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坏作家是必要的,因为他们符合不发展、不成熟之辈的趣味
艺术的灵魂(4)
文/尼采
(三十九)
熟人的著作及其读者——我们读熟人(朋友或敌人)的著作有双重心情。一方面我们认识,并在此时不断耳语:“这是他写的,是他的内在知识、他的经验、禀赋的标志。”同时,另一种认识又力求弄清这著作本身究竟是什么,不看其作者,它本身应当获得什么评价,它本身又提供了什么新知识。这两种阅读和衡量方式彼此干扰,不言而喻,也彼此对立,即使和一位朋友谈话,也只有当两人只想着事情本身而忘掉他们是朋友时,才可能有认识上好的收获。
(四十二)
写作和教学中的审慎——谁刚开始写作并感觉到自己的写作热情时,在他所从事的和经历的一切中,几乎只领会可以充当写作材料的东西。他不再想自己,而只想著作家及其读者。他有志于观察,但不是写自己所用。谁是教师,他就多半不善于为他自己的利益做自己的事情,他始终想着学生的利益,任何知识,只有是他能够教授的,才会使他感兴趣。最后,他把自己看作是一条知识的通道,并归根到底看作工具,以致丧失了自己的真诚。
(四十三)
坏作家是必要的——永远必须有坏作家,因为他们符合不发展、不成熟之辈的趣味。后者如同成熟者一样有其需要。倘若人的寿命更长些,那么变成熟的人的数量就会超过或至少等同于不成熟者。然而,绝大多数人死得过于年轻了。这就是说,永远的更多的不发展的理智连同坏的趣味,而且,这些人带着青年人过激的态度以渴望其需要的满足,他们强迫产生坏作家。
(四十四)
太近和太远——读者和作者常常互不理解,因为作者太熟悉题目,几乎感到它无聊了,所以他放弃了他所知道的许多例子,而读者却对事物又过于生疏,如果不给他举例,就容易觉得根据不足。
(四十六)
黑暗与强光并存——在一般情况下,不善于清晰阐明其思想的作家,在个别情况下就喜欢选用最强烈、最夸张的标记和最高级形容词,来产生一种光照效果,好像斑驳的林茵道上的耀眼火炬。
(四十八)
令人翩翩起舞的书——有一些作家,他们把不可能的事描绘得像可能的事一样,谈论起灵性和天才时,就好像它们只是一种心境和爱好似的,便以此产生出一种奔放自由的情感,好像人以足尖站立,头晕遏止不住地要翩翩起舞了。
(五十)
几乎变为人的书——再令每位作家惊奇的是,书一旦脱稿之后,便以独立的生命形式而继续生存了;他似乎觉得,它像昆虫的一截脱落下来,继续走它自己的路去了。也许他完全遗忘了它,也许他超越了其中所写的见解,也许他自己也不再理解它,并失去了构思此书时一度载他飞翔的翅膀。与此同时,它寻找它的读者,点燃生命,使人幸福,给人震惊,唤来新的作品,成为决心和行动的动力。简单地说,它像一个赋予了精神和灵魂的生灵一样地生存着,但还不是人。作者获得了最幸福的命运,他年老之时可以说,他身上一切创造的、有力的、高尚的、证明的思想和情感,会在他的作品中继续生存着,即使他自己只是残灰,火种却到处复燃并且流传。如果你设想一下,一个人的每个行动,而不仅是一本书,会以某种方式成为其他实际存在着的真正的不朽,即运动的不朽:一度运动之物,如同昆虫嵌在琥珀中一样,嵌进了万有的总联系而变得永恒了。
(五十一)
老年的快乐——思想家以及艺术家,他较好地自我逃往了作品中,当他看到他的肉体和精神渐渐被时间磨损毁坏时,便感到一种近乎恶意的快乐,犹如他躲在角落里去看一个贼撬他的钱柜,而他知道钱柜是空的,所有的财富已经安全转移。
(五十二)
宁静的丰收——天生的精神贵族是不太勤奋的;他们的成果在宁静的秋夜出现并从树梢坠落,无需焦急的渴望、催促和除旧布新。不间断地创作愿望是平庸的,显示了虚荣、嫉妒和功名欲。倘若一个人是什么,他就根本不必去做什么——而仍然大有作为。在“制作的”人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种族。
(五十五)
对荒谬的快乐——人怎么能对荒谬感到快乐?只要世界上还有笑,情况就会如此;甚至可以说,凡有幸福之处,便有对荒谬的快乐。经验转为无目的,而有目的反面的,必然的转为任意,这个过程倘若没有造成损害,只是一时心血来潮而发生,就会使人高兴,因为这暂时会把我们从必然的、有目的、经验的压迫下解放出来,而我们平时就是把它们来看做是我们的无情主宰的;当被期待之物(他通常使人不安、紧张)无害地来到,我们便游戏和欢笑。
(六十二)
