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行刑怪事:夜里斩首犯人,第二天发现,被斩首之人居然自己跑了

乾隆年间,广东惠潮嘉道、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发生一桩离奇怪事:夜里斩首一名犯人后,到了清晨,这名“无头人”居然自己跑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嘉应州有个光棍名叫蔡三顺,他人品不端,凶狡无赖,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乡亲们也很不喜欢他。

乾隆十二年八月,蔡三顺非要给村中富户张五哥打短工,张五哥不待见他,但碍于乡邻情面,权且算是给他一碗饭吃。

但蔡三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无赖之所以非要给张五哥打工,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张五哥的妻子张五嫂。这个张五嫂在乡里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蔡三顺觊觎张五嫂的美色已久,故而假借打工之名,寻找机会接近张五嫂。

一天,蔡三顺进山捕猎,偶遇张五嫂孤身在山路上行走。于是蔡三顺就拦住张五嫂的去路,问张五嫂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张五嫂是个老实人,便将实话告知了蔡三顺,说她是从娘家来,回家里去。

蔡三顺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抱起来就往山上跑。张五嫂始终无法挣脱,最终清白受辱,惨遭玷污。蔡三顺清楚此事一旦被张五哥知道,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于是他捡起一根硬木,朝着张五嫂劈头盖脸地乱打,将其活生生打死。

闯下大祸的蔡三顺不敢逗留,丢下带血的木棍,仓皇逃离。

就在他逃走后不久,有几个山民进山捡柴,无意间发现了张五嫂的尸体,又在尸体不远处发现一支梭镖。

捡起梭镖一看,杆上刻着一个“蔡”字,有人认出这是蔡三顺的梭镖。以此断定蔡三顺带着梭镖进山捕猎时偶遇张五嫂,先将张五嫂掳至无人处强行无礼之后,再杀人灭口。

随后,山民喊来张五哥,张五哥抚着妻子的尸身大哭一场,当场发誓,一定要为妻子报仇雪恨,遂到知州衙门控告蔡三顺的罪行。

知州衙门花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将蔡三顺抓获,判处其斩立决。

到了行刑那天,原本负责监斩的官吏有事去了外省,一时半会回不来,而依照《大清律例》,监斩官不在,其余“佐杂官”不得监刑。

这下可犯了难,如果在定好的时日不将该斩的犯人斩首,被认为是大不吉。可是监斩官不在家,旁人又不好做主,就这么着从清晨一直拖到了傍晚,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两全之策。

偏巧有个姓汪的总兵来衙门办事,听闻这件难办之事之后,不屑地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办事真不痛快,不就是杀一个恶徒么,何至于这么拖沓!难道州牧不在,你们就只会唉声叹气么?这事不劳你们费心,交由汪某来办也就是了。”

说罢,这位汪总兵喊过一个姓程的武官,吩咐他全权处理此事。

程武官立即到死囚牢中将蔡三顺拿了出来,又让牢头帮着找个刽子手,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从速把这件差事办妥了。

牢头不敢怠慢,立即到破庙去找一个人称薛大刀的刽子手,赶巧薛大刀不在,只有小徒弟在家。牢头怕回去挨骂,只能央求小徒弟接下这桩差事。小徒弟不敢不给面子,但他没有什么经验,于是咕咚咚喝了几碗酒壮胆,这才拿上师父的大刀,跟着牢头来到了法场。

此时天色已经大黑,程武官嫌晦气,没有在现场监刑,而是去了营房喝酒。漆黑的法场之中,只有牢头和小徒弟,还有个等着挨刀的蔡三顺,而牢头胆子小,不敢看血淋淋的场面,便远远地站在法场外面,留下小徒弟一个人斩首蔡三顺。

小徒弟虽然也有些慌乱,但毕竟跟随师父见过大场面,加之提前喝了酒壮胆,索性把大刀高举,双臂同时用力,大刀斜着砍了下去。瞬间一股血腥气息扑面而来,蔡三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趴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小徒弟赶紧拎着带血的大刀跑到牢头跟前,让牢头看了看刀口上新鲜的血迹,然后两人匆匆去找程武官报信。程武官听两人说已经把差事办妥了,非常高兴,留下两人喝酒。

