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
继因用户隐私安全问题被王思聪手撕后,美团又被曝出连续24小时读取用户定位,让不少人再次对自己的隐私安全感到担忧。不只是美团,几天前就有网友在微博上曝光微信、QQ、淘宝等多款App在后台反复读取用户相册。面对各种APP在后台悄悄“窥视”个人隐私的行为,很多用户只能选择默默接受。就连王思聪都要亲自使用大众点评,身为“打工人”日常更是离不开这些APP,不能卸载就只好妥协,但从下个月起再也不用忍受APP随意读取你隐私的行为了。
下月起APP再也不能随意侵犯个人隐私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而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不同意APP隐私协议就无法使用APP、个人信息获取授权难撤回、过度收集信息等问题都将得到解决。
虽然《民法典》、《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网络安全法》都可以保护用户隐私安全不受侵犯,但它们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民法典》针对个人信息中的个人隐私数据保护;《刑法》是针对严重的侵犯隐私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商家对消费者的隐私侵犯;《网络安全法》针对所有线上的重要数据进行保护;而《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主要针对个人数据,是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核心亮点
1.不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各类APP最令人诟病的就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随意要求读取相册、获取定位甚至读取用户的通讯录,这让很多人都感到不安,如此广泛的手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户在各类APP中甚至变成了毫无隐私可言的透明人,刚刚跟朋友在聊天中提到某样商品第二天手机就收到相关商品的推荐,这样的“精准”推送让人细思极恐。不过《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这样的困扰将会减少。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要有明确、合理的目的且不可过度收集个信息。此外根据该法第九条规定,APP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来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而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中还规定,用户的定位一类可以确定行踪轨迹的信息,以及其他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与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都属于敏感信息。对于敏感信息不仅要有合理且必要的目的才能收集,此外还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此外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用户还有权要求APP对其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也就是说再有APP在后台读取相关个人信息,用户有权要求其解释收集这些信息的目的,APP随意收集个人信息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2.用户有权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很多APP一旦注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就被储存甚至展现在APP上,用户无法自主删除这些信息,有些需要联系客服才能删除,有些甚至需要注销后才能将这些个人信息删掉,但《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就再也不用被这类问题困扰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用户可以撤回对APP收集个人信息的同意,撤回同意后可以要求APP删除其储存的用户个人信息。
违法收集个人隐私将受到哪些处罚?
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的,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举证责任倒置,“反杀熟”近在眼前
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可以依据本法提起诉讼,要求侵害者赔偿相关损失,但是身为非专业人士用户对于数据相关技术的了解有限,虽然知道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但并不能凭自己的力量找到证据证明。对此《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把寻找证据的责任归咎于数据处理者,也就是说如果用户起诉APP侵犯自己个人信息,那么APP需要自己出具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过错,否则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第九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十五条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第二十八条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删除的,个人有权请求删除:
(一)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二)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三)个人撤回同意;
(四)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第六十九条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前款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确定;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继因用户隐私安全问题被王思聪手撕后,美团又被曝出连续24小时读取用户定位,让不少人再次对自己的隐私安全感到担忧。不只是美团,几天前就有网友在微博上曝光微信、QQ、淘宝等多款App在后台反复读取用户相册。面对各种APP在后台悄悄“窥视”个人隐私的行为,很多用户只能选择默默接受。就连王思聪都要亲自使用大众点评,身为“打工人”日常更是离不开这些APP,不能卸载就只好妥协,但从下个月起再也不用忍受APP随意读取你隐私的行为了。
下月起APP再也不能随意侵犯个人隐私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而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不同意APP隐私协议就无法使用APP、个人信息获取授权难撤回、过度收集信息等问题都将得到解决。
虽然《民法典》、《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网络安全法》都可以保护用户隐私安全不受侵犯,但它们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民法典》针对个人信息中的个人隐私数据保护;《刑法》是针对严重的侵犯隐私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商家对消费者的隐私侵犯;《网络安全法》针对所有线上的重要数据进行保护;而《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主要针对个人数据,是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核心亮点
1.不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各类APP最令人诟病的就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随意要求读取相册、获取定位甚至读取用户的通讯录,这让很多人都感到不安,如此广泛的手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户在各类APP中甚至变成了毫无隐私可言的透明人,刚刚跟朋友在聊天中提到某样商品第二天手机就收到相关商品的推荐,这样的“精准”推送让人细思极恐。不过《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这样的困扰将会减少。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要有明确、合理的目的且不可过度收集个信息。此外根据该法第九条规定,APP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来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而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中还规定,用户的定位一类可以确定行踪轨迹的信息,以及其他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与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都属于敏感信息。对于敏感信息不仅要有合理且必要的目的才能收集,此外还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此外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用户还有权要求APP对其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也就是说再有APP在后台读取相关个人信息,用户有权要求其解释收集这些信息的目的,APP随意收集个人信息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2.用户有权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很多APP一旦注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就被储存甚至展现在APP上,用户无法自主删除这些信息,有些需要联系客服才能删除,有些甚至需要注销后才能将这些个人信息删掉,但《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就再也不用被这类问题困扰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用户可以撤回对APP收集个人信息的同意,撤回同意后可以要求APP删除其储存的用户个人信息。
违法收集个人隐私将受到哪些处罚?