艺术中的彼岸——人们曾深刻痛心地承认,一切时代的艺术家在其才华横溢的顶峰,恰恰把我们今日视为谬误的一种观念,并提举到了神化的地步:他们是人类的宗教误信和哲学迷误的颂扬者,倘无对人类的绝对真理的信念,他们不会这么做。如果根本地除去对这一真理的信念,驾于人类知识与迷误两端的虹彩将黯然失色,那么,像《神曲》、拉斐尔的绘画、米开朗其罗的壁画、哥德式教学等,这一类艺术就绝不可能复兴,它们不仅以艺术对象的宇宙意义,而且以其形而上意义为自身的前提。于是,曾经有过这样一种艺术,这样一种艺术家的信念,便仅仅成了动人的传说。
(摘自尼采《谈自由与偏见》,石磊编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
艺术的灵魂(4)
文/尼采
(三十九)
熟人的著作及其读者——我们读熟人(朋友或敌人)的著作有双重心情。一方面我们认识,并在此时不断耳语:“这是他写的,是他的内在知识、他的经验、禀赋的标志。”同时,另一种认识又力求弄清这著作本身究竟是什么,不看其作者,它本身应当获得什么评价,它本身又提供了什么新知识。这两种阅读和衡量方式彼此干扰,不言而喻,也彼此对立,即使和一位朋友谈话,也只有当两人只想着事情本身而忘掉他们是朋友时,才可能有认识上好的收获。
(四十二)
写作和教学中的审慎——谁刚开始写作并感觉到自己的写作热情时,在他所从事的和经历的一切中,几乎只领会可以充当写作材料的东西。他不再想自己,而只想著作家及其读者。他有志于观察,但不是写自己所用。谁是教师,他就多半不善于为他自己的利益做自己的事情,他始终想着学生的利益,任何知识,只有是他能够教授的,才会使他感兴趣。最后,他把自己看作是一条知识的通道,并归根到底看作工具,以致丧失了自己的真诚。
(四十三)
坏作家是必要的——永远必须有坏作家,因为他们符合不发展、不成熟之辈的趣味。后者如同成熟者一样有其需要。倘若人的寿命更长些,那么变成熟的人的数量就会超过或至少等同于不成熟者。然而,绝大多数人死得过于年轻了。这就是说,永远的更多的不发展的理智连同坏的趣味,而且,这些人带着青年人过激的态度以渴望其需要的满足,他们强迫产生坏作家。
(四十四)
太近和太远——读者和作者常常互不理解,因为作者太熟悉题目,几乎感到它无聊了,所以他放弃了他所知道的许多例子,而读者却对事物又过于生疏,如果不给他举例,就容易觉得根据不足。
(四十六)
黑暗与强光并存——在一般情况下,不善于清晰阐明其思想的作家,在个别情况下就喜欢选用最强烈、最夸张的标记和最高级形容词,来产生一种光照效果,好像斑驳的林茵道上的耀眼火炬。
(四十八)
令人翩翩起舞的书——有一些作家,他们把不可能的事描绘得像可能的事一样,谈论起灵性和天才时,就好像它们只是一种心境和爱好似的,便以此产生出一种奔放自由的情感,好像人以足尖站立,头晕遏止不住地要翩翩起舞了。
(五十)
几乎变为人的书——再令每位作家惊奇的是,书一旦脱稿之后,便以独立的生命形式而继续生存了;他似乎觉得,它像昆虫的一截脱落下来,继续走它自己的路去了。也许他完全遗忘了它,也许他超越了其中所写的见解,也许他自己也不再理解它,并失去了构思此书时一度载他飞翔的翅膀。与此同时,它寻找它的读者,点燃生命,使人幸福,给人震惊,唤来新的作品,成为决心和行动的动力。简单地说,它像一个赋予了精神和灵魂的生灵一样地生存着,但还不是人。作者获得了最幸福的命运,他年老之时可以说,他身上一切创造的、有力的、高尚的、证明的思想和情感,会在他的作品中继续生存着,即使他自己只是残灰,火种却到处复燃并且流传。如果你设想一下,一个人的每个行动,而不仅是一本书,会以某种方式成为其他实际存在着的真正的不朽,即运动的不朽:一度运动之物,如同昆虫嵌在琥珀中一样,嵌进了万有的总联系而变得永恒了。
(五十一)
老年的快乐——思想家以及艺术家,他较好地自我逃往了作品中,当他看到他的肉体和精神渐渐被时间磨损毁坏时,便感到一种近乎恶意的快乐,犹如他躲在角落里去看一个贼撬他的钱柜,而他知道钱柜是空的,所有的财富已经安全转移。
(五十二)
宁静的丰收——天生的精神贵族是不太勤奋的;他们的成果在宁静的秋夜出现并从树梢坠落,无需焦急的渴望、催促和除旧布新。不间断地创作愿望是平庸的,显示了虚荣、嫉妒和功名欲。倘若一个人是什么,他就根本不必去做什么——而仍然大有作为。在“制作的”人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种族。
(五十五)
