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规矩、儆效尤!曝光临沂这13家检验检测机构】
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一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典型案例,其中12家机动车检测公司“上榜”。
为守牢安全底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惩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防止数据造假,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规范市场秩序,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三级联动,与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公布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例,达到曝光一个案例、警示一批违法企业、净化一个监管领域的目的,实现立规矩、儆效尤的效果。
一、临沂恒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对临沂恒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两辆车双怠速法检测转速过程数据异常,加载减速法检测油温过程数据异常,通过检验照片发现未使用油温传感器进行检测,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17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二、临沂市鑫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对临沂市鑫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用车环保检测中型普通客车鲁Q8XXXX,加载减速工况法的检测过程由准驾车型为“C1”的检测员完成,与规定准驾车型不符;车号为鲁Q2XXXX、鲁Q8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在该机构安检滚筒线上线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其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安检滚筒线)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要求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21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三、临沂市长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对临沂市长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大型普通客车鲁Q8XXXX和鲁Q8XXXX双怠速检测法的检测过程由准驾车型为“B2”的检测员完成,与规定准驾车型不符;车号为鲁Q1XXXX、鲁C1XXXX、鲁QK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复检驻车制动检验项目时,在安检2号线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中(安检2号线)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要求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9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四、费县蓝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临港区检测处)
2021年4月13日,对费县蓝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临港经济开发区检测处)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车辆鲁Q1XXXX环保检测加载减速法的检验过程数据与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具有可溯源性,涉嫌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4月20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五、蒙阴县恒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6日,对蒙阴县恒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鲁QXXXXX、鲁QXXXXX机动车环保检测加载减速法报告中基本信息部分的发动机额定功率与实测最大轮边功率明显偏离,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六、郯城鸿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对郯城鸿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对鲁QXXXXX、鲁QXXXXX等重型半挂牵引车检验缺少车辆底盘部件检查,未摘除挂车进行空车质量检验,检测检验过程与OBD数据不符,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8日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七、沂南县通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对沂南县通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杜XX持C1驾驶证驾驶某大型汽车检测,人员的资质与检测车型不符;该机构未取得全时四驱和具有防滑控制功能不能解除的车辆的检验资质,却于2021年在不同的时间内检测了四辆全时四驱车的在用车辆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引车员梁XX驾驶某大型专用校车和引车员杜XX驾驶某大型汽车分别到地沟内一人独立完成对该车底盘部件、底盘间隙仪检查的行为,不符合GB38900标准的相关要求,涉嫌超范围检测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2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八、费县华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对费县华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对车牌号为鲁QXXXXX的全时四驱小型越野车在安检滚筒线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验报告,超出了其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安检滚筒线)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九、沂水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对沂水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鲁A1XXXX(总质量3800Kg)在该机构环保一号线进行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的限制范围(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车辆不能检测),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十、平邑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对平邑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最大设计总质量4200kg和最大设计总质量3615kg的机动车在该机构的环保2号线完成了加载减速工况法环保检验,出具了合格的报告单,而该机构环保2号线通过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中限制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车辆不能检。