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信用##每日一善[超话]#
自古至今,悲秋者众。范公曰: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究竟是由于怎样的一种恐惧,让你的目光如此迷离?究竟是怎样的宿命,让落叶以最美的姿态选择了在你的季节飘落?看黯淡的山色,看花开花谢,看落叶的飘零,看缠绵的秋雨,你是否滋生过怜悯和凄凉?
愁,秋之心也。人愁心更愁。“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唐朝诗人马戴更把这种愁绪推到极致。杜甫的《登高》“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可见诗人作此诗时的满腔愁绪和悲叹。而“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诗人王维勾勒出的却是一幅宁静致远、生机勃勃的画面
自古至今,悲秋者众。范公曰: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究竟是由于怎样的一种恐惧,让你的目光如此迷离?究竟是怎样的宿命,让落叶以最美的姿态选择了在你的季节飘落?看黯淡的山色,看花开花谢,看落叶的飘零,看缠绵的秋雨,你是否滋生过怜悯和凄凉?
愁,秋之心也。人愁心更愁。“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唐朝诗人马戴更把这种愁绪推到极致。杜甫的《登高》“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可见诗人作此诗时的满腔愁绪和悲叹。而“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诗人王维勾勒出的却是一幅宁静致远、生机勃勃的画面
#时空中的绘旅人[超话]#
摸一下司岚……
掠过手臂的凉意让我忍不住颤了颤,司岚身上的温度要比正常的体温低得多。蛇信子吐出发出的“嘶嘶”声,仿佛是擦着耳边过去的。
不管我在这个世界走过多少次,司岚的表情总是一成不变的平静。我看向他的眼睛,搭在鼻梁的镜片并不足以遮蔽他看过生命从起始到结束的眼神。
他像阅尽一切的智者,好似任何事物的变化在他眼里,都激不起一点水花。
“在看什么?”
“看你啊。”我下意识回答。
司岚笑声很轻也很低,偌大的神殿只有我与他,还有身边的羽蛇神。但他的笑声落在我的耳朵里,心脏扑通扑通快速窜了几下。
鬓边的发被司岚抚过,力度很轻地挂在耳后,他的手指也是凉的,我下意识摸了摸被他触碰过的耳朵。
司岚收回手的动作很快,但我的耳朵上还缠留着他指尖的微凉。
“抱歉,手套取下了。”司岚语气带着一丝歉意,“忘记我身上的温度比你的温度要低很多。”
我看他落在我摸耳朵的手的目光,一下明白了他的意思。我摇摇头说:“没有,我只是下意识摸一下耳朵而已。”
司岚的话并不多,我不清楚他会不会觉得我的话只是安慰他的说辞,为了让他不多心,我拉住他的手,手指嵌入他的指缝。
“你的手这么漂亮,戴手套多可惜啊。”我举起两人相握的手,在他的手背亲了亲,“我很喜欢的。”
他的表情怔了一下,很快,向来紧绷拉直的唇线松懈了下来。
我不舍得挪开与他对视的目光。
司岚的眼睛里曾经装的,是向他求助的弱者。他不记得任何人,因为每个人都会离去,他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帮助想要活下去的生命。
可是此刻,这里面装满了我。
全都是我。
“这样吗。”司岚笑了笑,用力将我的手指扣紧,“我很喜欢你的温度,也很喜欢和你牵着手。”
“嗯?”我好奇地看他,没想过司岚会说出这么直白的话。
“当我们的手握紧时,我感觉到了温暖。”司岚的语调平缓,他学着我之前的动作,在我的手背也落下了一个吻,凉凉的。
“比日光还要温暖。”
他的吻落在我的眉心,柔软的双唇在我的额头留下来一抹属于他的气息。
“嘶——”
冰冷的鳞片贴着我的脸,偏过头,我就与羽蛇的双瞳对个正着。
它和司岚保持着联系,司岚也和我说过,他能共享羽蛇的感觉,这是作为灵主的他所拥有的能力。
我喜欢司岚又怎会畏惧羽蛇的靠近,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坚硬的角摸起来和鳞片一样冰凉,唯有根部带着些许温度。
顺着角而生的白毛细软,我往下梳了梳,它的双瞳眯了眯,眼底的竖瞳早就细成一条缝的样子。
我又去看司岚,藏在发后的耳朵像抹上了红脂。
羽蛇比司岚要情绪外露得多,比我腰还粗的尾巴圈紧了我,缠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较细的尾端盘在我的脚踝上。
“司岚……”我被它缠得举步维艰,只能像司岚求助。
司岚却是抓着我的手腕,让我的手心贴在了他的心口。司岚看着它,温声和我解释,“它很喜欢你的温度。”
我一下撞入了他深邃的眼瞳中,鬼使神差地,我往前探了探身子。
羽蛇像察觉到了我的意图,竟然松开了一下盘缠着我的力度。
我重心不稳,司岚很快圈在我的腰上。贴着他的胸口,我身上的温度好像把他身上的凉意都驱散了许多。
一不做二不休,我抬高下巴,唇对唇贴上了他。嘴巴的感觉,比额头要来得更加直接。我贪恋他唇上的柔软与微凉。抱着想要将热意也传给他的念头,我加深了这个预料之中的吻。
司岚是包容的。
连吻也是。
我抓着他的衣领,手指却不小心扯到了单边眼镜的细链。没有了镜片的阻隔,我更加清晰地看到了他眼里从未有过的情愫。
是他对我的喜欢。
是他因为亲吻的愉悦。
对吧?
