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今晚要开视频会议 问我们能不能离开两小时 吃完饭拿着耳机手机充电宝 躲进楼梯间 因为是靠近电梯的楼梯间 所以没有人会经过 本来以为两小时什么事也干不了会很难熬 没想到坐在安全出口标示牌边 借着这点光 看了几个让人思考的视频 很舒服的与自己独处的时间和空间 喜欢这样没有人打扰的时刻 让我有种安全感
【高州一文具店被查封,乜情况?】长期以来
“三小场所”经常存在
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不到位等情况
“三小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
往往对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
现针对近期检查过程中
违规住人的场所进行曝光!
图片
近日,茂名高州一家文具店
存在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
违规住人的违法行为
现对该店采取临时查封与行政处罚
让我们具体了解以下情况
事件回顾
近期,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潘州街道办各职能部门重点开展“三小”场所违规住人排查整治行动。执法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某文具店存在经营场所区域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违规住宿1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该商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高州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店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行政处罚
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该文具店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
消防法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经营场所区域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违规住宿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违反者将面临查封、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小场所”听起来生产、经营面积小、人员少
但由于存在诸多火灾隐患
加之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导致这些小场所经常发生大事故
“三小场所”一旦发生火灾
↓
燃烧猛烈,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
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烟雾密集,烟气严重侵害被困人员
请记住:
“三小场所”禁止违规住人!
“三小场所”禁止违规住人!
“三小场所”禁止违规住人!
所以
“三小场所”应严格落实以下
消防安全措施
“三小” 场所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防火分隔要谨慎
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难以完全分隔时,不应设置人员住宿。
经营场所不住人
场所内原则上不能住人,确需留守的不得超过1人。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楼梯和逃生口。
逃生疏散要畅通
图片
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上锁、遮挡或占用,不得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场所内设置逃生窗口的,其长宽净尺寸不得小于1米和0.8米,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米。
消防设施少不了
图片
按标准配置轻便消防水龙、灭火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防毒面具、救生绳等器材,并及时维护,熟练操作使用。不遮挡自动喷水、火灾报警、消火栓等设施,确保完整好用。
火源控制要把关
电器线路,灶具由专业人员安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修维修;电线一律采取穿管保护;不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灯具、插座、大功率电器等应远离可燃物。
安全意识要提高
生命不能重来!
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
“三小场所”经常存在
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不到位等情况
“三小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
往往对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
现针对近期检查过程中
违规住人的场所进行曝光!
图片
近日,茂名高州一家文具店
存在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
违规住人的违法行为
现对该店采取临时查封与行政处罚
让我们具体了解以下情况
事件回顾
近期,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潘州街道办各职能部门重点开展“三小”场所违规住人排查整治行动。执法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某文具店存在经营场所区域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违规住宿1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该商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高州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店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行政处罚
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该文具店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
消防法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经营场所区域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违规住宿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违反者将面临查封、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小场所”听起来生产、经营面积小、人员少
但由于存在诸多火灾隐患
加之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导致这些小场所经常发生大事故
“三小场所”一旦发生火灾
↓
燃烧猛烈,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
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烟雾密集,烟气严重侵害被困人员
请记住:
“三小场所”禁止违规住人!
“三小场所”禁止违规住人!
“三小场所”禁止违规住人!
所以
“三小场所”应严格落实以下
消防安全措施
“三小” 场所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防火分隔要谨慎
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难以完全分隔时,不应设置人员住宿。
经营场所不住人
场所内原则上不能住人,确需留守的不得超过1人。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楼梯和逃生口。
逃生疏散要畅通
图片
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上锁、遮挡或占用,不得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场所内设置逃生窗口的,其长宽净尺寸不得小于1米和0.8米,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米。
消防设施少不了
图片
按标准配置轻便消防水龙、灭火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防毒面具、救生绳等器材,并及时维护,熟练操作使用。不遮挡自动喷水、火灾报警、消火栓等设施,确保完整好用。
火源控制要把关
电器线路,灶具由专业人员安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修维修;电线一律采取穿管保护;不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灯具、插座、大功率电器等应远离可燃物。
安全意识要提高
生命不能重来!
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
#重庆# 【重庆地铁4号线西延伸段盘桂路站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3月18日,小编从重庆轨道交通官方微博获悉,重庆地铁4号线西延伸段盘桂路站1号风道竖井及横通道已于17日完成施工,开始进行挑顶作业,标志着盘桂路站正式进入主体施工阶段,这也是该线路第2座开始主体施工的车站。
盘桂路站位于江北区国奥村小学南侧,呈东西向跨路口敷设,为单拱双层复合式衬砌结构,地下2层岛式车站。车站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共设置5个出入口、2部无障碍电梯和1个安全出口。
4号线西延伸段西起盘桂路站,东接4号线一期民安大道站,线路全长10.8公里,设车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分别为玉带山、大石坝、花卉园和嘉州路,建成后将与已运营的环线、3号线、5号线、6号线以及规划的21号线、23号线实现换乘,织密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线网,进一步方便市民乘客出行。(via重庆轨道交通)
3月18日,小编从重庆轨道交通官方微博获悉,重庆地铁4号线西延伸段盘桂路站1号风道竖井及横通道已于17日完成施工,开始进行挑顶作业,标志着盘桂路站正式进入主体施工阶段,这也是该线路第2座开始主体施工的车站。
盘桂路站位于江北区国奥村小学南侧,呈东西向跨路口敷设,为单拱双层复合式衬砌结构,地下2层岛式车站。车站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共设置5个出入口、2部无障碍电梯和1个安全出口。
4号线西延伸段西起盘桂路站,东接4号线一期民安大道站,线路全长10.8公里,设车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分别为玉带山、大石坝、花卉园和嘉州路,建成后将与已运营的环线、3号线、5号线、6号线以及规划的21号线、23号线实现换乘,织密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线网,进一步方便市民乘客出行。(via重庆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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