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析背诵笔记#
现代理论物理学的概念与牛顿体系的概念是不同的。首先说十七世纪时占显著地位的“力”这个概念吧,这已经知道是多余的了。按牛顿讲,“力”是运动在大小或方向上起变化的原因。把“因”这个概念看得很重要,而“力”则被想像成推什么或拉什么的时候所经验到的那种东西。因为这缘故,引力超距离起作用这件事被当成是万有引力说的一个反对理由,而牛顿本人也承认,必定存在着传递引力的某种媒质。
现代理论物理学的概念与牛顿体系的概念是不同的。首先说十七世纪时占显著地位的“力”这个概念吧,这已经知道是多余的了。按牛顿讲,“力”是运动在大小或方向上起变化的原因。把“因”这个概念看得很重要,而“力”则被想像成推什么或拉什么的时候所经验到的那种东西。因为这缘故,引力超距离起作用这件事被当成是万有引力说的一个反对理由,而牛顿本人也承认,必定存在着传递引力的某种媒质。
舆情即战场,你们多参与热搜话题,tk几年前就是MCN,掌握着一大批粉丝量过百万的账号,他们经常参与各种话题,受处罚也基本上很轻,对“吃席”可谓经验丰富。反观我们这边,最近被关的有点多,大多数是小号,有些一个月没上的也被封了,可能被当成僵尸号了。
大家发的微博有共同点:
❶非常单一,相当好判定,一眼就知道是粉丝。
❷极少参与其它话题,生活痕迹偏弱,要有自我。
❸多与大v互动,参与话题将权重带起来。现在你们集中在一个圈,要走出来。
❹上线少,系统会以为是僵尸号。
丰富自己,将有用的微博加上你自编的关键词,方便以后查找使用,所谓战,也要备,没有准备,一个权重轻的号,就是“人微言轻”,鼓励你们成为各领域优秀的代表,优秀的人,权威的人,说一句小张是冤枉的,大家也会因为你优秀而相信你,进而愿意听你解释。
大家发的微博有共同点:
❶非常单一,相当好判定,一眼就知道是粉丝。
❷极少参与其它话题,生活痕迹偏弱,要有自我。
❸多与大v互动,参与话题将权重带起来。现在你们集中在一个圈,要走出来。
❹上线少,系统会以为是僵尸号。
丰富自己,将有用的微博加上你自编的关键词,方便以后查找使用,所谓战,也要备,没有准备,一个权重轻的号,就是“人微言轻”,鼓励你们成为各领域优秀的代表,优秀的人,权威的人,说一句小张是冤枉的,大家也会因为你优秀而相信你,进而愿意听你解释。
刘素霞对跨省湖北鉴定意见的质证
鉴定的背景:2016.3.15发生纠纷,公安7次找了19个左右专家、法医和检察院一起来保证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新鲜伤, 2017.8.22日刑事第三次开庭,在对刘素霞家的监控视频质证后,检察院又要延期补充侦查,用超期不交卷迫使法院在2017.9.28按撤诉,剥夺了刘素霞应该判无罪的权利。 按撤诉一个月没有再起诉,检察院违法不给刘素霞不起诉书(违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459条规定,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刘素霞在2017.11.24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又违法让公安第4次对刘素霞保密补充侦查8个月9天到2018.6.6日才补充侦查终结,在按撤诉9个月4天,案件终结8个月4天后314号起诉书隐瞒按撤诉,以这同一个事由第二轮对我重复起诉。 因为第一轮公开一点就被发现一点错误, 让他们总结了经验。这第二轮的全保密进行,违法保密补充侦查,保密做鉴定……用保密剥夺了刘素霞所有的权利,都不知道谁补充侦查的?找谁反映事实真相去……?没办法通过信访又转给公安,瞒着刘素霞回复处理了。公安不处理两年多刘素霞一直向他们举报的问题,不敢鉴定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伤,直接甩开刘素霞一而再,再而8的保密去进行和争议文不对题的鉴定,湖北鉴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跨省重新做的
1,湖北鉴定意见只能证明吴丽丽在纠纷当天就有骨痂。 是不合法错误的鉴定意见。
纠纷两年多公安检察院坚持保证吴丽丽粉碎性骨折新鲜伤,保证失败按撤诉,检察院违法不给刘素霞不起诉书,刘素霞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又违法让公安补充侦查,公安又一次非法启动湖北鉴定。 (先保证吴丽丽粉碎性骨折新鲜伤两年多,又去湖北进行鉴定,是先裁决后取证)。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跨省多次鉴定违反公豫通17号第五条
第五条、重新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所在省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进行。对省直管县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的重新鉴定,暂由原所在省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进行。两次鉴定意见一致的,不再重新委托鉴定;两次鉴定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的程序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并决定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法律规定公安只能鉴定两次,不能跨省 ) 公安自己在2016.9.14,2017.3.3也是依据这条法律早已明确,不能再重新鉴定(见证据18、19)。更不能在保证新鲜伤失败后去修改两年多控辩双方没有一点争议的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才构成轻伤二级,又制造了更多争议。