一经交谈才知道,三人居然是同乡,自然说话越发投缘,酒也就越喝越多,直到再也喝不下去,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待至拂晓时分,程武官从醉梦中醒来,将牢头和小徒弟喊醒之后,三人踉踉跄跄地到法场去查看尸体。没曾想,到了法场之后,三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地上只有一大片干枯的血迹,却不见蔡三顺的尸首。

这一下,三人全都慌了,要知道丢了犯人的尸首,等同于“私放犯人”,这可是大罪,三人谁也脱不了干系。

三人急急火火地绕着法场找了个遍,可什么也找不到。牢头质问小徒弟,到底有没有斩下蔡三顺的人头?小徒弟说感觉一刀下去,犯人的脑袋和身子搬了家,当时天太黑,他没能看清,这会儿再问他,他真心说不清楚了。

还是程副官够稳重,他认为蔡三顺的尸首并不是被野兽或是有人故意拖走的,八成是自己跑掉的。

换言之,蔡三顺挨了一刀不假,但只是昏厥却没有断气,醒来之后见四外无人,索性自己跑掉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找到才行。

程武官不敢耽搁,立即找到汪总兵,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请求戴罪立功。汪总兵跟他是多年的老兄弟,自然不能让他为难,于是派出官兵,要求掘地三尺也要把蔡三顺给找出来,但此事不可张扬,只能秘密行事。

官兵抓人,不在话下,只半日光景,便找到了蔡三顺的藏身之处,随之将重伤的蔡三顺,以及隐藏蔡三顺的人员,一并带到汪总兵的面前。

原来,在法场之上,小徒弟的确一刀砍中了蔡三顺,但砍掉的只是半个肩头,虽然蔡三顺的颈部也被砍了一个大口子,但没有伤到骨骼,侥幸保住了性命。

小徒弟以为砍掉的半个肩头是犯人的头颅,又见犯人不动弹了,误以为犯人已经被正法,于是向牢头交差。而牢头也没有过去察看,只是凭借小徒弟的一家之言,就以为小徒弟不负所望办妥了差事,随即带着小徒弟去找程武官交差。

就在他们走后,昏死过去的蔡三顺苏醒过来,挣扎着爬起身,捡起被砍掉的半个肩头,踉跄着走出法场,趁着头脑还算清晰,躲进了一个远房表兄的家中。

表兄略通医术,赶紧给表弟敷药治伤,蔡三顺总算活了过来,但也仅仅是多活了半天,就又被官兵发现抓了回去,还连累他的表兄跟着倒了霉。

汪总兵立即让人把蔡三顺斩杀,同时也没有放过蔡三顺的表兄,下令一并处决,但只将蔡三顺的人头送去交差。又嘱咐涉及此事的一干人等,谁也不准再提这件事。

至此,这桩离奇且荒唐的案子才算完结。

由此可见,往往不经意间的一件小事,不期就会演变成一场大事,甚至会产生出不可预测的祸端,这或许就是蝴蝶效应吧。

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细心,断不可因一时大意而悔恨终生。

#历史那些事#

清代行刑怪事:夜里斩首犯人,第二天发现,被斩首之人居然自己跑了

乾隆年间,广东惠潮嘉道、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发生一桩离奇怪事:夜里斩首一名犯人后,到了清晨,这名“无头人”居然自己跑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嘉应州有个光棍名叫蔡三顺,他人品不端,凶狡无赖,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乡亲们也很不喜欢他。

乾隆十二年八月,蔡三顺非要给村中富户张五哥打短工,张五哥不待见他,但碍于乡邻情面,权且算是给他一碗饭吃。

但蔡三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无赖之所以非要给张五哥打工,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张五哥的妻子张五嫂。这个张五嫂在乡里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蔡三顺觊觎张五嫂的美色已久,故而假借打工之名,寻找机会接近张五嫂。