车号为鲁Q.X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复检驻车制动时在该机构安检2号滚筒线检测并出具了合格报告,超出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8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一、兰陵县安畅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对兰陵县安畅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于2021年2月5日、2月23日、4月17日通过1号检测线为鲁QXXXXG、鲁QXXXX6、鲁QXXXXH全时四驱车辆,在机构综安混合1号线上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11日对该机构实施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二、临沭县华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对临沭县华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调取鲁QFXXXX、鲁Q8XXXX、鲁Q3XXXX、鲁QRXXXX、鲁QCXXXX、鲁AXXXXX车辆双怠速检测照片,发现上述车辆为双排气管,均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排气管进行堵塞,通过检验出具报告(现场查看环保监管平台视频录像,均无法查看),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12月2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三、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对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存在实验室部分检验检测场所不满足要求、原始记录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问题。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于6月17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7月12日,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审核验收,该机构已整改完成符合相关要求,不再给予罚款。
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一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典型案例,其中12家机动车检测公司“上榜”。
为守牢安全底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惩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防止数据造假,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规范市场秩序,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三级联动,与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公布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例,达到曝光一个案例、警示一批违法企业、净化一个监管领域的目的,实现立规矩、儆效尤的效果。
一、临沂恒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对临沂恒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两辆车双怠速法检测转速过程数据异常,加载减速法检测油温过程数据异常,通过检验照片发现未使用油温传感器进行检测,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17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二、临沂市鑫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对临沂市鑫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用车环保检测中型普通客车鲁Q8XXXX,加载减速工况法的检测过程由准驾车型为“C1”的检测员完成,与规定准驾车型不符;车号为鲁Q2XXXX、鲁Q8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在该机构安检滚筒线上线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其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安检滚筒线)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要求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21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三、临沂市长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对临沂市长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大型普通客车鲁Q8XXXX和鲁Q8XXXX双怠速检测法的检测过程由准驾车型为“B2”的检测员完成,与规定准驾车型不符;车号为鲁Q1XXXX、鲁C1XXXX、鲁QK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复检驻车制动检验项目时,在安检2号线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中(安检2号线)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要求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9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四、费县蓝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临港区检测处)
2021年4月13日,对费县蓝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临港经济开发区检测处)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车辆鲁Q1XXXX环保检测加载减速法的检验过程数据与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具有可溯源性,涉嫌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4月20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五、蒙阴县恒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6日,对蒙阴县恒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鲁QXXXXX、鲁QXXXXX机动车环保检测加载减速法报告中基本信息部分的发动机额定功率与实测最大轮边功率明显偏离,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六、郯城鸿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对郯城鸿