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哈尔滨多家医院发布就诊须知#】 19日,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多家医院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多家医院制定了近期患者就诊指南。
哈医大一院
1、哈医大一院实行分时段全预约挂号,请按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自助进楼候诊。
2、所有进入医院就诊的患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龙江健康码、国家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证码一致,体温正常(低于37.3℃),洗手消毒进入楼内候诊;就诊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3、体温超过37.3℃;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有新冠症状如干咳 、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味觉嗅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社区旅居史的患者,请直接至发热门诊就诊。
4、口腔、呼吸、内镜等高风险科室或检查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就诊。
5、疫情风险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医院实行“一室一医一患”。非必要不陪诊。医院开通65岁以上老年人绿色通道,对于65岁以上老人、孕妇、儿童及病情严重无法自行就诊的患者,可以限陪护一人,陪护防控要求与患者一致。
6、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开设线上便民门诊,可线上免费开具核酸检测、检验、检查。同时可以线上复诊和办理入院手续等。
7、医院开设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同时为老年人开设电话预约服务。电话:85553347。
哈医大二院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哈医大二院制定门诊患者就诊须知如下,请您就诊前务必仔细阅读。
1、哈医大二院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除急诊外必须通过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平台”提前预约号源,现场不再放号。预约成功后请严格按照预约时段提前30分钟就诊,未预约或未到就诊时段不允许进入门诊,以出示手机预约挂号界面为准。门诊各楼层均有交费窗口,需使用市城乡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交费的患者,就诊前请到各楼层人工综合业务窗口刷卡办理身份转换。挂号当日有效。
2、为减少人群聚集,每位就诊患者无特殊情况应独立完成就诊,老年人、未成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群,允许一名人员陪同。
3、患者及陪同人员进入门诊前需扫双码(龙江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预检分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龙江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或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需到发热门诊就诊。
4、所有进入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者严禁进入。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等高风险科室或腔镜类检查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就诊。
5、遵守诊室一医一患,看诊、候诊、排队时与医护人员及其他患者、陪同人员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6、就诊中如实提供个人症状及流行病学史,隐瞒、虚报或拒绝提供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此轮疫情发生之后,为了保证患者及陪护的就诊安全,医院采取了包括预约挂号、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错峰检查、病房分区管理等一系列疫情防控举措,以最大努力保持对肿瘤患者的服务能力,面对肿瘤患者的健康需求和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医院医务人员白衣执甲、支援前线、披星戴月、甘于奉献,一边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一边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为守护龙江百姓的生命健康尽最大的努力。
因本轮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医院会及时根据疫情变化进行工作调整。因此,疫情期间,请就诊患者及时关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微信公众号中的就诊须知,同时医院开通互联网诊疗,复诊患者可以通过此平台进行网络问诊。
哈医大四院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患者就诊安全,持续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创建安全稳定诊疗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及哈尔滨医科大学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本阶段门诊就诊患者管理工作公告如下,请广大患友知晓。
1、医院严格执行分时段全预约挂号就诊制度,请于就诊时段前30分钟内凭预约挂号证明及身份证进院。
2、为减少人员聚集,门诊患者独立就诊,特殊情况可有1位家属陪同。
3、所有来院患者及陪护均需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出示预约挂号信息、扫“双码”(龙江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测量体温、询查流行病学史,方可进入门诊。
4、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城市旅居史的患者及陪护,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就诊。
5、下列情况须先到发热门诊排查,无异议后可至专科就诊。体温≥37.3度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味觉嗅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近14日来自或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或来自确诊病例地区或社区
6、医院设有“老年人专用通道”,专人指导使用非智能手机患者,协助填写纸质筛查单及挂号。
7、门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室”防控规定,严格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排队保持至少一米线的社交距离。严格执行三级预检分诊制度,各分诊区域实行“二次测温”、间隔就坐、禁止就餐等制度,请您配合。
8、医院公众微信号“哈医大四院”设有“互联网门诊”,免费线上问诊及复诊。
9、医院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电话:0451-82576888、82576999。
哈尔滨市儿童医院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医院发布就诊须知:
1、继续全面施行非急诊预约挂号,患者凭挂号信息可提前30分钟进入院区候诊。
2、所有来诊患者及陪护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的同时进行核酸筛查。
3、发热患儿全部线上预约就诊,设立发热患儿门诊,接诊无流行病学史的普通发热患儿,就诊的患者及陪护家属必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检查结果回报前留观等待报告。
