上新鲜的血迹,然后两人匆匆去找程武官报信。程武官听两人说已经把差事办妥了,非常高兴,留下两人喝酒。
一经交谈才知道,三人居然是同乡,自然说话越发投缘,酒也就越喝越多,直到再也喝不下去,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待至拂晓时分,程武官从醉梦中醒来,将牢头和小徒弟喊醒之后,三人踉踉跄跄地到法场去查看尸体。没曾想,到了法场之后,三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地上只有一大片干枯的血迹,却不见蔡三顺的尸首。
这一下,三人全都慌了,要知道丢了犯人的尸首,等同于“私放犯人”,这可是大罪,三人谁也脱不了干系。
三人急急火火地绕着法场找了个遍,可什么也找不到。牢头质问小徒弟,到底有没有斩下蔡三顺的人头?小徒弟说感觉一刀下去,犯人的脑袋和身子搬了家,当时天太黑,他没能看清,这会儿再问他,他真心说不清楚了。
还是程副官够稳重,他认为蔡三顺的尸首并不是被野兽或是有人故意拖走的,八成是自己跑掉的。
换言之,蔡三顺挨了一刀不假,但只是昏厥却没有断气,醒来之后见四外无人,索性自己跑掉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找到才行。
程武官不敢耽搁,立即找到汪总兵,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请求戴罪立功。汪总兵跟他是多年的老兄弟,自然不能让他为难,于是派出官兵,要求掘地三尺也要把蔡三顺给找出来,但此事不可张扬,只能秘密行事。
官兵抓人,不在话下,只半日光景,便找到了蔡三顺的藏身之处,随之将重伤的蔡三顺,以及隐藏蔡三顺的人员,一并带到汪总兵的面前。
原来,在法场之上,小徒弟的确一刀砍中了蔡三顺,但砍掉的只是半个肩头,虽然蔡三顺的颈部也被砍了一个大口子,但没有伤到骨骼,侥幸保住了性命。
小徒弟以为砍掉的半个肩头是犯人的头颅,又见犯人不动弹了,误以为犯人已经被正法,于是向牢头交差。而牢头也没有过去察看,只是凭借小徒弟的一家之言,就以为小徒弟不负所望办妥了差事,随即带着小徒弟去找程武官交差。
就在他们走后,昏死过去的蔡三顺苏醒过来,挣扎着爬起身,捡起被砍掉的半个肩头,踉跄着走出法场,趁着头脑还算清晰,躲进了一个远房表兄的家中。
表兄略通医术,赶紧给表弟敷药治伤,蔡三顺总算活了过来,但也仅仅是多活了半天,就又被官兵发现抓了回去,还连累他的表兄跟着倒了霉。
汪总兵立即让人把蔡三顺斩杀,同时也没有放过蔡三顺的表兄,下令一并处决,但只将蔡三顺的人头送去交差。又嘱咐涉及此事的一干人等,谁也不准再提这件事。
至此,这桩离奇且荒唐的案子才算完结。
由此可见,往往不经意间的一件小事,不期就会演变成一场大事,甚至会产生出不可预测的祸端,这或许就是蝴蝶效应吧。
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细心,断不可因一时大意而悔恨终生。
#历史那些事#
乾隆年间,广东惠潮嘉道、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发生一桩离奇怪事:夜里斩首一名犯人后,到了清晨,这名“无头人”居然自己跑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嘉应州有个光棍名叫蔡三顺,他人品不端,凶狡无赖,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乡亲们也很不喜欢他。
乾隆十二年八月,蔡三顺非要给村中富户张五哥打短工,张五哥不待见他,但碍于乡邻情面,权且算是给他一碗饭吃。
但蔡三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无赖之所以非要给张五哥打工,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张五哥的妻子张五嫂。这个张五嫂在乡里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蔡三顺觊觎张五嫂的美色已久,故而假借打工之名,寻找机会接近张五嫂。
