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手艺精绝,做出来的东西辣眼睛还辣肚子,把我种在萝卜地里说这样浇点水在晒晒太阳就可以很快长高还可以长出几个小朋友来陪我玩说要请含光君吃饭最后没付钱就跑了,给钱的还是含光君可能是那时候我太小了很多事情记得不完全但是我能确定我曾经姓温,魏前辈,我是阿苑呐…”
----蓝思追
“你就是魏无羡…?!”
----金陵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吹笛子,还是个疯子╱难道你觉得含光君不厉害吗?”
----蓝景仪
----蓝思追
“你就是魏无羡…?!”
----金陵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吹笛子,还是个疯子╱难道你觉得含光君不厉害吗?”
----蓝景仪
8月17日,#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 田径项目第六单元,男子体校甲组200米决赛中,00后江苏小将隋高飞后程实现逆转,跑出20秒86(-0.2m/s)夺得冠军。将自己的个人最好成绩再次提升了0.01秒。女子体校甲组200米决赛中,湖北选手李贺跑出23秒42(-0.6m/s)夺得冠军。今日上午更多成绩查询请戳:https://t.cn/AiHx5bcR
山东打出扫黑除恶治腐“打伞”组合拳 处理112人。
“经过去年一年的集中打击,一些浮在面上和隐匿在浅层的黑恶势力基本被打掉,招摇过市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大多已销声匿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到了深水区、攻坚期、关键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提供线索深水区的:
2004年9月15日罪犯葛登奎故意伤人,致残疾人葛学峰重伤,王书兰轻伤,葛文贤轻伤。
2004年9月29日,郭屯派出所拘留葛登奎。
2004年9月29日,郭屯派出所所长薛强放人。【原阳谷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峰,现阳谷县政法委副书记李志找的赵兰生原阳谷县公安局局长,现任聊城市公安局政法委书记让薛强现任阳谷县巡防大队教导员放跑的罪犯葛登奎】
2004年9月-11月,鉴定人王福才和复核人:宋富强 两人先后帮罪犯葛登奎出具虚假鉴定为轻伤,王书兰和葛文贤的轻伤鉴定为轻微伤。
2004年9月-2011年罪犯葛登奎的大儿子葛学安和小儿子葛学立进行了长达8年的财产转移,期间葛学安单独成立户头。
2004年–2011年多次向郭屯派出所提供罪犯葛登奎窝藏线索,未果。期间葛登奎二外甥女杨贵芹,葛登奎大外甥女杨贵香和二外甥杨爱峰,先后多次帮助罪犯葛登奎逃避处罚。
2011年全国清网行动,在北京葛登奎小儿子葛学立家将葛登奎逮捕。
2012年起诉判刑,判罪犯葛登奎9年8个月,民事赔偿50余万。至今一分钱未赔。
2012年起诉时,现阳谷县政法委副书记李志又找的阳谷县法院审判长胥风莲等人罪犯葛登奎子女,亲属的包庇,窝藏,财产转移及罪犯葛登奎的脱逃罪一字未提。
2015年-2019年山东聊城监狱监狱长万继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审判员张磊,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驻聊城监狱检察官,郭屯乡民政所所长葛俊广等人先后帮罪犯作伪证,帮罪犯葛登奎逃避处罚,导致违规减刑多次。
进行认罪悔罪裁定时,考虑罪犯的赔偿情况及其他因素
进行认罪悔罪案件判决或裁定时,罪犯对被害人的赔偿及其他因素,是不可忽视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全面考虑。
如果罪犯有积极赔偿的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在认罪悔罪的裁定过程中,没有全面掌握罪犯葛登奎对葛学峰的赔偿情况,不仅要考虑罪犯赔偿态度,还要追踪赔偿实际情况。
在整个刑罚执行阶段,罪犯葛登奎确有悔改现象,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损害,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给予葛学峰一家人一定补偿。裁定从宽处罚,这样才能有法有据,才能让人信服。
相反,在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裁定的时候,没有考虑罪犯葛登奎对葛学峰的实际赔偿情况。没有鼓励罪犯葛登奎履行赔偿义务,
然而,山东省聊城监狱监狱长万万继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立军,山东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以上人员反其道而行,鼓励罪犯不赔偿,不履行赔偿义务,并且可以火速减刑。教唆手下不按刑法规范要求,不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以权减刑,提钱出狱。让罪犯葛登奎及其家人采用造假等方式,利用关系和金钱等手段达到减轻刑罚的目的。
聊城监狱监狱长万继烈,副监狱长,聊城监狱第九区监区长等相关人员,帮涉黑,涉恶罪犯作伪证,做虚假积分,证据确凿。根据计分考核罪犯的规定:第六条 按照监狱管理规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达到以下各项要求的,当月给予教育改造基础分65分:(一)服从法院判决,认罪悔罪;罪犯葛登奎没有服从法院判决,没有履行民事赔偿。怎么可以加分?第八条规定:每月基础分最多100分。第十六条规定:月加分不能超过基础分的50%,第十八条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扣分。第二十七条规定:一个表扬600分。本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罪犯葛登奎自16年8月1号到17年7月,累计积分1898.5分,一年超过规定98.5分。【月月满分还超98.5分】。每月积分都超规定。还有虚假证明。【家庭贫困证明虚假】。顶格减刑等众多问题!