4、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对进入院区人员严格流调,如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专人引导发热门诊就诊;所有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及其他管控人员,由专人陪同至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5、为避免人员聚集,6岁以下患儿一患两陪护,6岁以上患儿一患一陪护。
6、所有就诊的患者(陪护家属),先扫码“国家大数据行程码”,再扫码“龙江健康码”均需为绿码,电子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手卫生消毒,填写流调表后,有序进入候诊区。就诊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7、候诊区诊室门口二次水银体温计测温正常。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诊室医生二次流调。
8、门诊阶段性治疗患者首次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每隔7日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并提供阴性报告。
9、住院病区实行封闭管理 ,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后再次核酸检测,与第一次间隔24小时,入院后48小时再次进行核酸筛查。
10、住院超过7日的患者及陪护,每隔一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出院患者及陪护出院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为方便广大患者预约挂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将调整放号时间,由00:10改成06:00,患者可以提前7天进行预约。同时,医院最新要求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就诊,到医院就诊及陪诊人员均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此外,由于我院发热门诊停诊,请体温超过37.3℃的发热患者到其他医院就诊。
为保障您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防止交叉感染,杜绝疫情扩散,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之规定,结合当前新冠疫情形势及有关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之要求,如下人员不可预约挂号:
1、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2、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3、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发热患者
4、确诊新冠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以上四类人员医院不接受预约挂号,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预约挂号成功后,请您保持手机畅通,便于收到相关信息的提醒。为保证您顺利预约、挂号及就诊,请市民认真阅读并遵守预约须知,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部门防疫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患者就诊安全,持续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就现阶段门诊就诊患者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1、医院严格执行非急诊分时段全预约挂号制度,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龙江健康码中可查询到电子版)方可进人医院,急危重症除外。
2、请于就诊时间段前30分钟内凭预约信息及身份证进院,不携带身份证无法进人医院(无身份证的儿童需携带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
3、为减少人员聚集,门诊患者要求独立就诊,特殊情况最多可有1位家属陪同。
4、所有来院患者及陪护均需正确规范佩戴口罩,不可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进人医院,期间务必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所有发热(体温≥37.3摄氏度)、龙江健康码黄码或红码、行程码异常的患者请先到发热门诊就诊。
6、门诊实施“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王秋实
哈医大一院
1、哈医大一院实行分时段全预约挂号,请按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自助进楼候诊。
2、所有进入医院就诊的患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龙江健康码、国家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证码一致,体温正常(低于37.3℃),洗手消毒进入楼内候诊;就诊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3、体温超过37.3℃;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有新冠症状如干咳 、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味觉嗅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社区旅居史的患者,请直接至发热门诊就诊。
4、口腔、呼吸、内镜等高风险科室或检查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就诊。
5、疫情风险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医院实行“一室一医一患”。非必要不陪诊。医院开通65岁以上老年人绿色通道,对于65岁以上老人、孕妇、儿童及病情严重无法自行就诊的患者,可以限陪护一人,陪护防控要求与患者一致。
6、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开设线上便民门诊,可线上免费开具核酸检测、检验、检查。同时可以线上复诊和办理入院手续等。
7、医院开设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同时为老年人开设电话预约服务。电话:85553347。
哈医大二院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哈医大二院制定门诊患者就诊须知如下,请您就诊前务必仔细阅读。
1、哈医大二院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除急诊外必须通过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平台”提前预约号源,现场不再放号。预约成功后请严格按照预约时段提前30分钟就诊,未预约或未到就诊时段不允许进入门诊,以出示手机预约挂号界面为准。门诊各楼层均有交费窗口,需使用市城乡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交费的患者,就诊前请到各楼层人工综合业务窗口刷卡办理身份转换。挂号当日有效。
2、为减少人群聚集,每位就诊患者无特殊情况应独立完成就诊,老年人、未成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群,允许一名人员陪同。
3、患者及陪同人员进入门诊前需扫双码(龙江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预检分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龙江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或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需到发热门诊就诊。
4、所有进入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者严禁进入。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等高风险科室或腔镜类检查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就诊。