一天,蔡三顺进山捕猎,偶遇张五嫂孤身在山路上行走。于是蔡三顺就拦住张五嫂的去路,问张五嫂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张五嫂是个老实人,便将实话告知了蔡三顺,说她是从娘家来,回家里去。
蔡三顺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抱起来就往山上跑。张五嫂始终无法挣脱,最终清白受辱,惨遭玷污。蔡三顺清楚此事一旦被张五哥知道,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于是他捡起一根硬木,朝着张五嫂劈头盖脸地乱打,将其活生生打死。
闯下大祸的蔡三顺不敢逗留,丢下带血的木棍,仓皇逃离。
就在他逃走后不久,有几个山民进山捡柴,无意间发现了张五嫂的尸体,又在尸体不远处发现一支梭镖。
捡起梭镖一看,杆上刻着一个“蔡”字,有人认出这是蔡三顺的梭镖。以此断定蔡三顺带着梭镖进山捕猎时偶遇张五嫂,先将张五嫂掳至无人处强行无礼之后,再杀人灭口。
随后,山民喊来张五哥,张五哥抚着妻子的尸身大哭一场,当场发誓,一定要为妻子报仇雪恨,遂到知州衙门控告蔡三顺的罪行。
知州衙门花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将蔡三顺抓获,判处其斩立决。
到了行刑那天,原本负责监斩的官吏有事去了外省,一时半会回不来,而依照《大清律例》,监斩官不在,其余“佐杂官”不得监刑。
这下可犯了难,如果在定好的时日不将该斩的犯人斩首,被认为是大不吉。可是监斩官不在家,旁人又不好做主,就这么着从清晨一直拖到了傍晚,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两全之策。
偏巧有个姓汪的总兵来衙门办事,听闻这件难办之事之后,不屑地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办事真不痛快,不就是杀一个恶徒么,何至于这么拖沓!难道州牧不在,你们就只会唉声叹气么?这事不劳你们费心,交由汪某来办也就是了。”
说罢,这位汪总兵喊过一个姓程的武官,吩咐他全权处理此事。
程武官立即到死囚牢中将蔡三顺拿了出来,又让牢头帮着找个刽子手,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从速把这件差事办妥了。
牢头不敢怠慢,立即到破庙去找一个人称薛大刀的刽子手,赶巧薛大刀不在,只有小徒弟在家。牢头怕回去挨骂,只能央求小徒弟接下这桩差事。小徒弟不敢不给面子,但他没有什么经验,于是咕咚咚喝了几碗酒壮胆,这才拿上师父的大刀,跟着牢头来到了法场。
此时天色已经大黑,程武官嫌晦气,没有在现场监刑,而是去了营房喝酒。漆黑的法场之中,只有牢头和小徒弟,还有个等着挨刀的蔡三顺,而牢头胆子小,不敢看血淋淋的场面,便远远地站在法场外面,留下小徒弟一个人斩首蔡三顺。
小徒弟虽然也有些慌乱,但毕竟跟随师父见过大场面,加之提前喝了酒壮胆,索性把大刀高举,双臂同时用力,大刀斜着砍了下去。瞬间一股血腥气息扑面而来,蔡三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趴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小徒弟赶紧拎着带血的大刀跑到牢头跟前,让牢头看了看刀口上新鲜的血迹,然后两人匆匆去找程武官报信。程武官听两人说已经把差事办妥了,非常高兴,留下两人喝酒。
