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恐惧是如何定义的呢?我感觉生活中没有那么多恐惧啊
2、如果宽恕罪恶,下次还有罪恶还宽恕,会不会是放纵呢?
老师:恐惧的源头是,内心对自我存在的维护,你心灵深处,源自自我利益,维护自我感受的每一念动机,都是恐惧的表现,之所以你感觉不到恐惧,是因为你本身就是恐惧,或者说,你并不知道真正的安全感是怎样的,设想一下,你自己遭遇了伤害或者死亡,你的心灵还能安全吗?而修行者的内在,在经历伤害与死亡时,依旧是没有恐惧的,不被自我恐惧带动的心,才是真正的安全。
宽恕,宽恕的是自己,而并非是罪恶,一切罪恶都是现象吧。一切现象都是因缘和合而成的吧,所以,罪恶或者善举,都是因果相续的现象,而并没有永恒不变的真实性质,心灵被因果现象牵引,就是凡夫俗子,心灵能够从现象中解脱,心能转物,即同如来,宽恕了自己对罪恶执着的心意,心中从仇恨与愤怒之中解脱,见到罪恶之人,也是温暖平静的宽恕,但是,维护法律与道德,是修行者应该做的基本责任,没有嗔恨心的言行,不落因果,就好像父母惩罚孩子,打孩子的屁股,父母没有罪咎,孩子依旧遭受了惩罚与教育,行为上的惩罚不代表内心的厌恶,心灵保持平和与温暖,惩罚与奖励,都是正常的因果言行,温暖平静的心灵,不被因果带入轮回中。
2、如果宽恕罪恶,下次还有罪恶还宽恕,会不会是放纵呢?
老师:恐惧的源头是,内心对自我存在的维护,你心灵深处,源自自我利益,维护自我感受的每一念动机,都是恐惧的表现,之所以你感觉不到恐惧,是因为你本身就是恐惧,或者说,你并不知道真正的安全感是怎样的,设想一下,你自己遭遇了伤害或者死亡,你的心灵还能安全吗?而修行者的内在,在经历伤害与死亡时,依旧是没有恐惧的,不被自我恐惧带动的心,才是真正的安全。
宽恕,宽恕的是自己,而并非是罪恶,一切罪恶都是现象吧。一切现象都是因缘和合而成的吧,所以,罪恶或者善举,都是因果相续的现象,而并没有永恒不变的真实性质,心灵被因果现象牵引,就是凡夫俗子,心灵能够从现象中解脱,心能转物,即同如来,宽恕了自己对罪恶执着的心意,心中从仇恨与愤怒之中解脱,见到罪恶之人,也是温暖平静的宽恕,但是,维护法律与道德,是修行者应该做的基本责任,没有嗔恨心的言行,不落因果,就好像父母惩罚孩子,打孩子的屁股,父母没有罪咎,孩子依旧遭受了惩罚与教育,行为上的惩罚不代表内心的厌恶,心灵保持平和与温暖,惩罚与奖励,都是正常的因果言行,温暖平静的心灵,不被因果带入轮回中。
大多数人们对刑法的普遍看法是一种打击犯罪的工具。以前的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看了书学了法之后我才深刻理解刑法存在的意义。
古话说“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如果刑法的使命只是打击犯罪,其实没有必要制定成文刑法。它只需要存在于统治者的内心深处,但是并不是这样的。它同时也要限制惩罚犯罪的权力。
正是基于刑法的双重使命,1997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既要惩罚犯罪,又要限制惩罚犯罪的权力,刑法也就开始实现了从“刀把子”到“双刃剑”的转化,虽然这种转化仍未完待续。
2022.3.20
古话说“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如果刑法的使命只是打击犯罪,其实没有必要制定成文刑法。它只需要存在于统治者的内心深处,但是并不是这样的。它同时也要限制惩罚犯罪的权力。
正是基于刑法的双重使命,1997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既要惩罚犯罪,又要限制惩罚犯罪的权力,刑法也就开始实现了从“刀把子”到“双刃剑”的转化,虽然这种转化仍未完待续。
2022.3.20
厌学情绪有些时候会通过行为方式表现出来,例如拒绝上学、写作业等形式,有些时候也会通过身体的症状表现出来,比如临期上学就发烧、肚子疼、头疼,当父母把孩子带到医院的时候,却又没有发现任何明显的症状,这就反映孩子内心已经产生了很深的厌学情绪,只是孩子压抑在内心深处,没有表达出来,因此父母及时发掘孩子这种类似的躯体症状,早日进行专业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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