脖颈被蛇信子一下一下舔着,而司岚扶着我的腰,带着我得到亲吻里更美妙更深入的体验。
分开时,司岚的唇红了许多。但脖颈的舔舐感还没有停下,司岚瞥了它一眼,收紧的力度又一次松懈了许多。很快,蛇信子从我的脖子上恋恋不舍地离开。
司岚伸手摸了摸我的下唇,最后又用指尖轻轻压在自己的下唇上。
“很温暖。”
“这里有,你的温度。”
摸一下司岚……
掠过手臂的凉意让我忍不住颤了颤,司岚身上的温度要比正常的体温低得多。蛇信子吐出发出的“嘶嘶”声,仿佛是擦着耳边过去的。
不管我在这个世界走过多少次,司岚的表情总是一成不变的平静。我看向他的眼睛,搭在鼻梁的镜片并不足以遮蔽他看过生命从起始到结束的眼神。
他像阅尽一切的智者,好似任何事物的变化在他眼里,都激不起一点水花。
“在看什么?”
“看你啊。”我下意识回答。
司岚笑声很轻也很低,偌大的神殿只有我与他,还有身边的羽蛇神。但他的笑声落在我的耳朵里,心脏扑通扑通快速窜了几下。
鬓边的发被司岚抚过,力度很轻地挂在耳后,他的手指也是凉的,我下意识摸了摸被他触碰过的耳朵。
司岚收回手的动作很快,但我的耳朵上还缠留着他指尖的微凉。
“抱歉,手套取下了。”司岚语气带着一丝歉意,“忘记我身上的温度比你的温度要低很多。”
我看他落在我摸耳朵的手的目光,一下明白了他的意思。我摇摇头说:“没有,我只是下意识摸一下耳朵而已。”
司岚的话并不多,我不清楚他会不会觉得我的话只是安慰他的说辞,为了让他不多心,我拉住他的手,手指嵌入他的指缝。
“你的手这么漂亮,戴手套多可惜啊。”我举起两人相握的手,在他的手背亲了亲,“我很喜欢的。”
他的表情怔了一下,很快,向来紧绷拉直的唇线松懈了下来。
我不舍得挪开与他对视的目光。
司岚的眼睛里曾经装的,是向他求助的弱者。他不记得任何人,因为每个人都会离去,他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帮助想要活下去的生命。
可是此刻,这里面装满了我。
全都是我。
“这样吗。”司岚笑了笑,用力将我的手指扣紧,“我很喜欢你的温度,也很喜欢和你牵着手。”
“嗯?”我好奇地看他,没想过司岚会说出这么直白的话。
“当我们的手握紧时,我感觉到了温暖。”司岚的语调平缓,他学着我之前的动作,在我的手背也落下了一个吻,凉凉的。
“比日光还要温暖。”
他的吻落在我的眉心,柔软的双唇在我的额头留下来一抹属于他的气息。
“嘶——”
冰冷的鳞片贴着我的脸,偏过头,我就与羽蛇的双瞳对个正着。
它和司岚保持着联系,司岚也和我说过,他能共享羽蛇的感觉,这是作为灵主的他所拥有的能力。
我喜欢司岚又怎会畏惧羽蛇的靠近,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坚硬的角摸起来和鳞片一样冰凉,唯有根部带着些许温度。
顺着角而生的白毛细软,我往下梳了梳,它的双瞳眯了眯,眼底的竖瞳早就细成一条缝的样子。
我又去看司岚,藏在发后的耳朵像抹上了红脂。
羽蛇比司岚要情绪外露得多,比我腰还粗的尾巴圈紧了我,缠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较细的尾端盘在我的脚踝上。
“司岚……”我被它缠得举步维艰,只能像司岚求助。
司岚却是抓着我的手腕,让我的手心贴在了他的心口。司岚看着它,温声和我解释,“它很喜欢你的温度。”
我一下撞入了他深邃的眼瞳中,鬼使神差地,我往前探了探身子。
羽蛇像察觉到了我的意图,竟然松开了一下盘缠着我的力度。
我重心不稳,司岚很快圈在我的腰上。贴着他的胸口,我身上的温度好像把他身上的凉意都驱散了许多。
一不做二不休,我抬高下巴,唇对唇贴上了他。嘴巴的感觉,比额头要来得更加直接。我贪恋他唇上的柔软与微凉。抱着想要将热意也传给他的念头,我加深了这个预料之中的吻。
司岚是包容的。
连吻也是。
我抓着他的衣领,手指却不小心扯到了单边眼镜的细链。没有了镜片的阻隔,我更加清晰地看到了他眼里从未有过的情愫。
是他对我的喜欢。
是他因为亲吻的愉悦。
对吧?
