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12月1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初步形成,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实现新的突破,有力维护了全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十大典型案例↓↓↓
保定市怡乡园酒类制造有限公司市场混淆案
2021年5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带领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和徐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保定市怡乡园酒类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大量标有“北京二锅头”、“革命小酒”、“京宏”等标识酒类产品,其标识和包装装潢涉嫌混淆仿冒知名酒企的产品。省市场监管局指定由保定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现有“京宏”牌北京二锅头475箱、“京宏”牌北京二锅头酒八年陈酿511箱、“京宏”牌北京二锅头酒十年陈酿40箱、“京宏”牌革命小酒70箱。除“京宏”牌革命小酒赠送出样酒11箱外,其余涉案酒类产品均未销售。该公司生产的“京宏”牌北京二锅头白酒的包装装潢与北京二锅头酒业公司有一定影响的永丰牌“出口型小方瓶”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京宏”牌北京二锅头酒八年陈酿和十年陈酿的包装装潢与北京红星公司有一定影响的“红星蓝瓶二锅头”系列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京宏”牌革命小酒的包装装潢与北京欧美欧尚酒业公司有一定影响的“革命小酒”系列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市场混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涉案产品,并给予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向海吉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混淆案
2021年3月26日,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向海吉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阿那亚社区民宿网络经营过程中,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含有“aranya”商标的头像,在微信小程序、微信视频号、携程网、去哪儿网等网络平台上线的民宿房源商品名称中擅自使用“阿那亚”字样,致使部分消费者误认为与阿那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有特定的联系。经查,该公司从2018年11月开始,在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微信公众号头像上使用含有“aranya”商标,擅自在微信视频号、携程网、去哪儿网等网络平台上线的民宿房源店铺中使用含有“阿那亚”字样的店铺名称,其行为给相关公众造成混淆,使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与阿那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存在特定联系。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属市场混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综合两种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邢台华士培训学校虚假宣传案
2021年3月29日,邢台市襄都区市场监管局对邢台华士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公示栏中宣传三名教师为一级教师,但没有公示相关等级证书,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教师的资格等级。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该公司委托执行校长到襄都区市场监管局接受询问并提供了三名教师的劳务合同、教师资格证和二级教师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查,该公司2021年3月9日在其公示栏宣传三名教师为一级教师,而其提供的上述三名教师等级证书资格名称均为二级教师,与其公示信息不一致。该公司公示宣传一级教师的目的是吸引客源而增加交易机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唐山灵火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1年3月24日,唐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唐山灵火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授权的情况下,在京东商城平台上以“中国特产·唐山扶贫馆”为店铺名称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该公司在其互联网店铺中使用“中国特产·唐山扶贫馆”名称和统一制式的扶贫馆标识;在主页位置以“唐山·中国特产扶贫馆”、“唐山扶贫馆·品质背书·政府授权”等图文内容进行宣传,造成消费者误认为该店铺为合法经营扶贫产品的企业,侵犯了唐山某公司的独家代理权,损害了扶贫产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勃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2021年2月23日,衡水市安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投诉,该公司前员工李某涉嫌侵犯公司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信息。