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治结合可持续发展 中国电力坚持踏上绿色低碳发展路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电力)于香港会计师公会举办的「2021最佳企业管治及ESG大奖」的企业管治奖项类别中,荣获H股公司与其他中国内地企业组别「评判嘉许」大奖。该大奖旨在鼓励公司及机构融合管理及实践企业管治与可持续发展,而这正是中国电力现时积极推进的重点工作范畴。
力争跻身世界一流企业
在国家提出「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在能源清洁化、多元化、数位化、智能化的变革大趋势下,中国电力顺时应变,开始一场发展理念、体制机制、战略转型的系统性革新。
2021年10月23日,该公司在北京、香港两地举办了新战略发布会,意味着其定位正紧贴社会发展不断蜕变。公司董事局主席贺徙接受访问时说道:「过去很多年,中国电力在大众眼中可能是纯粹的发电企业,或是综合型能源企业。但这个定位已无法适应『双碳时代』的来临,也难以承载国家、社会、股东及员工对公司的期待。」
他补充,新的管理团队自今年组建以来,为公司发展规划作出重大调整,公司未来将会致力于成为多重业务于一身的新型企业,包括投资建设、技术研发、清洁低碳能源生产商、绿色能源技术服务商及双碳生态系统集成商。
「中国电力的新战略,确立了我们成为『世界一流绿色低碳能源供应商』的企业愿景。我们要以『低碳赋能美好生活』为企业宗旨,以『绿色赋能 智慧创新 共同成就』为核心理念。」贺徙阐释。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绿色能源赋能全球客户,全面服务电力能源行业和经济社会低碳转型,让低碳生产及零碳生活触手可及;不断寻求技术、模式、管理、服务创新和突破,打造智慧能源生态体系,打破边界、引领价值;携手同行、融合共赢,与合作伙伴共用绿色发展成果,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低碳产品与服务、为股东创造最优投资价值、为员工创造成长成才,实现梦想的舞台。
以新愿景、新使命、新理念、新定位为引领的中国电力,同时确立了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至2025年成为中国一流的绿色低碳能源供应商,清洁能源占比超过90%,清洁能源收入占比超过70%;到2030年迈向世界一流绿色低碳能源供应商,清洁能源占比超过95%;以及在2035年成为世界一流的绿色低碳能源供应商。
全方位优化产业结构
在新战略的指引下,中国电力秉承其企业理念、企业宗旨,大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推动绿色赋能。在实践环保方面,中国电力积极推动清洁转型,开展产业结构优化。以高效、可持续投资开发优质清洁能源专案,大力进军光伏、风电市场,迅速提升企业清洁能源占比。聚焦大基地建设。积极培育综合智慧能源专案涵盖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燃机、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等类型。辽宁朝阳、湖北麻城市等多能互补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并将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拓展至中国广袤的乡镇农村。在江苏省苏州市蒋巷村打造「零碳、数字样板村」;在辽宁省朝阳县打造「绿色清洁能源基地+县域开发样板房」。以提供绿色低碳能源解决方案为立足点,致力于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
同时,中国电力着力智慧创新,紧跟能源技术与数字技术深度创新融合的发展趋势,携手华为、腾讯等企业,实现了智能光伏解决方案应用合作、综合智慧能源应用合作等多平台战略合作专案的成功落地。在山西大同光伏领跑者专案中,中国电力运用华为智能光伏解决方案实现了「零故障」一次并网成功,为新能源产业的数位化、智能化转型打造了示范标杆。与此同时,聚焦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新技术的集成应用,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效能和效益。
中国电力注重共同成就。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上市以来维持稳健的派息水准,最低派息率由上市初期的25%上升至现时的50%,在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个财政年度的派息率更达到100%,充分体现与股东共用发展红利的承诺。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为员工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体系,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针对社会责任开展员工关爱活动,让员工感到温暖。不断优化公益活动管理,推进「映山红」的公益品牌专案,开展助学活动,助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同时,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全力以赴做好「抗疫 保电」工作。戮力同心谋发展,奋楫笃行谱新篇。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利益相关方携手共进、合作共赢, 共同缔造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建立高效管治体系
传统电力企业向清洁低碳转型,表面看是业务结构的调整优化。深层次而言,企业在涉足新领域、培育新产业、开辟新市场的进程中,需要体制机制改革,为转型发展提供源动力和加速器。
中国电力以优化提升企业管控和治理体系为重点,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和子企业董事会改革,为业务调整和优化提供现代企业制度保障。
因央企、香港注册并上市的企业等多重身分,中国电力的企业管治架构不仅需要遵守适用中国大陆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还要符合中国香港法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监管要求。该公司历经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一个规范化的管治架构,以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管治制度。
中国电力副总裁徐薇指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逐步完善企业管治体系,除人员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要求外,董事能力、技能及经验也力求保持多元化。同时,公司已建构由股东、董事局、董事局辖下四个委员会、管理层相互分设的管治架构,各个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协调运转。
此外,公司非常注重风险管理,为此建立了设有「业务、监督和支持、核证」三道防线的风险管理架构,将风险管理与战略目标结合,务求做到「全面、重点、动态、持续」,并定期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研究厘清公司营运的全面风险指标体系,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锁定重大风险因素,监督管理层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承担持续管控风险的责任,构建「审慎、进取、负责」的风险文化,保证企业达成高品质及可持续发展。
为回应社会对ESG(环境、社会及管治)愈趋关注, 中国电力一贯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上市以来持续披露公司在ESG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更先后获得香港会计师公会第20届最佳企业管治大奖非恒指成分股特别提名奖、第8届全球企业可持续竞争力高峰论坛可持续资讯披露卓越企业奖、香港经济日报2020年-2021年度杰出ESG企业奖等。
配合国家政策发展 实现「低碳赋能美好生活」