一天,蔡三顺进山捕猎,偶遇张五嫂孤身在山路上行走。于是蔡三顺就拦住张五嫂的去路,问张五嫂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张五嫂是个老实人,便将实话告知了蔡三顺,说她是从娘家来,回家里去。

蔡三顺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一把将她的腰肢搂住,抱起来就往山上跑。张五嫂始终无法挣脱,最终清白受辱,惨遭玷污。蔡三顺清楚此事一旦被张五哥知道,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于是他捡起一根硬木,朝着张五嫂劈头盖脸地乱打,将其活生生打死。

闯下大祸的蔡三顺不敢逗留,丢下带血的木棍,仓皇逃离。

就在他逃走后不久,有几个山民进山捡柴,无意间发现了张五嫂的尸体,又在尸体不远处发现一支梭镖。

捡起梭镖一看,杆上刻着一个“蔡”字,有人认出这是蔡三顺的梭镖。以此断定蔡三顺带着梭镖进山捕猎时偶遇张五嫂,先将张五嫂掳至无人处强行无礼之后,再杀人灭口。

随后,山民喊来张五哥,张五哥抚着妻子的尸身大哭一场,当场发誓,一定要为妻子报仇雪恨,遂到知州衙门控告蔡三顺的罪行。

知州衙门花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将蔡三顺抓获,判处其斩立决。

到了行刑那天,原本负责监斩的官吏有事去了外省,一时半会回不来,而依照《大清律例》,监斩官不在,其余“佐杂官”不得监刑。

这下可犯了难,如果在定好的时日不将该斩的犯人斩首,被认为是大不吉。可是监斩官不在家,旁人又不好做主,就这么着从清晨一直拖到了傍晚,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两全之策。

偏巧有个姓汪的总兵来衙门办事,听闻这件难办之事之后,不屑地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办事真不痛快,不就是杀一个恶徒么,何至于这么拖沓!难道州牧不在,你们就只会唉声叹气么?这事不劳你们费心,交由汪某来办也就是了。”

说罢,这位汪总兵喊过一个姓程的武官,吩咐他全权处理此事。

程武官立即到死囚牢中将蔡三顺拿了出来,又让牢头帮着找个刽子手,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从速把这件差事办妥了。

牢头不敢怠慢,立即到破庙去找一个人称薛大刀的刽子手,赶巧薛大刀不在,只有小徒弟在家。牢头怕回去挨骂,只能央求小徒弟接下这桩差事。小徒弟不敢不给面子,但他没有什么经验,于是咕咚咚喝了几碗酒壮胆,这才拿上师父的大刀,跟着牢头来到了法场。

此时天色已经大黑,程武官嫌晦气,没有在现场监刑,而是去了营房喝酒。漆黑的法场之中,只有牢头和小徒弟,还有个等着挨刀的蔡三顺,而牢头胆子小,不敢看血淋淋的场面,便远远地站在法场外面,留下小徒弟一个人斩首蔡三顺。

小徒弟虽然也有些慌乱,但毕竟跟随师父见过大场面,加之提前喝了酒壮胆,索性把大刀高举,双臂同时用力,大刀斜着砍了下去。瞬间一股血腥气息扑面而来,蔡三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趴在血泊中一动不动了。

小徒弟赶紧拎着带血的大刀跑到牢头跟前,让牢头看了看刀口上新鲜的血迹,然后两人匆匆去找程武官报信。程武官听两人说已经把差事办妥了,非常高兴,留下两人喝酒。

一经交谈才知道,三人居然是同乡,自然说话越发投缘,酒也就越喝越多,直到再也喝不下去,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待至拂晓时分,程武官从醉梦中醒来,将牢头和小徒弟喊醒之后,三人踉踉跄跄地到法场去查看尸体。没曾想,到了法场之后,三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地上只有一大片干枯的血迹,却不见蔡三顺的尸首。