经查,李某2017年2月12日入职该公司,负责向客户推销产品、提供报价和客户维护,并于入职当日自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员工保密协议》,双方协议将商业秘密定义为李某在任职期间获取的任何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并约定保密期限为李某在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五年。李某在任职期间,取得公司原有客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和其所在公司的产品报价信息。2020年3月24日,李某在公司任职期间注册成立了河北勃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与原公司经营范围高度相似。李某离职后并未履行保密协议内容,其公司与原公司经营范围属相同行业,河北勃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先后与原公司客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交易合同,导致原公司客户流失和经济损失。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9万元,并给予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邯郸市通达房地产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2021年3月24日,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丛台区某房地产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为增加客流量,于2021年3月22日开始,在丛台区房地产项目售楼处大厅内,对已缴定金的购房者开展附赠式砸金牛有奖销售活动,并通过散发宣传彩页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宣传,但在有奖销售现场未明确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等有奖销售信息,影响了消费者兑奖。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龙港市录途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原石家庄侠客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2020年12月30日,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龙港市录途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原石家庄侠客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涉嫌刷单炒信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淘宝平台经营神州泰坦车品旗舰店,销售各类汽车的行车记录仪。2020年6月至11月,该公司员工孟某通过推荐人联系到刷单手,刷单手再通过微信或QQ号与该公司员工孟某事先商定,待刷单金额支付后,该公司寄给刷单手纸抽包裹,确认收货后,刷单手给5分评价,为该公司在淘宝平台的神州泰坦车品旗舰店进行虚假刷单。刷单成功后,该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和该公司财务人员曹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将刷单手的刷单本金及佣金转给该公司员工孟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孟某将本金及刷单佣金转给推荐人,推荐人再返还刷单手。其目的是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提高销量,提升经营店铺在淘宝平台的排名,获得竞争优势。半年内,当事人共刷单(虚假交易)1339笔,该公司返还刷单手本金37.49万元,给付刷单佣金2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白银金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
2020年6月12日,献县市场监管局对白银金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策划网络传销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开设账户收取会员费,自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利用网络营销“艳兰牌”油渍净,在环净博士公众号、环净博士APP、白银金奇科技公众号发展会员;利用会员后台管理系统设立当事人的奖金制度,级别分为VIP、店长、主管、经理、总监、董事、联合创始人、执行联合创始人、资深联合创始人等9个级别,发展会员越多级别越高奖励越高。献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28日、2020年10月13日分别向该公司下达了3次《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该公司均未提供“艳兰牌”油渍净的生产成本和纳税等情况,在举行听证过程中至下达处罚决定前也未能提供。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属网络传销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经对违法所得进行认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16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筱凡商贸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网络传销案