5、遵守诊室一医一患,看诊、候诊、排队时与医护人员及其他患者、陪同人员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6、就诊中如实提供个人症状及流行病学史,隐瞒、虚报或拒绝提供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此轮疫情发生之后,为了保证患者及陪护的就诊安全,医院采取了包括预约挂号、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错峰检查、病房分区管理等一系列疫情防控举措,以最大努力保持对肿瘤患者的服务能力,面对肿瘤患者的健康需求和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医院医务人员白衣执甲、支援前线、披星戴月、甘于奉献,一边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一边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为守护龙江百姓的生命健康尽最大的努力。
因本轮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医院会及时根据疫情变化进行工作调整。因此,疫情期间,请就诊患者及时关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微信公众号中的就诊须知,同时医院开通互联网诊疗,复诊患者可以通过此平台进行网络问诊。
哈医大四院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患者就诊安全,持续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创建安全稳定诊疗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及哈尔滨医科大学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本阶段门诊就诊患者管理工作公告如下,请广大患友知晓。
1、医院严格执行分时段全预约挂号就诊制度,请于就诊时段前30分钟内凭预约挂号证明及身份证进院。
2、为减少人员聚集,门诊患者独立就诊,特殊情况可有1位家属陪同。
3、所有来院患者及陪护均需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出示预约挂号信息、扫“双码”(龙江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测量体温、询查流行病学史,方可进入门诊。
4、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城市旅居史的患者及陪护,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就诊。
5、下列情况须先到发热门诊排查,无异议后可至专科就诊。体温≥37.3度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味觉嗅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近14日来自或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或来自确诊病例地区或社区
6、医院设有“老年人专用通道”,专人指导使用非智能手机患者,协助填写纸质筛查单及挂号。
7、门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室”防控规定,严格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排队保持至少一米线的社交距离。严格执行三级预检分诊制度,各分诊区域实行“二次测温”、间隔就坐、禁止就餐等制度,请您配合。
8、医院公众微信号“哈医大四院”设有“互联网门诊”,免费线上问诊及复诊。
9、医院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电话:0451-82576888、82576999。
哈尔滨市儿童医院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医院发布就诊须知:
1、继续全面施行非急诊预约挂号,患者凭挂号信息可提前30分钟进入院区候诊。
2、所有来诊患者及陪护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的同时进行核酸筛查。
3、发热患儿全部线上预约就诊,设立发热患儿门诊,接诊无流行病学史的普通发热患儿,就诊的患者及陪护家属必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检查结果回报前留观等待报告。
4、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对进入院区人员严格流调,如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专人引导发热门诊就诊;所有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及其他管控人员,由专人陪同至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5、为避免人员聚集,6岁以下患儿一患两陪护,6岁以上患儿一患一陪护。
6、所有就诊的患者(陪护家属),先扫码“国家大数据行程码”,再扫码“龙江健康码”均需为绿码,电子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手卫生消毒,填写流调表后,有序进入候诊区。就诊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7、候诊区诊室门口二次水银体温计测温正常。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诊室医生二次流调。
8、门诊阶段性治疗患者首次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每隔7日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并提供阴性报告。
9、住院病区实行封闭管理 ,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后再次核酸检测,与第一次间隔24小时,入院后48小时再次进行核酸筛查。
10、住院超过7日的患者及陪护,每隔一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出院患者及陪护出院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为方便广大患者预约挂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将调整放号时间,由00:10改成06:00,患者可以提前7天进行预约。同时,医院最新要求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就诊,到医院就诊及陪诊人员均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此外,由于我院发热门诊停诊,请体温超过37.3℃的发热患者到其他医院就诊。
为保障您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防止交叉感染,杜绝疫情扩散,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之规定,结合当前新冠疫情形势及有关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之要求,如下人员不可预约挂号:
1、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2、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3、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发热患者
4、确诊新冠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以上四类人员医院不接受预约挂号,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预约挂号成功后,请您保持手机畅通,便于收到相关信息的提醒。为保证您顺利预约、挂号及就诊,请市民认真阅读并遵守预约须知,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部门防疫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患者就诊安全,持续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就现阶段门诊就诊患者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1、医院严格执行非急诊分时段全预约挂号制度,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龙江健康码中可查询到电子版)方可进人医院,急危重症除外。
2、请于就诊时间段前30分钟内凭预约信息及身份证进院,不携带身份证无法进人医院(无身份证的儿童需携带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
