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姐姐还有石头去万象汇吃饭,扶梯上我们仨前面有两个男孩一直回头看,因为我姐特别好看我就以为他俩看我姐的,还想我姐都两个孩子妈妈了魅力还这么大。
等我姐上厕所的时候,那两个人一直在我不远处他戳他他戳他的,我也没当回事,石头突然说“小姨,那两个哥哥一直在看你…”
我????
然后穿棒球服的男孩子就过来了,问我“你好,可以加个微信吗,你的口罩挺好看的可以给个链接吗?”
我:啊?谢谢,还是不加了吧,口罩前面名创优品买的[嘻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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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冷知识# 古人真的可以娶多个老婆嘛?】
每当谈及古代的婚姻制度时,许多男同胞都会心生羡慕,侃侃而谈古时男人们都是三妻四妾,老婆成群,云云。当然,这样的心花怒放状态一定是在老婆不在场的时候。那么古人真的能娶多个老婆吗?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古代的婚姻形式。
近代学者研究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多是按照西方理论来研究,特别是受美国原始社会史学家摩尔根婚姻阶段理论的影响较大,认为婚姻形式是逐渐阶段性进化的。我国古代学者研究婚姻制度时,没有接触到西方理论,但许多研究结果却和摩尔根的理论高度契合,这说明人类社会确实存在许多普遍性。
在这一篇里,我们就根据摩尔根的理论,并结合中国历史实际情况,将古代婚姻制度的演化进程重现给大家,看看古人到底能娶几个老婆。最初,人类没有婚姻,或者说是“杂婚”,就是随便。你行动范围之内能看见的女人,都可以是你的老婆,只要你能hold得住。
《列子·汤问篇》说那时候是“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杂游”二字用得非常有画面感,就是两性之间随便欢愉。普天之下,皆可为夫妻。慢慢地,人们认识到这种“杂游”太过草率了,也不文明,和兽类没有区别。特别是和自己的长辈“杂游”,想想都是很恶心的事。
于是人类就进化到了婚姻制度的第一阶段——血族群婚。所谓血族群婚,就是一个血缘群体,按照辈分区分,平辈之间可以婚配。这种婚姻形式的出现,杜绝了和长辈婚配的情况发生,是人类最初伦理观念的体现。在这个阶段,你的姐姐妹妹、姑表亲戚,都可以是你的老婆,也就是今天所说的近亲结婚。
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伏羲和女娲就是兄妹关系,两人的婚姻关系就是血族群婚在传说中的印证。总在一个血缘圈子里婚配,时间久了也会腻。另外,有的血缘群体会出现女少男多的情况。比如说部落里总生男孩,搞得整个大家族的一个辈分里“僧多粥少”,婚姻关系极不和谐。
于是,古人就想到了补充新鲜女性的办法——到族外去抢,这就是“抢婚”制度的由来。抢婚时,选个黄昏朦胧之时,到邻近的氏族,见到女性扛起来就跑。扛到家就是你的老婆了,确切地说是兄弟们共同的老婆,因为抢婚是血族群婚的补充形式,大家还是多夫多妻。
严谨地说,抢婚并不是婚姻制度中一个单独的发展阶段,只是一种补充形式,用来调剂血族群婚的。有的朋友会认为抢婚很野蛮,是人类社会的倒退。不尽其然,有的“野蛮”也能使人类有意外的发现从而加速进步。抢婚的野蛮就让人类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抢婚得来的老婆生下的孩子都比较健康,而族内群婚生的孩子要么脑残要么身残。
这就让人类认识到了近亲结婚可能导致后代畸形的遗传学害处,推动了人类的婚姻形式进化到第二个阶段——族外群婚,摩尔根称之为“普纳路亚婚”。族外群婚杜绝了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想婚配就得去别的血缘氏族找异性。那是让男的出去找还是让女的出去找呢?让男的出去找,因为女性能生孩子,得留在自己的氏族,以保证人丁兴旺。
说白了,族外群婚,就是男的倒插门去另一个氏族婚配,婚配完了回到自己的氏族生活,因为“丈母娘家”不管饭。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婚配关系也不是一对一固定的。打个比方,今天生活在山的东面的氏族里来了一个男子,和我家女儿婚配;过几天,生活在山的西面氏族的另一个男子也来了我的氏族,也可以和我家女儿婚配,可谓“有男子自远方来,皆女婿也”。
然而问题出现了,过一段日子女儿怀孕了,生下了孩子,却不知道父亲到底是山东面来的还是山西面来的,孩子只知道母亲是谁。这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人们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生活在一起的社会,叫作母系氏族社会。也就是说,族外群婚时代,不是你有多个老婆,而是你老婆有多个老公,并且生的孩子都不管你叫爸爸。族外群婚之下,一个女子可以和多个男子婚配。
但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一个女子的众多老公之中,可能有一个老公因某方面的优势会更吸引该女子。所以,女子就会慢慢产生“和其一同看日出日落”的固定同居想法。这样,人类婚姻就进化到了第三个阶段——对偶婚。对偶婚下,女子还是有多个外氏族的婚配对象,但会有一个固定的主夫;男子还是可以去多个氏族婚配,但会在一个氏族有一个固定的主妻。