2021年6月17日,石家庄市鹿泉区市场监管局接上级交办线索,对浙江筱凡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组织实施网络传销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通过发展创始人、市级代理、区级代理、VIP客户等四个层级在河北省区域内开展相关产品销售,至检查时注册会员代理商100余人。依照该公司规则,被发展人员入会后取得代理商资格,按不同层级分别交纳2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采购费用,并通过辽宁某公司开发的手机APP软件(“酥咔”App)认购酥咔减肥饼干。销售环节中,普通人以市场统一零售价格向VIP客户购买产品,VIP客户以零售价的9折向区级代理交付货款,区级代理向市级代理按照产品零售价的7折交付货款,市级代理向创始人按照产品零售价格的5折交付货款,层层赚取差价后该公司将部分货款转账给辽宁某公司。根据所提取的河北市场销售清单和“酥咔”手机App认购数据,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该公司在河北市场销售金额84.55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算利润为56.03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属网络传销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6.03万元,并给予罚款153万元的行政处罚。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2021年8月,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经查,2020年12月,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引进共享电动单车过程中,制定了《共享电动单车准入基本条件》、《“共享电动单车”项目竞争性谈判比选文件》和《“共享电动单车”项目竞争性谈判比选公告》,当月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沧州市城区唯一一家共享电动单车经营企业,且双方于2021年5月签订的《共管合作协议》中约定“根据双方合作的实际运营成果,到期后乙方无违规操作、无不良社会反响且考核合格优先顺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出了《行政建议书》,建议沧州市人民政府责令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改正相关行为,恢复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2021年11月,省市场监管局收到沧州市人民政府反馈材料,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按照行政建议书整改要求完成整改,恢复了相关市场公平竞争。下一步,沧州市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燕都融媒体记者呼延世聪)
保定市怡乡园酒类制造有限公司市场混淆案
2021年5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带领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和徐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保定市怡乡园酒类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大量标有“北京二锅头”、“革命小酒”、“京宏”等标识酒类产品,其标识和包装装潢涉嫌混淆仿冒知名酒企的产品。省市场监管局指定由保定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现有“京宏”牌北京二锅头475箱、“京宏”牌北京二锅头酒八年陈酿511箱、“京宏”牌北京二锅头酒十年陈酿40箱、“京宏”牌革命小酒70箱。除“京宏”牌革命小酒赠送出样酒11箱外,其余涉案酒类产品均未销售。该公司生产的“京宏”牌北京二锅头白酒的包装装潢与北京二锅头酒业公司有一定影响的永丰牌“出口型小方瓶”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京宏”牌北京二锅头酒八年陈酿和十年陈酿的包装装潢与北京红星公司有一定影响的“红星蓝瓶二锅头”系列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京宏”牌革命小酒的包装装潢与北京欧美欧尚酒业公司有一定影响的“革命小酒”系列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市场混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涉案产品,并给予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向海吉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混淆案
2021年3月26日,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向海吉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阿那亚社区民宿网络经营过程中,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含有“aranya”商标的头像,在微信小程序、微信视频号、携程网、去哪儿网等网络平台上线的民宿房源商品名称中擅自使用“阿那亚”字样,致使部分消费者误认为与阿那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有特定的联系。经查,该公司从2018年11月开始,在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微信公众号头像上使用含有“aranya”商标,擅自在微信视频号、携程网、去哪儿网等网络平台上线的民宿房源店铺中使用含有“阿那亚”字样的店铺名称,其行为给相关公众造成混淆,使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与阿那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存在特定联系。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属市场混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综合两种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邢台华士培训学校虚假宣传案
