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蒙引》(明刻本)
关于《周易》一书的性质,历史上有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周易》是一部卜筮之书,还是一部哲学著作。由于《易》并非成于一人一时,因而有伏羲之《易》,文王之《易》,周公之《易》,孔子之《易》,对此,朱熹认为应以历史的眼光,注意《周易》成书各个阶段上的区别与联系,“须将《易》各自看……必欲牵合作一意看不得”。尽管四圣之《易》表达形式和内容有所区别,但朱熹以为“四圣一心”,即伏羲、文王、周公、孔子都将《易》看作是卜筮之书。在朱熹看来,伏羲之《易》没有许多文字,只是用八卦之画与八卦之象,教人知晓如何趋吉避凶,其“本意只是要作卜筮用”;文王、周公之《易》虽有卦爻辞上所揭示的一般道理,但还是从“占处”说吉凶祸福;孔子之《易》所言进退存亡的许多道理,犹是就卜筮上发出的。因此,朱熹认定《周易》是一部卜筮之书,他把《周易》的卦爻辞分为象辞与占辞两大部分,并常用“其占如此”、“其象占如此”、“戒占者亦如是”等语。
蔡清乃明代著名学者、经学家、易学家,被明清两代学者公推为明代朱子学者第一人。蔡清的《易经蒙引》在祖述程朱学说的同时,敢于有所非议,并能有所发明,形成了自身的易学思想体系,对易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蔡清认为,《易》是以道义配祸福的经书,不同于术数之书,这是对朱熹以《易》为卜筮之书观点的进一步阐发与深化,实属创新之论。蔡氏认为,四圣作《易》,因时代差异,内容并不相同。学《易》者应虚心探求之,力求学有所得。四圣作《易》,皆阐发了各自的道理,这些道理互不冲突,而是并行而不悖的。而朱子作《本义》,是为了探求《周易》的本义,并不完全拘泥于孔子《易传》对于经部分的解说。对于朱熹《易》为卜筮而作的观点,蔡清表示认同且作了进一步的阐发,提出了“以道义配祸福”的观点。他说:“《易》虽主卜筮,然以道义配祸福,与他术数书不同,所以为经也。”在蔡清看来,《易》虽为卜筮之书,但内容并非只论吉凶祸福,是以道义明吉凶祸福的经书。因为圣人之经与术数家之技不同,所以不应把《易》当作谶纬术数之书看待。蔡清说:“《易》者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者,寻常看《易》只见得是吉凶悔吝之辞而已,安得有性命在?其实《易》中无一句一字不在性命上来。”这就是说,圣人作《易》,是为了穷极奥理,尽究万物的性质,通晓自然命运的变化规律。虽然寻常看《易》只见得是吉凶悔吝等象占之说,但《易》中没有一句一字不是在探究万物的性质和自然命运变化的规律。明代薛宗铠在《跋易经蒙引》中云:“易岂易言哉?《传》言其理,《本义》言其占,备矣!”因此,蔡清认为,虽然《周易》最初是因卜筮而作,但却是一部蕴藏着深邃哲理的经书。综上所述,朱熹“《易》为卜筮而作”命题的提出确有超越前人之处,他恢复了《易》之本来面貌,还原了《易》之“本真”。而蔡清的“道义配祸福说”则是对朱熹“卜筮之说”的补充与深化,进一步阐明了《易》之性质和功能,纠正了象数学派和义理学派之“偏”,实属创新之论。
此《易经蒙引》十二卷,明蔡清撰。明万历刻本。九册。半页十行二十四字。四周双边,白口,单鱼尾,书口下有刻工。框高21.1厘米,宽14.3厘米。题“南京国子监祭酒蔡清著,巡按福建监察御史敖鲲重订”。前有林希元序。是书卷一至四为上经、卷五至八为下经、卷九至十为繫辞上传、卷十一至十二为繫辞下传。以发明朱子本义为主,其体例以本义与经文并书,但与本义每条之首加圈以示区别。《四库全书总目》入易类,于此并评价颇高,云:“朱子不全从程传,而能发明程传者,莫若朱子;清不全从《本义》,而能发明《本义》者,莫若清。醇儒心得之学,所由与争门户者异欤。”