一经交谈才知道,三人居然是同乡,自然说话越发投缘,酒也就越喝越多,直到再也喝不下去,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待至拂晓时分,程武官从醉梦中醒来,将牢头和小徒弟喊醒之后,三人踉踉跄跄地到法场去查看尸体。没曾想,到了法场之后,三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地上只有一大片干枯的血迹,却不见蔡三顺的尸首。
这一下,三人全都慌了,要知道丢了犯人的尸首,等同于“私放犯人”,这可是大罪,三人谁也脱不了干系。
三人急急火火地绕着法场找了个遍,可什么也找不到。牢头质问小徒弟,到底有没有斩下蔡三顺的人头?小徒弟说感觉一刀下去,犯人的脑袋和身子搬了家,当时天太黑,他没能看清,这会儿再问他,他真心说不清楚了。
还是程副官够稳重,他认为蔡三顺的尸首并不是被野兽或是有人故意拖走的,八成是自己跑掉的。
换言之,蔡三顺挨了一刀不假,但只是昏厥却没有断气,醒来之后见四外无人,索性自己跑掉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找到才行。
程武官不敢耽搁,立即找到汪总兵,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请求戴罪立功。汪总兵跟他是多年的老兄弟,自然不能让他为难,于是派出官兵,要求掘地三尺也要把蔡三顺给找出来,但此事不可张扬,只能秘密行事。
官兵抓人,不在话下,只半日光景,便找到了蔡三顺的藏身之处,随之将重伤的蔡三顺,以及隐藏蔡三顺的人员,一并带到汪总兵的面前。
原来,在法场之上,小徒弟的确一刀砍中了蔡三顺,但砍掉的只是半个肩头,虽然蔡三顺的颈部也被砍了一个大口子,但没有伤到骨骼,侥幸保住了性命。
小徒弟以为砍掉的半个肩头是犯人的头颅,又见犯人不动弹了,误以为犯人已经被正法,于是向牢头交差。而牢头也没有过去察看,只是凭借小徒弟的一家之言,就以为小徒弟不负所望办妥了差事,随即带着小徒弟去找程武官交差。
就在他们走后,昏死过去的蔡三顺苏醒过来,挣扎着爬起身,捡起被砍掉的半个肩头,踉跄着走出法场,趁着头脑还算清晰,躲进了一个远房表兄的家中。
表兄略通医术,赶紧给表弟敷药治伤,蔡三顺总算活了过来,但也仅仅是多活了半天,就又被官兵发现抓了回去,还连累他的表兄跟着倒了霉。
汪总兵立即让人把蔡三顺斩杀,同时也没有放过蔡三顺的表兄,下令一并处决,但只将蔡三顺的人头送去交差。又嘱咐涉及此事的一干人等,谁也不准再提这件事。
至此,这桩离奇且荒唐的案子才算完结。
由此可见,往往不经意间的一件小事,不期就会演变成一场大事,甚至会产生出不可预测的祸端,这或许就是蝴蝶效应吧。
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细心,断不可因一时大意而悔恨终生。
#历史那些事#
乔春燕曾说过周秉昆“朋友还分三六九等,只帮孙赶超不帮自己”。乔春燕还对于虹说过“我干哥他们两口子一向对你们两口子就格外好”。言语之中充满酸味,大家都是发小,都是一起长大的铁子,为什么周秉昆如此偏心赶超一家?
重看《人世间》我才顿悟,难怪周秉昆会如此偏心赶超,原来背后另有深意。
一、周秉昆对孙赶超家确有偏爱”
1.把郑娟的房子让给赶超一家居住
孙赶超一家挤在老破小的房子里,于虹怀孕了,家里住不下了,又没办法在周围再修一个。此时的周秉昆已经带着郑娟和家人住进了小洋楼里,郑娟太平胡同的房子闲置着,便让出来给赶超一家了,赶超一家一住就是几十年。
2.安顿孙小宁,化解赶超夫妻矛盾
孙赶超的妹妹孙小宁高考失利后一直住在家里,和哥哥嫂子一起挤,没工作又不复读,吃喝都是哥哥嫂子在出。于虹在六君子聚会的时候和朋友吐槽,赶超不快,当场就和老婆吵了起来。
后来秉昆在出版社混出了样,开了一个新图书馆,便申请安排,让孙小宁和吴倩过去上班。这样一来,既帮孙小宁找到了工作,又化解了赶超的夫妻矛盾。
3.赶超被骗所有家当,帮他找回
赶超瞒着于虹创业,自己做鞋子生意,不曾想一时疏忽,被骗子骗了所有家当。这可怎么办啊?本来就艰难困苦的日子就更雪上加霜了?又该如何跟于虹交代呢?