2021年3月29日,邢台市襄都区市场监管局对邢台华士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公示栏中宣传三名教师为一级教师,但没有公示相关等级证书,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教师的资格等级。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该公司委托执行校长到襄都区市场监管局接受询问并提供了三名教师的劳务合同、教师资格证和二级教师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查,该公司2021年3月9日在其公示栏宣传三名教师为一级教师,而其提供的上述三名教师等级证书资格名称均为二级教师,与其公示信息不一致。该公司公示宣传一级教师的目的是吸引客源而增加交易机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唐山灵火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1年3月24日,唐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唐山灵火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授权的情况下,在京东商城平台上以“中国特产·唐山扶贫馆”为店铺名称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该公司在其互联网店铺中使用“中国特产·唐山扶贫馆”名称和统一制式的扶贫馆标识;在主页位置以“唐山·中国特产扶贫馆”、“唐山扶贫馆·品质背书·政府授权”等图文内容进行宣传,造成消费者误认为该店铺为合法经营扶贫产品的企业,侵犯了唐山某公司的独家代理权,损害了扶贫产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勃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2021年2月23日,衡水市安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投诉,该公司前员工李某涉嫌侵犯公司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信息。经查,李某2017年2月12日入职该公司,负责向客户推销产品、提供报价和客户维护,并于入职当日自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员工保密协议》,双方协议将商业秘密定义为李某在任职期间获取的任何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并约定保密期限为李某在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五年。李某在任职期间,取得公司原有客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和其所在公司的产品报价信息。2020年3月24日,李某在公司任职期间注册成立了河北勃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与原公司经营范围高度相似。李某离职后并未履行保密协议内容,其公司与原公司经营范围属相同行业,河北勃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先后与原公司客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交易合同,导致原公司客户流失和经济损失。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9万元,并给予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邯郸市通达房地产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2021年3月24日,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丛台区某房地产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为增加客流量,于2021年3月22日开始,在丛台区房地产项目售楼处大厅内,对已缴定金的购房者开展附赠式砸金牛有奖销售活动,并通过散发宣传彩页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宣传,但在有奖销售现场未明确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等有奖销售信息,影响了消费者兑奖。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龙港市录途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原石家庄侠客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2020年12月30日,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龙港市录途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原石家庄侠客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涉嫌刷单炒信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淘宝平台经营神州泰坦车品旗舰店,销售各类汽车的行车记录仪。2020年6月至11月,该公司员工孟某通过推荐人联系到刷单手,刷单手再通过微信或QQ号与该公司员工孟某事先商定,待刷单金额支付后,该公司寄给刷单手纸抽包裹,确认收货后,刷单手给5分评价,为该公司在淘宝平台的神州泰坦车品旗舰店进行虚假刷单。刷单成功后,该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和该公司财务人员曹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将刷单手的刷单本金及佣金转给该公司员工孟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孟某将本金及刷单佣金转给推荐人,推荐人再返还刷单手。其目的是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提高销量,提升经营店铺在淘宝平台的排名,获得竞争优势。半年内,当事人共刷单(虚假交易)1339笔,该公司返还刷单手本金37.49万元,给付刷单佣金2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白银金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
