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转基因大豆玉米开展产业化试点,相关人士:已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增产增效和生态效果显著】2021年,为解决当前农业生产中面临的草地贪夜蛾和草害问题,我国对已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耐除草剂转基因大豆和抗虫耐除草剂转基因玉米开展了产业化应用试点工作。
《环球时报》近日获悉的试点结果显示,转基因大豆、玉米抗虫耐除草剂特性优良,增产增效和生态效果显著,配套的高产高效、绿色轻简化生产模式也逐步形成。转基因大豆可降低除草成本50%,增产12%;转基因玉米可增产6.7%至10.7%,大幅减少防虫成本。
试点跟踪监测发现,种植转基因大豆和玉米对昆虫及土壤动物群落均无不良影响,种植转基因玉米减少了杀虫剂的使用,促进了生态环境安全。同时,转基因玉米由于害虫为害小而较少发霉,霉菌毒素含量低,品质好。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和大豆使用同一种低残留除草剂,能够解决种植大豆玉米的大田因使用不同除草剂而互相影响的问题,有利于进行大豆玉米的间作和轮作,实现高效生产。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副所长张杰30日在一场媒体活动上介绍,转基因玉米在不喷施杀虫剂的情况下,对草地贪夜蛾的防治效果在85%以上,最高可达95%;转基因大豆仅需喷施1次除草剂,除草效果即可达95%以上。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个抗虫耐除草剂转基因玉米和3个耐除草剂转基因大豆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但尚未实现产业化应用。此次的试点项目标志着我国转基因大豆玉米的产业化试种迈开历史性的一步。随着研发水平、管理手段的不断完善提升和舆论环境逐步向好,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基础条件已基本成熟。而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选择,也是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相关统计数字显示,自1996年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种植以来,全球种植面积已达的28.6亿亩,将农作物平均单产提高了21.6%。美国通过转基因技术的应用,玉米、大豆平均单产比我国高40%左右,而玉米与大豆也是近年来中国进口量最大的两种农产品,其中大豆进口量在2020年已超过1亿吨。
在国家系列科技计划的支持下,我国转基因育种的技术水平已经进入国际第二方阵的前列,初步形成了自主基因、自主技术、自主品种的创新格局,育种研发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了由跟踪国际先进水平到自主创新的跨越式转变。目前,国产抗虫棉市场占有率从1999年的10%提升到99%以上。自主研发的转基因大豆玉米性状优良,具备了与国外同类产品竞争的能力。
转基因育种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公众认知度与接受度的问题,围绕着转基因育种技术一直都存在着质疑、担忧和谣言。中国科学院院士、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刘耀光30日表示,转基因作物在多个国家商业化应用20多年来,还没有发生一例被科学证实的不安全事例。在商业化生产前,转基因作物需要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估,包括食品安全性和环境安全性。
刘耀光介绍称,大部分农作物都是人类将野生植物驯化和人工选育而来,这一过程中伴随着大量基因变异和转移,例如水稻、玉米与番茄等。在生物演化的过程中,自然转基因事件也经常发生,例如和红薯共生的农杆菌就有部分基因片段转移到红薯基因组中。转基因技术是在这些自然发生的转基因现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而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
多名当日发表演讲的学者均强调,我国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评估是非常严格的。目前,我国已建立对转基因作物分级分阶段的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按照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安全证书5个阶段进行4个等级的安全评价,在任何一个阶段发现任何一个对健康和环境不安全的问题后,都会立即终止。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谢传晓表示,在对转基因作物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估时,需要考虑其相比现有作物,是否会产生毒性物质或过敏原;环境安全性则是评估转基因作物可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例如一款抗虫转基因作物是否会伤害目标害虫之外其它的非靶标虫类;再如抗除草剂转基因作物是否会变成其它作物的“抗性杂草”或抗性基因通过有性杂交渗入杂草,引起更严重的草害或生态风险。
由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指导、北京科技记者编辑协会主办、北京科技报社承办的第十届全国媒体转基因报道研修班月30日在京举办。全国媒体记者转基因报道研修班已举办十届,参加研修班的学员达数百人,累计邀请数十位来自转基因领域及相关领域的院士、专家参与授课。
《环球时报》近日获悉的试点结果显示,转基因大豆、玉米抗虫耐除草剂特性优良,增产增效和生态效果显著,配套的高产高效、绿色轻简化生产模式也逐步形成。转基因大豆可降低除草成本50%,增产12%;转基因玉米可增产6.7%至10.7%,大幅减少防虫成本。
试点跟踪监测发现,种植转基因大豆和玉米对昆虫及土壤动物群落均无不良影响,种植转基因玉米减少了杀虫剂的使用,促进了生态环境安全。同时,转基因玉米由于害虫为害小而较少发霉,霉菌毒素含量低,品质好。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和大豆使用同一种低残留除草剂,能够解决种植大豆玉米的大田因使用不同除草剂而互相影响的问题,有利于进行大豆玉米的间作和轮作,实现高效生产。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副所长张杰30日在一场媒体活动上介绍,转基因玉米在不喷施杀虫剂的情况下,对草地贪夜蛾的防治效果在85%以上,最高可达95%;转基因大豆仅需喷施1次除草剂,除草效果即可达95%以上。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个抗虫耐除草剂转基因玉米和3个耐除草剂转基因大豆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但尚未实现产业化应用。此次的试点项目标志着我国转基因大豆玉米的产业化试种迈开历史性的一步。随着研发水平、管理手段的不断完善提升和舆论环境逐步向好,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基础条件已基本成熟。而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选择,也是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相关统计数字显示,自1996年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种植以来,全球种植面积已达的28.6亿亩,将农作物平均单产提高了21.6%。美国通过转基因技术的应用,玉米、大豆平均单产比我国高40%左右,而玉米与大豆也是近年来中国进口量最大的两种农产品,其中大豆进口量在2020年已超过1亿吨。
在国家系列科技计划的支持下,我国转基因育种的技术水平已经进入国际第二方阵的前列,初步形成了自主基因、自主技术、自主品种的创新格局,育种研发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了由跟踪国际先进水平到自主创新的跨越式转变。目前,国产抗虫棉市场占有率从1999年的10%提升到99%以上。自主研发的转基因大豆玉米性状优良,具备了与国外同类产品竞争的能力。
转基因育种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公众认知度与接受度的问题,围绕着转基因育种技术一直都存在着质疑、担忧和谣言。中国科学院院士、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刘耀光30日表示,转基因作物在多个国家商业化应用20多年来,还没有发生一例被科学证实的不安全事例。在商业化生产前,转基因作物需要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估,包括食品安全性和环境安全性。
