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公开课# #知识buff加成计划# 【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效?】总有人问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发生情况法院是否支持按协议履行?
这些年各地都有不少因为忠诚协议引发的纠纷,由于之前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法院的判决有的支持有的不支持。这既和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的裁判思路不同有关,也和不同案例的案情不同有关。
从以往案例来看,涉及人身关系的内容以法律规定为准,一般不支持通过忠诚协议的方式处分。涉及财产处分问题时是否支持要看具体情况,一般会根据过错情况、双方的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具体判断,如果一方违反《忠诚协议》的证据比较充分,且协议中对财产处分的标准比较适合,不存在过分严厉、显失公平、无法执行等情况,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那么这个问题在《民法典》生效后呢?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个可以理解为忠诚协议的法理基础,但是对忠诚协议的效力和履行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
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同时,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也提到“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杨律说法# 所以,从表面上看,似乎在《民法典》后法院不会支持忠诚协议了,并不是说这协议无效,而是你们自己履行法律不管,但发生争议法院不会以强制力支持这个协议。
但我觉得实践中还是得看具体案情和情况。
司法解释里说“仅以1043条提起诉讼不受理或驳回”,怎么理解“仅以”?加上些条件和理由是不是就可以了?
比如双方在这类协议中约定的内容,除符合1043条的条件以外,还符合其它法律规定的过错赔偿或给付条件?
再比如同样的事实和情况法律上可以有不同的定性,比如夫妻间对财产归属和处置问题进行的约定,除了忠诚协议以外还有《民法典》第1065的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协议,这种财产约定协议如果附带上一些不违法的条件,算忠诚协议还是财产约定协议?
在司法解释不够绝对清晰的情况下,实践中根据不同案情就可能存在变量,而且司法解释本身也可能会不断调整变化。
再退一步讲,在协议内容相对合理,而且涉及财产分割或给付的条款在婚姻家庭法律中也有依据来源的情况下,即使最终在形式上协议不被认可,离婚诉讼中协议的实质条件内容也有被认可或被参考认可的可能性。
所以,杨律师认为目前状态下如果非要签署这种协议,且想提高其被支持的可能性,关于协议中涉及财产问题应该和双方经济能力相适应,且分配方案和过错要相当,并且相关条款尽量在婚姻家庭编的法律中找到相应依据。
这些年各地都有不少因为忠诚协议引发的纠纷,由于之前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法院的判决有的支持有的不支持。这既和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的裁判思路不同有关,也和不同案例的案情不同有关。
从以往案例来看,涉及人身关系的内容以法律规定为准,一般不支持通过忠诚协议的方式处分。涉及财产处分问题时是否支持要看具体情况,一般会根据过错情况、双方的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具体判断,如果一方违反《忠诚协议》的证据比较充分,且协议中对财产处分的标准比较适合,不存在过分严厉、显失公平、无法执行等情况,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那么这个问题在《民法典》生效后呢?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个可以理解为忠诚协议的法理基础,但是对忠诚协议的效力和履行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
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同时,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也提到“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杨律说法# 所以,从表面上看,似乎在《民法典》后法院不会支持忠诚协议了,并不是说这协议无效,而是你们自己履行法律不管,但发生争议法院不会以强制力支持这个协议。
但我觉得实践中还是得看具体案情和情况。
司法解释里说“仅以1043条提起诉讼不受理或驳回”,怎么理解“仅以”?加上些条件和理由是不是就可以了?
比如双方在这类协议中约定的内容,除符合1043条的条件以外,还符合其它法律规定的过错赔偿或给付条件?
再比如同样的事实和情况法律上可以有不同的定性,比如夫妻间对财产归属和处置问题进行的约定,除了忠诚协议以外还有《民法典》第1065的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协议,这种财产约定协议如果附带上一些不违法的条件,算忠诚协议还是财产约定协议?
在司法解释不够绝对清晰的情况下,实践中根据不同案情就可能存在变量,而且司法解释本身也可能会不断调整变化。
再退一步讲,在协议内容相对合理,而且涉及财产分割或给付的条款在婚姻家庭法律中也有依据来源的情况下,即使最终在形式上协议不被认可,离婚诉讼中协议的实质条件内容也有被认可或被参考认可的可能性。
所以,杨律师认为目前状态下如果非要签署这种协议,且想提高其被支持的可能性,关于协议中涉及财产问题应该和双方经济能力相适应,且分配方案和过错要相当,并且相关条款尽量在婚姻家庭编的法律中找到相应依据。
俄罗斯能源部副部长 Evgeny Grabchak 表示,俄罗斯需要尽快消除加密货币挖矿领域的法律真空,他表示:“由于加密货币挖矿存在法律真空,因此导致监管和制定明确的游戏规则变得非常困难,这种法律真空需要尽快消除,如果我们想以某种方式进行加密货币挖矿就必须引入法律监管,将挖矿的概念添加到监管框架中。” Evgeny Grabchak 还指出,相比于在俄罗斯联邦层面,在地区层面确定采矿地点和为矿工提供能源会更有效。#加密货币# #加密挖矿# #比特币btc#
俄罗斯能源部副部长:必须将加密货币挖矿纳入监管框架
#财经[超话]##加密货币##btc[超话]#
俄罗斯能源部副部长 Evgeny Grabchak 表示,俄罗斯需要尽快消除加密货币挖矿领域的法律真空,他表示:“由于加密货币挖矿存在法律真空,因此导致监管和制定明确的游戏规则变得非常困难,这种法律真空需要尽快消除,如果我们想以某种方式进行加密货币挖矿就必须引入法律监管,将挖矿的概念添加到监管框架中。” Evgeny Grabchak 还指出,相比于在俄罗斯联邦层面,在地区层面确定采矿地点和为矿工提供能源会更有效。(塔斯社)
#财经[超话]##加密货币##btc[超话]#
俄罗斯能源部副部长 Evgeny Grabchak 表示,俄罗斯需要尽快消除加密货币挖矿领域的法律真空,他表示:“由于加密货币挖矿存在法律真空,因此导致监管和制定明确的游戏规则变得非常困难,这种法律真空需要尽快消除,如果我们想以某种方式进行加密货币挖矿就必须引入法律监管,将挖矿的概念添加到监管框架中。” Evgeny Grabchak 还指出,相比于在俄罗斯联邦层面,在地区层面确定采矿地点和为矿工提供能源会更有效。(塔斯社)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