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点滴——转载
部分弄虚作假的炒作行为,会涉嫌诈骗。干什么事情时,最好依据事实来做。不要脱离实际情况,弄虚作假炒作,来误导他人。不过现在弄虚作假炒作的诈骗犯,大都是冲钱去的。尤其是一些炒作上位,想捞钱的无聊水货网红更是如此!炒作网红十有八九大都是些夸大其词,找些人自己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弄虚作假炒作来误导他人的人。
很多弄虚作假炒作上位的诈骗犯,给自己贴镀各种假头衔,炒作各种虚名。仗着自己的社会关系逍遥法外。依旧到处招摇撞骗。小心防范!
炒作与诈骗的界限
徐歌
炒作与诈骗的界限
——以芙蓉姐姐、韩寒为例
上海作家韩寒被深度质疑,甚至有人直指其涉嫌诈骗罪,本报读者非常关心,也甚感困惑。为此,本报记者对徐歌进行了独家专访。
1、问:什么是炒作?
答:为扩大人或事物的影响,通过媒体反复宣传,就是炒作。
2、问:什么是诈骗?
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诈骗。
3、问:炒作的性质是什么?
答:某一个炒作,对有些受众来说,具有娱乐性,但对有些受众来说,会产生厌烦情绪。
4、问:诈骗的性质是什么?
答:诈骗属于刑事犯罪,与抢夺性的暴力犯罪相比,它是在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受害人较易上当受骗。
5、问:芙蓉姐姐与韩寒是炒作还是诈骗?
答:芙蓉姐姐是炒作,韩寒是诈骗。
6、问: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答:芙蓉姐姐的行为符合炒作的定义,韩寒的行为符合诈骗的定义。每个读者自己对照着看,就会有正确的判断。
7、问:芙蓉姐姐说她是世界上最漂亮最有魅力的女人,这算不算虚构事实?
答:漂亮、魅力,没有客观标准,只能说是她的自我感觉良好,算不上虚构事实。这就像韩寒说他的文字功底在中国排列第二,只能说是其自我感觉良好,不算虚构事实。
对自我感觉良好的人,你可以认为她比较张扬,或者认为她过分吹嘘,但自古以来,张扬与吹嘘,都不入罪。
8、问:芙蓉姐姐在展示魅力的时候没有全裸,将不魅力的方面遮掩了,算不算隐瞒真相?
答:不算隐瞒真相。
如果芙蓉是哥哥,但他冒充姐姐,那就涉嫌欺骗了。他故意制造隆起的胸部,是虚构事实。用衣服遮住下体,那就是隐瞒真相。他在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的基础上赚取不知情观众的钱,就是犯了诈骗罪。
9、问:炒作到一定程度会不会变为诈骗?
答:炒作与诈骗只有一步之遥。
芙蓉姐姐起于炒作,成于炒作,止于炒作,没有滑向犯罪,是个好青年。
如果质疑派的质疑被证实,那么,韩寒就不是炒和的问题,而是起于诈骗,成于诈骗,止于诈骗,是个十足的不良青年。
10、问:你认为韩赛起于诈骗吗?
答:是不是起于诈骗,不是以任何人以为不以为的,主要看证据。
质疑派提供的证据表明,韩赛新概念大赛获一等奖,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参赛的三篇文章的作者不是他。
二、他不是含金量高的A组获奖者。
11、问:证据确凿吗?
答:《萌芽》杂志公告上,韩寒是C组获奖者,这绝对算是确凿证据吧?
C组是社会青年组,此组不用参加复赛。那么,《杯中窥人》就不是当场写出来的,那么,就不存在打野的赶考、李其纲命题、编辑监考、韩人均买水、韩寒当堂写作这一系列事实。那么,就完全符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特征。
12、骗取款额特别巨大吗?
答:新概念大赛的奖金并不特别高,但后来的《三重门》以及其它诸多小说也被疑不是韩寒作品,总算起来,诈骗金额相当大,受害者分布相当广,社会危害特别巨大。
13、这么严重的诈骗怎么就没人管呢?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在支持一个诈骗犯呢?
答:因为,中国是一个特别奇怪的国度。
号外 本报截稿时,收到意外消息:芙蓉姐姐由于诈骗罪被提起公诉,获刑12年。1999年,芙蓉妹妹以芙蓉姐姐名义参加“新概念小姐”大赛,获得“勇气小姐”称号。芙蓉姐姐隐瞒其妹参赛的事实,并将获奖证书上的“勇气”二字改成“魅力”,误导公众,因此而牟取巨额钱财,并偷逃税款。古语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芙蓉姐姐被人揭发后,沪海公安迅速抓获姐姐及其诈骗团伙多名骨干成员,并移交法院,法院快速查明事情真相,芙蓉姐姐获刑12年,其他团伙成员分别获得若干年有期徒刑或缓刑。
部分弄虚作假的炒作行为,会涉嫌诈骗。干什么事情时,最好依据事实来做。不要脱离实际情况,弄虚作假炒作,来误导他人。不过现在弄虚作假炒作的诈骗犯,大都是冲钱去的。尤其是一些炒作上位,想捞钱的无聊水货网红更是如此!炒作网红十有八九大都是些夸大其词,找些人自己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弄虚作假炒作来误导他人的人。
很多弄虚作假炒作上位的诈骗犯,给自己贴镀各种假头衔,炒作各种虚名。仗着自己的社会关系逍遥法外。依旧到处招摇撞骗。小心防范!