刘耀光介绍称,大部分农作物都是人类将野生植物驯化和人工选育而来,这一过程中伴随着大量基因变异和转移,例如水稻、玉米与番茄等。在生物演化的过程中,自然转基因事件也经常发生,例如和红薯共生的农杆菌就有部分基因片段转移到红薯基因组中。转基因技术是在这些自然发生的转基因现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而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
多名当日发表演讲的学者均强调,我国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评估是非常严格的。目前,我国已建立对转基因作物分级分阶段的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按照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安全证书5个阶段进行4个等级的安全评价,在任何一个阶段发现任何一个对健康和环境不安全的问题后,都会立即终止。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谢传晓表示,在对转基因作物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估时,需要考虑其相比现有作物,是否会产生毒性物质或过敏原;环境安全性则是评估转基因作物可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例如一款抗虫转基因作物是否会伤害目标害虫之外其它的非靶标虫类;再如抗除草剂转基因作物是否会变成其它作物的“抗性杂草”或抗性基因通过有性杂交渗入杂草,引起更严重的草害或生态风险。
由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指导、北京科技记者编辑协会主办、北京科技报社承办的第十届全国媒体转基因报道研修班月30日在京举办。全国媒体记者转基因报道研修班已举办十届,参加研修班的学员达数百人,累计邀请数十位来自转基因领域及相关领域的院士、专家参与授课。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科学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通知
京绿办发〔2021〕60号
各区园林绿化局,市有林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等10部门《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林下经济发展,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推动乡村振兴和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平原生态林实际,现就促进林下经济科学规范发展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意义
发展林下经济是高效利用林地资源、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乡村振兴、兴绿富民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2018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首都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于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市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发挥和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科普教育、林产品采集等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十三五"期间,我市林下经济产值累计达18.8亿元,有156家企业、81家合作社从事林下经济活动,带动农民就业增收5.57万户,形成了林药、林花、林蜂、林游等十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增强发展林下经济的责任意识,正确引导,强化服务,促进我市科学规范发展林下经济。
二、科学规范利用林地资源
(一)林下经济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利用的原则,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允许利用二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适度发展林下经济,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富民,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二)发展林下经济应以新型集体林场为主体,严禁将林地分割承包或出租,发展林下经济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本市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禁止发展禁止限制目录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的林下经济类型,确保我市生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污染的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相关用地均可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四)发展林下经济应制定林下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林下经济发展年度实施方案应报送区园林绿化部门,如涉及林木抚育等工作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严禁发展任何形式的林下经济。
三、引导发展首都特色林下经济
(一)积极发展林下种植及相关产业。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前提下,紧密结合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林果、林药、林菌、林苗、林花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有序发展林下种植业。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和特色产业优势,推进林蜂等林下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产品的消费需求。统筹推进林下产品采集、经营加工、园林绿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森林游憩、森林康养等多种森林资源利用方式,推动产业规范发展。鼓励发展森林康养、休闲体验、山地运动、自然教育等"森林+"旅游新业态,全面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可持续的绿色产业体系。
(二)突出区域特色。要科学布局林下经济产业,绿隔地区及城市周边,依托郊野公园可开发"森林+"项目,鼓励发展与森林旅游、林下休闲、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户外拓展等密切相关的产业,引导市民走进森林、享受健康。平原地区打造林下特色种植圈,提供特色产品,构建京郊 "大田、大林、大产业"的格局。生态涵养区适度利用生态林,推动发展林下养蜂、仿野生药材种植、开发富有特色的森林旅游产品等,积极改善景观环境,丰富生物多样性。
(三)促进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促进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推进林下经济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产业等深度融合,发展各具优势的特色观光旅游、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人家、自然教育产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园林绿化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完善和落实好有关森林资源管理制度,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推动林下经济科学规范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撑。集成现有惠农惠林政策,协助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积极争取农机购置、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育苗设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有机肥和农业保险补贴和蜂业气象指数保险、森林保险、产业保险等政策;优先使用果树产业发展基金、依法享受税费优惠。