林希元序云:“虚斋蔡子,以理学名成化、弘治间,《易说》若干卷,坊间有旧刻,顾荒缺弗理,人有遗恨,三子存微、存远、存警,雅嗣先志,各出家本以增校。予属禄仕,分心未之及也。退居暇日,始克承事,书成将刻之,庸书数言以告学者。”此为万历刻本,为巡按福建御史敖鲲取林希元本重订。敖鲲,字化甫,新喻人,隆庆二年进士。其按闽应在万历十年前,正张居正当国时。按是书有十二卷本及二十四卷本之别。十二卷本最早应有嘉靖间建阳县刻本,但今已不传。今存世者除此本外,又有万历三十八年刻本。另有明末刻本,题《重订蔡虚斋先生易经蒙引》(宋兆禴重订)。二十四卷本,一为明末敦古斋刻本;二为明末刻本,题《蔡虚斋先生易经蒙引》(葛寅亮评)。
介绍参考:刘建萍《论蔡清的“以道义配祸福”说》《闽江学院学报》2013年1月第34卷第1期
关于《周易》一书的性质,历史上有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周易》是一部卜筮之书,还是一部哲学著作。由于《易》并非成于一人一时,因而有伏羲之《易》,文王之《易》,周公之《易》,孔子之《易》,对此,朱熹认为应以历史的眼光,注意《周易》成书各个阶段上的区别与联系,“须将《易》各自看……必欲牵合作一意看不得”。尽管四圣之《易》表达形式和内容有所区别,但朱熹以为“四圣一心”,即伏羲、文王、周公、孔子都将《易》看作是卜筮之书。在朱熹看来,伏羲之《易》没有许多文字,只是用八卦之画与八卦之象,教人知晓如何趋吉避凶,其“本意只是要作卜筮用”;文王、周公之《易》虽有卦爻辞上所揭示的一般道理,但还是从“占处”说吉凶祸福;孔子之《易》所言进退存亡的许多道理,犹是就卜筮上发出的。因此,朱熹认定《周易》是一部卜筮之书,他把《周易》的卦爻辞分为象辞与占辞两大部分,并常用“其占如此”、“其象占如此”、“戒占者亦如是”等语。
蔡清乃明代著名学者、经学家、易学家,被明清两代学者公推为明代朱子学者第一人。蔡清的《易经蒙引》在祖述程朱学说的同时,敢于有所非议,并能有所发明,形成了自身的易学思想体系,对易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蔡清认为,《易》是以道义配祸福的经书,不同于术数之书,这是对朱熹以《易》为卜筮之书观点的进一步阐发与深化,实属创新之论。蔡氏认为,四圣作《易》,因时代差异,内容并不相同。学《易》者应虚心探求之,力求学有所得。四圣作《易》,皆阐发了各自的道理,这些道理互不冲突,而是并行而不悖的。而朱子作《本义》,是为了探求《周易》的本义,并不完全拘泥于孔子《易传》对于经部分的解说。对于朱熹《易》为卜筮而作的观点,蔡清表示认同且作了进一步的阐发,提出了“以道义配祸福”的观点。他说:“《易》虽主卜筮,然以道义配祸福,与他术数书不同,所以为经也。”在蔡清看来,《易》虽为卜筮之书,但内容并非只论吉凶祸福,是以道义明吉凶祸福的经书。因为圣人之经与术数家之技不同,所以不应把《易》当作谶纬术数之书看待。蔡清说:“《易》者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者,寻常看《易》只见得是吉凶悔吝之辞而已,安得有性命在?其实《易》中无一句一字不在性命上来。”这就是说,圣人作《易》,是为了穷极奥理,尽究万物的性质,通晓自然命运的变化规律。虽然寻常看《易》只见得是吉凶悔吝等象占之说,但《易》中没有一句一字不是在探究万物的性质和自然命运变化的规律。明代薛宗铠在《跋易经蒙引》中云:“易岂易言哉?《传》言其理,《本义》言其占,备矣!”因此,蔡清认为,虽然《周易》最初是因卜筮而作,但却是一部蕴藏着深邃哲理的经书。综上所述,朱熹“《易》为卜筮而作”命题的提出确有超越前人之处,他恢复了《易》之本来面貌,还原了《易》之“本真”。而蔡清的“道义配祸福说”则是对朱熹“卜筮之说”的补充与深化,进一步阐明了《易》之性质和功能,纠正了象数学派和义理学派之“偏”,实属创新之论。