主夫和主妻之间可以相对长时间地同居在女性的氏族,生活个十天半个月的,“丈母娘”不会赶你走。这种对偶婚的出现,是人类固定婚姻的萌芽,是家庭产生的基础。但这种对偶婚也不是十分稳定,可以自由离异,哪天不喜欢你了就好生分别,各寻新欢,随聚随散。
今天云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还保留着这种对偶婚的形式,比如摩梭人的“走婚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性的作用越发重要,其地位也越来越高。农耕社会的到来,让男性逐渐成为人类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人类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了父系氏族社会,这一变革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变革之一。
人类逐渐产生了私有财产观念,也逐渐产生了不需要大氏族一起生活的想法,都渴望组成自己的小家庭。于是,财产逐渐集中到以男子为中心的家庭之中,而不再属于整个氏族社会。我的东西就是我的,别人不许动。我死后,我东西给我的孩子。
在对偶婚下,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这样不方便遗产继承。所以为了传承财产,人类就进入了婚姻制度的最后一个阶段——一夫一妻制,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中国从先秦时代开始的数千年里,一直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
即使是贵为天子的皇帝,在同一时间段内也只能有一位皇后。有人说不对啊,乾隆那个“大猪蹄子”有仨皇后啊!注意,那不是同一时间段,都是一个皇后死了之后又立了一个,前后一共是三个。有的男同胞们看到此处会失望至极,怎么没有三妻四妾阶段啊?说好的古代社会好呢!不要急,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和今天的一夫一妻制还有个很大的区别,古代的一夫一妻制有个重要补充形式,那就是纳妾,而且可以纳多个。
所以,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完整的表述应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有人会觉得妻妾都一样,都是老婆,所以三妻四妾的表述也是没问题的。这是大错特错!妻妾的区别是很大的,具体有多大?咱们下一篇继续讲。
每当谈及古代的婚姻制度时,许多男同胞都会心生羡慕,侃侃而谈古时男人们都是三妻四妾,老婆成群,云云。当然,这样的心花怒放状态一定是在老婆不在场的时候。那么古人真的能娶多个老婆吗?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古代的婚姻形式。
近代学者研究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多是按照西方理论来研究,特别是受美国原始社会史学家摩尔根婚姻阶段理论的影响较大,认为婚姻形式是逐渐阶段性进化的。我国古代学者研究婚姻制度时,没有接触到西方理论,但许多研究结果却和摩尔根的理论高度契合,这说明人类社会确实存在许多普遍性。
在这一篇里,我们就根据摩尔根的理论,并结合中国历史实际情况,将古代婚姻制度的演化进程重现给大家,看看古人到底能娶几个老婆。最初,人类没有婚姻,或者说是“杂婚”,就是随便。你行动范围之内能看见的女人,都可以是你的老婆,只要你能hold得住。
《列子·汤问篇》说那时候是“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杂游”二字用得非常有画面感,就是两性之间随便欢愉。普天之下,皆可为夫妻。慢慢地,人们认识到这种“杂游”太过草率了,也不文明,和兽类没有区别。特别是和自己的长辈“杂游”,想想都是很恶心的事。
于是人类就进化到了婚姻制度的第一阶段——血族群婚。所谓血族群婚,就是一个血缘群体,按照辈分区分,平辈之间可以婚配。这种婚姻形式的出现,杜绝了和长辈婚配的情况发生,是人类最初伦理观念的体现。在这个阶段,你的姐姐妹妹、姑表亲戚,都可以是你的老婆,也就是今天所说的近亲结婚。
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伏羲和女娲就是兄妹关系,两人的婚姻关系就是血族群婚在传说中的印证。总在一个血缘圈子里婚配,时间久了也会腻。另外,有的血缘群体会出现女少男多的情况。比如说部落里总生男孩,搞得整个大家族的一个辈分里“僧多粥少”,婚姻关系极不和谐。
于是,古人就想到了补充新鲜女性的办法——到族外去抢,这就是“抢婚”制度的由来。抢婚时,选个黄昏朦胧之时,到邻近的氏族,见到女性扛起来就跑。扛到家就是你的老婆了,确切地说是兄弟们共同的老婆,因为抢婚是血族群婚的补充形式,大家还是多夫多妻。
严谨地说,抢婚并不是婚姻制度中一个单独的发展阶段,只是一种补充形式,用来调剂血族群婚的。有的朋友会认为抢婚很野蛮,是人类社会的倒退。不尽其然,有的“野蛮”也能使人类有意外的发现从而加速进步。抢婚的野蛮就让人类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抢婚得来的老婆生下的孩子都比较健康,而族内群婚生的孩子要么脑残要么身残。