(三)加强科技服务。组织科技人才、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帮扶,推广适用技术。指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采取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升林产品的附加值。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增加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培训内容,提高林农的职业素质。
(四)加大监管力度。各区各单位要加强林下经济产品的监管,对林下经济产品质量实行全程监管,确保林下经济产品安全。园林绿化部门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要加强林地的监管,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严禁乱砍滥伐、毁坏林木、不规范修剪、私拉乱种等行为,对有关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构成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1年3月3日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办公室)
京绿办发〔2021〕60号
各区园林绿化局,市有林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等10部门《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林下经济发展,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推动乡村振兴和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平原生态林实际,现就促进林下经济科学规范发展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意义
发展林下经济是高效利用林地资源、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乡村振兴、兴绿富民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2018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首都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于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市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发挥和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科普教育、林产品采集等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十三五"期间,我市林下经济产值累计达18.8亿元,有156家企业、81家合作社从事林下经济活动,带动农民就业增收5.57万户,形成了林药、林花、林蜂、林游等十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增强发展林下经济的责任意识,正确引导,强化服务,促进我市科学规范发展林下经济。
二、科学规范利用林地资源
(一)林下经济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利用的原则,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允许利用二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适度发展林下经济,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富民,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二)发展林下经济应以新型集体林场为主体,严禁将林地分割承包或出租,发展林下经济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本市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禁止发展禁止限制目录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的林下经济类型,确保我市生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污染的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相关用地均可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四)发展林下经济应制定林下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林下经济发展年度实施方案应报送区园林绿化部门,如涉及林木抚育等工作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严禁发展任何形式的林下经济。
三、引导发展首都特色林下经济
(一)积极发展林下种植及相关产业。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前提下,紧密结合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林果、林药、林菌、林苗、林花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有序发展林下种植业。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和特色产业优势,推进林蜂等林下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产品的消费需求。统筹推进林下产品采集、经营加工、园林绿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森林游憩、森林康养等多种森林资源利用方式,推动产业规范发展。鼓励发展森林康养、休闲体验、山地运动、自然教育等"森林+"旅游新业态,全面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可持续的绿色产业体系。
(二)突出区域特色。要科学布局林下经济产业,绿隔地区及城市周边,依托郊野公园可开发"森林+"项目,鼓励发展与森林旅游、林下休闲、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户外拓展等密切相关的产业,引导市民走进森林、享受健康。平原地区打造林下特色种植圈,提供特色产品,构建京郊 "大田、大林、大产业"的格局。生态涵养区适度利用生态林,推动发展林下养蜂、仿野生药材种植、开发富有特色的森林旅游产品等,积极改善景观环境,丰富生物多样性。
(三)促进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促进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推进林下经济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产业等深度融合,发展各具优势的特色观光旅游、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人家、自然教育产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园林绿化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完善和落实好有关森林资源管理制度,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推动林下经济科学规范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撑。集成现有惠农惠林政策,协助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积极争取农机购置、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育苗设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有机肥和农业保险补贴和蜂业气象指数保险、森林保险、产业保险等政策;优先使用果树产业发展基金、依法享受税费优惠。