2020年6月12日,献县市场监管局对白银金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策划网络传销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开设账户收取会员费,自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利用网络营销“艳兰牌”油渍净,在环净博士公众号、环净博士APP、白银金奇科技公众号发展会员;利用会员后台管理系统设立当事人的奖金制度,级别分为VIP、店长、主管、经理、总监、董事、联合创始人、执行联合创始人、资深联合创始人等9个级别,发展会员越多级别越高奖励越高。献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28日、2020年10月13日分别向该公司下达了3次《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该公司均未提供“艳兰牌”油渍净的生产成本和纳税等情况,在举行听证过程中至下达处罚决定前也未能提供。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属网络传销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经对违法所得进行认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16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筱凡商贸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网络传销案
2021年6月17日,石家庄市鹿泉区市场监管局接上级交办线索,对浙江筱凡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组织实施网络传销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通过发展创始人、市级代理、区级代理、VIP客户等四个层级在河北省区域内开展相关产品销售,至检查时注册会员代理商100余人。依照该公司规则,被发展人员入会后取得代理商资格,按不同层级分别交纳2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采购费用,并通过辽宁某公司开发的手机APP软件(“酥咔”App)认购酥咔减肥饼干。销售环节中,普通人以市场统一零售价格向VIP客户购买产品,VIP客户以零售价的9折向区级代理交付货款,区级代理向市级代理按照产品零售价的7折交付货款,市级代理向创始人按照产品零售价格的5折交付货款,层层赚取差价后该公司将部分货款转账给辽宁某公司。根据所提取的河北市场销售清单和“酥咔”手机App认购数据,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该公司在河北市场销售金额84.55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算利润为56.03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属网络传销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6.03万元,并给予罚款153万元的行政处罚。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2021年8月,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经查,2020年12月,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引进共享电动单车过程中,制定了《共享电动单车准入基本条件》、《“共享电动单车”项目竞争性谈判比选文件》和《“共享电动单车”项目竞争性谈判比选公告》,当月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沧州市城区唯一一家共享电动单车经营企业,且双方于2021年5月签订的《共管合作协议》中约定“根据双方合作的实际运营成果,到期后乙方无违规操作、无不良社会反响且考核合格优先顺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出了《行政建议书》,建议沧州市人民政府责令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改正相关行为,恢复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2021年11月,省市场监管局收到沧州市人民政府反馈材料,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按照行政建议书整改要求完成整改,恢复了相关市场公平竞争。下一步,沧州市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燕都融媒体记者呼延世聪)
【成都6月7日52人获得人才资格公示】
6月7日,据川渝楼市从成都市住建网政务大厅获悉:
最新一批获得人才安居资格公示的共有52人。
其中,2名骨干人才获得产业园区资格,其余50名高端人才-D获得人才公寓资格。
具体安居资格名单如下:
今天,小编要说一个秘密:在获得公示的52人中,有一名是小编的朋友。其实,这位朋友有能力购买普通住宅,但是,他为了把资金用到刀刃上,为了不浪费资格,申请了人才公寓。
其实,人才公寓也有好房子,有的楼盘买到很划算,既然有资格,何不利用起来呢。
6月7日,据川渝楼市从成都市住建网政务大厅获悉:
最新一批获得人才安居资格公示的共有52人。
其中,2名骨干人才获得产业园区资格,其余50名高端人才-D获得人才公寓资格。
具体安居资格名单如下:
今天,小编要说一个秘密:在获得公示的52人中,有一名是小编的朋友。其实,这位朋友有能力购买普通住宅,但是,他为了把资金用到刀刃上,为了不浪费资格,申请了人才公寓。
其实,人才公寓也有好房子,有的楼盘买到很划算,既然有资格,何不利用起来呢。
小周天,大周天,还有丹道周天的秘密,许多修炼者都没发现!
考大小周天之名,唐以前无之。崔公《入药镜》、魏伯阳《参同契》皆无此名。元明之后,始见于书,既有此名词,各家皆借题发挥。
小周天乃炁行周天,大周天乃神运周天。人身乃一小天地,身外虚空为大天地。修炼者做到恍惚杳冥,虚无混沌,定久阳生,阳气冲开百脉,元和内运,上至顶而下至踵,一气周流,如卒若环。此就人身小天地言之,故云小周天,如再进一步修炼恍惚杳冥,虚之又虚,浑身酥软,浑身八万四千毛孔打开,先天乾阳之气钻入,斯时虚极静笃,妙合太虚,色身已成真空,其虚空中先天之气彻内彻外,透顶透底,通行无碍。此就合乎太虚之大天地而言,故谓之大周天。
而现在国内外那些气功“大师”们传授的或自创的五花八门的气功,大多是炼后天精气神的“安乐法门”,包括某些自称达到“小周天”、“大周天”的气功,也仅处于内丹学的筑基阶段。至于那些标新立异的各类功法,都脱不出古之已有的三千六百傍门的范围,故内丹周天与气功周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气通小周天的前提是在下丹田(小腹内)有意念的集聚真气。当真气集聚充盈时,腹内有充实感、炽热感、胎动感、幸福感等。当有此类觉受时,真气即会自发地沿着任脉下行,过会阴沿着督脉上行到顶,复下行至腹,如此完成一个轮回——小周天。
丹通小周天的前提远比气通深刻繁杂的多:丹道周天,最重先天之炁,先天之炁源于先天之精,借命门之火熏蒸而成,此过程一气呵成,所谓炁满任督自开,纯属先天,不假有为,水到渠成。不加后天意念,导引,完全炁足自动,功到自成。