中国电力的发展策略新布局与国家政策发展高度一致。 「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2021年11月初在英国格拉斯哥召开,中国向全世界展现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多边共识,聚焦务实行动,加速绿色转型;及至十九届六中全会于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部分,再次明确「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
基于「碳达峰」和「碳中和」是国家未来发展方向,对整个能源行业、社会发展、产业结构都会产生系统性的深刻影响和巨大的变化,中国电力深信,在实现「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ESG的投资趋势,将会继续呈现强劲增长趋势。而在「3060」目标下,电力企业的清洁化、智慧化转型亦势在必行,中国电力正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同时积极开拓储能、氢能、绿电交通等新领域。
循两大方向推展绿色低碳
中国电力主要循两个方向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也就是清洁低碳能源和绿色新兴产业的「双轮驱动」。中国电力称,公司一方面大力发展光伏、风电、水电、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能源,这是「主赛道」,「虽然竞争会非常激烈,但是我们会全面发力,当中主要的策略是通过扩大『朋友圈』,与同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携手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截至目前,公司于今年已落地1000万千瓦光伏风电项目,锁定资源超过2000万千瓦,在谈风光项目资源超过3000万千瓦,实现『落地一批、锁定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贺徙说道。
同时,中国电力积极构筑储能、氢能、地热能、绿电交通、综合智慧能源、乡村振兴等绿色新型产业。今年,公司旗下绿电交通板块启源芯动力、储能板块新源智储、乡村振兴板块中电农创、地热能板块新源蕴能等一批新兴产业专业公司组建并快速发展,其中储能电站今年内达至增量1GWh,明年预计增至3-5GWh。
以清洁能源取代传统火电
此外,中国电力亦于近年备受谈论的氢能领域进行布局,例如为冬季奥运会配套建设北京市第一座具备70兆帕加氢能力的加氢站和绿电制氢装置,而冬奥延庆氢能巴士亦已投入服务。在乡村振兴方面,中国电力也成立了专门的公司,以「绿色能源+现代农业」的模式,切入县域开发和乡村振兴。预计综合智慧能源占比将逐步增加,估计到2025年,综合智慧能源收入占比可望超过25%。
「对公司而言,另一项重要改变在于原则上不会再增加煤电总量,代表我们有序退出落后产能,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这样,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会大大增加。」贺徙引述。截至2021年10月底,中国电力拥有和受托管理的发电装机容量4965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占比54.73%,成为香港市场首个成功由火电转为清洁能源为主的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管治方面践行使命责任,为社会贡献力量、为股东创造价值,真正能够让绿色能源走进千家万户,让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优美,实现「低碳赋能美好生活」。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电力)于香港会计师公会举办的「2021最佳企业管治及ESG大奖」的企业管治奖项类别中,荣获H股公司与其他中国内地企业组别「评判嘉许」大奖。该大奖旨在鼓励公司及机构融合管理及实践企业管治与可持续发展,而这正是中国电力现时积极推进的重点工作范畴。
力争跻身世界一流企业
在国家提出「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在能源清洁化、多元化、数位化、智能化的变革大趋势下,中国电力顺时应变,开始一场发展理念、体制机制、战略转型的系统性革新。
2021年10月23日,该公司在北京、香港两地举办了新战略发布会,意味着其定位正紧贴社会发展不断蜕变。公司董事局主席贺徙接受访问时说道:「过去很多年,中国电力在大众眼中可能是纯粹的发电企业,或是综合型能源企业。但这个定位已无法适应『双碳时代』的来临,也难以承载国家、社会、股东及员工对公司的期待。」
他补充,新的管理团队自今年组建以来,为公司发展规划作出重大调整,公司未来将会致力于成为多重业务于一身的新型企业,包括投资建设、技术研发、清洁低碳能源生产商、绿色能源技术服务商及双碳生态系统集成商。
「中国电力的新战略,确立了我们成为『世界一流绿色低碳能源供应商』的企业愿景。我们要以『低碳赋能美好生活』为企业宗旨,以『绿色赋能 智慧创新 共同成就』为核心理念。」贺徙阐释。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绿色能源赋能全球客户,全面服务电力能源行业和经济社会低碳转型,让低碳生产及零碳生活触手可及;不断寻求技术、模式、管理、服务创新和突破,打造智慧能源生态体系,打破边界、引领价值;携手同行、融合共赢,与合作伙伴共用绿色发展成果,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低碳产品与服务、为股东创造最优投资价值、为员工创造成长成才,实现梦想的舞台。
以新愿景、新使命、新理念、新定位为引领的中国电力,同时确立了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至2025年成为中国一流的绿色低碳能源供应商,清洁能源占比超过90%,清洁能源收入占比超过70%;到2030年迈向世界一流绿色低碳能源供应商,清洁能源占比超过95%;以及在2035年成为世界一流的绿色低碳能源供应商。
全方位优化产业结构
在新战略的指引下,中国电力秉承其企业理念、企业宗旨,大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推动绿色赋能。在实践环保方面,中国电力积极推动清洁转型,开展产业结构优化。以高效、可持续投资开发优质清洁能源专案,大力进军光伏、风电市场,迅速提升企业清洁能源占比。聚焦大基地建设。积极培育综合智慧能源专案涵盖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燃机、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等类型。辽宁朝阳、湖北麻城市等多能互补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并将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拓展至中国广袤的乡镇农村。在江苏省苏州市蒋巷村打造「零碳、数字样板村」;在辽宁省朝阳县打造「绿色清洁能源基地+县域开发样板房」。以提供绿色低碳能源解决方案为立足点,致力于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
同时,中国电力着力智慧创新,紧跟能源技术与数字技术深度创新融合的发展趋势,携手华为、腾讯等企业,实现了智能光伏解决方案应用合作、综合智慧能源应用合作等多平台战略合作专案的成功落地。在山西大同光伏领跑者专案中,中国电力运用华为智能光伏解决方案实现了「零故障」一次并网成功,为新能源产业的数位化、智能化转型打造了示范标杆。与此同时,聚焦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新技术的集成应用,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效能和效益。
中国电力注重共同成就。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上市以来维持稳健的派息水准,最低派息率由上市初期的25%上升至现时的50%,在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个财政年度的派息率更达到100%,充分体现与股东共用发展红利的承诺。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为员工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体系,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针对社会责任开展员工关爱活动,让员工感到温暖。不断优化公益活动管理,推进「映山红」的公益品牌专案,开展助学活动,助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同时,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全力以赴做好「抗疫 保电」工作。戮力同心谋发展,奋楫笃行谱新篇。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利益相关方携手共进、合作共赢, 共同缔造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建立高效管治体系