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的,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举证责任倒置,“反杀熟”近在眼前
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可以依据本法提起诉讼,要求侵害者赔偿相关损失,但是身为非专业人士用户对于数据相关技术的了解有限,虽然知道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但并不能凭自己的力量找到证据证明。对此《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把寻找证据的责任归咎于数据处理者,也就是说如果用户起诉APP侵犯自己个人信息,那么APP需要自己出具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过错,否则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第九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十五条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第二十八条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删除的,个人有权请求删除:
(一)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二)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三)个人撤回同意;
(四)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第六十九条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前款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确定;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个人信息保护法#
继因用户隐私安全问题被王思聪手撕后,美团又被曝出连续24小时读取用户定位,让不少人再次对自己的隐私安全感到担忧。不只是美团,几天前就有网友在微博上曝光微信、QQ、淘宝等多款App在后台反复读取用户相册。面对各种APP在后台悄悄“窥视”个人隐私的行为,很多用户只能选择默默接受。就连王思聪都要亲自使用大众点评,身为“打工人”日常更是离不开这些APP,不能卸载就只好妥协,但从下个月起再也不用忍受APP随意读取你隐私的行为了。
下月起APP再也不能随意侵犯个人隐私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而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不同意APP隐私协议就无法使用APP、个人信息获取授权难撤回、过度收集信息等问题都将得到解决。
虽然《民法典》、《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网络安全法》都可以保护用户隐私安全不受侵犯,但它们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民法典》针对个人信息中的个人隐私数据保护;《刑法》是针对严重的侵犯隐私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商家对消费者的隐私侵犯;《网络安全法》针对所有线上的重要数据进行保护;而《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主要针对个人数据,是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核心亮点
1.不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各类APP最令人诟病的就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随意要求读取相册、获取定位甚至读取用户的通讯录,这让很多人都感到不安,如此广泛的手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户在各类APP中甚至变成了毫无隐私可言的透明人,刚刚跟朋友在聊天中提到某样商品第二天手机就收到相关商品的推荐,这样的“精准”推送让人细思极恐。不过《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这样的困扰将会减少。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要有明确、合理的目的且不可过度收集个信息。此外根据该法第九条规定,APP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来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而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中还规定,用户的定位一类可以确定行踪轨迹的信息,以及其他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与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都属于敏感信息。对于敏感信息不仅要有合理且必要的目的才能收集,此外还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此外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用户还有权要求APP对其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也就是说再有APP在后台读取相关个人信息,用户有权要求其解释收集这些信息的目的,APP随意收集个人信息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2.用户有权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很多APP一旦注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就被储存甚至展现在APP上,用户无法自主删除这些信息,有些需要联系客服才能删除,有些甚至需要注销后才能将这些个人信息删掉,但《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就再也不用被这类问题困扰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用户可以撤回对APP收集个人信息的同意,撤回同意后可以要求APP删除其储存的用户个人信息。
违法收集个人隐私将受到哪些处罚?