此《易经蒙引》十二卷,明蔡清撰。明万历刻本。九册。半页十行二十四字。四周双边,白口,单鱼尾,书口下有刻工。框高21.1厘米,宽14.3厘米。题“南京国子监祭酒蔡清著,巡按福建监察御史敖鲲重订”。前有林希元序。是书卷一至四为上经、卷五至八为下经、卷九至十为繫辞上传、卷十一至十二为繫辞下传。以发明朱子本义为主,其体例以本义与经文并书,但与本义每条之首加圈以示区别。《四库全书总目》入易类,于此并评价颇高,云:“朱子不全从程传,而能发明程传者,莫若朱子;清不全从《本义》,而能发明《本义》者,莫若清。醇儒心得之学,所由与争门户者异欤。”
林希元序云:“虚斋蔡子,以理学名成化、弘治间,《易说》若干卷,坊间有旧刻,顾荒缺弗理,人有遗恨,三子存微、存远、存警,雅嗣先志,各出家本以增校。予属禄仕,分心未之及也。退居暇日,始克承事,书成将刻之,庸书数言以告学者。”此为万历刻本,为巡按福建御史敖鲲取林希元本重订。敖鲲,字化甫,新喻人,隆庆二年进士。其按闽应在万历十年前,正张居正当国时。按是书有十二卷本及二十四卷本之别。十二卷本最早应有嘉靖间建阳县刻本,但今已不传。今存世者除此本外,又有万历三十八年刻本。另有明末刻本,题《重订蔡虚斋先生易经蒙引》(宋兆禴重订)。二十四卷本,一为明末敦古斋刻本;二为明末刻本,题《蔡虚斋先生易经蒙引》(葛寅亮评)。
介绍参考:刘建萍《论蔡清的“以道义配祸福”说》《闽江学院学报》2013年1月第34卷第1期
#京城探展#【国博中国古代书画展上午开幕】 近10米长宋人《辋川图卷》及任仁发《饮饲图卷》等宋元真迹首次开卷展出,文天祥存世3件墨宝之一《草书谢昌元座右辞卷》亮真容,宋高宗赵构《草书七言绝句团扇面》露脸儿……今天,52幅中国古代书画亮相国家博物馆“中国古代书画展”,以时间为线,较全面地展示出宋元以来近千年中国古代书画的发展脉络。展厅里,观众不仅可以品鉴精妙的书画,还可以从中窥探一些有趣的历史,其中不乏皇家往事。
闻罡为你朗读丨斯雄《杏花村记》
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每到春节从北京回湖北老家过年,我都会花钱买瓶好酒孝敬父母。
记忆中,买得最多的是老“八大名酒”之一的杏花村汾酒。酒瓶呈琵琶型,白瓷质地,饰以花纹并彩画,画中题有“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我也因此很自然地认为,杜牧《清明》诗的发生地,是在山西。
直到有一次到安徽池州出差,当地人建议我去看一下杏花村。
“哪个杏花村?”
“就是杜牧《清明》诗中所指的杏花村呀。”
“那个杏花村不是在山西吗?”我有些愕然。
“不,是在我们池州市,贵池区城西秀山门外。”当地人很肯定地说。
我还是将信将疑。
从北村口一路走下来,杏花流泉、问酒驿、白浦荷风、唐茶村落、窥园、百杏园……唐风唐韵令人仿佛有穿越之感。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据称以史载杏花村旧址为基础复建。村里新建有牧之楼,“牧之”二字取自杜牧存世的唯一书法作品《张好好诗》。楼内展示有《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池州府志〉》,志中记载:“杏花村,在城西里许。杜牧诗‘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陈列的史料文献还有许多,可谓旁征博引。
自古为村立志者,颇为罕见。然清康熙年间贵池人郎溪编撰有《杏花村志》十二卷,以浙江巡抚采进本收入《钦定四库全书》,为唯一入选《四库全书》的村志。至清末民初,池州人胡子正编纂有《杏花村志续集》传世。1979年版《辞海》说得更明确:“杏花村,在安徽贵池市西。向以产酒著名。《江南通志》载:唐诗人杜牧任池州刺史时,有‘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一诗,即指此。”