3、为减少人员聚集,门诊患者要求独立就诊,特殊情况最多可有1位家属陪同。
4、所有来院患者及陪护均需正确规范佩戴口罩,不可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进人医院,期间务必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所有发热(体温≥37.3摄氏度)、龙江健康码黄码或红码、行程码异常的患者请先到发热门诊就诊。
6、门诊实施“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王秋实
【沈阳暂缓实施“需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有关要求】【沈阳对乘坐跨省跨市线路班车来(返)沈旅客在各长途客运站现场采样免费核酸检测】3月1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消息。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高永宏介绍,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防指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6号)要求落实防疫政策,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出租车等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公交行业。快速组织各公交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运营公交车辆消杀通风频次,要求驾驶员规范佩戴口罩同时引导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乘车,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离岗后检测体温,站务室等办公场所定时开展消毒。要求全体从业职工加强针疫苗接种,开展公交职工全员核酸检测,全力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出租汽车行业。组织各出租汽车企业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工具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坚持对车辆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每四小时至少通风一次,驾驶员营运中佩戴口罩,提醒乘客佩戴口罩并出示行程码。车内语音滚动播报相关防疫要求,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和乘客的疫情防控意识。组织人员在“三站一场”等客流集散地区对进场营运车辆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督促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3.轨道交通。严格执行交通部防疫指南(第六版)要求,每日对进站乘客和员工全面开展查验健康码和测温,共设置测温点位286个;加强车站消毒通风,重点车站每2小时消毒1次,其他车站每4小时消毒1次,全力保证通风良好;加强列车消毒通风,每日列车正线折返作业期间回库后均进行消毒通风;从业人员完成两轮全员核酸检测。有轨电车运营单位着重抓好电车通风、消毒,要求司乘人员及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工作;建立应急上报及应急联动机制,发现异常人员启动专项预案;全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按时限督促员工开展疫苗接种。
二、近期公共交通及客运行业防疫举措
随着全市疫情形势的发展,按照市防指的部署,全市启动全员核酸检测,为进一步方便市民乘车出行,我们将暂缓实施“3月18日以后,需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长途客运车辆”的有关要求,具体实施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后及时发布,但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
1. 继续坚持“亮码”乘车。乘坐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长途客运车辆,乘客仍需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健康码或行程码正常者方可乘车。无智能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乘客,需进行身份登记。同时,请广大乘客在出行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身保护。跨省、跨市出行的乘客还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城市防控政策,携带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报告。
2. 驾驶员或站务人员在运营服务中,要认真查验乘客健康码或行程码,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无法出示或拒绝配合的乘客不能继续乘车,遇有特殊情况应报警处理。
3. 对乘坐跨省、跨市线路班车来(返)沈在各长途客运站落客的旅客,要在客运站现场采样,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保障沈城居民的出行安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可能会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希望全体市民能够支持谅解。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就是保卫整个城市,请广大市民乘客积极主动配合驾驶员、站务人员有关查验工作,同心协力,共抗疫情。同时,为有效防控疫情,建议大家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活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携手努力。
[话筒]记者问:道路运输行业是疫情防控的重点行业,道路货运从业者流动性大,也增加了感染风险,请问对道路货运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高永宏答: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希望广大从业人员和经营者首先要遵守市防指的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加强自我防护,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我们发出了给广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一封信,提醒广大货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请经营者不要聘用未按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从业人员,不要向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从业人员派发运输任务,严控疫情在本企业传播风险,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二是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不要从事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货物运输,避免途经以上地区。一旦途经,不能进入以上地区,不要接触中、高风险人群。
三是严格落实《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按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杀,从业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咽痛等症状立即停止营运行为,第一时间通知车辆所属公司,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按要求就医。外地来(返)沈人员,经疫情防控检测点入沈的,配合检测点做好核酸检测及信息登记工作;未经疫情防控检测点入沈的,到沈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酒店报备,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四是请广大从业人员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要求,尽快完成加强针疫苗接种,并向所属企业报备。
