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成功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近日,布拖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有效发挥检察职能,成功为29名农民工追回20万元欠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被移送我院审查逮捕后,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检委会讨论此案,承办检察官审查认定刘某某属于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在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讯问过程中,耐心细致地对刘某某释法说理,使刘某某认识到自己已触犯刑法并明确表示愿意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在我院、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的共同努力下,于2022年2月19日,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举行了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至此,29名农民工终于领回了被长期拖欠的部分工资。在发放仪式上,拿到辛苦劳动报酬的农民工们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感谢人民政府,感谢检察院,感谢公安局民警,为我拿回了血汗钱”,吉某某激动的说到。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也因及时认罪认罚,并签署承诺书承诺于今年4月30日前支付完剩余拖欠工资,承办检察官对刘某某作了有罪不捕决定。该案的成功办理既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得以追讨,也合理兼顾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近日,布拖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有效发挥检察职能,成功为29名农民工追回20万元欠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被移送我院审查逮捕后,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检委会讨论此案,承办检察官审查认定刘某某属于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在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讯问过程中,耐心细致地对刘某某释法说理,使刘某某认识到自己已触犯刑法并明确表示愿意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在我院、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的共同努力下,于2022年2月19日,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举行了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至此,29名农民工终于领回了被长期拖欠的部分工资。在发放仪式上,拿到辛苦劳动报酬的农民工们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感谢人民政府,感谢检察院,感谢公安局民警,为我拿回了血汗钱”,吉某某激动的说到。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也因及时认罪认罚,并签署承诺书承诺于今年4月30日前支付完剩余拖欠工资,承办检察官对刘某某作了有罪不捕决定。该案的成功办理既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得以追讨,也合理兼顾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布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门集中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清理活动
为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做成刚性,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堵塞管理漏洞,加强预防管控,确保校园安全,布拖县检察院联合县教体科局开展了校园安全专项清理活动。
12月7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优杰带领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工作人员到教体科局传达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关于开展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双方就如何落实此次专项清理活动进行了商议和工作部署。
我院针对近期我县在校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情况突出的现象向教体科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对加强校园和教职工管理等校园安全问题提出了建议,教体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对照整改,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工作。
12月8日,按照工作部署,我院未检工作人员和教体科局安全营养办负责人通过看现场、查资料、随机询问学生的方式对布拖中学、石咀小学和阿布泽鲁小学的安保工作管理、监控设施设备、学生食堂、学生集体宿舍管理等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园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重点对女生集体宿舍是否存在男宿舍员管理女生寝室现 象,以及其他人员是否能够随便出入女生宿舍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据悉,此次活动由检察机关牵头、教育部门主导,在接下来的检查活动中,还将邀请对未成年人负有保护职责的多部门参与,重点围绕校园安全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落实,力争月底前完成我县38所宿管学校的安全专项清理工作。
为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做成刚性,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堵塞管理漏洞,加强预防管控,确保校园安全,布拖县检察院联合县教体科局开展了校园安全专项清理活动。
12月7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优杰带领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工作人员到教体科局传达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关于开展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双方就如何落实此次专项清理活动进行了商议和工作部署。
我院针对近期我县在校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情况突出的现象向教体科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对加强校园和教职工管理等校园安全问题提出了建议,教体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对照整改,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工作。
12月8日,按照工作部署,我院未检工作人员和教体科局安全营养办负责人通过看现场、查资料、随机询问学生的方式对布拖中学、石咀小学和阿布泽鲁小学的安保工作管理、监控设施设备、学生食堂、学生集体宿舍管理等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园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重点对女生集体宿舍是否存在男宿舍员管理女生寝室现 象,以及其他人员是否能够随便出入女生宿舍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据悉,此次活动由检察机关牵头、教育部门主导,在接下来的检查活动中,还将邀请对未成年人负有保护职责的多部门参与,重点围绕校园安全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落实,力争月底前完成我县38所宿管学校的安全专项清理工作。
布拖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助推“两法衔接”工作无缝对接
“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跨界”协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
为增强“两法衔接”工作,我院主动作为,邀请布拖县烟草专卖局和布拖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到我院召开了协调会,共同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会上,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优杰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并组织双方对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件进行“行刑”对接,布拖县烟草专卖局和布拖县公安局分别就相关案情、行政执法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移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该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达成了一致。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主动走访联系县内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案件自查、抽查,定期检查,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实现无缝对接,避免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服务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跨界”协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
为增强“两法衔接”工作,我院主动作为,邀请布拖县烟草专卖局和布拖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到我院召开了协调会,共同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会上,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优杰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并组织双方对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件进行“行刑”对接,布拖县烟草专卖局和布拖县公安局分别就相关案情、行政执法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移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该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达成了一致。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主动走访联系县内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案件自查、抽查,定期检查,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实现无缝对接,避免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服务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