炒作与诈骗的界限
徐歌
炒作与诈骗的界限
——以芙蓉姐姐、韩寒为例
上海作家韩寒被深度质疑,甚至有人直指其涉嫌诈骗罪,本报读者非常关心,也甚感困惑。为此,本报记者对徐歌进行了独家专访。
1、问:什么是炒作?
答:为扩大人或事物的影响,通过媒体反复宣传,就是炒作。
2、问:什么是诈骗?
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诈骗。
3、问:炒作的性质是什么?
答:某一个炒作,对有些受众来说,具有娱乐性,但对有些受众来说,会产生厌烦情绪。
4、问:诈骗的性质是什么?
答:诈骗属于刑事犯罪,与抢夺性的暴力犯罪相比,它是在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受害人较易上当受骗。
5、问:芙蓉姐姐与韩寒是炒作还是诈骗?
答:芙蓉姐姐是炒作,韩寒是诈骗。
6、问: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答:芙蓉姐姐的行为符合炒作的定义,韩寒的行为符合诈骗的定义。每个读者自己对照着看,就会有正确的判断。
7、问:芙蓉姐姐说她是世界上最漂亮最有魅力的女人,这算不算虚构事实?
答:漂亮、魅力,没有客观标准,只能说是她的自我感觉良好,算不上虚构事实。这就像韩寒说他的文字功底在中国排列第二,只能说是其自我感觉良好,不算虚构事实。
对自我感觉良好的人,你可以认为她比较张扬,或者认为她过分吹嘘,但自古以来,张扬与吹嘘,都不入罪。
8、问:芙蓉姐姐在展示魅力的时候没有全裸,将不魅力的方面遮掩了,算不算隐瞒真相?
答:不算隐瞒真相。
如果芙蓉是哥哥,但他冒充姐姐,那就涉嫌欺骗了。他故意制造隆起的胸部,是虚构事实。用衣服遮住下体,那就是隐瞒真相。他在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的基础上赚取不知情观众的钱,就是犯了诈骗罪。
9、问:炒作到一定程度会不会变为诈骗?
答:炒作与诈骗只有一步之遥。
芙蓉姐姐起于炒作,成于炒作,止于炒作,没有滑向犯罪,是个好青年。
如果质疑派的质疑被证实,那么,韩寒就不是炒和的问题,而是起于诈骗,成于诈骗,止于诈骗,是个十足的不良青年。
10、问:你认为韩赛起于诈骗吗?
答:是不是起于诈骗,不是以任何人以为不以为的,主要看证据。
质疑派提供的证据表明,韩赛新概念大赛获一等奖,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参赛的三篇文章的作者不是他。
二、他不是含金量高的A组获奖者。
11、问:证据确凿吗?
答:《萌芽》杂志公告上,韩寒是C组获奖者,这绝对算是确凿证据吧?
C组是社会青年组,此组不用参加复赛。那么,《杯中窥人》就不是当场写出来的,那么,就不存在打野的赶考、李其纲命题、编辑监考、韩人均买水、韩寒当堂写作这一系列事实。那么,就完全符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特征。
12、骗取款额特别巨大吗?
答:新概念大赛的奖金并不特别高,但后来的《三重门》以及其它诸多小说也被疑不是韩寒作品,总算起来,诈骗金额相当大,受害者分布相当广,社会危害特别巨大。
13、这么严重的诈骗怎么就没人管呢?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在支持一个诈骗犯呢?
答:因为,中国是一个特别奇怪的国度。
号外 本报截稿时,收到意外消息:芙蓉姐姐由于诈骗罪被提起公诉,获刑12年。1999年,芙蓉妹妹以芙蓉姐姐名义参加“新概念小姐”大赛,获得“勇气小姐”称号。芙蓉姐姐隐瞒其妹参赛的事实,并将获奖证书上的“勇气”二字改成“魅力”,误导公众,因此而牟取巨额钱财,并偷逃税款。古语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芙蓉姐姐被人揭发后,沪海公安迅速抓获姐姐及其诈骗团伙多名骨干成员,并移交法院,法院快速查明事情真相,芙蓉姐姐获刑12年,其他团伙成员分别获得若干年有期徒刑或缓刑。
韩寒的《四海》,人生怅然若失的感觉说到韩寒,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这位当年因为杯中窥人一鸣惊人的另类少年,已然从当年的作家转变成了导演,同时也是一位痴迷赛的家伙,这在他的电影中,或多或少都会有展现,譬如这次导演的《四海》,就是讲述一个和摩托赛有关的故事,里面多多少少贯穿了韩寒的赛情结在里面。
从《杯中窥人》《三重门》《零下一度》《像少年啦飞驰》到《后会无期》《乘风破浪》《飞驰人生》,这一次,韩寒有点让我失望了。[旺柴]不现实的人物设定,不现实的故事发展,细碎、无厘头,甚至有些莫名其妙。小镇青年的单纯,残酷的青春,幻想与现实的反差,底层人物的悲哀…韩寒似乎想表达的太多导致每一个点都显得有些单薄。更失望的是南澳岛环岛公路的景色相较于之前做的攻略显得逊色了些,只剩夕阳下的渔船、海风吹起的发丝和裙摆增添点唯美和浪漫。唯一值回点票价的可能算弯道飙车了,看得紧张甚至有点头昏[捂脸]。最后,男主的哥们儿义气、对女主的真情还是很令人动容的。还是期待下他下一部作品吧。[旺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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