五是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驾驶员,建议每天自行健康监测,主动接种疫苗,及时关注沈阳市或运输地点防疫要求,并落实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希望广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相互转告、相互提醒,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要保护自己,保卫城市,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子匀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公交行业。快速组织各公交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运营公交车辆消杀通风频次,要求驾驶员规范佩戴口罩同时引导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乘车,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离岗后检测体温,站务室等办公场所定时开展消毒。要求全体从业职工加强针疫苗接种,开展公交职工全员核酸检测,全力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出租汽车行业。组织各出租汽车企业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工具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坚持对车辆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每四小时至少通风一次,驾驶员营运中佩戴口罩,提醒乘客佩戴口罩并出示行程码。车内语音滚动播报相关防疫要求,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和乘客的疫情防控意识。组织人员在“三站一场”等客流集散地区对进场营运车辆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督促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3.轨道交通。严格执行交通部防疫指南(第六版)要求,每日对进站乘客和员工全面开展查验健康码和测温,共设置测温点位286个;加强车站消毒通风,重点车站每2小时消毒1次,其他车站每4小时消毒1次,全力保证通风良好;加强列车消毒通风,每日列车正线折返作业期间回库后均进行消毒通风;从业人员完成两轮全员核酸检测。有轨电车运营单位着重抓好电车通风、消毒,要求司乘人员及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工作;建立应急上报及应急联动机制,发现异常人员启动专项预案;全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按时限督促员工开展疫苗接种。
二、近期公共交通及客运行业防疫举措
随着全市疫情形势的发展,按照市防指的部署,全市启动全员核酸检测,为进一步方便市民乘车出行,我们将暂缓实施“3月18日以后,需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长途客运车辆”的有关要求,具体实施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后及时发布,但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
1. 继续坚持“亮码”乘车。乘坐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长途客运车辆,乘客仍需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健康码或行程码正常者方可乘车。无智能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乘客,需进行身份登记。同时,请广大乘客在出行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身保护。跨省、跨市出行的乘客还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城市防控政策,携带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报告。
2. 驾驶员或站务人员在运营服务中,要认真查验乘客健康码或行程码,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无法出示或拒绝配合的乘客不能继续乘车,遇有特殊情况应报警处理。
3. 对乘坐跨省、跨市线路班车来(返)沈在各长途客运站落客的旅客,要在客运站现场采样,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保障沈城居民的出行安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可能会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希望全体市民能够支持谅解。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就是保卫整个城市,请广大市民乘客积极主动配合驾驶员、站务人员有关查验工作,同心协力,共抗疫情。同时,为有效防控疫情,建议大家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活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携手努力。
[话筒]记者问:道路运输行业是疫情防控的重点行业,道路货运从业者流动性大,也增加了感染风险,请问对道路货运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高永宏答: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希望广大从业人员和经营者首先要遵守市防指的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加强自我防护,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我们发出了给广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一封信,提醒广大货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请经营者不要聘用未按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从业人员,不要向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从业人员派发运输任务,严控疫情在本企业传播风险,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二是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不要从事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货物运输,避免途经以上地区。一旦途经,不能进入以上地区,不要接触中、高风险人群。
三是严格落实《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按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杀,从业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咽痛等症状立即停止营运行为,第一时间通知车辆所属公司,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按要求就医。外地来(返)沈人员,经疫情防控检测点入沈的,配合检测点做好核酸检测及信息登记工作;未经疫情防控检测点入沈的,到沈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酒店报备,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四是请广大从业人员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要求,尽快完成加强针疫苗接种,并向所属企业报备。
五是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驾驶员,建议每天自行健康监测,主动接种疫苗,及时关注沈阳市或运输地点防疫要求,并落实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希望广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相互转告、相互提醒,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要保护自己,保卫城市,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子匀