对荒谬的快乐——人怎么能对荒谬感到快乐?只要世界上还有笑,情况就会如此;甚至可以说,凡有幸福之处,便有对荒谬的快乐。经验转为无目的,而有目的反面的,必然的转为任意,这个过程倘若没有造成损害,只是一时心血来潮而发生,就会使人高兴,因为这暂时会把我们从必然的、有目的、经验的压迫下解放出来,而我们平时就是把它们来看做是我们的无情主宰的;当被期待之物(他通常使人不安、紧张)无害地来到,我们便游戏和欢笑。
(六十二)
艺术中的彼岸——人们曾深刻痛心地承认,一切时代的艺术家在其才华横溢的顶峰,恰恰把我们今日视为谬误的一种观念,并提举到了神化的地步:他们是人类的宗教误信和哲学迷误的颂扬者,倘无对人类的绝对真理的信念,他们不会这么做。如果根本地除去对这一真理的信念,驾于人类知识与迷误两端的虹彩将黯然失色,那么,像《神曲》、拉斐尔的绘画、米开朗其罗的壁画、哥德式教学等,这一类艺术就绝不可能复兴,它们不仅以艺术对象的宇宙意义,而且以其形而上意义为自身的前提。于是,曾经有过这样一种艺术,这样一种艺术家的信念,便仅仅成了动人的传说。
(摘自尼采《谈自由与偏见》,石磊编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
【转载】周国平曾说过:“人活世上,第一重要的还是做人,懂得自爱自尊,使自己有一颗坦荡又充实的灵魂,足以承受得住命运的打击,也配得上命运的赐予。倘能这样,也就算得上做命运的主人了。”
生命不受打击不够坚强,虽然命运无法掌控,但是能够让自己适应人生,能让自己变得更好。
人生旅途没有捷径,除了选择就是前行,一程风雨,一层霜雪,一程山水,一路相逢,谁能把人生走的顺畅,那必定是一个与命运抗争过的人。
人生,重要的是选择,而选择中重要的是选择怎么做人,只有拥有好的品德,优秀的德行,强大的灵魂,才能在人生路上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才能在命运的海洋,顺风掌舵,逆风击浪。
乘风破浪,而不随波逐流,鹰击长空,而不鱼翔浅底,拥有充实的灵魂,才会有人生的美丽。
或许,关于灵魂层面的东西觉得抽象,但是,你去读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会看见自强不息的保尔柯察金,也就会懂得,生命真正的美,在于生命不懈的追求和自尊自爱,承受苦难打击,而不屈不挠的活着,且活得更好。
我觉得一个人活着应该如雪中寒梅——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梅开香幽,那种笑对风雪、迎寒而立的气度,孤芳自赏、低眉颌首的模样,不落尘俗、淡然雅静的姿态,才是这世间生命最美的绽放,雅韵妙意之盛境。
所以,余生学会取悦自己,让灵魂安好,百年人生,自强自尊自重,能微笑着,淡定从容走过的人,也算是主宰了自己的命运。 https://t.cn/Rybu97z
生命不受打击不够坚强,虽然命运无法掌控,但是能够让自己适应人生,能让自己变得更好。
人生旅途没有捷径,除了选择就是前行,一程风雨,一层霜雪,一程山水,一路相逢,谁能把人生走的顺畅,那必定是一个与命运抗争过的人。
人生,重要的是选择,而选择中重要的是选择怎么做人,只有拥有好的品德,优秀的德行,强大的灵魂,才能在人生路上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才能在命运的海洋,顺风掌舵,逆风击浪。
乘风破浪,而不随波逐流,鹰击长空,而不鱼翔浅底,拥有充实的灵魂,才会有人生的美丽。
或许,关于灵魂层面的东西觉得抽象,但是,你去读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会看见自强不息的保尔柯察金,也就会懂得,生命真正的美,在于生命不懈的追求和自尊自爱,承受苦难打击,而不屈不挠的活着,且活得更好。
我觉得一个人活着应该如雪中寒梅——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梅开香幽,那种笑对风雪、迎寒而立的气度,孤芳自赏、低眉颌首的模样,不落尘俗、淡然雅静的姿态,才是这世间生命最美的绽放,雅韵妙意之盛境。
所以,余生学会取悦自己,让灵魂安好,百年人生,自强自尊自重,能微笑着,淡定从容走过的人,也算是主宰了自己的命运。 https://t.cn/Rybu97z
#道德经##小子说老子#
《小子说老子》第十三章•何谓宠辱若惊?