这就让人类认识到了近亲结婚可能导致后代畸形的遗传学害处,推动了人类的婚姻形式进化到第二个阶段——族外群婚,摩尔根称之为“普纳路亚婚”。族外群婚杜绝了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想婚配就得去别的血缘氏族找异性。那是让男的出去找还是让女的出去找呢?让男的出去找,因为女性能生孩子,得留在自己的氏族,以保证人丁兴旺。
说白了,族外群婚,就是男的倒插门去另一个氏族婚配,婚配完了回到自己的氏族生活,因为“丈母娘家”不管饭。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婚配关系也不是一对一固定的。打个比方,今天生活在山的东面的氏族里来了一个男子,和我家女儿婚配;过几天,生活在山的西面氏族的另一个男子也来了我的氏族,也可以和我家女儿婚配,可谓“有男子自远方来,皆女婿也”。
然而问题出现了,过一段日子女儿怀孕了,生下了孩子,却不知道父亲到底是山东面来的还是山西面来的,孩子只知道母亲是谁。这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人们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生活在一起的社会,叫作母系氏族社会。也就是说,族外群婚时代,不是你有多个老婆,而是你老婆有多个老公,并且生的孩子都不管你叫爸爸。族外群婚之下,一个女子可以和多个男子婚配。
但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一个女子的众多老公之中,可能有一个老公因某方面的优势会更吸引该女子。所以,女子就会慢慢产生“和其一同看日出日落”的固定同居想法。这样,人类婚姻就进化到了第三个阶段——对偶婚。对偶婚下,女子还是有多个外氏族的婚配对象,但会有一个固定的主夫;男子还是可以去多个氏族婚配,但会在一个氏族有一个固定的主妻。
主夫和主妻之间可以相对长时间地同居在女性的氏族,生活个十天半个月的,“丈母娘”不会赶你走。这种对偶婚的出现,是人类固定婚姻的萌芽,是家庭产生的基础。但这种对偶婚也不是十分稳定,可以自由离异,哪天不喜欢你了就好生分别,各寻新欢,随聚随散。
今天云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还保留着这种对偶婚的形式,比如摩梭人的“走婚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性的作用越发重要,其地位也越来越高。农耕社会的到来,让男性逐渐成为人类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人类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了父系氏族社会,这一变革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变革之一。
人类逐渐产生了私有财产观念,也逐渐产生了不需要大氏族一起生活的想法,都渴望组成自己的小家庭。于是,财产逐渐集中到以男子为中心的家庭之中,而不再属于整个氏族社会。我的东西就是我的,别人不许动。我死后,我东西给我的孩子。
在对偶婚下,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这样不方便遗产继承。所以为了传承财产,人类就进入了婚姻制度的最后一个阶段——一夫一妻制,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中国从先秦时代开始的数千年里,一直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
即使是贵为天子的皇帝,在同一时间段内也只能有一位皇后。有人说不对啊,乾隆那个“大猪蹄子”有仨皇后啊!注意,那不是同一时间段,都是一个皇后死了之后又立了一个,前后一共是三个。有的男同胞们看到此处会失望至极,怎么没有三妻四妾阶段啊?说好的古代社会好呢!不要急,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和今天的一夫一妻制还有个很大的区别,古代的一夫一妻制有个重要补充形式,那就是纳妾,而且可以纳多个。
所以,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完整的表述应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有人会觉得妻妾都一样,都是老婆,所以三妻四妾的表述也是没问题的。这是大错特错!妻妾的区别是很大的,具体有多大?咱们下一篇继续讲。
今天上班 让我emo的两件事:刚拿到手的红茶拿铁就掉地下洒了 跟小帅哥寒假最后一面 他真的好温柔啊!但是后来 让我做新品拍照片 完事儿我就吃 明天的新品 一般般 …后来M的大多数员工都去开会了 就剩下我哥 我 仨人 仨人唠上家常了 乐死了
昨天喊我打王者的小男孩 今天渺无音讯了
晚上看看日落 看月出 看月亮爬上来
去金源吃了肥猫烤鱼 不好吃
今天元宵节我都还没吃元宵呢 明天补上
明天要跟小学老师一起出去吃饭 略紧张
哦对了 P8乐死我了 我爸发现冰箱里有个臭鸡蛋 但他不知道是哪个 于是就 一个个地闻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跟我妈看呆了都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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