(三)加强科技服务。组织科技人才、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帮扶,推广适用技术。指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采取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升林产品的附加值。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增加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培训内容,提高林农的职业素质。
(四)加大监管力度。各区各单位要加强林下经济产品的监管,对林下经济产品质量实行全程监管,确保林下经济产品安全。园林绿化部门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要加强林地的监管,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严禁乱砍滥伐、毁坏林木、不规范修剪、私拉乱种等行为,对有关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构成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1年3月3日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办公室)
强化督查问责 规范行政执法
2020年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成效凸显
发布时间:2020-12-31 08:01 星期四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特别的2020·特殊的记忆
●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各级人民政府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显改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之时,行政执法更是经受住了考验
● 酝酿多年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今年正式启幕。如火如荼的行政复议改革,让这一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变得更为完善与有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带来更多动力,增添更多新气象
● 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稳落实连续组织的督查,在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运行则会祸害国家和人民。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所在。
2020年,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见突出成效。政府督查已然实现常态化,继续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快完善,在保障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显改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之时,行政执法更是经受住了考验。
今年年初,广东省佛山市在即将发布《关于实施“八项”严管防控疫情措施的通告》时,收到了来自政策审查小组针对其中一条规定提出的反对意见。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楼单元,一律隔离14日。”政策审查小组认为此规定不妥:“在实际操作中一律隔离可能对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尤其是高层住宅楼一个单元可能涉及上百户近千人,一律隔离容易引发次生矛盾纠纷。”“这样操作,肯定不利于全民抗击疫情。”
政策审查小组是一个“战时机构”,按照规定,市级疫情防控政策文件要发布,必须经过政策审查小组的审查同意。这就提醒了各部门应当审慎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疫情监控、隔离救治、检验检疫等措施,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佛山的这种做法是全国执法行为普遍纳入监督的一个缩影。即便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也确保有一双眼睛盯着执法行为,督促其时时刻刻在法治轨道之内运行。
疫情发生之初,司法部专门下发文件,对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提出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用足用好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国各级执法协调监督部门对破坏防控,如阻碍和破坏强制隔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对防控过度的,如擅自采取设卡、断路、阻断交通,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行为,予以禁止;对粗暴执法、生硬执法的,要求杜绝;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干扰、妨碍、抗拒有关疫情防治工作的失职渎职人员,追究责任……
在助力复工复产中,积极开展如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条款等“有温度”的执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减少了执法争议,提高了执法效率,提升了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山东省济宁市实施267“免罚清单”,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4800多家市场主体因此受益。图为2020年7月,济宁市嘉祥县司法局对免罚清单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行政复议改革如火如荼
定分止争维护群众利益
行政复议这一对行政执法具有约束作用的机制在抗疫中作用凸显。
一度引发全民关注的湖北刘文雄医生在家猝死未被认定工伤事件,是通过行政复议为其正名,责令人社部门重新作出认定的。
刘文雄是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的一名门诊内科医生,2月13日凌晨,他出现胸痛、气喘等症状,虽经抢救仍然不幸离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的诊断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从死亡时间、地点加之原因等方面来看,仙桃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为此,刘文雄生前所在单位向仙桃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仙桃市政府查明,刘文雄除担任除本职工作外,还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工作。仙桃市政府明确:“刘文雄的工伤认定应综合考虑抗疫特殊时期的工作情形,不应机械界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在这一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行政纠纷中,行政复议一锤定音,既认可了最美逆行者的抗疫工作量,也让其得到了应有的抚慰,给解决类似纠纷树立了标杆。
同样具有标杆意义的还有湖南省人民政府3月20日作出的一起行政复议决定。这一决定首次在行政争议案件中,对于应急管控措施是否涉及对于湖北人的地域歧视问题给予了明确回答。
家住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的王先生1月25日准备从湖南省岳阳市乘坐高铁出行,但在进入岳阳东收费站时被拦截劝返。王先生认为此举构成了地域歧视,违背平等原则,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起对岳阳市政府的行政复议。
司法部复议应诉局局长陈富智(右二)主持案件听证会,当面听取申请人意见。