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对鲁QXXXXX、鲁QXXXXX等重型半挂牵引车检验缺少车辆底盘部件检查,未摘除挂车进行空车质量检验,检测检验过程与OBD数据不符,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8日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七、沂南县通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对沂南县通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杜XX持C1驾驶证驾驶某大型汽车检测,人员的资质与检测车型不符;该机构未取得全时四驱和具有防滑控制功能不能解除的车辆的检验资质,却于2021年在不同的时间内检测了四辆全时四驱车的在用车辆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引车员梁XX驾驶某大型专用校车和引车员杜XX驾驶某大型汽车分别到地沟内一人独立完成对该车底盘部件、底盘间隙仪检查的行为,不符合GB38900标准的相关要求,涉嫌超范围检测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2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八、费县华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对费县华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对车牌号为鲁QXXXXX的全时四驱小型越野车在安检滚筒线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验报告,超出了其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安检滚筒线)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九、沂水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对沂水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鲁A1XXXX(总质量3800Kg)在该机构环保一号线进行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的限制范围(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车辆不能检测),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十、平邑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对平邑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最大设计总质量4200kg和最大设计总质量3615kg的机动车在该机构的环保2号线完成了加载减速工况法环保检验,出具了合格的报告单,而该机构环保2号线通过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中限制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车辆不能检。车号为鲁Q.X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复检驻车制动时在该机构安检2号滚筒线检测并出具了合格报告,超出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8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一、兰陵县安畅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对兰陵县安畅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于2021年2月5日、2月23日、4月17日通过1号检测线为鲁QXXXXG、鲁QXXXX6、鲁QXXXXH全时四驱车辆,在机构综安混合1号线上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11日对该机构实施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二、临沭县华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对临沭县华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调取鲁QFXXXX、鲁Q8XXXX、鲁Q3XXXX、鲁QRXXXX、鲁QCXXXX、鲁AXXXXX车辆双怠速检测照片,发现上述车辆为双排气管,均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排气管进行堵塞,通过检验出具报告(现场查看环保监管平台视频录像,均无法查看),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12月2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三、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对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存在实验室部分检验检测场所不满足要求、原始记录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问题。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于6月17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7月12日,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审核验收,该机构已整改完成符合相关要求,不再给予罚款。
【#天津入境人员检出奥密克戎#,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防控疫情 天津在行动#12月13日,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消息称,天津市疾控中心在对12月9日,天津市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呼吸道标本,进行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和序列分析,以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复核,均确认检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B.1.1.529进化分支)。这是中国内地首次发现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
该“奥密克戎”感染者是如何被发现的?目前情况如何?对其采取了哪些隔离和医治措施?公众应该如何做好防护?下一步的工作如何开展?……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今天采访了天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温晓清,对此作出解答。
密切关注病人变化,加强中医药早期介入
据悉,天津此次发现的奥密克戎变异株,是中国内地首次检出。它来自欧洲的入境人员,该人员在天津入境时体温正常,申报无异常。经海关检疫排查采样后,全程闭环管理转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2月9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即由120救护车转送至海河医院就诊。
温晓清介绍,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基因测序确定了该患者是目前中国内地首例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病例,根据临床专家诊断,该患者是一名无症状感染者,“无论是通过胸部CT、体温还是现有的无发烧、咳嗽等症状来看,目前该患者是无症状感染者。”
