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江西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事执行和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更好地维护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我院与樟树市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健全完善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克难奋进善作为,案件收结创新高。2021年,白河法院围绕服务保障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以“双进”专项工作为抓手,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狠抓执法办案,在案件数持续高位、案件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强化措施,以干克难,继续保持较高结案进度。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727件,结案3658件,结收比1,结案率98.2%,收结案再创历史新高,同期相比分别增长9.2%和9.8%,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66件(其中个人办案最高达296件)。
九龙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执行不能”宣传
为深入引导案件当事人理性认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界限,强化当事人及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不断优化执行工作环境,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环境,九龙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执行不能”宣传。
一是“强整合”,凝聚工作合力。面对穷尽执行手段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执行不能”案件,单靠执行干警解释沟通很难得到当事人理解,需要全院互动,形成合力才能提升宣传实效。九龙县人民法院把开展“执行不能”宣传作为一项全院性工作,不断强化庭室协作力度,把宣传任务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求干警利用执法办案、进乡入村、法治宣讲等一切时机开展相关宣传,使“执行不能”宣传由执行干警“单打独斗”变成全院协同、共同发力,融于日常、行于经常的工作。
二是“随案讲”,做好思想铺垫。把开展“执行不能”宣传贯穿于每一个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办案全程,向案件当事人耐心讲解什么是“执行不能”,“执行不能”案件终本后如何继续保障申请人权利,如何降低“执行不能”风险等方面的知识,提早打好“预防针”,做好当事人一旦遭遇“执行不能”案件的思想铺垫,最大限度避免当事人因不知晓政策、不了解实情而将一切风险及不利后果归责于法院和执行干警。
三是“经常访”,盯紧重点环节。在开展“执行不能”宣传过程中,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和执行专项联络等机制作用,定期不定期走访联络代表、委员,在向他们讲清楚什么是“执行不能”的同时,委托代表、委员发挥贴近群众和群众信任的优势,利用各种时机向当事人和群众进行宣传讲解,使当事人和公众更好地搞懂“执行不能”,理解、支持执行工作。
四是“拓渠道”,坚守舆论阵地。创新宣传形式,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鸣锣开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执行不能”案例、宣传漫画的同时,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抓住各种有利契机,进入机关、走上街头、下沉村组,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立咨询点、现场解疑答惑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深入群众一线,传播“执行不能”有关法律政策,坚决守住宣传主阵地,切实打好“执行不能”舆论主动仗。
为深入引导案件当事人理性认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界限,强化当事人及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不断优化执行工作环境,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环境,九龙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执行不能”宣传。
一是“强整合”,凝聚工作合力。面对穷尽执行手段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执行不能”案件,单靠执行干警解释沟通很难得到当事人理解,需要全院互动,形成合力才能提升宣传实效。九龙县人民法院把开展“执行不能”宣传作为一项全院性工作,不断强化庭室协作力度,把宣传任务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求干警利用执法办案、进乡入村、法治宣讲等一切时机开展相关宣传,使“执行不能”宣传由执行干警“单打独斗”变成全院协同、共同发力,融于日常、行于经常的工作。
二是“随案讲”,做好思想铺垫。把开展“执行不能”宣传贯穿于每一个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办案全程,向案件当事人耐心讲解什么是“执行不能”,“执行不能”案件终本后如何继续保障申请人权利,如何降低“执行不能”风险等方面的知识,提早打好“预防针”,做好当事人一旦遭遇“执行不能”案件的思想铺垫,最大限度避免当事人因不知晓政策、不了解实情而将一切风险及不利后果归责于法院和执行干警。
三是“经常访”,盯紧重点环节。在开展“执行不能”宣传过程中,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和执行专项联络等机制作用,定期不定期走访联络代表、委员,在向他们讲清楚什么是“执行不能”的同时,委托代表、委员发挥贴近群众和群众信任的优势,利用各种时机向当事人和群众进行宣传讲解,使当事人和公众更好地搞懂“执行不能”,理解、支持执行工作。
四是“拓渠道”,坚守舆论阵地。创新宣传形式,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鸣锣开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执行不能”案例、宣传漫画的同时,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抓住各种有利契机,进入机关、走上街头、下沉村组,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立咨询点、现场解疑答惑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深入群众一线,传播“执行不能”有关法律政策,坚决守住宣传主阵地,切实打好“执行不能”舆论主动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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