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的,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举证责任倒置,“反杀熟”近在眼前
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可以依据本法提起诉讼,要求侵害者赔偿相关损失,但是身为非专业人士用户对于数据相关技术的了解有限,虽然知道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但并不能凭自己的力量找到证据证明。对此《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把寻找证据的责任归咎于数据处理者,也就是说如果用户起诉APP侵犯自己个人信息,那么APP需要自己出具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过错,否则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第九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十五条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第二十八条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删除的,个人有权请求删除:
(一)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二)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三)个人撤回同意;
(四)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第六十九条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前款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确定;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继因用户隐私安全问题被王思聪手撕后,美团又被曝出连续24小时读取用户定位,让不少人再次对自己的隐私安全感到担忧。不只是美团,几天前就有网友在微博上曝光微信、QQ、淘宝等多款App在后台反复读取用户相册。面对各种APP在后台悄悄“窥视”个人隐私的行为,很多用户只能选择默默接受。就连王思聪都要亲自使用大众点评,身为“打工人”日常更是离不开这些APP,不能卸载就只好妥协,但从下个月起再也不用忍受APP随意读取你隐私的行为了。
下月起APP再也不能随意侵犯个人隐私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而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不同意APP隐私协议就无法使用APP、个人信息获取授权难撤回、过度收集信息等问题都将得到解决。
虽然《民法典》、《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网络安全法》都可以保护用户隐私安全不受侵犯,但它们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民法典》针对个人信息中的个人隐私数据保护;《刑法》是针对严重的侵犯隐私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商家对消费者的隐私侵犯;《网络安全法》针对所有线上的重要数据进行保护;而《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主要针对个人数据,是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核心亮点
1.不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各类APP最令人诟病的就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随意要求读取相册、获取定位甚至读取用户的通讯录,这让很多人都感到不安,如此广泛的手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户在各类APP中甚至变成了毫无隐私可言的透明人,刚刚跟朋友在聊天中提到某样商品第二天手机就收到相关商品的推荐,这样的“精准”推送让人细思极恐。不过《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这样的困扰将会减少。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要有明确、合理的目的且不可过度收集个信息。此外根据该法第九条规定,APP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来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而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中还规定,用户的定位一类可以确定行踪轨迹的信息,以及其他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与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都属于敏感信息。对于敏感信息不仅要有合理且必要的目的才能收集,此外还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此外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用户还有权要求APP对其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也就是说再有APP在后台读取相关个人信息,用户有权要求其解释收集这些信息的目的,APP随意收集个人信息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2.用户有权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很多APP一旦注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就被储存甚至展现在APP上,用户无法自主删除这些信息,有些需要联系客服才能删除,有些甚至需要注销后才能将这些个人信息删掉,但《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就再也不用被这类问题困扰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用户可以撤回对APP收集个人信息的同意,撤回同意后可以要求APP删除其储存的用户个人信息。
违法收集个人隐私将受到哪些处罚?