#沈阳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沈阳疫情# 【沈阳暂缓实施“需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有关要求】【沈阳对乘坐跨省跨市线路班车来(返)沈旅客在各长途客运站现场采样免费核酸检测】3月1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消息。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高永宏介绍,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防指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6号)要求落实防疫政策,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出租车等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公交行业。快速组织各公交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运营公交车辆消杀通风频次,要求驾驶员规范佩戴口罩同时引导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乘车,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离岗后检测体温,站务室等办公场所定时开展消毒。要求全体从业职工加强针疫苗接种,开展公交职工全员核酸检测,全力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出租汽车行业。组织各出租汽车企业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工具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坚持对车辆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每四小时至少通风一次,驾驶员营运中佩戴口罩,提醒乘客佩戴口罩并出示行程码。车内语音滚动播报相关防疫要求,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和乘客的疫情防控意识。组织人员在“三站一场”等客流集散地区对进场营运车辆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督促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3.轨道交通。严格执行交通部防疫指南(第六版)要求,每日对进站乘客和员工全面开展查验健康码和测温,共设置测温点位286个;加强车站消毒通风,重点车站每2小时消毒1次,其他车站每4小时消毒1次,全力保证通风良好;加强列车消毒通风,每日列车正线折返作业期间回库后均进行消毒通风;从业人员完成两轮全员核酸检测。有轨电车运营单位着重抓好电车通风、消毒,要求司乘人员及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工作;建立应急上报及应急联动机制,发现异常人员启动专项预案;全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按时限督促员工开展疫苗接种。
二、近期公共交通及客运行业防疫举措
随着全市疫情形势的发展,按照市防指的部署,全市启动全员核酸检测,为进一步方便市民乘车出行,我们将暂缓实施“3月18日以后,需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长途客运车辆”的有关要求,具体实施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后及时发布,但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
1. 继续坚持“亮码”乘车。乘坐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长途客运车辆,乘客仍需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健康码或行程码正常者方可乘车。无智能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乘客,需进行身份登记。同时,请广大乘客在出行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身保护。跨省、跨市出行的乘客还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城市防控政策,携带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报告。
2. 驾驶员或站务人员在运营服务中,要认真查验乘客健康码或行程码,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无法出示或拒绝配合的乘客不能继续乘车,遇有特殊情况应报警处理。
3. 对乘坐跨省、跨市线路班车来(返)沈在各长途客运站落客的旅客,要在客运站现场采样,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保障沈城居民的出行安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可能会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希望全体市民能够支持谅解。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就是保卫整个城市,请广大市民乘客积极主动配合驾驶员、站务人员有关查验工作,同心协力,共抗疫情。同时,为有效防控疫情,建议大家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活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携手努力。
[话筒]记者问:道路运输行业是疫情防控的重点行业,道路货运从业者流动性大,也增加了感染风险,请问对道路货运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高永宏答: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希望广大从业人员和经营者首先要遵守市防指的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加强自我防护,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我们发出了给广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一封信,提醒广大货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请经营者不要聘用未按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从业人员,不要向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从业人员派发运输任务,严控疫情在本企业传播风险,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二是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不要从事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货物运输,避免途经以上地区。一旦途经,不能进入以上地区,不要接触中、高风险人群。
三是严格落实《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按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杀,从业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咽痛等症状立即停止营运行为,第一时间通知车辆所属公司,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按要求就医。外地来(返)沈人员,经疫情防控检测点入沈的,配合检测点做好核酸检测及信息登记工作;未经疫情防控检测点入沈的,到沈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酒店报备,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四是请广大从业人员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要求,尽快完成加强针疫苗接种,并向所属企业报备。