第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何谓宠辱若惊?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这个章节看起来简单,实则解释起来并不容易,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版本。我这里所选择的是这个版本。
好比河上公本此章节为:“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大家认真注意一下这里的“宠上辱下”问题,也不知到底谁上谁下?故具体说来是极不易理解与翻译的。另有版本将“宠辱”写作“龙辱”,又不知如何。归结起来,总是不外乎“历史原因”所致。
这里不再多啰嗦,因为我不是作考据的,同样我也不太关心考据学。对我个人而言,许多东西用考据的方式来研究是不足取的,甚至是极其可笑的。有许多人以为考据是一种最科学研究法,所谓“能够最真实接近历史真相”,然对我而言,许多今人对古人的考据学研究只是个笑话而已。故我不走此道,此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嘛。
这第十三章,也是承接上面的章节而来。前面第十二章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等内容,主要说的是人的眼、耳、舌三部分,这接下来则说的是“身”的问题。倘把这个问题放到佛家来看,这相当有趣了。佛家经常说“眼、耳、鼻、舌、身、意”五根,第十二章刚说完了“眼、耳、舌”,接下来第十三章就重点讲这个“身”的问题了。无论是中国的老子,还是印度的释迦牟尼,思想在这一点上,还是相似共通的。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需要解释,因为接下来,老子他老人家本人就已经作出了解释,他说“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又说“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看到这个“宠辱若惊”,不禁让人联想到明代洪应明《菜根谭》中的一句名言“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支卷云舒。”这里的“宠辱若惊”与“宠辱不惊”是否是相同意思呢?我的答案是未必。今天的俗语“宠辱不惊”,未必就是老子的意思。我们常常用今天人的语言去解释古人的言句,本来就不太科学。何况这里一个是“若”,一个是“不”,要知道,一字之差,天上天下。当然,今天的“宠辱不惊”这个词,来源于《道德经》的“宠辱若惊”却还是极有可能的。
在现代的一般翻译书籍中,几乎所有人都把这个“宠辱若惊”翻译成“得宠与受辱都好像受到惊吓”、“得宠与受辱都令人惊恐”这样类似的二例。你问我:同意否?倘若是“宠辱不惊”我大概尚可同意,但如果是“宠辱若惊”则就很难同意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样的翻译,句子与言意与上下文不能贯通,这就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大问题。
那么,这“宠辱若惊”四字之意具体要如何看待呢?我在这里推荐给大家另一个选择,只代表个人意见,不足为训。在《易·震卦》中有一句:“震惊百里”。东汉的郑玄曾注解说:“惊之言警戒也。”即是说:惊即警也,警戒之意。倘若如此看来,那么“宠辱若惊”就好理解了。“宠辱若惊”的意思则可翻译成白话:“宠与辱都是一种警戒。”
为什么我要将它翻译成“宠与辱都是一种警戒”,而不是一般情况下人们普遍的观念“得宠与受辱都好像受到惊吓”或“得宠与受辱都令人惊恐”呢?这里先排除“惊之警戒”的翻译,光是“宠辱”二字也必须特别提出来说明,让大家明白方可。因此,我必须要反问大家一句:“谁规定“宠辱”就一定是“得宠与受辱”的意思了?老子何时这么说了?”然而,倘若你不信,你去看市场上的翻译本看看,几乎都是一致的相似。这是何其的可悲呢!