(2)湖北鉴定是公安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非法进行的,委托主体不适格。《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四十八条 本通则所称办案机关,是指办理诉讼案件的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侦查阶段公安委托鉴定,到审判阶段法院委托鉴定,(见豫公通17号)这样立法也是为了避免控方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按撤诉后公安还能再鉴定,湖北的鉴定公安已没有再委托鉴定的法律依据,)
(3)湖北鉴定违反法律规定第 条:鉴定意见要明确。结论被他们一颠倒,就不是个合法的鉴定了。它也只是说了个符合,公安立马又和刘素霞扯上关系。就像发烧符合感冒症状,公安立刻把罪名定给感冒一样荒唐。和证据10、商水,周口的鉴定都是公安给吴莉莉做轻伤的辅助条件,都是公安请他们鉴定,他们让公安调查,公安用不懂医把吴莉莉的轻伤二级和刘素霞扯上关系。
(4)又拿不真实的材料。
鉴定材料不真实1:证据3的会诊意见是错误的(详见证据3、4证明目的)2,吴莉莉现场照片已经被我家视频证实是假现场。我还严重怀疑被技术处理,因为他们一直不给照片原件我们无法去鉴定证实。并且前几次鉴定材料里都没有,这个半路又补上的照片很诡异……(3)赵宇航询问笔录说谎。白纸黑字早写下的他也能再修改(详见证据 13对赵宇航的询问笔录 )还有……
5,和证据10、11、12、16、17相互印证 公安又做跑题的鉴定,专门修改无异议的,把粉碎性骨折修改成两处,再进行选择性鉴定,涉嫌故意隐瞒,
因为证据10周口的鉴定意见没按争议的新伤与陈旧伤即骨折时间去鉴定,被刘素霞强烈抗议,被不批捕说明确鉴定伤情跑题,被法院指明要鉴定新伤与陈旧伤……两年多后公安还是坚决不敢鉴定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执意要做跑题的伤情,还修改两年多控辩双方都无异议的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构成构成轻伤二级……
不仅隐瞒一处不鉴定,还隐瞒还符合那一天?那种情况?
(骨折愈合从纤维骨痂到骨性骨痂再到临床愈合,其中每一阶段的递进都不可能整齐划一,由于受血供等因素影响,骨折愈合必然是由近及远逐步形成)湖北鉴定就是在陈旧伤愈合慢的一点说符合。这点所谓的符合还有很多可能,可能是赵宇航把陈旧伤当成新伤治疗造成的,可能是吴莉莉伪装新伤造成的……吴莉莉纠纷第16天才去做鉴定,这16天公安无证据证明她没有做假。
6,不是为了查明真相是故意制造争议,湖北鉴定前,公安找21个左右的专家、法医(有的分不清是吴丽丽一方还是公安找的,请二审查明)。法院找两个,刘素霞一方找了几个,近30个专家对吴莉莉这个位置的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没有一点异议。控辩双方争议的是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伤,公安能不能排除陈旧伤的问题。凭法医的专业知识鉴定骨折时间是很容易的,争议的公安不敢让鉴定,又一次让鉴定和争议跑题的伤情,湖北的鉴定还专门修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把吴莉莉粉碎性骨折修改两处后,故意留一处不鉴定是故意隐瞒,只把这点鉴定成符合2016.3.15的,哪些却鉴定不出来符合那一天的?证明他们做鉴定的目的不是为了查明真相。动机存疑…… 又补充的两年多前证据10里根本就不存在的细目照片无任何意义(法律上的细目照片是指刚受伤时候的),湖北的鉴定意见只能导致证据13和证据10相互矛盾,证据10对,证据13就错。把错误的证据13当成对的,那证据10两个鉴定意见就错,公诉人第一轮指控刘素霞的就错,第一论已经错了再来第二轮拘留逮捕起诉……更错。证据13也和公安前两年多自己找的专家意见相矛盾。证据13专门修改无争议的更荒唐
鉴定的背景:2016.3.15发生纠纷,公安7次找了19个左右专家、法医和检察院一起来保证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新鲜伤, 2017.8.22日刑事第三次开庭,在对刘素霞家的监控视频质证后,检察院又要延期补充侦查,用超期不交卷迫使法院在2017.9.28按撤诉,剥夺了刘素霞应该判无罪的权利。 按撤诉一个月没有再起诉,检察院违法不给刘素霞不起诉书(违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459条规定,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刘素霞在2017.11.24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又违法让公安第4次对刘素霞保密补充侦查8个月9天到2018.6.6日才补充侦查终结,在按撤诉9个月4天,案件终结8个月4天后314号起诉书隐瞒按撤诉,以这同一个事由第二轮对我重复起诉。 因为第一轮公开一点就被发现一点错误, 让他们总结了经验。这第二轮的全保密进行,违法保密补充侦查,保密做鉴定……用保密剥夺了刘素霞所有的权利,都不知道谁补充侦查的?找谁反映事实真相去……?没办法通过信访又转给公安,瞒着刘素霞回复处理了。公安不处理两年多刘素霞一直向他们举报的问题,不敢鉴定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伤,直接甩开刘素霞一而再,再而8的保密去进行和争议文不对题的鉴定,湖北鉴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跨省重新做的