因此,医院对其加强了中医药早期的介入,“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密切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是否有临床症状出现。同时我们加强了中医药早期介入,专门安排了中医专家团队,对该患者进行中医辩证施治,促进其早日康复。”
病人全程可控,贯彻分区管理
一直以来,天津坚持入境人员闭环管理,防止疫情扩散。入境人员的闭环管理措施从飞机落地就已开始:进行健康识别卡的查验、体温的查验和疫苗接种史、流行病学史的调查。调查后,凡是有呼吸道或者发烧等可疑症状的,将及时通过120闭环转运车,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先单间隔离、确诊后再分区收治。没有症状、健康识别卡是正常的旅客,则使用专用交通运输大巴车,直接闭环转移到隔离点,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同时,入境人员所经过的环境都会进行严格的消杀。
温晓清说,“奥密克戎”感染者像其他入境人员一样,从入境到最后被确定为病毒感染者,一直处在全程可控的闭环管理下,“确实应该为我们的核酸检测人员、疾控人员、120的转运人员、隔离点人员,以及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者点赞。该病人从入境至最后被确定为‘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者,一直处在全程可控的闭环管理下,体现了我市疫情防控保持‘热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疫情防控要求。”
针对“奥密克戎”感染者,温晓清说,进一步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病区的分区管理,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感染的患者有自己独立的病区,病区内有独立的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承担病区工作,与其他病区的病人不交叉;二是在疾控专家的指导下,定点医院加大了消毒的频次和消毒效果的监测,保障环境的质量;三是强化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四是加强专用设备准备。虽然该患者目前还未用到,但是我们已经准备了单独的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不与其他病区患者交叉使用,为将来可能需要救治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的确诊病例做好充足的准备。”
民众无需恐慌,继续做好常规防护
奥密克戎变异株进入内地,一些民众感觉有些恐慌,对此,温晓清介绍,奥密克戎变异株从本质上说还是一种新冠病毒,和以往的新冠病毒传播规律相似,所以常规的防护方法依然有效。
“一是我们一定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疫苗接种已经被证明了是一个有效的防控手段,可以提高群体的免疫力水平。截至12月13日,天津市共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839.8万剂次,12岁以上人群首针接种率达94.9%,全程接种率达93.9%。”
温晓清呼吁,民众应当做好自身防护,“外出规范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加强手卫生。尽量不参加聚集性的活动,特别是在密闭的环境里,比如牌馆、游戏厅等。”
同时,温晓清提醒,一旦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不要乘坐交通工具,尽早地到发热门诊就诊;在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时,如实将前14天的旅居史向防疫人员进行阐述,不能有隐瞒等等。
面对“新”病毒,我们有新办法
中国内地首次发现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对于天津来说也是考验,温晓清介绍,将进一步加强相关的管控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院内感染防控,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措施,加强对定点医院的日常督导和检查。同时奥密克戎是一个新感染的变异毒株,对于病毒变化的规律,如何诊治我们还在积累经验中,所以要求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认真做好全程的记录,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为后续救治工作积累经验。”
温晓清表示,还将继续发挥中西结合的团队优势,“我市中医专家们正在结合新的情况,准备出台新一版的中医药指导方案,目前还在不断完善中。”https://t.cn/A6xRG9ET
该“奥密克戎”感染者是如何被发现的?目前情况如何?对其采取了哪些隔离和医治措施?公众应该如何做好防护?下一步的工作如何开展?……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今天采访了天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温晓清,对此作出解答。
密切关注病人变化,加强中医药早期介入
据悉,天津此次发现的奥密克戎变异株,是中国内地首次检出。它来自欧洲的入境人员,该人员在天津入境时体温正常,申报无异常。经海关检疫排查采样后,全程闭环管理转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2月9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即由120救护车转送至海河医院就诊。
温晓清介绍,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基因测序确定了该患者是目前中国内地首例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病例,根据临床专家诊断,该患者是一名无症状感染者,“无论是通过胸部CT、体温还是现有的无发烧、咳嗽等症状来看,目前该患者是无症状感染者。”
因此,医院对其加强了中医药早期的介入,“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密切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是否有临床症状出现。同时我们加强了中医药早期介入,专门安排了中医专家团队,对该患者进行中医辩证施治,促进其早日康复。”
病人全程可控,贯彻分区管理
一直以来,天津坚持入境人员闭环管理,防止疫情扩散。入境人员的闭环管理措施从飞机落地就已开始:进行健康识别卡的查验、体温的查验和疫苗接种史、流行病学史的调查。调查后,凡是有呼吸道或者发烧等可疑症状的,将及时通过120闭环转运车,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先单间隔离、确诊后再分区收治。没有症状、健康识别卡是正常的旅客,则使用专用交通运输大巴车,直接闭环转移到隔离点,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同时,入境人员所经过的环境都会进行严格的消杀。
温晓清说,“奥密克戎”感染者像其他入境人员一样,从入境到最后被确定为病毒感染者,一直处在全程可控的闭环管理下,“确实应该为我们的核酸检测人员、疾控人员、120的转运人员、隔离点人员,以及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者点赞。该病人从入境至最后被确定为‘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者,一直处在全程可控的闭环管理下,体现了我市疫情防控保持‘热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疫情防控要求。”
