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桥下种菜养家禽,查处![话筒]
近日,漳州高速交通综合执法四大队执法人员在针对辖区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开展的全线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在平和坂仔路段的板仔桥下存在村民违法占用种植蔬菜的违法行为,在南靖路段的书洋收费所F匝道桥下存在违法占地圈养家禽的违法行为。
3月17日下午,四大队出动执法车1辆,执法人员3名,联合九峰养护站工作人员带上锄头等工具,对坂仔桥下违法种植的蔬菜进行清理,此次行动共清理了违法种植蔬菜5处,约80平方米。随后执法人员到沿线村庄进行“爱路、护路”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
3月20日,执法人员对书洋收费所匝道桥下的违法占用情况进行调查,并与违法行为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肖某表示由于自己的居住地靠近桥下,看到桥梁下存在大片的闲置空地十分适合各种生活使用,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并且给桥梁安全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经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与劝导,肖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于3月22日自行对违法占用进行清理。[作揖]
执法人员提醒: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范围较广,范围涉及公路路面、公路附属设施、桥下空间,因高速公路桥下空间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一直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依据《公路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对桥下经常出现的倾倒垃圾堆放杂物、堆积易燃物、圈占桥下空间进行生产经营等的行为进行法制管理。(通讯员 蔡文龙、王少博)
近日,漳州高速交通综合执法四大队执法人员在针对辖区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开展的全线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在平和坂仔路段的板仔桥下存在村民违法占用种植蔬菜的违法行为,在南靖路段的书洋收费所F匝道桥下存在违法占地圈养家禽的违法行为。
3月17日下午,四大队出动执法车1辆,执法人员3名,联合九峰养护站工作人员带上锄头等工具,对坂仔桥下违法种植的蔬菜进行清理,此次行动共清理了违法种植蔬菜5处,约80平方米。随后执法人员到沿线村庄进行“爱路、护路”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
3月20日,执法人员对书洋收费所匝道桥下的违法占用情况进行调查,并与违法行为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肖某表示由于自己的居住地靠近桥下,看到桥梁下存在大片的闲置空地十分适合各种生活使用,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并且给桥梁安全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经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与劝导,肖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于3月22日自行对违法占用进行清理。[作揖]
执法人员提醒: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范围较广,范围涉及公路路面、公路附属设施、桥下空间,因高速公路桥下空间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一直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依据《公路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对桥下经常出现的倾倒垃圾堆放杂物、堆积易燃物、圈占桥下空间进行生产经营等的行为进行法制管理。(通讯员 蔡文龙、王少博)
#中国水周# 【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延庆分队普法进湿地保护区】世界水日当天,延庆分队联合官厅水库管理处、延庆区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开展普法进湿地保护区宣传活动。各部门首先围绕“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主题,结合官厅水库和野鸭湖湿地保护相关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对建立联防联动长效机制达成共识。随后,由延庆分队牵头,在延庆区野鸭湖湿地保护区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发放节水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市民宣传节水法律法规、节水知识,倡导科学用水,有效树立市民“节水、护水、爱水”意识。
走进农资企业 护航春耕备耕
为了推动“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并切实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3月23日,集宁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宁区个体劳动者和消费者保障中心开展农资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座谈听介绍、问情况,实地调查等方式到乌兰察布市邦农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华丰农资、乌兰察布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农资企业,了解企业的经营范围、发展状况,查看种子、农药、地膜、化肥等农资产品的进货凭证、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厂名厂址、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产地检验合格证清单、农业有机肥执行标准等质量安全信息,检查地膜厚度是否符合标准以及库房存放条件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保管种子的库房防水防潮、防虫害措施不完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同时开展普法宣传,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农资合规经营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详细讲解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措施》、《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十六条》,并发放检企联系卡,方便企业随时与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解决企业经营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一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切实保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促进了农资市场的良好运行。
集宁区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精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护航企业发展。
为了推动“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并切实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3月23日,集宁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宁区个体劳动者和消费者保障中心开展农资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座谈听介绍、问情况,实地调查等方式到乌兰察布市邦农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华丰农资、乌兰察布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农资企业,了解企业的经营范围、发展状况,查看种子、农药、地膜、化肥等农资产品的进货凭证、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厂名厂址、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产地检验合格证清单、农业有机肥执行标准等质量安全信息,检查地膜厚度是否符合标准以及库房存放条件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保管种子的库房防水防潮、防虫害措施不完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同时开展普法宣传,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农资合规经营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详细讲解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措施》、《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十六条》,并发放检企联系卡,方便企业随时与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解决企业经营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一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切实保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促进了农资市场的良好运行。
集宁区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精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护航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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