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租金或延长租期!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又一利好政策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发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带头作用,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负担,黑龙江省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减免哈尔滨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2021年哈尔滨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1〕12号)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21〕14号)提出的减免中小微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下同)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对稳定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发挥良好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带头作用,提高政策的整体联动效应,黑龙江省拟对承租驻哈尔滨市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具体事宜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yssdbq@163.com;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收件人:冉晓晗,邮政编码:150001。(冰城 + 客户端)
《征求意见稿》指出,2021年哈尔滨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1〕12号)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21〕14号)提出的减免中小微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下同)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对稳定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发挥良好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带头作用,提高政策的整体联动效应,黑龙江省拟对承租驻哈尔滨市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具体事宜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yssdbq@163.com;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收件人:冉晓晗,邮政编码:150001。(冰城 + 客户端)
#哈尔滨广厦学院#
2022年3月19日晚19时许,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陈延良,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震一行到我校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校长陈西峰,校长助理朱兴文等陪同检查。
陈延良书记一行先后查看了学生公寓、食堂、超市、图书馆等管控情况,详细询问了师生服务保障、校园管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对学校校貌、疫情管控,尤其是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出的“双服务”(服务学生、服务教工)等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学校领导表示,全校上下一定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从小事做起,从实事办起,切实保障师生平安。
2022年3月19日晚19时许,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陈延良,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震一行到我校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校长陈西峰,校长助理朱兴文等陪同检查。
陈延良书记一行先后查看了学生公寓、食堂、超市、图书馆等管控情况,详细询问了师生服务保障、校园管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对学校校貌、疫情管控,尤其是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出的“双服务”(服务学生、服务教工)等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学校领导表示,全校上下一定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从小事做起,从实事办起,切实保障师生平安。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政府2011年新建幼儿园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红岗区政府及公检法在2014年不调查核实清楚事实的情况下,不取当事人有利证据材料,采纳不是事实的材料,故意陷害当事人苏海东给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6年当事人出狱,2017年初通过民事案件判决及各个方面取得很多新的证据,找政府及公检法各个部门都以不予受理,没有程序为由推脱责任,去过几次沈阳第二巡回法庭投诉也是没有结果,邮寄第二巡回法庭几次材料也是石沉大海没有答复意见。所有的投诉举报方式用用遍了,就是没有答复意见,十年之久,就是没有申诉再审结果,看看这次网上立案能不能有结果吧,一般的诉讼程序都是给领导及群众做样子的,不落实事实情况,https://weibo.com/u/383243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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