周秉昆自己的事情都不喜欢向哥哥开口,为了不让赶超蹲大牢,最后还是舔着脸跑去找哥哥周秉义,虽然最后是通过另外的人脉解决的,但还是足以见得周秉昆对孙赶超的情谊。
4.把郑娟老屋的房产过户给于虹
于虹结婚后一直没有没把户口转到光字片,等到光字片搬迁时,她没有无房户免费搬迁的名额。于虹无奈之下,找到郑娟提出了非分要求,希望郑娟把太平胡同的房产过户给她。尽管中间颇有几分纠结,最终还是给了于虹。
二、心甘情愿帮忙的背后暗藏“秘密”
一次又一次的偏心和袒护,也难怪乔春燕会内心不平衡,总觉得周秉昆对赶超一家更好。究其根本,大概有两个原因:
1.孙赶超是所有发小中过得最“难”的
周秉昆和郑娟都是非常善良的寻常老百姓,一直在邻里街坊之间来往,不像周秉义和周蓉那般,长大了就从邻里街坊里脱离。周秉昆就像光字片的一砖一瓦,与它共生,和发小们相互扶持。
也正是因为从小就在这些纠葛和牵绊中长大,自然也变成了纠葛和牵绊的枝丫,将邻里关系散发、深入。周秉昆和发小们一直秉承着互帮互助互相搀扶度过黑暗长河和艰难困苦的观念,情义是流淌在骨子里的东西。
情义,不过就是我强帮你我弱你帮!周秉昆有困难,家里是这群兄弟姐妹们帮着撑起来;朋友们有困难,周秉昆也会义无反顾地上。
在电视剧里,其实周秉昆对所有的小伙伴都是一样的好,只是孙赶超一家日子过得“最难”,所以周秉昆施以援手的机会更多一些。像国庆一家和春燕一家,得到秉昆的帮助也不少。
秉昆和春燕后面渐行渐远,也是春燕的自私和贪心造成的巨变。周秉昆曾说过一句话,他帮助赶超不帮春燕,根本不是因为什么朋友也分三六九等,而是取决于“该不该帮”。朋友吃不上饭,那当然得帮;可是,对于吃不上肉的朋友,还要怎么帮?
赶超是秉昆发小中一直“吃不上肉”的那一个,他和于虹奋斗了一生,终究还是被时代和社会抛弃,成了改革大流中的炮灰和牺牲品。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没有翻身,没有走上更光明的日子,所以周秉昆伸了一把手。
2.孙赶超有情有义,从未用友情绑架秉昆
孙赶超和于虹夫妇,尽管是秉昆朋友中混得最差的一对,但也是最有情有义的一对。周秉昆一家背景干净,兄弟姐妹们也争气,最终都成了光字片的“大明星”。
周秉义是市长,妻子是省长女儿,周蓉是大学教授,丈夫是著名诗人,秉昆靠双手当上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总”,挣了不少钱。这在其他人眼里是无上的荣耀,而在周秉昆的这些朋友们眼里就是“人脉”,是日后可以“利用”起来的“资源”。
追溯儿时的友情,那是绝对干净和纯粹的情义。随之时间慢慢流逝,人越来越长大,童话和天真慢慢离我们远去,利益就成了第一考量。面对周秉昆这个行走的人脉和资源,最先动歪心思的就是身边的发小们。
春燕遇到了事,搞不定必来找秉昆,找了还得必须办成,办不成就是“不帮”,办不成就是“你不是我哥们”,用友情绑架周秉昆,让他不惜一切代价为了她的利益和好处。这让周秉昆很为难。
国庆一家没有春燕一家那么理所应当,也没有那么贪心,但是面对自己的利益受损时,也会“要求”周秉昆必须帮忙找后路。周秉昆自己的新房子被没收,一家老小无家可归,就把借给国庆住的老房子要回,刚一开口,吴倩就不乐意了,撒泼耍赖不肯离开。
后来,知道自己这样的要求很过分,便和周秉昆提另外的要求,房子他们可以搬走,但是周秉昆必须要给国庆找一份工作,让他们有钱出去租房子。真正印证了那句“请神容易送神难。”
对比国庆一家和春燕一家,赶超反而是最讲感情和情谊的。他们几乎从来不向秉昆开口,多难都自己扛,扛不住了就躲在暗处偷偷流泪,一直住着郑娟的房子,每年都按时给房租,从来没有把秉昆当成人脉,从来没用友情绑架秉昆,也不曾占秉昆的便宜。