传统电力企业向清洁低碳转型,表面看是业务结构的调整优化。深层次而言,企业在涉足新领域、培育新产业、开辟新市场的进程中,需要体制机制改革,为转型发展提供源动力和加速器。
中国电力以优化提升企业管控和治理体系为重点,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和子企业董事会改革,为业务调整和优化提供现代企业制度保障。
因央企、香港注册并上市的企业等多重身分,中国电力的企业管治架构不仅需要遵守适用中国大陆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还要符合中国香港法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监管要求。该公司历经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一个规范化的管治架构,以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管治制度。
中国电力副总裁徐薇指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逐步完善企业管治体系,除人员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要求外,董事能力、技能及经验也力求保持多元化。同时,公司已建构由股东、董事局、董事局辖下四个委员会、管理层相互分设的管治架构,各个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协调运转。
此外,公司非常注重风险管理,为此建立了设有「业务、监督和支持、核证」三道防线的风险管理架构,将风险管理与战略目标结合,务求做到「全面、重点、动态、持续」,并定期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研究厘清公司营运的全面风险指标体系,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锁定重大风险因素,监督管理层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承担持续管控风险的责任,构建「审慎、进取、负责」的风险文化,保证企业达成高品质及可持续发展。
为回应社会对ESG(环境、社会及管治)愈趋关注, 中国电力一贯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上市以来持续披露公司在ESG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更先后获得香港会计师公会第20届最佳企业管治大奖非恒指成分股特别提名奖、第8届全球企业可持续竞争力高峰论坛可持续资讯披露卓越企业奖、香港经济日报2020年-2021年度杰出ESG企业奖等。
配合国家政策发展 实现「低碳赋能美好生活」
中国电力的发展策略新布局与国家政策发展高度一致。 「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2021年11月初在英国格拉斯哥召开,中国向全世界展现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多边共识,聚焦务实行动,加速绿色转型;及至十九届六中全会于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部分,再次明确「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
基于「碳达峰」和「碳中和」是国家未来发展方向,对整个能源行业、社会发展、产业结构都会产生系统性的深刻影响和巨大的变化,中国电力深信,在实现「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ESG的投资趋势,将会继续呈现强劲增长趋势。而在「3060」目标下,电力企业的清洁化、智慧化转型亦势在必行,中国电力正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同时积极开拓储能、氢能、绿电交通等新领域。
循两大方向推展绿色低碳
中国电力主要循两个方向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也就是清洁低碳能源和绿色新兴产业的「双轮驱动」。中国电力称,公司一方面大力发展光伏、风电、水电、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能源,这是「主赛道」,「虽然竞争会非常激烈,但是我们会全面发力,当中主要的策略是通过扩大『朋友圈』,与同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携手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截至目前,公司于今年已落地1000万千瓦光伏风电项目,锁定资源超过2000万千瓦,在谈风光项目资源超过3000万千瓦,实现『落地一批、锁定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贺徙说道。
同时,中国电力积极构筑储能、氢能、地热能、绿电交通、综合智慧能源、乡村振兴等绿色新型产业。今年,公司旗下绿电交通板块启源芯动力、储能板块新源智储、乡村振兴板块中电农创、地热能板块新源蕴能等一批新兴产业专业公司组建并快速发展,其中储能电站今年内达至增量1GWh,明年预计增至3-5GWh。
以清洁能源取代传统火电
此外,中国电力亦于近年备受谈论的氢能领域进行布局,例如为冬季奥运会配套建设北京市第一座具备70兆帕加氢能力的加氢站和绿电制氢装置,而冬奥延庆氢能巴士亦已投入服务。在乡村振兴方面,中国电力也成立了专门的公司,以「绿色能源+现代农业」的模式,切入县域开发和乡村振兴。预计综合智慧能源占比将逐步增加,估计到2025年,综合智慧能源收入占比可望超过25%。
「对公司而言,另一项重要改变在于原则上不会再增加煤电总量,代表我们有序退出落后产能,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这样,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会大大增加。」贺徙引述。截至2021年10月底,中国电力拥有和受托管理的发电装机容量4965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占比54.73%,成为香港市场首个成功由火电转为清洁能源为主的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管治方面践行使命责任,为社会贡献力量、为股东创造价值,真正能够让绿色能源走进千家万户,让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优美,实现「低碳赋能美好生活」。
#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薇娅案的查处彰显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财税、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黄薇处理处罚体现税法刚性和执法温度相统一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中国广告协会2020年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分别从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五大主体出发,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这一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是整治当下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各方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有力之举。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的同时更要加大规范执行力度。“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提出,“本案中,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