脖颈被蛇信子一下一下舔着,而司岚扶着我的腰,带着我得到亲吻里更美妙更深入的体验。
分开时,司岚的唇红了许多。但脖颈的舔舐感还没有停下,司岚瞥了它一眼,收紧的力度又一次松懈了许多。很快,蛇信子从我的脖子上恋恋不舍地离开。
司岚伸手摸了摸我的下唇,最后又用指尖轻轻压在自己的下唇上。
“很温暖。”
“这里有,你的温度。”
男人的世界永远有两个女人,第二个才是真爱
不是所有的叔都叫北叔 读文摘精选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这样写道: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段经典的话一针见血的道出了男人对感情的“真相”。也就是说,很多男人在娶了一个人以后,慢慢的就会失去对她的感觉,甚至会不再喜欢。
而那个没有娶到、曾经爱过的人,却成了他们心中永远想念的人,难以忘怀的真爱。
01
得到以后,便作寻常
男人选择一个女人共度余生,最初的时候,当然是爱她的。
可是结了婚以后,两个人天天生活在一起,失去了原本的神秘感和距离感,便逐渐丧失了对对方的兴趣。
而恋爱时没有发现的那些缺点,也会在天长日久的相处中逐渐无所遁形。
两个人不断爆发的矛盾和争吵,也将两个人越推越远,逐渐相看两相厌。
曾经风花雪月的浪漫,就这样消磨在了柴米油盐的平淡与琐碎当中。
就像是《回家的诱惑》中的洪世贤,在追求林品如时,也是百般深情,海誓山盟。
可是结婚后没过多久,她在他的眼中就成了毫无魅力的“黄脸婆”。
而前任艾丽,却成了他心目中的“红玫瑰”,朱砂痣,念念不忘,以至于后来轻易就被诱惑出了轨。
可能大部分男人骨子里都有这样的本性,在还没有得到一个人的时候,永远最深情。
可真正得到之后,往往就觉得不过如此,甚至哪儿哪儿都是毛病,远远比不上回忆中的另一个女子。
正如张小娴所说:“时间,可以了解爱情,可以证明爱情,也可以推倒爱情。”
很多爱情,就这样败给了时间,输给了岁月。
02
没得到的,最是难忘
在婚姻里逐渐面目全非的妻子,让男人感到厌倦。
而那个存在于回忆当中的前任,在对比之下则显得让人难以忘怀。
因为没有得到,所以那个人在他的心目中,永远保持着最美好的模样。
看着现在的妻子,脾气不好,就会想起前任的温柔;
看着现在的妻子,人老珠黄,就会怀念前任的美丽。
就像是陈奕迅那句经典歌词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却有恃无恐。”
从爱情心理学上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反而就索然无味了。
因为没有得到,所以更加念念不忘;因为再难见,所以愈发日思夜想。
就像《甄嬛传》中的纯元之于皇帝。
在皇帝的心中,后来的人再怎么好,都比不过曾经的纯元。
可是正如宜修所言,皇帝之所以对纯元念念不忘,其实怀念的是那个记忆中最美好的存在。
现实中,男人们藏在心底的那个人同样如此。
可能那个人,未必真的比现任要好很多,只是一个在眼前,一个在天边,隔得越远,越觉得珍贵罢了。
让男人念念不忘的,实际上是被回忆无限美化的那个人,和自己经历过的那段美好岁月。
03
懂得珍惜,才配拥有
有段话说得很好:
“婚姻犹如久居兰室,故不闻其香。所以,才有了三年之痛、七年之痒;
情人如同四月桃花,娇艳且短暂。所以,才让人心生怜爱、难以割舍。”
对于男人来说,娶了在身边的那个人,永远比不过回忆里的那个人。
甚至会幻想,假如当初自己的选择不一样,现在的生活会是怎样。
可是如果真的可以重新选择呢?
倘若他娶的是前任,而现任成了前任,他就会满足于当下吗?