1,湖北鉴定意见只能证明吴丽丽在纠纷当天就有骨痂。 是不合法错误的鉴定意见。
纠纷两年多公安检察院坚持保证吴丽丽粉碎性骨折新鲜伤,保证失败按撤诉,检察院违法不给刘素霞不起诉书,刘素霞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又违法让公安补充侦查,公安又一次非法启动湖北鉴定。 (先保证吴丽丽粉碎性骨折新鲜伤两年多,又去湖北进行鉴定,是先裁决后取证)。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跨省多次鉴定违反公豫通17号第五条
第五条、重新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所在省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进行。对省直管县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的重新鉴定,暂由原所在省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进行。两次鉴定意见一致的,不再重新委托鉴定;两次鉴定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的程序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并决定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法律规定公安只能鉴定两次,不能跨省 ) 公安自己在2016.9.14,2017.3.3也是依据这条法律早已明确,不能再重新鉴定(见证据18、19)。更不能在保证新鲜伤失败后去修改两年多控辩双方没有一点争议的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才构成轻伤二级,又制造了更多争议。
(2)湖北鉴定是公安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非法进行的,委托主体不适格。《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四十八条 本通则所称办案机关,是指办理诉讼案件的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侦查阶段公安委托鉴定,到审判阶段法院委托鉴定,(见豫公通17号)这样立法也是为了避免控方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按撤诉后公安还能再鉴定,湖北的鉴定公安已没有再委托鉴定的法律依据,)
(3)湖北鉴定违反法律规定第 条:鉴定意见要明确。结论被他们一颠倒,就不是个合法的鉴定了。它也只是说了个符合,公安立马又和刘素霞扯上关系。就像发烧符合感冒症状,公安立刻把罪名定给感冒一样荒唐。和证据10、商水,周口的鉴定都是公安给吴莉莉做轻伤的辅助条件,都是公安请他们鉴定,他们让公安调查,公安用不懂医把吴莉莉的轻伤二级和刘素霞扯上关系。
(4)又拿不真实的材料。
鉴定材料不真实1:证据3的会诊意见是错误的(详见证据3、4证明目的)2,吴莉莉现场照片已经被我家视频证实是假现场。我还严重怀疑被技术处理,因为他们一直不给照片原件我们无法去鉴定证实。并且前几次鉴定材料里都没有,这个半路又补上的照片很诡异……(3)赵宇航询问笔录说谎。白纸黑字早写下的他也能再修改(详见证据 13对赵宇航的询问笔录 )还有……
5,和证据10、11、12、16、17相互印证 公安又做跑题的鉴定,专门修改无异议的,把粉碎性骨折修改成两处,再进行选择性鉴定,涉嫌故意隐瞒,
因为证据10周口的鉴定意见没按争议的新伤与陈旧伤即骨折时间去鉴定,被刘素霞强烈抗议,被不批捕说明确鉴定伤情跑题,被法院指明要鉴定新伤与陈旧伤……两年多后公安还是坚决不敢鉴定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执意要做跑题的伤情,还修改两年多控辩双方都无异议的吴莉莉粉碎性骨折构成构成轻伤二级……
不仅隐瞒一处不鉴定,还隐瞒还符合那一天?那种情况?
(骨折愈合从纤维骨痂到骨性骨痂再到临床愈合,其中每一阶段的递进都不可能整齐划一,由于受血供等因素影响,骨折愈合必然是由近及远逐步形成)湖北鉴定就是在陈旧伤愈合慢的一点说符合。这点所谓的符合还有很多可能,可能是赵宇航把陈旧伤当成新伤治疗造成的,可能是吴莉莉伪装新伤造成的……吴莉莉纠纷第16天才去做鉴定,这16天公安无证据证明她没有做假。
6,不是为了查明真相是故意制造争议,湖北鉴定前,公安找21个左右的专家、法医(有的分不清是吴丽丽一方还是公安找的,请二审查明)。法院找两个,刘素霞一方找了几个,近30个专家对吴莉莉这个位置的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没有一点异议。控辩双方争议的是骨折时间,新伤与陈旧伤,公安能不能排除陈旧伤的问题。凭法医的专业知识鉴定骨折时间是很容易的,争议的公安不敢让鉴定,又一次让鉴定和争议跑题的伤情,湖北的鉴定还专门修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把吴莉莉粉碎性骨折修改两处后,故意留一处不鉴定是故意隐瞒,只把这点鉴定成符合2016.3.15的,哪些却鉴定不出来符合那一天的?证明他们做鉴定的目的不是为了查明真相。动机存疑…… 又补充的两年多前证据10里根本就不存在的细目照片无任何意义(法律上的细目照片是指刚受伤时候的),湖北的鉴定意见只能导致证据13和证据10相互矛盾,证据10对,证据13就错。把错误的证据13当成对的,那证据10两个鉴定意见就错,公诉人第一轮指控刘素霞的就错,第一论已经错了再来第二轮拘留逮捕起诉……更错。证据13也和公安前两年多自己找的专家意见相矛盾。证据13专门修改无争议的更荒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