这一下,三人全都慌了,要知道丢了犯人的尸首,等同于“私放犯人”,这可是大罪,三人谁也脱不了干系。

三人急急火火地绕着法场找了个遍,可什么也找不到。牢头质问小徒弟,到底有没有斩下蔡三顺的人头?小徒弟说感觉一刀下去,犯人的脑袋和身子搬了家,当时天太黑,他没能看清,这会儿再问他,他真心说不清楚了。

还是程副官够稳重,他认为蔡三顺的尸首并不是被野兽或是有人故意拖走的,八成是自己跑掉的。

换言之,蔡三顺挨了一刀不假,但只是昏厥却没有断气,醒来之后见四外无人,索性自己跑掉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找到才行。

程武官不敢耽搁,立即找到汪总兵,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请求戴罪立功。汪总兵跟他是多年的老兄弟,自然不能让他为难,于是派出官兵,要求掘地三尺也要把蔡三顺给找出来,但此事不可张扬,只能秘密行事。

官兵抓人,不在话下,只半日光景,便找到了蔡三顺的藏身之处,随之将重伤的蔡三顺,以及隐藏蔡三顺的人员,一并带到汪总兵的面前。

原来,在法场之上,小徒弟的确一刀砍中了蔡三顺,但砍掉的只是半个肩头,虽然蔡三顺的颈部也被砍了一个大口子,但没有伤到骨骼,侥幸保住了性命。

小徒弟以为砍掉的半个肩头是犯人的头颅,又见犯人不动弹了,误以为犯人已经被正法,于是向牢头交差。而牢头也没有过去察看,只是凭借小徒弟的一家之言,就以为小徒弟不负所望办妥了差事,随即带着小徒弟去找程武官交差。

