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再次逾期,西安经开区铭鸿中心何时能交房?[话筒]】近期,西安经开区铭鸿中心业主的投诉,指出铭鸿中心开发商涉嫌私自挪用监管资金,导致五证齐全商品房无法完工交房逾期两年。该业主表示,开发商态度消极、不响应业主诉求与咨询,拒绝与业主沟通,请求监管部门介入协调,推动项目早日开工,早日交付。
粉巷财经了解到,铭鸿中心位于北客站向东1000米,开发商西安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前业主已多次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经开区住建局回复表示已对开发商进行约谈,督促项目尽快恢复施工建设,确保项目合法交付使用。2021年8月,据三秦都市报报道,该项目已复工,且开发商承诺2021年底交房。但直至2022年2月底,仍有业主在多平台投诉,工地处于停工状态,不知何时才能交房。(粉巷财经)
粉巷财经了解到,铭鸿中心位于北客站向东1000米,开发商西安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前业主已多次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经开区住建局回复表示已对开发商进行约谈,督促项目尽快恢复施工建设,确保项目合法交付使用。2021年8月,据三秦都市报报道,该项目已复工,且开发商承诺2021年底交房。但直至2022年2月底,仍有业主在多平台投诉,工地处于停工状态,不知何时才能交房。(粉巷财经)
#长春身边事# #长春地产攻略# 长春市公积金:因疫情贷款不能按时偿还的,不做逾期处理!
3月14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则好消息!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在本轮疫情结束前,如因疫情原因造成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月14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则好消息!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在本轮疫情结束前,如因疫情原因造成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法官说法[超话]##今日说法法律咨询[超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人为干预司法审判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再审申请事由的情形 :
1、庭审中受到不公平、不公正对待的;
2、审判人员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打断当事人陈述,干扰陈述、使其遗漏主张的;
3、对于当事人在庭审中的关键陈述、积极主张,没有如实记录在案的;
4、庭审记录中对于一些关键陈述,擅自删减,以至于判决书认定跟庭审中当事人主张存在明显差异,庭审记录中又查询不到的;
5、不主动履行职能,对于当事人前后陈述不一,存在重大矛盾,没有责令说明原因,没有依法追究责任的;
6、对于庭审中应当被认定的虚假陈述方,没有如实记录在案,也没有给出具体惩罚措施,无动于衷,听之任之,装作不知道的;
7、庭审中限制当事人辩论,甚至剥夺其辩论权利的;
8、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案件,审判人员没有资质独任审理,只限于陪审,却独自审理的;
9、庭审参与审判人员名字跟判决书署名不一致的;
10、判决书对一方当事人的陈述,缩减认定,以至于明明是跟原审判决认定不一致,缩减认定后,出现了差别不大、应当改判却依然维持原判的认定的;
11、对于关键证据,能够改变原判决认定事实的,在有证人到庭的情况下,不经质证,而认定案件事实的;
12、同案不同判,同样的案例索引出来的结果,两者差别很大,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13、庭审中故意诱导当事人或证人作出与案件事实不相符的陈述的,或是对当事人不利证词的;
14、故意延迟邮寄,使当事人逾期不能上诉,不能依法形使上诉权的;
15、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够到庭,以无正当理由按缺席到庭败诉的;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严重偏袒,不公平不公正,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能,失职渎职,制造冤假错案,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擅自缩减庭审记录,关键陈述不予记录,造成关键证据流失的,其种种行为和动机形使“违法”权利的,应当被认定为人为干预司法审判、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再审事由规定的情形,应当再审,并依法追究责任人违法违纪等犯罪行为!
以上原因也是造成久诉不决的重要原因。
依法治国,全面推动法制建设,普及法律教育,宣传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共建和谐社会,是必要的。[/cp]
1、庭审中受到不公平、不公正对待的;
2、审判人员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打断当事人陈述,干扰陈述、使其遗漏主张的;
3、对于当事人在庭审中的关键陈述、积极主张,没有如实记录在案的;
4、庭审记录中对于一些关键陈述,擅自删减,以至于判决书认定跟庭审中当事人主张存在明显差异,庭审记录中又查询不到的;
5、不主动履行职能,对于当事人前后陈述不一,存在重大矛盾,没有责令说明原因,没有依法追究责任的;
6、对于庭审中应当被认定的虚假陈述方,没有如实记录在案,也没有给出具体惩罚措施,无动于衷,听之任之,装作不知道的;
7、庭审中限制当事人辩论,甚至剥夺其辩论权利的;
8、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案件,审判人员没有资质独任审理,只限于陪审,却独自审理的;
9、庭审参与审判人员名字跟判决书署名不一致的;
10、判决书对一方当事人的陈述,缩减认定,以至于明明是跟原审判决认定不一致,缩减认定后,出现了差别不大、应当改判却依然维持原判的认定的;
11、对于关键证据,能够改变原判决认定事实的,在有证人到庭的情况下,不经质证,而认定案件事实的;
12、同案不同判,同样的案例索引出来的结果,两者差别很大,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13、庭审中故意诱导当事人或证人作出与案件事实不相符的陈述的,或是对当事人不利证词的;
14、故意延迟邮寄,使当事人逾期不能上诉,不能依法形使上诉权的;
15、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够到庭,以无正当理由按缺席到庭败诉的;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严重偏袒,不公平不公正,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能,失职渎职,制造冤假错案,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擅自缩减庭审记录,关键陈述不予记录,造成关键证据流失的,其种种行为和动机形使“违法”权利的,应当被认定为人为干预司法审判、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再审事由规定的情形,应当再审,并依法追究责任人违法违纪等犯罪行为!
以上原因也是造成久诉不决的重要原因。
依法治国,全面推动法制建设,普及法律教育,宣传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共建和谐社会,是必要的。[/cp]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