针对“奥密克戎”感染者,温晓清说,进一步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病区的分区管理,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感染的患者有自己独立的病区,病区内有独立的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承担病区工作,与其他病区的病人不交叉;二是在疾控专家的指导下,定点医院加大了消毒的频次和消毒效果的监测,保障环境的质量;三是强化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四是加强专用设备准备。虽然该患者目前还未用到,但是我们已经准备了单独的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不与其他病区患者交叉使用,为将来可能需要救治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的确诊病例做好充足的准备。”
民众无需恐慌,继续做好常规防护
奥密克戎变异株进入内地,一些民众感觉有些恐慌,对此,温晓清介绍,奥密克戎变异株从本质上说还是一种新冠病毒,和以往的新冠病毒传播规律相似,所以常规的防护方法依然有效。
“一是我们一定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疫苗接种已经被证明了是一个有效的防控手段,可以提高群体的免疫力水平。截至12月13日,天津市共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839.8万剂次,12岁以上人群首针接种率达94.9%,全程接种率达93.9%。”
温晓清呼吁,民众应当做好自身防护,“外出规范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加强手卫生。尽量不参加聚集性的活动,特别是在密闭的环境里,比如牌馆、游戏厅等。”
同时,温晓清提醒,一旦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不要乘坐交通工具,尽早地到发热门诊就诊;在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时,如实将前14天的旅居史向防疫人员进行阐述,不能有隐瞒等等。
面对“新”病毒,我们有新办法
中国内地首次发现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对于天津来说也是考验,温晓清介绍,将进一步加强相关的管控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院内感染防控,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措施,加强对定点医院的日常督导和检查。同时奥密克戎是一个新感染的变异毒株,对于病毒变化的规律,如何诊治我们还在积累经验中,所以要求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认真做好全程的记录,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为后续救治工作积累经验。”
温晓清表示,还将继续发挥中西结合的团队优势,“我市中医专家们正在结合新的情况,准备出台新一版的中医药指导方案,目前还在不断完善中。”https://t.cn/A6xRG9ET
【#天津入境人员检出奥密克戎#,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防控疫情 天津在行动#12月13日,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消息称,天津市疾控中心在对12月9日,天津市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呼吸道标本,进行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和序列分析,以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复核,均确认检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B.1.1.529进化分支)。这是中国内地首次发现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
该“奥密克戎”感染者是如何被发现的?目前情况如何?对其采取了哪些隔离和医治措施?公众应该如何做好防护?下一步的工作如何开展?……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今天采访了天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温晓清,对此作出解答。
密切关注病人变化,加强中医药早期介入
据悉,天津此次发现的奥密克戎变异株,是中国内地首次检出。它来自欧洲的入境人员,该人员在天津入境时体温正常,申报无异常。经海关检疫排查采样后,全程闭环管理转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2月9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即由120救护车转送至海河医院就诊。
温晓清介绍,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基因测序确定了该患者是目前中国内地首例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病例,根据临床专家诊断,该患者是一名无症状感染者,“无论是通过胸部CT、体温还是现有的无发烧、咳嗽等症状来看,目前该患者是无症状感染者。”
因此,医院对其加强了中医药早期的介入,“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密切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是否有临床症状出现。同时我们加强了中医药早期介入,专门安排了中医专家团队,对该患者进行中医辩证施治,促进其早日康复。”
病人全程可控,贯彻分区管理
一直以来,天津坚持入境人员闭环管理,防止疫情扩散。入境人员的闭环管理措施从飞机落地就已开始:进行健康识别卡的查验、体温的查验和疫苗接种史、流行病学史的调查。调查后,凡是有呼吸道或者发烧等可疑症状的,将及时通过120闭环转运车,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先单间隔离、确诊后再分区收治。没有症状、健康识别卡是正常的旅客,则使用专用交通运输大巴车,直接闭环转移到隔离点,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同时,入境人员所经过的环境都会进行严格的消杀。
温晓清说,“奥密克戎”感染者像其他入境人员一样,从入境到最后被确定为病毒感染者,一直处在全程可控的闭环管理下,“确实应该为我们的核酸检测人员、疾控人员、120的转运人员、隔离点人员,以及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者点赞。该病人从入境至最后被确定为‘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者,一直处在全程可控的闭环管理下,体现了我市疫情防控保持‘热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疫情防控要求。”
针对“奥密克戎”感染者,温晓清说,进一步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病区的分区管理,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感染的患者有自己独立的病区,病区内有独立的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承担病区工作,与其他病区的病人不交叉;二是在疾控专家的指导下,定点医院加大了消毒的频次和消毒效果的监测,保障环境的质量;三是强化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四是加强专用设备准备。虽然该患者目前还未用到,但是我们已经准备了单独的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不与其他病区患者交叉使用,为将来可能需要救治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的确诊病例做好充足的准备。”
民众无需恐慌,继续做好常规防护
奥密克戎变异株进入内地,一些民众感觉有些恐慌,对此,温晓清介绍,奥密克戎变异株从本质上说还是一种新冠病毒,和以往的新冠病毒传播规律相似,所以常规的防护方法依然有效。
“一是我们一定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疫苗接种已经被证明了是一个有效的防控手段,可以提高群体的免疫力水平。截至12月13日,天津市共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839.8万剂次,12岁以上人群首针接种率达94.9%,全程接种率达93.9%。”