就在他们走后,昏死过去的蔡三顺苏醒过来,挣扎着爬起身,捡起被砍掉的半个肩头,踉跄着走出法场,趁着头脑还算清晰,躲进了一个远房表兄的家中。

表兄略通医术,赶紧给表弟敷药治伤,蔡三顺总算活了过来,但也仅仅是多活了半天,就又被官兵发现抓了回去,还连累他的表兄跟着倒了霉。

汪总兵立即让人把蔡三顺斩杀,同时也没有放过蔡三顺的表兄,下令一并处决,但只将蔡三顺的人头送去交差。又嘱咐涉及此事的一干人等,谁也不准再提这件事。

至此,这桩离奇且荒唐的案子才算完结。

由此可见,往往不经意间的一件小事,不期就会演变成一场大事,甚至会产生出不可预测的祸端,这或许就是蝴蝶效应吧。

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细心,断不可因一时大意而悔恨终生。

#历史那些事#

#春燕不愿意借钱给周秉昆有错吗#
《人世间》这部剧中,口碑反转最大的,应该就是黄小蕾饰演的乔春燕了。
起初,大家因为乔春燕的积极乐观而喜欢她。
后来,大家因为乔春燕日渐圆滑的态度而反感她。
在第52集中,周秉昆找乔春燕借钱,乔春燕找借口拒绝了。
于是,开始有很多人骂乔春燕忘恩负义。
但我想说,乔春燕还真没有对不起周秉昆的地方,她不愿意借钱,责任在周秉昆身上。
那些骂乔春燕忘恩负义的人,可以仔细想一想,乔春燕和周秉昆之间,到底是谁对谁有恩?
纵观乔春燕和周秉昆之间的交往历史,真正承恩的一直是周秉昆!
周秉昆不但没有帮助过乔春燕,还一直刺激她。
来看看乔春燕都对周秉昆有哪些恩?
一、帮周秉昆介绍工作,被爽约
当初,周秉昆被木材厂开除,乔春燕主动帮他在洗浴中心找工作。
两人约好了第二天一早在胡同口集合,一起去洗浴中心。
结果周秉昆在明知春燕在等自己的情况下,一声招呼不打,去求蔡晓光给自己找工作了。
害得春燕在胡同口等了他几个小时,冻得直跳脚。
想要体面的工作可以理解,但在跟人约好的情况下不打招呼直接爽约,害得人家姑娘在冰天雪地里挨冻,就无法理解了。
从这一点来看,周秉昆和周蓉真的是亲姐弟,做起事情来都是我行我素。
你要觉得在洗浴中心工作掉价,春燕跟你说可以帮你找工作的时候,你别接受啊。
当面不拒绝,扭过头来就爽约,这不是跟周蓉在饭局上不拒绝侯倩倩,扭头就把她刷掉是一个性质吗?
你爽约就爽约吧,先跟春燕打声招呼让她别等了不行?
非要让人家大冷天在寒风中等你,这是男人该干的事儿吗?
二、给周秉昆澡票,间接促成了周秉昆和马守常的缘分
为了追求周秉昆,乔春燕给了他三张澡票,让他带周母去洗澡。
周母去的时候忘了拿澡票,春燕出面直接让她免费进去的。
周秉昆洗完澡后,遇到了发病被抬出来的马守常,于是把他送去了医院。
再后来,周秉昆成了曲老太太的手下,才知道她是马守常的妻子。
虽然周秉昆、德宝、国庆都经常去曲老太太家吃饭,但最受宠的明显是周秉昆。
为什么曲老太太对周秉昆另眼相看?
仅仅是因为他干活踏实吗?当然是因为,周秉昆对马守常有救命之恩啊。
因为周秉昆对马守常的救命之恩,再加上周秉昆干活努力,才会让曲老太太对周秉昆高看一眼。
在周秉昆为了龚维则的事情去求曲老太太时,马守常才会愿意在不破坏原则的情况下帮他。
龚维则受了周秉昆的恩惠,所以后来才会在周秉昆入狱后,主动帮郑娟办理执照。
周秉昆入狱后觉得自己拖累了郑娟,开始自暴自弃谁也不见,曲老太太去跟他见了一次面,才让他重新振作起来。
如果没有和马守常、曲老太太结下这份缘分,周秉昆可能真的就堕落了。
虽然这个缘分能够延续下来,主要是周秉昆的为人起了重要作用。
但如果没有乔春燕给的澡票,周秉昆就没有机会去救马守常,也就不会被曲老太太当成儿子看。
从根上来说,还是乔春燕帮了周秉昆。
三、教郑娟按摩,唤醒周母
乔春燕对周秉昆最大的恩情,就是帮他救回了母亲。
周母成为植物人后,已经升为主任的乔春燕经常翘班跑去看她。
不仅自己给周母按摩,还教了郑娟按摩手法。
而这个按摩手法,成为周母从植物人状态苏醒的关键。
有人可能会说,周母能醒来是因为郑娟照顾得好。
但如果没有乔春燕教的按摩手法,郑娟照顾得再好,周母都未必能醒来。
可周母醒来后,周秉昆只记着郑娟的功劳,却从来没有感谢过乔春燕。
春燕妈在周母变成植物人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周家帮忙照顾。