湖南省政府在行政复议中明确,岳阳的做法并非简单基于湖北籍的地域标签,而是综合考虑了湖北省在疫情防控中的特殊情况以及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符合平等原则,不构成地域歧视;同时属于对湖北籍人员权利减损较小且必要的防控措施,符合比例原则。依据该令针对王先生实施的劝返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予以维持。
行政复议人依法稳妥从快审理涉疫案件,严格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及时定分止争,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酝酿多年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今年正式启幕。如火如荼的行政复议改革,必然让这一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变得更为完善与有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带来更多动力,增添更多新气象。
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
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
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设置户籍限制,发放规模偏小,通报!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仅面向北京市户籍人口,外地在京创业人员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该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为1.68亿元,按照撬动5倍资金规模测算,可支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4亿元。督查发现,截至2020年9月,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仅有7184万元,仅占基金可支持贷款规模的8.6%。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循环证明,通报!“父子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证明事项,也属于民政部确定的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时,置有关要求于不顾,依然反复要求群众赴当地公安部门、居委会开具“父子关系”证明,循环说明“我爸是我爸”,导致群众长达7个月无法办理继承公证。
河北省燕京理工学院校园网络价格超出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价格一倍,通报!燕京理工学院校内移动网络运行速度慢,学生只能购买校方提供的校园网络服务,价格超出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价格一倍。该校2019年校园网络收费超过800万元,2020年9月份超过100万元。
这些通报均来自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今年10月,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显然,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稳落实连续组织的督查,在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0年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
除了每年一次的大督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也越来越为公众所熟悉和信赖,类似“金华市刘女士、新乡市崔先生……你们向国务院这个平台反映的问题,有回复”的“直接呼叫”形式,也深受群众欢迎。
记者手记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显而易见。这在以疫情为关键词的2020年极为难得。因为,原本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更难。
但2020年呈现出的是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强化的政府。在常态化的政府督查中,接连发布通报,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矛盾,点名点姓、见人见事,力度之大、内容之细,彰显了各级人民政府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的鲜明态度,赢得群众好评。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紧急事件中,监督机关既敢于向不规范执法亮剑,也敢于为规范执法撑腰,在确保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来,我们依旧要用好权力制约和监督这把“利器”,强化担当作为,激发干事活力,努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2020年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成效凸显
发布时间:2020-12-31 08:01 星期四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特别的2020·特殊的记忆
●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各级人民政府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显改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之时,行政执法更是经受住了考验
● 酝酿多年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今年正式启幕。如火如荼的行政复议改革,让这一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变得更为完善与有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带来更多动力,增添更多新气象
● 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稳落实连续组织的督查,在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运行则会祸害国家和人民。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所在。
2020年,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见突出成效。政府督查已然实现常态化,继续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快完善,在保障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显改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之时,行政执法更是经受住了考验。
今年年初,广东省佛山市在即将发布《关于实施“八项”严管防控疫情措施的通告》时,收到了来自政策审查小组针对其中一条规定提出的反对意见。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楼单元,一律隔离14日。”政策审查小组认为此规定不妥:“在实际操作中一律隔离可能对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尤其是高层住宅楼一个单元可能涉及上百户近千人,一律隔离容易引发次生矛盾纠纷。”“这样操作,肯定不利于全民抗击疫情。”
政策审查小组是一个“战时机构”,按照规定,市级疫情防控政策文件要发布,必须经过政策审查小组的审查同意。这就提醒了各部门应当审慎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疫情监控、隔离救治、检验检疫等措施,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佛山的这种做法是全国执法行为普遍纳入监督的一个缩影。即便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也确保有一双眼睛盯着执法行为,督促其时时刻刻在法治轨道之内运行。