当儿时的情义渐渐掺杂很多东西时,只有于虹和赶超一直用心呵护这份友情,不轻易磨损友情的价值,真诚、纯粹、干净地交朋友。大概是因为这份“干净的关系”,让周秉昆觉得难能可贵,也正是可贵才愈发珍惜,珍惜了,也就真心想要拉他一把了。
总结:有人说,做人,精明不如厚道。
精明算计如春燕,最终因为自私被自己的欲望吞噬,最后没有一个好朋友留在身边。而厚道真诚如赶超,不管时间和境遇如何移星换月,他始终保持着对友情的热忱和纯净,最后即使早早离开人世,好朋友依然是他的后盾。
朋友之间真正的悲剧,不是散落于天涯眼角,而是近在咫尺却内心无法靠近。赶超是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这就是秉昆一直偏心他的根本原因。
重看《人世间》我才顿悟,难怪周秉昆会如此偏心赶超,原来背后另有深意。
一、周秉昆对孙赶超家确有偏爱”
1.把郑娟的房子让给赶超一家居住
孙赶超一家挤在老破小的房子里,于虹怀孕了,家里住不下了,又没办法在周围再修一个。此时的周秉昆已经带着郑娟和家人住进了小洋楼里,郑娟太平胡同的房子闲置着,便让出来给赶超一家了,赶超一家一住就是几十年。
2.安顿孙小宁,化解赶超夫妻矛盾
孙赶超的妹妹孙小宁高考失利后一直住在家里,和哥哥嫂子一起挤,没工作又不复读,吃喝都是哥哥嫂子在出。于虹在六君子聚会的时候和朋友吐槽,赶超不快,当场就和老婆吵了起来。
后来秉昆在出版社混出了样,开了一个新图书馆,便申请安排,让孙小宁和吴倩过去上班。这样一来,既帮孙小宁找到了工作,又化解了赶超的夫妻矛盾。
3.赶超被骗所有家当,帮他找回
赶超瞒着于虹创业,自己做鞋子生意,不曾想一时疏忽,被骗子骗了所有家当。这可怎么办啊?本来就艰难困苦的日子就更雪上加霜了?又该如何跟于虹交代呢?
周秉昆自己的事情都不喜欢向哥哥开口,为了不让赶超蹲大牢,最后还是舔着脸跑去找哥哥周秉义,虽然最后是通过另外的人脉解决的,但还是足以见得周秉昆对孙赶超的情谊。
4.把郑娟老屋的房产过户给于虹
于虹结婚后一直没有没把户口转到光字片,等到光字片搬迁时,她没有无房户免费搬迁的名额。于虹无奈之下,找到郑娟提出了非分要求,希望郑娟把太平胡同的房产过户给她。尽管中间颇有几分纠结,最终还是给了于虹。
二、心甘情愿帮忙的背后暗藏“秘密”
一次又一次的偏心和袒护,也难怪乔春燕会内心不平衡,总觉得周秉昆对赶超一家更好。究其根本,大概有两个原因:
1.孙赶超是所有发小中过得最“难”的
周秉昆和郑娟都是非常善良的寻常老百姓,一直在邻里街坊之间来往,不像周秉义和周蓉那般,长大了就从邻里街坊里脱离。周秉昆就像光字片的一砖一瓦,与它共生,和发小们相互扶持。
也正是因为从小就在这些纠葛和牵绊中长大,自然也变成了纠葛和牵绊的枝丫,将邻里关系散发、深入。周秉昆和发小们一直秉承着互帮互助互相搀扶度过黑暗长河和艰难困苦的观念,情义是流淌在骨子里的东西。
情义,不过就是我强帮你我弱你帮!周秉昆有困难,家里是这群兄弟姐妹们帮着撑起来;朋友们有困难,周秉昆也会义无反顾地上。
在电视剧里,其实周秉昆对所有的小伙伴都是一样的好,只是孙赶超一家日子过得“最难”,所以周秉昆施以援手的机会更多一些。像国庆一家和春燕一家,得到秉昆的帮助也不少。
秉昆和春燕后面渐行渐远,也是春燕的自私和贪心造成的巨变。周秉昆曾说过一句话,他帮助赶超不帮春燕,根本不是因为什么朋友也分三六九等,而是取决于“该不该帮”。朋友吃不上饭,那当然得帮;可是,对于吃不上肉的朋友,还要怎么帮?
