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全面调整各类教育关系、规范教育工作的第一部教育基本法律,简称《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教育法》共10章86条。第1章总则,规定中国教育的性质、地位、方针、基本原则以及行政管理体制。分则包括7章:第2章教育基本制度,规定学制、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扫除文盲、学业证书与学位、教育督导与评估7项教育基本制度。第3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规定学校的举办、权利义务、内部管理体制及法人地位。第4章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以及教育职员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第5章受教育者,规定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对特殊群体的扶持,以及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第6至第8章分别为“教育与社会”、“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和“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第9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社会等主体的各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10章附则,规定军事学校、宗教学校、外资办学及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另行规定。
《教育法》全面调整了各类教育关系,对教育领域的基本问题作了导向性的原则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加强了可操作性。(资源来源:《中国大百科全书数据库(新版)》、教育部官网)
本周推荐《北大法宝》《中国历史文献总库•民国图书数据库》《皮书数据库》供读者查阅《教育法》具体条款、教育领域历史概况及相关报告。https://t.cn/A66I6QDh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教育法》共10章86条。第1章总则,规定中国教育的性质、地位、方针、基本原则以及行政管理体制。分则包括7章:第2章教育基本制度,规定学制、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扫除文盲、学业证书与学位、教育督导与评估7项教育基本制度。第3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规定学校的举办、权利义务、内部管理体制及法人地位。第4章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以及教育职员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第5章受教育者,规定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对特殊群体的扶持,以及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第6至第8章分别为“教育与社会”、“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和“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第9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社会等主体的各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10章附则,规定军事学校、宗教学校、外资办学及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另行规定。
《教育法》全面调整了各类教育关系,对教育领域的基本问题作了导向性的原则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加强了可操作性。(资源来源:《中国大百科全书数据库(新版)》、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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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建全国杂粮科技创新基地
发挥我省小杂粮优势,推进山西农业“特”“优”战略和杂粮产业发展。日前,省政府提出,到2030年,我省将力争建设成为全国杂粮科技创新和良种供应基地。
根据省政府制订的山西杂粮优质种业基地建设方案,我省将重点围绕谷子、高粱、马铃薯、杂豆、燕麦、荞麦、藜麦等杂粮作物,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种业基地建设、企业主体培育等工作。到2030年,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杂粮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育种创新高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良种供应基地。
在全国杂粮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建设中,充分利用我省杂粮种质资源优势,依托山西农业大学、晋中国家农高区科技资源集聚优势,建立健全杂粮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加快鉴定评价,挖掘优异基因,建成国家杂粮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杂粮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一库两平台”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机制。全国杂粮育种创新高地的建设将以种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科企共建晋中国家农高区杂粮产业创新中心,搭建高水平的杂粮种业科研平台,开展杂粮育种联合攻关,打造科技型杂粮企业,育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杂粮新品种。全国杂粮展示示范基地以中国杂粮之都产业融合园区和山西杂粮科技研究院为依托,创建杂粮品种引进示范园,高效筛选不同区域的最适新优品种,加速优良品种更新换代,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应用,逐步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杂粮良种展示示范中心。全国杂粮良种供应基地建设中,继续实施杂粮制种基地县认定和杂粮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构建以杂粮良种繁育基地县和区域杂粮繁育基地为支撑的杂粮制种基地体系,逐步建成满足我省供种、辐射全国需求的杂粮良种繁育基地。
来源:太原日报
发挥我省小杂粮优势,推进山西农业“特”“优”战略和杂粮产业发展。日前,省政府提出,到2030年,我省将力争建设成为全国杂粮科技创新和良种供应基地。
根据省政府制订的山西杂粮优质种业基地建设方案,我省将重点围绕谷子、高粱、马铃薯、杂豆、燕麦、荞麦、藜麦等杂粮作物,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种业基地建设、企业主体培育等工作。到2030年,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杂粮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育种创新高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良种供应基地。
在全国杂粮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建设中,充分利用我省杂粮种质资源优势,依托山西农业大学、晋中国家农高区科技资源集聚优势,建立健全杂粮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加快鉴定评价,挖掘优异基因,建成国家杂粮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杂粮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一库两平台”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机制。全国杂粮育种创新高地的建设将以种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科企共建晋中国家农高区杂粮产业创新中心,搭建高水平的杂粮种业科研平台,开展杂粮育种联合攻关,打造科技型杂粮企业,育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杂粮新品种。全国杂粮展示示范基地以中国杂粮之都产业融合园区和山西杂粮科技研究院为依托,创建杂粮品种引进示范园,高效筛选不同区域的最适新优品种,加速优良品种更新换代,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应用,逐步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杂粮良种展示示范中心。全国杂粮良种供应基地建设中,继续实施杂粮制种基地县认定和杂粮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构建以杂粮良种繁育基地县和区域杂粮繁育基地为支撑的杂粮制种基地体系,逐步建成满足我省供种、辐射全国需求的杂粮良种繁育基地。
来源:太原日报
【华桥生物工程科技空气检测仪项目落户我区】
3月16日,华桥生物工程科技空气检测仪项目签约仪式在我区举行。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剑致辞,区领导王军涛、杨宇红,华桥生物科技董事长江世民,市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集团负责人及部分镇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签约仪式上,华桥生物先后与区政府、市医药集团签署招商引资协议和入园协议。
华桥生物工程科技空气检测仪项目由华桥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华侨大学医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预防控制所共同发起,计划投资1亿元,旨在应用生物信息学、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空气动力学、图像分析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技术,构建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病毒预警推送服务体系平台,主导产品为环境检测设备、吹气式检测设备,以及针对世卫组织公布的通过空气传播对人类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已知病毒的检测试剂,对我市率先搭建“新冠”等病毒空气检测预警体系,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华桥生物工程科技空气检测仪项目拟入驻牟平国际生命科学城-蓝色药谷生命岛,年内将完成厂房建设及装修,打造一库、一中心、一实验室,年底前投入运营。目前该项目已申请“微生物飞沫气溶胶自动检测仪及系统”专利,下步预期可形成15件核心发明专利、10件外围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3年内销售额预计可达5亿元以上。
3月16日,华桥生物工程科技空气检测仪项目签约仪式在我区举行。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剑致辞,区领导王军涛、杨宇红,华桥生物科技董事长江世民,市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集团负责人及部分镇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签约仪式上,华桥生物先后与区政府、市医药集团签署招商引资协议和入园协议。
华桥生物工程科技空气检测仪项目由华桥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华侨大学医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预防控制所共同发起,计划投资1亿元,旨在应用生物信息学、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空气动力学、图像分析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技术,构建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病毒预警推送服务体系平台,主导产品为环境检测设备、吹气式检测设备,以及针对世卫组织公布的通过空气传播对人类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已知病毒的检测试剂,对我市率先搭建“新冠”等病毒空气检测预警体系,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华桥生物工程科技空气检测仪项目拟入驻牟平国际生命科学城-蓝色药谷生命岛,年内将完成厂房建设及装修,打造一库、一中心、一实验室,年底前投入运营。目前该项目已申请“微生物飞沫气溶胶自动检测仪及系统”专利,下步预期可形成15件核心发明专利、10件外围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3年内销售额预计可达5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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