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的,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举证责任倒置,“反杀熟”近在眼前
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可以依据本法提起诉讼,要求侵害者赔偿相关损失,但是身为非专业人士用户对于数据相关技术的了解有限,虽然知道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但并不能凭自己的力量找到证据证明。对此《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把寻找证据的责任归咎于数据处理者,也就是说如果用户起诉APP侵犯自己个人信息,那么APP需要自己出具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过错,否则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第九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十五条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第二十八条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删除的,个人有权请求删除:
(一)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二)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三)个人撤回同意;
(四)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第六十九条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前款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确定;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继双11、618之后,由抖音电商全面主导的又一大型电商IP—818抖音新潮好物节崛地而起。在这场为期18天的全民狂欢里,我们既见证了抖音不俗的带货力,也洞悉了行业前沿的玩法,还惊喜的发现了一个抖音带货“新”星——张沫凡MOMO。1“老将”张沫凡又火了8月17日晚,抖音联袂湖南卫视的首届抖音新潮好物节晚会上,多位明星带来精彩演出的同时,戚薇、张沫凡MOMO、大狼狗郑建鹏&言真夫妇、涂磊等达人组成的惊喜主播团也开播了。据飞瓜数据显示,在3个多小时的直播中,张沫凡最终以2031W的成交额位列主播团第一、当日带货榜第三。其中单价为2599元的Comper智能美容仪共卖出1700+件,单品销售额高达466W,SKII护肤精华露、雅诗兰黛特润修护肌底液等单品直接售罄下架。张沫凡MOMO早已声名在外,但对抖音直播用户来说却实属“陌生”。事实上,张沫凡MOMO在今年7月15日才开启了个人抖音直播首秀,截至8月17日,刚刚满月。虽然开局尚晚,但张沫凡MOMO的实力却不容小觑。据飞瓜数据显示,首秀当晚张沫凡MOMO就以1562.1W的成绩力跻身当日带货榜TOP2,凌博士面膜单品卖出1.9W件,肌本法则微晶水光棒单品成交123W+。8月12日的第二场直播中,张沫凡MOMO再次取得近1500W成交额,同时荣获抖音带货榜多时段TOP1,其中兰蔻防晒、KIKO粉饼等多款产品直接售罄下架。如此亮眼的成绩,不仅让张沫凡MOMO一举冲上抖音818新潮好物节美妆直播新秀榜第二名,也让行业充满好奇:驰骋红人圈11年,她是如何做到历久弥新、全网通吃的?2长红11年的高转化秘诀用张沫凡MOMO自己的话来说:从2010年创立美沫艾莫尔开始,自己就在尝试通过内容为品牌赋能,久而久之竟成了一名专业种草博主。但就是这样的双重身份,让其既懂得品牌的需求,也了解粉丝的喜好,在内容创作上反而更易找到二者的平衡点。超头部美妆带货博主@张沫凡MOMO而具体到实操过程中,张沫凡MOMO一般会从四个方面着手:最为重要的是能抓住用户痛点,她以曾经合作的一款豆奶为例,产品的核心卖点是健康。但如何将健康体现出来才是抓住粉丝的关键,张沫凡MOMO以亲身经历出发,分享自己在女生病治愈之后会在日常生活中多服用豆奶等食物,挖掘出产品具体的卖点。在这条30-40秒的视频中,张沫凡并未提及品牌名和价格,但却凭借句句戳心的话术,卖出4千多箱,成交额达30W+。其次,要足够专业,能从基础需求中找到不同的切入点。她以一款补水淡纹眼霜为例,产品添加了某种硅类,可以对眼部皮肤提供额外的保护。但是品牌当时是没有考虑到这个层面的,如果红人没有充足的知识储备,很有可能就会错失这个差异点,带货的效果也会随之打折。再次,还要敢说真话,能将优点放大。之前有一款补水面膜因为体感不水润而被用户差评,品牌方很焦虑找到她商量解决方案,张沫凡梳理发现造成不水润的原因其实是吸附力足够好。张沫凡MOMO迅速调整内容,先明确产品确实体感不够水润的缺点,再说明不够水润的原因是吸附力强,反而能在10分钟的更短时间内将水分快速补给皮肤。及时地调整后,产品卖出6000盒,还在粉丝心中树立了品牌真实、有料的形象。最后,要能够发现品牌的社会价值。国货品牌为什么近几年如此风靡,一个重要原因是它们勇于突破和创新的精神给消费者很大的鼓舞,突出品牌价值的重要程度有时候并不输于转化。当然除了红人端,张沫凡MOMO也给到品牌两个中肯建议。一是统一控价,如果为了卡头部而搞特殊,品牌极有可能会被一些红人“拉黑”,也很有可能陷于价格战。倒不如改成专属配赠,如A配5片面膜,B赠5支洁面,既实现了宠粉,也放大了红人的发挥空间。二是差异化对接红人,对于有主见和想法的红人给予足够空间,对于新人及素人,可以予以一定引导,这样才能够获得更多元化的展示推广。据张沫凡MOMO介绍,其实自己的直播并没有太多技巧,更多还是将其当做一个工具和转化渠道。红人真正应该做好的还是内容,并保持严苛选品和专业输出,毕竟强输出形成的黏性,是会让粉丝甘愿追随并下单的。2红人保鲜秘诀:紧跟风口、多栖发展红,并红了11年;火,并火遍了全网。看起来有点神奇,但仔细拆解也不难发现,这个90后的姑娘只是比别人保持了更强的敏锐度和紧迫感。从2010年左右,张沫凡MOMO就已经看到了人人网的浪潮,并通过分享日常护肤为自己的品牌美沫艾莫尔导流,超前10年就玩起了内容电商。随后微博兴起,踏着平台扶持短视频的风口,张沫凡MOMO进军微博,并凭借干货内容迅速获得了500余万粉丝,成为初代网络红人;而到了2019年淘宝直播大火,她又入局开淘宝店、做直播,一度连续3月荣登带货榜第一名,最高带货金额达到6000万;而今,她又以好物推荐官身份登陆抖音,创下不俗业绩。在此过程中,张沫凡MOMO还对自己国货创始人的身份进行IP升级,以独到眼光打造“张沫凡国货节”。不仅联合多位明星共造声势,还跨界联合服饰等品类掀起国潮热度,多维激发消费者中华文化认同感,在微博上掀起超30亿的曝光。10多年的时间里,平台起起落落,但张沫凡MOMO却能长红,除了踩准每次风口,还在于她懂得多栖发展、分散风险,也在于她对每个平台的深度研究与思考,更在于她一直对内容的高标准、高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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