五是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驾驶员,建议每天自行健康监测,主动接种疫苗,及时关注沈阳市或运输地点防疫要求,并落实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希望广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相互转告、相互提醒,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要保护自己,保卫城市,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子匀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公交行业。快速组织各公交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运营公交车辆消杀通风频次,要求驾驶员规范佩戴口罩同时引导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乘车,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离岗后检测体温,站务室等办公场所定时开展消毒。要求全体从业职工加强针疫苗接种,开展公交职工全员核酸检测,全力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出租汽车行业。组织各出租汽车企业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工具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坚持对车辆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每四小时至少通风一次,驾驶员营运中佩戴口罩,提醒乘客佩戴口罩并出示行程码。车内语音滚动播报相关防疫要求,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和乘客的疫情防控意识。组织人员在“三站一场”等客流集散地区对进场营运车辆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督促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3.轨道交通。严格执行交通部防疫指南(第六版)要求,每日对进站乘客和员工全面开展查验健康码和测温,共设置测温点位286个;加强车站消毒通风,重点车站每2小时消毒1次,其他车站每4小时消毒1次,全力保证通风良好;加强列车消毒通风,每日列车正线折返作业期间回库后均进行消毒通风;从业人员完成两轮全员核酸检测。有轨电车运营单位着重抓好电车通风、消毒,要求司乘人员及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工作;建立应急上报及应急联动机制,发现异常人员启动专项预案;全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按时限督促员工开展疫苗接种。
二、近期公共交通及客运行业防疫举措
随着全市疫情形势的发展,按照市防指的部署,全市启动全员核酸检测,为进一步方便市民乘车出行,我们将暂缓实施“3月18日以后,需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长途客运车辆”的有关要求,具体实施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后及时发布,但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
1. 继续坚持“亮码”乘车。乘坐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长途客运车辆,乘客仍需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健康码或行程码正常者方可乘车。无智能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乘客,需进行身份登记。同时,请广大乘客在出行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身保护。跨省、跨市出行的乘客还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城市防控政策,携带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报告。
2. 驾驶员或站务人员在运营服务中,要认真查验乘客健康码或行程码,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无法出示或拒绝配合的乘客不能继续乘车,遇有特殊情况应报警处理。
3. 对乘坐跨省、跨市线路班车来(返)沈在各长途客运站落客的旅客,要在客运站现场采样,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保障沈城居民的出行安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可能会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希望全体市民能够支持谅解。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就是保卫整个城市,请广大市民乘客积极主动配合驾驶员、站务人员有关查验工作,同心协力,共抗疫情。同时,为有效防控疫情,建议大家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活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携手努力。
[话筒]记者问:道路运输行业是疫情防控的重点行业,道路货运从业者流动性大,也增加了感染风险,请问对道路货运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高永宏答: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希望广大从业人员和经营者首先要遵守市防指的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加强自我防护,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我们发出了给广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一封信,提醒广大货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请经营者不要聘用未按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从业人员,不要向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从业人员派发运输任务,严控疫情在本企业传播风险,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二是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不要从事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货物运输,避免途经以上地区。一旦途经,不能进入以上地区,不要接触中、高风险人群。
三是严格落实《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按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杀,从业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咽痛等症状立即停止营运行为,第一时间通知车辆所属公司,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按要求就医。外地来(返)沈人员,经疫情防控检测点入沈的,配合检测点做好核酸检测及信息登记工作;未经疫情防控检测点入沈的,到沈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酒店报备,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四是请广大从业人员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要求,尽快完成加强针疫苗接种,并向所属企业报备。
五是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驾驶员,建议每天自行健康监测,主动接种疫苗,及时关注沈阳市或运输地点防疫要求,并落实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希望广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相互转告、相互提醒,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要保护自己,保卫城市,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子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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