聊城监狱长万继烈,聊城监狱刑罚科科长 付勇, 说的让我找律师去复印罪犯葛登奎贫困证明, 当我花了钱请了律师去聊城监狱复印,聊城监狱确又回复我的律师有内部法律条文不给复印, 聊城监狱刑罚科科长付勇,聊城监狱忽悠我一个盲人,这就是聊城监狱,积分造假,贫困造假,记功造假。
#扶贫路上央字号#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驻聊城监狱检察官和检察长王钦杰包庇罪犯涉黑涉恶犯充当保护伞。
不真实,不全面,不客观掌握罪犯的表现,共同徇私舞弊,不补全罪犯的全部表现,影响罪犯认罪悔罪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质疑不当申请,影响检察意见的中立性,对法院进行案件审理带来不利影响,还有严重的腐败问题,导致检察人员对认罪悔罪从宽案件的审查形同虚设。导致罪犯连续违规减刑,失去了公平,公正的意义。
罪犯葛登奎只是此人员经手的一个。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知法犯法,等众多问题。希望中央督导组,中央打黑办,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山东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审判长张磊,对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没有全面地对事实进行认定,即不开庭审理,没有严格审查认罪悔罪内容的真实性,没有核实相关内容,没有对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的表现进行全面掌握,没有对认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问题作出正确裁定,没有调查,没有取证,此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知法犯法,等众多问题,帮罪犯逃避处罚罪。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举报人葛学峰:17127028923
“经过去年一年的集中打击,一些浮在面上和隐匿在浅层的黑恶势力基本被打掉,招摇过市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大多已销声匿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到了深水区、攻坚期、关键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提供线索深水区的:
2004年9月15日罪犯葛登奎故意伤人,致残疾人葛学峰重伤,王书兰轻伤,葛文贤轻伤。
2004年9月29日,郭屯派出所拘留葛登奎。
2004年9月29日,郭屯派出所所长薛强放人。【原阳谷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峰,现阳谷县政法委副书记李志找的赵兰生原阳谷县公安局局长,现任聊城市公安局政法委书记让薛强现任阳谷县巡防大队教导员放跑的罪犯葛登奎】
2004年9月-11月,鉴定人王福才和复核人:宋富强 两人先后帮罪犯葛登奎出具虚假鉴定为轻伤,王书兰和葛文贤的轻伤鉴定为轻微伤。
2004年9月-2011年罪犯葛登奎的大儿子葛学安和小儿子葛学立进行了长达8年的财产转移,期间葛学安单独成立户头。
2004年–2011年多次向郭屯派出所提供罪犯葛登奎窝藏线索,未果。期间葛登奎二外甥女杨贵芹,葛登奎大外甥女杨贵香和二外甥杨爱峰,先后多次帮助罪犯葛登奎逃避处罚。
2011年全国清网行动,在北京葛登奎小儿子葛学立家将葛登奎逮捕。
2012年起诉判刑,判罪犯葛登奎9年8个月,民事赔偿50余万。至今一分钱未赔。
2012年起诉时,现阳谷县政法委副书记李志又找的阳谷县法院审判长胥风莲等人罪犯葛登奎子女,亲属的包庇,窝藏,财产转移及罪犯葛登奎的脱逃罪一字未提。
2015年-2019年山东聊城监狱监狱长万继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审判员张磊,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驻聊城监狱检察官,郭屯乡民政所所长葛俊广等人先后帮罪犯作伪证,帮罪犯葛登奎逃避处罚,导致违规减刑多次。
进行认罪悔罪裁定时,考虑罪犯的赔偿情况及其他因素
进行认罪悔罪案件判决或裁定时,罪犯对被害人的赔偿及其他因素,是不可忽视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全面考虑。