要不是有春燕母女俩的无私帮助,郑娟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除此之外,春燕妈还是冯玥的救命之恩。
冯玥掉进水缸,如果不是春燕妈及时把她捞出来,她就小命不保了。
试想一下,如果冯玥因此丢了性命,周秉昆该如何面对周蓉?
这姐弟关系,还能处得下去吗?
无论是让周母醒来,还是救冯玥,对周家都算是大恩了吧?
但大家也看到了,周秉昆对春燕的态度并没有好多少。
从一开始,就一直是春燕在各种主动帮周秉昆,周秉昆还总是对她爱搭不理。
接下来看看在春燕有困难的时候,周秉昆是怎么对她的?
妇联要收回春燕的房子,春燕去求周秉昆,他直接拒绝了。
周秉义不可能因为这种事帮忙,周秉昆拒绝春燕没问题。
有问题的是,他拒绝的方式和态度。
在春燕刚开口的时候,周秉昆就直接回绝了,并且根本没有解释原因。
这种行为和态度,落在春燕和德宝眼中,那就不是周秉义不能帮忙,而是周秉昆自己不愿意帮忙。
再加上紧跟着,春燕又发现周秉昆因为赶超的事情去求了周秉义。
两厢对比,春燕心里是什么滋味儿?
就像她说的那样,朋友也分三六九等吗?
聪明如乔春燕,她当然知道自己的事情和赶超性质不一样,所以她并没有打算真的跟周秉昆绝交。
但是大家可以代入一下自己,即使春燕能够理解周秉昆的做法,但是心里真的不可能不受伤。
而且从周秉昆的态度来看,他是真的一点儿没想过帮春燕。
水自流问周秉昆乔春燕遇到了什么问题,如果可以的话他可以帮忙。
结果周秉昆回了一句“惯的她”,从这句话就能看出来,周秉昆对乔春燕有多不待见。
可是在此之前,春燕可从来没求过周秉昆啊,他怎么就惯着她了呢?
在这之前,周秉昆确实帮过春燕一次,就是把郑娟的房子给春燕回城的姐姐住。
不过没两天周秉昆就反悔了,他觉得赶超家住房更紧张,于是让春燕姐姐回家住,把郑娟的房子让给了赶超。
春燕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对比一下周秉昆让吴倩腾房的事情,就知道春燕有多可贵了。
周秉昆两次帮赶超不帮春燕,第一次春燕不计较,但第二次可能就真的被伤到了。
朋友之间就是要有来有往,可周秉昆只准春燕来,自己却不往,这友谊出现裂缝,怎么能只怪春燕?
再说话借钱的事情,周秉昆在哥哥姐姐都比乔春燕有钱的情况下,跑去找春燕借钱。
一开口就是六万块,而且他的原话是“你得给哥拿六万块钱”。
看到春燕和德宝都呆住了,他才改口说不是拿,是借。
然后才说按银行利息给,但他并没有说多久还钱。
那么在春燕家总共存款只有六万五千块钱的情况下,春燕不愿意借钱又有什么错呢?
当初春燕求周秉昆帮自己解决房子的问题,周秉昆拒绝的理由是:你要吃不上饭我可以帮你,你吃不上肉,那可我不惯着你。
现在周秉昆找乔春燕借钱,不是一个性质吗?
靠郑娟一个人,都能每年存下一千多块钱,周秉昆回来了,两人日子不是更好了吗?
春燕去告诉周秉昆,自己没法给他借钱的时候,郑娟正在跟周秉昆商量晚饭吃炒肉片呢。
周秉昆还让郑娟再做个汤,他这是连肉都吃上了,那人家春燕凭啥非得帮他不可呢?
比起当年周秉昆硬邦邦的拒绝,春燕的拒绝可比周秉昆贴心多了。
但凡当年周秉昆能够稍微照顾下春燕的心情,春燕在借钱这件事上可能都没那么绝情。
最后再说下郑娟帮春燕找律师的事情,春燕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礼物让德宝跟郑娟道歉。
其实春燕之所以能出来,跟郑娟请的律师关系可能真不大。
毕竟就算有律师,如果秦总不被抓回来,春燕也未必能摘得干净。
送礼可不只是秦总一个人的事情,春燕也没少出力。
把龚维则拉拢成洗浴中心的保护伞,春燕就是主要执行者。
所以春燕能被放出来,应该还是梅子给德宝的送礼手册起了关键作用。
龚维则怕春燕揭发自己,所以出力把秦总抓了回来,这才是春燕被放出来的根本原因。
律师不一定起到了作用,但郑娟帮忙请律师,春燕还是记下了这份恩情,所以才会让德宝来道歉。
说明春燕这个人从来都是有恩必报的,这一点上来讲,周秉昆真的比不上春燕。
借不借钱,春燕都没错,那些说春燕忘恩负义的,根本就没搞清楚,真正说忘恩负义的,那也该是周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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