疫情发生之初,司法部专门下发文件,对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提出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用足用好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国各级执法协调监督部门对破坏防控,如阻碍和破坏强制隔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对防控过度的,如擅自采取设卡、断路、阻断交通,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行为,予以禁止;对粗暴执法、生硬执法的,要求杜绝;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干扰、妨碍、抗拒有关疫情防治工作的失职渎职人员,追究责任……
在助力复工复产中,积极开展如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条款等“有温度”的执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减少了执法争议,提高了执法效率,提升了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山东省济宁市实施267“免罚清单”,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4800多家市场主体因此受益。图为2020年7月,济宁市嘉祥县司法局对免罚清单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行政复议改革如火如荼
定分止争维护群众利益
行政复议这一对行政执法具有约束作用的机制在抗疫中作用凸显。
一度引发全民关注的湖北刘文雄医生在家猝死未被认定工伤事件,是通过行政复议为其正名,责令人社部门重新作出认定的。
刘文雄是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的一名门诊内科医生,2月13日凌晨,他出现胸痛、气喘等症状,虽经抢救仍然不幸离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的诊断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从死亡时间、地点加之原因等方面来看,仙桃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为此,刘文雄生前所在单位向仙桃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仙桃市政府查明,刘文雄除担任除本职工作外,还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工作。仙桃市政府明确:“刘文雄的工伤认定应综合考虑抗疫特殊时期的工作情形,不应机械界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在这一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行政纠纷中,行政复议一锤定音,既认可了最美逆行者的抗疫工作量,也让其得到了应有的抚慰,给解决类似纠纷树立了标杆。
同样具有标杆意义的还有湖南省人民政府3月20日作出的一起行政复议决定。这一决定首次在行政争议案件中,对于应急管控措施是否涉及对于湖北人的地域歧视问题给予了明确回答。
家住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的王先生1月25日准备从湖南省岳阳市乘坐高铁出行,但在进入岳阳东收费站时被拦截劝返。王先生认为此举构成了地域歧视,违背平等原则,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起对岳阳市政府的行政复议。
司法部复议应诉局局长陈富智(右二)主持案件听证会,当面听取申请人意见。
湖南省政府在行政复议中明确,岳阳的做法并非简单基于湖北籍的地域标签,而是综合考虑了湖北省在疫情防控中的特殊情况以及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符合平等原则,不构成地域歧视;同时属于对湖北籍人员权利减损较小且必要的防控措施,符合比例原则。依据该令针对王先生实施的劝返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予以维持。
行政复议人依法稳妥从快审理涉疫案件,严格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及时定分止争,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酝酿多年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今年正式启幕。如火如荼的行政复议改革,必然让这一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变得更为完善与有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带来更多动力,增添更多新气象。
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
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
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设置户籍限制,发放规模偏小,通报!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仅面向北京市户籍人口,外地在京创业人员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该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为1.68亿元,按照撬动5倍资金规模测算,可支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4亿元。督查发现,截至2020年9月,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仅有7184万元,仅占基金可支持贷款规模的8.6%。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循环证明,通报!“父子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证明事项,也属于民政部确定的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时,置有关要求于不顾,依然反复要求群众赴当地公安部门、居委会开具“父子关系”证明,循环说明“我爸是我爸”,导致群众长达7个月无法办理继承公证。
河北省燕京理工学院校园网络价格超出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价格一倍,通报!燕京理工学院校内移动网络运行速度慢,学生只能购买校方提供的校园网络服务,价格超出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价格一倍。该校2019年校园网络收费超过800万元,2020年9月份超过100万元。
这些通报均来自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今年10月,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显然,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稳落实连续组织的督查,在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0年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
除了每年一次的大督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也越来越为公众所熟悉和信赖,类似“金华市刘女士、新乡市崔先生……你们向国务院这个平台反映的问题,有回复”的“直接呼叫”形式,也深受群众欢迎。
记者手记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显而易见。这在以疫情为关键词的2020年极为难得。因为,原本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更难。
但2020年呈现出的是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强化的政府。在常态化的政府督查中,接连发布通报,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矛盾,点名点姓、见人见事,力度之大、内容之细,彰显了各级人民政府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的鲜明态度,赢得群众好评。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紧急事件中,监督机关既敢于向不规范执法亮剑,也敢于为规范执法撑腰,在确保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来,我们依旧要用好权力制约和监督这把“利器”,强化担当作为,激发干事活力,努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