先天之炁在下丹田集聚后,只是其第一步工夫。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将炁凝结,如此日久功深(一般需百日,内丹学名之曰“百日筑基”),于下丹田处结成一个坚实的高能量光团——丹。下行阳关无出路,上冲心府行不通,自然冲开尾闾,穿过夹脊,直透玉枕而上泥丸,而后自前顶冲下,由上鹊桥,经十二重楼,下绛宫而归入丹田封固,此即所谓后升前降之丹通“小周天”。
周天开通之时,气流粗劲,力量甚巨,乃由脊髓而通关。这一点在童真之体,先天之炁较足,真正入室下功,较为容易做到;若中老年人,则较为困难,因为补足亏损,需费许多功夫。有些人将“丹”比喻为人体内的“核能”,它的能量极为强大。丹的大小,约黄豆至鸡蛋大小皆有。多数人所结之丹约鸽蛋大小。
当丹结成之后,配合着相应的呼吸和意念,推动着此丹沿着任督二脉进行。说是沿着督脉上行,实则丹所走的路线,已不是督脉,而是脊髓。丹在经过脊髓过程中,将所经之处所有的骨头、骨髓和神经系统,给予全面的改造和更新。
故丹在第一次沿脊柱上行时,身心反应极为强烈:有些人出现息住(即不呼吸)、脉住(即无心跳和脉搏)、濒死(即经历一段失去意识和感受之状态,犹如死后复生)、脱胎换骨(全身脱皮并再生、脱齿再生)、阳神出壳(即自己的精神主体脱开肉体而于数米外看着自己身体)等现象,或身体出现极寒、极热、极重、极轻等极端现象。丹通周天的过程因人而异,有人仅一次即通完小周天,有人或需三五日、数月或更久。
丹通周天是几种周天中,最难成就的一种。尤其在第一次通周天时,身心反应之强烈,令很多人难以忍受,大有死后重生之感。故丹家说:要想人不死,除非死个人。又曰:小死小活,大死大活,不死不活。
经历第一次丹通周天后,从此周天循环畅通自如,时刻不息。周天开通之后,八脉之中任督已开,而后阳维,阴维,阳跷,阴跷,冲、带等其余六脉,继续冲开,此八脉闭而不开,唯神仙以阳气冲开,其后要打开更深层系统,即“中黄”之脉,此时身内已成乾象,纯乎先天,再以我之乾阳,感彼虚中之乾阳,身内先天与身外先天,彼此凝集,是合内外两重真阳而成大还,故方可谓之“大周天”。
一般来说,小周天开通百病皆无;大周天开通,天人合一,小周天仅息住而脉未住,大周天乃息住兼脉住,且大周天开通之后,丹经中普遍有“六通之验”,“心能转物”的记载。修行者身心获得彻底更新,人生境界发生巨大升华,智慧和见地出现质的飞跃,故世之人呼他们为“神仙”。
因此,丹道所讲周天与气功周天有着云泥之别。而社会上流传的周天气功,均以意念打大小周天,或进一步将经络之气(即后天之气)进一步运通下肢,使气感遍行全身,其时不过后天意识导引皮下浅层之气,皆属后天,虽能起一点功效,但仍属于筑基阶段的后天气功,与丹道所讲大小周天之层次,则毫不相干。 https://t.cn/RxgVbWE
考大小周天之名,唐以前无之。崔公《入药镜》、魏伯阳《参同契》皆无此名。元明之后,始见于书,既有此名词,各家皆借题发挥。
小周天乃炁行周天,大周天乃神运周天。人身乃一小天地,身外虚空为大天地。修炼者做到恍惚杳冥,虚无混沌,定久阳生,阳气冲开百脉,元和内运,上至顶而下至踵,一气周流,如卒若环。此就人身小天地言之,故云小周天,如再进一步修炼恍惚杳冥,虚之又虚,浑身酥软,浑身八万四千毛孔打开,先天乾阳之气钻入,斯时虚极静笃,妙合太虚,色身已成真空,其虚空中先天之气彻内彻外,透顶透底,通行无碍。此就合乎太虚之大天地而言,故谓之大周天。
而现在国内外那些气功“大师”们传授的或自创的五花八门的气功,大多是炼后天精气神的“安乐法门”,包括某些自称达到“小周天”、“大周天”的气功,也仅处于内丹学的筑基阶段。至于那些标新立异的各类功法,都脱不出古之已有的三千六百傍门的范围,故内丹周天与气功周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气通小周天的前提是在下丹田(小腹内)有意念的集聚真气。当真气集聚充盈时,腹内有充实感、炽热感、胎动感、幸福感等。当有此类觉受时,真气即会自发地沿着任脉下行,过会阴沿着督脉上行到顶,复下行至腹,如此完成一个轮回——小周天。
丹通小周天的前提远比气通深刻繁杂的多:丹道周天,最重先天之炁,先天之炁源于先天之精,借命门之火熏蒸而成,此过程一气呵成,所谓炁满任督自开,纯属先天,不假有为,水到渠成。不加后天意念,导引,完全炁足自动,功到自成。
先天之炁在下丹田集聚后,只是其第一步工夫。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将炁凝结,如此日久功深(一般需百日,内丹学名之曰“百日筑基”),于下丹田处结成一个坚实的高能量光团——丹。下行阳关无出路,上冲心府行不通,自然冲开尾闾,穿过夹脊,直透玉枕而上泥丸,而后自前顶冲下,由上鹊桥,经十二重楼,下绛宫而归入丹田封固,此即所谓后升前降之丹通“小周天”。
周天开通之时,气流粗劲,力量甚巨,乃由脊髓而通关。这一点在童真之体,先天之炁较足,真正入室下功,较为容易做到;若中老年人,则较为困难,因为补足亏损,需费许多功夫。有些人将“丹”比喻为人体内的“核能”,它的能量极为强大。丹的大小,约黄豆至鸡蛋大小皆有。多数人所结之丹约鸽蛋大小。
当丹结成之后,配合着相应的呼吸和意念,推动着此丹沿着任督二脉进行。说是沿着督脉上行,实则丹所走的路线,已不是督脉,而是脊髓。丹在经过脊髓过程中,将所经之处所有的骨头、骨髓和神经系统,给予全面的改造和更新。
故丹在第一次沿脊柱上行时,身心反应极为强烈:有些人出现息住(即不呼吸)、脉住(即无心跳和脉搏)、濒死(即经历一段失去意识和感受之状态,犹如死后复生)、脱胎换骨(全身脱皮并再生、脱齿再生)、阳神出壳(即自己的精神主体脱开肉体而于数米外看着自己身体)等现象,或身体出现极寒、极热、极重、极轻等极端现象。丹通周天的过程因人而异,有人仅一次即通完小周天,有人或需三五日、数月或更久。
丹通周天是几种周天中,最难成就的一种。尤其在第一次通周天时,身心反应之强烈,令很多人难以忍受,大有死后重生之感。故丹家说:要想人不死,除非死个人。又曰:小死小活,大死大活,不死不活。
经历第一次丹通周天后,从此周天循环畅通自如,时刻不息。周天开通之后,八脉之中任督已开,而后阳维,阴维,阳跷,阴跷,冲、带等其余六脉,继续冲开,此八脉闭而不开,唯神仙以阳气冲开,其后要打开更深层系统,即“中黄”之脉,此时身内已成乾象,纯乎先天,再以我之乾阳,感彼虚中之乾阳,身内先天与身外先天,彼此凝集,是合内外两重真阳而成大还,故方可谓之“大周天”。
一般来说,小周天开通百病皆无;大周天开通,天人合一,小周天仅息住而脉未住,大周天乃息住兼脉住,且大周天开通之后,丹经中普遍有“六通之验”,“心能转物”的记载。修行者身心获得彻底更新,人生境界发生巨大升华,智慧和见地出现质的飞跃,故世之人呼他们为“神仙”。
因此,丹道所讲周天与气功周天有着云泥之别。而社会上流传的周天气功,均以意念打大小周天,或进一步将经络之气(即后天之气)进一步运通下肢,使气感遍行全身,其时不过后天意识导引皮下浅层之气,皆属后天,虽能起一点功效,但仍属于筑基阶段的后天气功,与丹道所讲大小周天之层次,则毫不相干。 https://t.cn/RxgVb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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