温晓清呼吁,民众应当做好自身防护,“外出规范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加强手卫生。尽量不参加聚集性的活动,特别是在密闭的环境里,比如牌馆、游戏厅等。”
同时,温晓清提醒,一旦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不要乘坐交通工具,尽早地到发热门诊就诊;在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时,如实将前14天的旅居史向防疫人员进行阐述,不能有隐瞒等等。
面对“新”病毒,我们有新办法
中国内地首次发现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对于天津来说也是考验,温晓清介绍,将进一步加强相关的管控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院内感染防控,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措施,加强对定点医院的日常督导和检查。同时奥密克戎是一个新感染的变异毒株,对于病毒变化的规律,如何诊治我们还在积累经验中,所以要求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认真做好全程的记录,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为后续救治工作积累经验。”
温晓清表示,还将继续发挥中西结合的团队优势,“我市中医专家们正在结合新的情况,准备出台新一版的中医药指导方案,目前还在不断完善中。”https://t.cn/A6xRG9ET
该“奥密克戎”感染者是如何被发现的?目前情况如何?对其采取了哪些隔离和医治措施?公众应该如何做好防护?下一步的工作如何开展?……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今天采访了天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温晓清,对此作出解答。
密切关注病人变化,加强中医药早期介入
据悉,天津此次发现的奥密克戎变异株,是中国内地首次检出。它来自欧洲的入境人员,该人员在天津入境时体温正常,申报无异常。经海关检疫排查采样后,全程闭环管理转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2月9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即由120救护车转送至海河医院就诊。
温晓清介绍,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基因测序确定了该患者是目前中国内地首例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病例,根据临床专家诊断,该患者是一名无症状感染者,“无论是通过胸部CT、体温还是现有的无发烧、咳嗽等症状来看,目前该患者是无症状感染者。”
因此,医院对其加强了中医药早期的介入,“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密切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是否有临床症状出现。同时我们加强了中医药早期介入,专门安排了中医专家团队,对该患者进行中医辩证施治,促进其早日康复。”
病人全程可控,贯彻分区管理
一直以来,天津坚持入境人员闭环管理,防止疫情扩散。入境人员的闭环管理措施从飞机落地就已开始:进行健康识别卡的查验、体温的查验和疫苗接种史、流行病学史的调查。调查后,凡是有呼吸道或者发烧等可疑症状的,将及时通过120闭环转运车,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先单间隔离、确诊后再分区收治。没有症状、健康识别卡是正常的旅客,则使用专用交通运输大巴车,直接闭环转移到隔离点,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同时,入境人员所经过的环境都会进行严格的消杀。
温晓清说,“奥密克戎”感染者像其他入境人员一样,从入境到最后被确定为病毒感染者,一直处在全程可控的闭环管理下,“确实应该为我们的核酸检测人员、疾控人员、120的转运人员、隔离点人员,以及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者点赞。该病人从入境至最后被确定为‘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者,一直处在全程可控的闭环管理下,体现了我市疫情防控保持‘热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疫情防控要求。”
针对“奥密克戎”感染者,温晓清说,进一步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病区的分区管理,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感染的患者有自己独立的病区,病区内有独立的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承担病区工作,与其他病区的病人不交叉;二是在疾控专家的指导下,定点医院加大了消毒的频次和消毒效果的监测,保障环境的质量;三是强化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四是加强专用设备准备。虽然该患者目前还未用到,但是我们已经准备了单独的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不与其他病区患者交叉使用,为将来可能需要救治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的确诊病例做好充足的准备。”
民众无需恐慌,继续做好常规防护
奥密克戎变异株进入内地,一些民众感觉有些恐慌,对此,温晓清介绍,奥密克戎变异株从本质上说还是一种新冠病毒,和以往的新冠病毒传播规律相似,所以常规的防护方法依然有效。
“一是我们一定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疫苗接种已经被证明了是一个有效的防控手段,可以提高群体的免疫力水平。截至12月13日,天津市共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839.8万剂次,12岁以上人群首针接种率达94.9%,全程接种率达93.9%。”
温晓清呼吁,民众应当做好自身防护,“外出规范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加强手卫生。尽量不参加聚集性的活动,特别是在密闭的环境里,比如牌馆、游戏厅等。”
同时,温晓清提醒,一旦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不要乘坐交通工具,尽早地到发热门诊就诊;在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时,如实将前14天的旅居史向防疫人员进行阐述,不能有隐瞒等等。
面对“新”病毒,我们有新办法
中国内地首次发现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对于天津来说也是考验,温晓清介绍,将进一步加强相关的管控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院内感染防控,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措施,加强对定点医院的日常督导和检查。同时奥密克戎是一个新感染的变异毒株,对于病毒变化的规律,如何诊治我们还在积累经验中,所以要求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认真做好全程的记录,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为后续救治工作积累经验。”
温晓清表示,还将继续发挥中西结合的团队优势,“我市中医专家们正在结合新的情况,准备出台新一版的中医药指导方案,目前还在不断完善中。”https://t.cn/A6xRG9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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