行业健康发展需压实平台企业责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提出,税务部门查实的案情显示,黄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个人从直播平台获取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对此,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据了解,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网络平台、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存在个别中介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直播平台直接向网络主播支付报酬,深度掌握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应担负起应有的涉税责任,切实履行好告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并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杨小强说。
“税务部门已经印发通知,对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和帮助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第三方等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直播平台企业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网络主播偷逃税出谋划策。
一些平台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进一步认识到平台企业的监管义务,将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将会在网络主播注册时,就明确告知其纳税义务,并和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等共同承诺依法纳税,从源头上负起责任。”一家平台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备网络主播收入支付、税款扣缴有关制度,严格网络主播取酬账户管控,坚决抵制支付报酬不开票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业管理需凝聚多方合力
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许生提出,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施正文建议,可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监管依据,也为经营者划定法律红线。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各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
财税、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黄薇处理处罚体现税法刚性和执法温度相统一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中国广告协会2020年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分别从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五大主体出发,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这一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是整治当下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各方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有力之举。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的同时更要加大规范执行力度。“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提出,“本案中,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
行业健康发展需压实平台企业责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提出,税务部门查实的案情显示,黄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个人从直播平台获取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对此,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据了解,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网络平台、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存在个别中介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直播平台直接向网络主播支付报酬,深度掌握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应担负起应有的涉税责任,切实履行好告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并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杨小强说。
“税务部门已经印发通知,对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和帮助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第三方等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直播平台企业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网络主播偷逃税出谋划策。
一些平台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进一步认识到平台企业的监管义务,将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将会在网络主播注册时,就明确告知其纳税义务,并和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等共同承诺依法纳税,从源头上负起责任。”一家平台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备网络主播收入支付、税款扣缴有关制度,严格网络主播取酬账户管控,坚决抵制支付报酬不开票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业管理需凝聚多方合力
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许生提出,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施正文建议,可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监管依据,也为经营者划定法律红线。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各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
#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薇娅案的查处彰显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财税、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黄薇处理处罚体现税法刚性和执法温度相统一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中国广告协会2020年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分别从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五大主体出发,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这一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是整治当下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各方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有力之举。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的同时更要加大规范执行力度。“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提出,“本案中,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
