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超话]#
今天发了两个题目,很多同学参与进来!以后老师每天都是知识点与题目配合,这样大家就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013犯罪客体的概念(简答题)
014犯罪客体的种类(选择、简答)
犯罪客体的概念当作简答题准备,选择题一般不会涉及!
犯罪客体的种类非常重要!!每年必考,曾经2019考过简答题,选择题也经常考查,所以大家务必掌握!
01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简答、论述)
本知识点主要是当作主观题准备,还没有被考到过,考到的概率也比较大! https://t.cn/RJhTt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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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犯罪客体的概念(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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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的概念当作简答题准备,选择题一般不会涉及!
犯罪客体的种类非常重要!!每年必考,曾经2019考过简答题,选择题也经常考查,所以大家务必掌握!
01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简答、论述)
本知识点主要是当作主观题准备,还没有被考到过,考到的概率也比较大! https://t.cn/RJhTtpf
[建议:立法设置妨害诊疗罪]#卫健委再次强调不得推诿拒绝患者#
1 必要性:媒体报道多起因疫情防控而拒诊、推诿、等待核酸结果、导致就诊患者死亡的案例。没有被报道的有多少尚不清楚。尽管三令五申不得拒收急重症,但那些要求均无刑罚后果,常被地方无视,甚至地方明明有绿色通道也不开启。
若疫情防控不力,地方主官前途和责任易受影响,但若拒诊,则只是个案医疗事故追责,对政策决策者没有实质影响。这是不是三令五申不得拒诊,而医疗系统一切心知肚明却拒诊的原因?
2 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针对的是拒诊政策,并非医生,医生有《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罪约束,但地方出台政策导致危险和危害却不在刑法调整之列,须弥补这个空白。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地方主官、地方卫健、医院,即针对不特定急重症患者,直接或间接拍板拒诊政策的人。
(2)犯罪客体:出台拒诊政策,侵害的是不特定急重症患者的诊疗权利,危害的是公共卫生安全。
本罪应该是危险犯不是结果犯,只要出台拒诊政策足以造成急重症危险的即构成犯罪既遂,出现危害结果的属于加重量刑的范围,不要求必然出现危害结果。
医疗机构应该防疫,但我们明明具备接受急重症患者的能力,却在几年间一再发生拒诊或变相拒诊的情况,究其原因是拒诊政策制定者的法律成本太低。而疫情防控必然是常态,刑事立法十分必要。
1 必要性:媒体报道多起因疫情防控而拒诊、推诿、等待核酸结果、导致就诊患者死亡的案例。没有被报道的有多少尚不清楚。尽管三令五申不得拒收急重症,但那些要求均无刑罚后果,常被地方无视,甚至地方明明有绿色通道也不开启。
若疫情防控不力,地方主官前途和责任易受影响,但若拒诊,则只是个案医疗事故追责,对政策决策者没有实质影响。这是不是三令五申不得拒诊,而医疗系统一切心知肚明却拒诊的原因?
2 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针对的是拒诊政策,并非医生,医生有《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罪约束,但地方出台政策导致危险和危害却不在刑法调整之列,须弥补这个空白。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地方主官、地方卫健、医院,即针对不特定急重症患者,直接或间接拍板拒诊政策的人。
(2)犯罪客体:出台拒诊政策,侵害的是不特定急重症患者的诊疗权利,危害的是公共卫生安全。
本罪应该是危险犯不是结果犯,只要出台拒诊政策足以造成急重症危险的即构成犯罪既遂,出现危害结果的属于加重量刑的范围,不要求必然出现危害结果。
医疗机构应该防疫,但我们明明具备接受急重症患者的能力,却在几年间一再发生拒诊或变相拒诊的情况,究其原因是拒诊政策制定者的法律成本太低。而疫情防控必然是常态,刑事立法十分必要。
#你一定能够成为你想要去成为的人[超话]#
2月28
1⃣️单词三个单元
2⃣️看20页第六章,准备开民法
3⃣️回顾第四章,做做思维导图,看看第三章错题理解了没有,把人大绿皮书的第三章做了。回忆框架:【什么是犯罪。犯罪客体:一般客体 同类客体(分类基础 十大类 刑法分则体系) 直接客体(简单客体 复杂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危害行为(作为 不作为) 危害结果(实害结果 危险结果) 因果关系(介入因素)。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 单位犯。犯罪主观方面:故意(直接 间接) 过失(疏忽大意 过于自信) 意外事件。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
4⃣️开始看语法课!看一节课选择一下到底听谁的[绿马][绿马][绿马][绿马][绿马][绿马][绿马]
你必须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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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始看语法课!看一节课选择一下到底听谁的[绿马][绿马][绿马][绿马][绿马][绿马][绿马]
你必须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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