如此看来,说杜牧笔下的杏花村在池州,也算是有据可考。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后,贵池便着手复建杏花村,先后建有两个杏花村文化公园。2012年开始,池州市政府开始大规模建设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计划建成一个集传统文化与现代观念为一体的大型民俗休闲度假区,意在恢复“十里烟村一色红”的壮观景象,将杏花村复建成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诗村”。
除了池州杏花村,全国叫杏花村、号称是杜牧《清明》诗发生地的,有不下20个。其中包括广为知晓的山西汾阳,还有湖北麻城。杜牧任池州刺史前,在黄州任刺史,麻城时为黄州辖县。而江西玉山县也有个杏花村,因杜牧曾赴江西任观察使幕……这些杏花村,多少都能找出一些史料、文献为之佐证。
考察史料可知,天下杏花村未必只一家。
村,本为乡下聚居的处所,至唐代方成为管理单元。村落的命名,或按姓氏,或据山形地貌,或取自典籍,或得自盛产之动植物,不一而足。叫杏花村,本不稀奇。但要认定哪个杏花村一定是杜牧《清明》诗的发生地,确实有难度,毕竟杜牧没有明说过。
蹊跷的是,一直到南宋前,都没有明确《清明》诗是杜牧的诗作。同时代人,杜牧的外甥裴延翰为杜牧所编纂的《樊川文集》中未收录此诗,北宋年间所编《樊川别集》乃至《樊川外集》也没有,只是在南宋年间所编《樊川续别集》里才第一次出现。清康熙年间编校的《全唐诗》,“得诗四万八千九百余首,凡二千二百余人”,所收杜牧诗作,仍未见《清明》诗。明中后叶始,个别方志中才谈及杜牧与《清明》诗、杏花村的关系。难怪陈寅恪在其《元白诗笺证稿·附校补记》中说,“此诗收入明代《千家诗》节本,乃三家村课蒙之教科书,数百年来是唐诗最流行之一首。若就其出处,殊为可疑”。
更糟糕的是,《清明》诗从一开始出现,就没有明确是在何时、何地所写。历代不少学者认为,杏花是典型的唐代意象,“杏花意象”在唐时不外乎“春天的象征”“村野”“成仙”及与科举功名有关的“杏园”等寓意,至宋以后,才渐渐与“村野酒家”产生关联。
如此看来,《清明》诗中的“杏花村”,或许只是一个文学意象,并非专指某一具体村落。
《四库全书》收录《杏花村志》时,加有按语点评:“杜牧之为池阳守,清明日出游,诗有‘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句,盖从言风景之词,犹之‘杨柳’‘芦荻洲’耳,必指一村以实之,则活句反为滞相矣。然流俗相沿,多喜附会古迹以夸饰土风……”读罢让人面红耳热,汗颜不已。
这倒让我一下子想到一句网络戏谑之言:“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四海为家,诸葛到处显灵,女娲遍地开花……”
可不是吗?近些年来,鉴于年代久远,又无法准确考证,类似“杏花村”这样争抢名人故里、古代名址的事屡见不鲜。甚至不管历史上是否真实存在过的人物、遗址,乃至神话、小说中的虚构人物,居然也被无休止地争来夺去。
而对“杏花村”而言,其商标被一分为二,“酒”在山西,“玩”在安徽,算是各得其所了。现实点讲,如今再围绕杜牧、《清明》诗与杏花村之间的关系去作无谓的争论,既无意义也无趣。如真能借此打造既有历史又有文化的旅游胜地,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经济,倒不失为美谈。(文/斯雄) https://t.cn/AiB3zInw
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每到春节从北京回湖北老家过年,我都会花钱买瓶好酒孝敬父母。
记忆中,买得最多的是老“八大名酒”之一的杏花村汾酒。酒瓶呈琵琶型,白瓷质地,饰以花纹并彩画,画中题有“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我也因此很自然地认为,杜牧《清明》诗的发生地,是在山西。
直到有一次到安徽池州出差,当地人建议我去看一下杏花村。
“哪个杏花村?”