答案其实显而易见:大概并不会有什么差别。
白月光还是饭粘子,朱砂痣还是蚊子血,其实并不取决于女人究竟如何,而是男人总是不满于眼前所得。
可是,想得再多,假设再多,一切都是虚妄的。
真正值得我们去珍惜的,从来都是手中握着的那些事,和当下陪着的那个人。
正如心理学家武志红所言:“爱情的正确与否,关键不在于找到‘正确’的人,而在于你能否将自己的内心修炼成‘正确’的。”
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真正能够陪伴你一生,在你失意时陪在你身边,在你生病时对你嘘寒问暖的人,是眼前人,而非回忆里的那个人。
在这里,我想说,别对过去过于念念不忘,要把目光放在眼前人身上。
多看看她的付出,多心疼她的不易,好好对待她,认真珍惜她,给她幸福和未来。
毕竟,她才是陪伴你一生,照顾你一世的人。
不是所有的叔都叫北叔 读文摘精选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这样写道: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段经典的话一针见血的道出了男人对感情的“真相”。也就是说,很多男人在娶了一个人以后,慢慢的就会失去对她的感觉,甚至会不再喜欢。
而那个没有娶到、曾经爱过的人,却成了他们心中永远想念的人,难以忘怀的真爱。
01
得到以后,便作寻常
男人选择一个女人共度余生,最初的时候,当然是爱她的。
可是结了婚以后,两个人天天生活在一起,失去了原本的神秘感和距离感,便逐渐丧失了对对方的兴趣。
而恋爱时没有发现的那些缺点,也会在天长日久的相处中逐渐无所遁形。
两个人不断爆发的矛盾和争吵,也将两个人越推越远,逐渐相看两相厌。
曾经风花雪月的浪漫,就这样消磨在了柴米油盐的平淡与琐碎当中。
就像是《回家的诱惑》中的洪世贤,在追求林品如时,也是百般深情,海誓山盟。
可是结婚后没过多久,她在他的眼中就成了毫无魅力的“黄脸婆”。
而前任艾丽,却成了他心目中的“红玫瑰”,朱砂痣,念念不忘,以至于后来轻易就被诱惑出了轨。
可能大部分男人骨子里都有这样的本性,在还没有得到一个人的时候,永远最深情。
可真正得到之后,往往就觉得不过如此,甚至哪儿哪儿都是毛病,远远比不上回忆中的另一个女子。
正如张小娴所说:“时间,可以了解爱情,可以证明爱情,也可以推倒爱情。”
很多爱情,就这样败给了时间,输给了岁月。
02
没得到的,最是难忘
在婚姻里逐渐面目全非的妻子,让男人感到厌倦。
而那个存在于回忆当中的前任,在对比之下则显得让人难以忘怀。
因为没有得到,所以那个人在他的心目中,永远保持着最美好的模样。
看着现在的妻子,脾气不好,就会想起前任的温柔;
看着现在的妻子,人老珠黄,就会怀念前任的美丽。
就像是陈奕迅那句经典歌词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却有恃无恐。”
从爱情心理学上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反而就索然无味了。
因为没有得到,所以更加念念不忘;因为再难见,所以愈发日思夜想。
就像《甄嬛传》中的纯元之于皇帝。
在皇帝的心中,后来的人再怎么好,都比不过曾经的纯元。
可是正如宜修所言,皇帝之所以对纯元念念不忘,其实怀念的是那个记忆中最美好的存在。
现实中,男人们藏在心底的那个人同样如此。
可能那个人,未必真的比现任要好很多,只是一个在眼前,一个在天边,隔得越远,越觉得珍贵罢了。
让男人念念不忘的,实际上是被回忆无限美化的那个人,和自己经历过的那段美好岁月。
03
懂得珍惜,才配拥有
有段话说得很好:
“婚姻犹如久居兰室,故不闻其香。所以,才有了三年之痛、七年之痒;
情人如同四月桃花,娇艳且短暂。所以,才让人心生怜爱、难以割舍。”
对于男人来说,娶了在身边的那个人,永远比不过回忆里的那个人。
甚至会幻想,假如当初自己的选择不一样,现在的生活会是怎样。
可是如果真的可以重新选择呢?
倘若他娶的是前任,而现任成了前任,他就会满足于当下吗?
答案其实显而易见:大概并不会有什么差别。
白月光还是饭粘子,朱砂痣还是蚊子血,其实并不取决于女人究竟如何,而是男人总是不满于眼前所得。
可是,想得再多,假设再多,一切都是虚妄的。
真正值得我们去珍惜的,从来都是手中握着的那些事,和当下陪着的那个人。
正如心理学家武志红所言:“爱情的正确与否,关键不在于找到‘正确’的人,而在于你能否将自己的内心修炼成‘正确’的。”
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真正能够陪伴你一生,在你失意时陪在你身边,在你生病时对你嘘寒问暖的人,是眼前人,而非回忆里的那个人。
在这里,我想说,别对过去过于念念不忘,要把目光放在眼前人身上。
多看看她的付出,多心疼她的不易,好好对待她,认真珍惜她,给她幸福和未来。
毕竟,她才是陪伴你一生,照顾你一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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