行业健康发展需压实平台企业责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提出,税务部门查实的案情显示,黄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个人从直播平台获取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对此,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据了解,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网络平台、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存在个别中介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直播平台直接向网络主播支付报酬,深度掌握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应担负起应有的涉税责任,切实履行好告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并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杨小强说。
“税务部门已经印发通知,对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和帮助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第三方等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直播平台企业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网络主播偷逃税出谋划策。
一些平台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进一步认识到平台企业的监管义务,将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将会在网络主播注册时,就明确告知其纳税义务,并和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等共同承诺依法纳税,从源头上负起责任。”一家平台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备网络主播收入支付、税款扣缴有关制度,严格网络主播取酬账户管控,坚决抵制支付报酬不开票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业管理需凝聚多方合力
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许生提出,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施正文建议,可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监管依据,也为经营者划定法律红线。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各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
财税、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黄薇处理处罚体现税法刚性和执法温度相统一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中国广告协会2020年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分别从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五大主体出发,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这一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是整治当下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各方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有力之举。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的同时更要加大规范执行力度。“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提出,“本案中,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
行业健康发展需压实平台企业责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提出,税务部门查实的案情显示,黄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个人从直播平台获取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对此,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据了解,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网络平台、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存在个别中介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直播平台直接向网络主播支付报酬,深度掌握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应担负起应有的涉税责任,切实履行好告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并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杨小强说。
“税务部门已经印发通知,对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和帮助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第三方等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直播平台企业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网络主播偷逃税出谋划策。
一些平台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进一步认识到平台企业的监管义务,将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将会在网络主播注册时,就明确告知其纳税义务,并和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等共同承诺依法纳税,从源头上负起责任。”一家平台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备网络主播收入支付、税款扣缴有关制度,严格网络主播取酬账户管控,坚决抵制支付报酬不开票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业管理需凝聚多方合力
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许生提出,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施正文建议,可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监管依据,也为经营者划定法律红线。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各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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