如果罪犯有积极赔偿的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在认罪悔罪的裁定过程中,没有全面掌握罪犯葛登奎对葛学峰的赔偿情况,不仅要考虑罪犯赔偿态度,还要追踪赔偿实际情况。
在整个刑罚执行阶段,罪犯葛登奎确有悔改现象,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损害,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给予葛学峰一家人一定补偿。裁定从宽处罚,这样才能有法有据,才能让人信服。
相反,在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裁定的时候,没有考虑罪犯葛登奎对葛学峰的实际赔偿情况。没有鼓励罪犯葛登奎履行赔偿义务,
然而,山东省聊城监狱监狱长万万继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立军,山东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以上人员反其道而行,鼓励罪犯不赔偿,不履行赔偿义务,并且可以火速减刑。教唆手下不按刑法规范要求,不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以权减刑,提钱出狱。让罪犯葛登奎及其家人采用造假等方式,利用关系和金钱等手段达到减轻刑罚的目的。
聊城监狱监狱长万继烈,副监狱长,聊城监狱第九区监区长等相关人员,帮涉黑,涉恶罪犯作伪证,做虚假积分,证据确凿。根据计分考核罪犯的规定:第六条 按照监狱管理规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达到以下各项要求的,当月给予教育改造基础分65分:(一)服从法院判决,认罪悔罪;罪犯葛登奎没有服从法院判决,没有履行民事赔偿。怎么可以加分?第八条规定:每月基础分最多100分。第十六条规定:月加分不能超过基础分的50%,第十八条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扣分。第二十七条规定:一个表扬600分。本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罪犯葛登奎自16年8月1号到17年7月,累计积分1898.5分,一年超过规定98.5分。【月月满分还超98.5分】。每月积分都超规定。还有虚假证明。【家庭贫困证明虚假】。顶格减刑等众多问题!
聊城监狱长万继烈,聊城监狱刑罚科科长 付勇, 说的让我找律师去复印罪犯葛登奎贫困证明, 当我花了钱请了律师去聊城监狱复印,聊城监狱确又回复我的律师有内部法律条文不给复印, 聊城监狱刑罚科科长付勇,聊城监狱忽悠我一个盲人,这就是聊城监狱,积分造假,贫困造假,记功造假。
#扶贫路上央字号#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驻聊城监狱检察官和检察长王钦杰包庇罪犯涉黑涉恶犯充当保护伞。
不真实,不全面,不客观掌握罪犯的表现,共同徇私舞弊,不补全罪犯的全部表现,影响罪犯认罪悔罪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质疑不当申请,影响检察意见的中立性,对法院进行案件审理带来不利影响,还有严重的腐败问题,导致检察人员对认罪悔罪从宽案件的审查形同虚设。导致罪犯连续违规减刑,失去了公平,公正的意义。
罪犯葛登奎只是此人员经手的一个。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知法犯法,等众多问题。希望中央督导组,中央打黑办,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山东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审判长张磊,对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没有全面地对事实进行认定,即不开庭审理,没有严格审查认罪悔罪内容的真实性,没有核实相关内容,没有对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的表现进行全面掌握,没有对认罪犯葛登奎认罪悔罪问题作出正确裁定,没有调查,没有取证,此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知法犯法,等众多问题,帮罪犯逃避处罚罪。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举报人葛学峰:1712702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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