“就是杜牧《清明》诗中所指的杏花村呀。”
“那个杏花村不是在山西吗?”我有些愕然。
“不,是在我们池州市,贵池区城西秀山门外。”当地人很肯定地说。
我还是将信将疑。
从北村口一路走下来,杏花流泉、问酒驿、白浦荷风、唐茶村落、窥园、百杏园……唐风唐韵令人仿佛有穿越之感。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据称以史载杏花村旧址为基础复建。村里新建有牧之楼,“牧之”二字取自杜牧存世的唯一书法作品《张好好诗》。楼内展示有《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池州府志〉》,志中记载:“杏花村,在城西里许。杜牧诗‘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陈列的史料文献还有许多,可谓旁征博引。
自古为村立志者,颇为罕见。然清康熙年间贵池人郎溪编撰有《杏花村志》十二卷,以浙江巡抚采进本收入《钦定四库全书》,为唯一入选《四库全书》的村志。至清末民初,池州人胡子正编纂有《杏花村志续集》传世。1979年版《辞海》说得更明确:“杏花村,在安徽贵池市西。向以产酒著名。《江南通志》载:唐诗人杜牧任池州刺史时,有‘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一诗,即指此。”
如此看来,说杜牧笔下的杏花村在池州,也算是有据可考。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后,贵池便着手复建杏花村,先后建有两个杏花村文化公园。2012年开始,池州市政府开始大规模建设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计划建成一个集传统文化与现代观念为一体的大型民俗休闲度假区,意在恢复“十里烟村一色红”的壮观景象,将杏花村复建成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诗村”。
除了池州杏花村,全国叫杏花村、号称是杜牧《清明》诗发生地的,有不下20个。其中包括广为知晓的山西汾阳,还有湖北麻城。杜牧任池州刺史前,在黄州任刺史,麻城时为黄州辖县。而江西玉山县也有个杏花村,因杜牧曾赴江西任观察使幕……这些杏花村,多少都能找出一些史料、文献为之佐证。
考察史料可知,天下杏花村未必只一家。
村,本为乡下聚居的处所,至唐代方成为管理单元。村落的命名,或按姓氏,或据山形地貌,或取自典籍,或得自盛产之动植物,不一而足。叫杏花村,本不稀奇。但要认定哪个杏花村一定是杜牧《清明》诗的发生地,确实有难度,毕竟杜牧没有明说过。
蹊跷的是,一直到南宋前,都没有明确《清明》诗是杜牧的诗作。同时代人,杜牧的外甥裴延翰为杜牧所编纂的《樊川文集》中未收录此诗,北宋年间所编《樊川别集》乃至《樊川外集》也没有,只是在南宋年间所编《樊川续别集》里才第一次出现。清康熙年间编校的《全唐诗》,“得诗四万八千九百余首,凡二千二百余人”,所收杜牧诗作,仍未见《清明》诗。明中后叶始,个别方志中才谈及杜牧与《清明》诗、杏花村的关系。难怪陈寅恪在其《元白诗笺证稿·附校补记》中说,“此诗收入明代《千家诗》节本,乃三家村课蒙之教科书,数百年来是唐诗最流行之一首。若就其出处,殊为可疑”。
更糟糕的是,《清明》诗从一开始出现,就没有明确是在何时、何地所写。历代不少学者认为,杏花是典型的唐代意象,“杏花意象”在唐时不外乎“春天的象征”“村野”“成仙”及与科举功名有关的“杏园”等寓意,至宋以后,才渐渐与“村野酒家”产生关联。
如此看来,《清明》诗中的“杏花村”,或许只是一个文学意象,并非专指某一具体村落。
《四库全书》收录《杏花村志》时,加有按语点评:“杜牧之为池阳守,清明日出游,诗有‘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句,盖从言风景之词,犹之‘杨柳’‘芦荻洲’耳,必指一村以实之,则活句反为滞相矣。然流俗相沿,多喜附会古迹以夸饰土风……”读罢让人面红耳热,汗颜不已。
这倒让我一下子想到一句网络戏谑之言:“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四海为家,诸葛到处显灵,女娲遍地开花……”
可不是吗?近些年来,鉴于年代久远,又无法准确考证,类似“杏花村”这样争抢名人故里、古代名址的事屡见不鲜。甚至不管历史上是否真实存在过的人物、遗址,乃至神话、小说中的虚构人物,居然也被无休止地争来夺去。
而对“杏花村”而言,其商标被一分为二,“酒”在山西,“玩”在安徽,算是各得其所了。现实点讲,如今再围绕杜牧、《清明》诗与杏花村之间的关系去作无谓的争论,既无意义也无趣。如真能借此打造既有历史又有文化的旅游胜地,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经济,倒不失为美谈。(文/斯雄) https://t.cn/AiB3zI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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