赶超是秉昆发小中一直“吃不上肉”的那一个,他和于虹奋斗了一生,终究还是被时代和社会抛弃,成了改革大流中的炮灰和牺牲品。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没有翻身,没有走上更光明的日子,所以周秉昆伸了一把手。
2.孙赶超有情有义,从未用友情绑架秉昆
孙赶超和于虹夫妇,尽管是秉昆朋友中混得最差的一对,但也是最有情有义的一对。周秉昆一家背景干净,兄弟姐妹们也争气,最终都成了光字片的“大明星”。
周秉义是市长,妻子是省长女儿,周蓉是大学教授,丈夫是著名诗人,秉昆靠双手当上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总”,挣了不少钱。这在其他人眼里是无上的荣耀,而在周秉昆的这些朋友们眼里就是“人脉”,是日后可以“利用”起来的“资源”。
追溯儿时的友情,那是绝对干净和纯粹的情义。随之时间慢慢流逝,人越来越长大,童话和天真慢慢离我们远去,利益就成了第一考量。面对周秉昆这个行走的人脉和资源,最先动歪心思的就是身边的发小们。
春燕遇到了事,搞不定必来找秉昆,找了还得必须办成,办不成就是“不帮”,办不成就是“你不是我哥们”,用友情绑架周秉昆,让他不惜一切代价为了她的利益和好处。这让周秉昆很为难。
国庆一家没有春燕一家那么理所应当,也没有那么贪心,但是面对自己的利益受损时,也会“要求”周秉昆必须帮忙找后路。周秉昆自己的新房子被没收,一家老小无家可归,就把借给国庆住的老房子要回,刚一开口,吴倩就不乐意了,撒泼耍赖不肯离开。
后来,知道自己这样的要求很过分,便和周秉昆提另外的要求,房子他们可以搬走,但是周秉昆必须要给国庆找一份工作,让他们有钱出去租房子。真正印证了那句“请神容易送神难。”
对比国庆一家和春燕一家,赶超反而是最讲感情和情谊的。他们几乎从来不向秉昆开口,多难都自己扛,扛不住了就躲在暗处偷偷流泪,一直住着郑娟的房子,每年都按时给房租,从来没有把秉昆当成人脉,从来没用友情绑架秉昆,也不曾占秉昆的便宜。
当儿时的情义渐渐掺杂很多东西时,只有于虹和赶超一直用心呵护这份友情,不轻易磨损友情的价值,真诚、纯粹、干净地交朋友。大概是因为这份“干净的关系”,让周秉昆觉得难能可贵,也正是可贵才愈发珍惜,珍惜了,也就真心想要拉他一把了。
总结:有人说,做人,精明不如厚道。
精明算计如春燕,最终因为自私被自己的欲望吞噬,最后没有一个好朋友留在身边。而厚道真诚如赶超,不管时间和境遇如何移星换月,他始终保持着对友情的热忱和纯净,最后即使早早离开人世,好朋友依然是他的后盾。
朋友之间真正的悲剧,不是散落于天涯眼角,而是近在咫尺却内心无法靠近。赶超是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这就是秉昆一直偏心他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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