“宠辱”二字,首先要明确有一个对象,其次要分主宾,再次要看作用对象——“是谁宠谁辱?宠谁辱谁?”然而,普遍的人就简单地得出一个结论“我得宠,我受辱”,这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在作怪。
老子之道是圣人之道,老子说“宠辱若惊”应从两面来看:“一是,当我自身得宠或受辱时,这都是一种警戒;二是,当我宠幸别人或有辱别人时,这也是一种警戒。”学圣人之道不是一件容易事,一要看清自己,二还要看清别人,三还要看如何看待别人。当我自身得宠或受辱时,这种警戒还容易知道,而当自己宠幸别人或有辱别人时,这种警戒却很难自知。圣人之道更加讲“自知之明”,倘若只是“知人”,而不“自知”,这还谈不上圣人之道。要成就老子之道,还是容易事吗?大家不要小看了啊。
“贵大患若身”。贵在这里取“重视”之意,“贵大患若身”即是:要像重视自己身体一样重视大患,不可轻视。世人都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自己身体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呢?
“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自问一句:“怎样叫做宠辱若惊?”然后自答:“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按理来说,自问自答已经说得很明了啦,可是,这句自答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理解,甚至引起误解的也不在少数啊。前面已说了“宠上辱下”的问题有多种版本,一般的注译都是“得宠是卑下的”或如河上公本注解“‘辱为下’,辱为下贱”等等之意。而我的结论却不那么明确。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是,如果仍然是使用河上公的版本的“辱为下”,即表示“宠为上,辱为下”,那么,这里的“上下”就是一个等级关系,上是指第一等,下是指稍次一等。也即是说在“警戒”之中,应该更加重视“宠”,稍次重视的是“辱”。
换句话说,“宠”较“辱”时更危险,更具出现“大患”,所谓“登高重跌”的道理大家都容易明白。“得之若惊,失之若惊”这里要先明白“得之”、“失之”的这个“之”到底指的是什么?这里同样要作两方面并列分析才可以:一种是“得宠若惊,失宠若惊”,另一种是“得辱若惊,失辱若惊”。也即是说,无论是得宠失宠、得辱失辱,自己都应该要警戒。明白了这个道理,再去看我前面说的“知人”与“自知”则就能统一起来了。大家用心想一想,老子之道还是那么简单的吗?
二是,如果仍然使用王弼本的“宠为下”,那么则表现在“宠”与“辱”之间,得宠反而是摆在得辱之下的,也即是说做人宁可受一点辱,也不可追求得宠。为什么呢?因为在道的修行上,得宠之害更大。当然,无论是得宠失宠、得辱失辱,自己都是要警戒,只是同等情况下,一个人如果得宠之后果,往往比一个得辱之后果往往更严重。
无论是“宠为下”还是“辱为下”,我在此处的解释,都是更看到“宠”的后果较“辱”更加严重。当然,这只是我在此处的一个选择而已,具体也不知《道德经》原文到底如此,就留于读者朋友自己思考吧。
《小子说老子》第十三章•何谓宠辱若惊?
第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何谓宠辱若惊?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这个章节看起来简单,实则解释起来并不容易,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版本。我这里所选择的是这个版本。
好比河上公本此章节为:“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大家认真注意一下这里的“宠上辱下”问题,也不知到底谁上谁下?故具体说来是极不易理解与翻译的。另有版本将“宠辱”写作“龙辱”,又不知如何。归结起来,总是不外乎“历史原因”所致。
这里不再多啰嗦,因为我不是作考据的,同样我也不太关心考据学。对我个人而言,许多东西用考据的方式来研究是不足取的,甚至是极其可笑的。有许多人以为考据是一种最科学研究法,所谓“能够最真实接近历史真相”,然对我而言,许多今人对古人的考据学研究只是个笑话而已。故我不走此道,此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嘛。
这第十三章,也是承接上面的章节而来。前面第十二章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等内容,主要说的是人的眼、耳、舌三部分,这接下来则说的是“身”的问题。倘把这个问题放到佛家来看,这相当有趣了。佛家经常说“眼、耳、鼻、舌、身、意”五根,第十二章刚说完了“眼、耳、舌”,接下来第十三章就重点讲这个“身”的问题了。无论是中国的老子,还是印度的释迦牟尼,思想在这一点上,还是相似共通的。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需要解释,因为接下来,老子他老人家本人就已经作出了解释,他说“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又说“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看到这个“宠辱若惊”,不禁让人联想到明代洪应明《菜根谭》中的一句名言“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支卷云舒。”这里的“宠辱若惊”与“宠辱不惊”是否是相同意思呢?我的答案是未必。今天的俗语“宠辱不惊”,未必就是老子的意思。我们常常用今天人的语言去解释古人的言句,本来就不太科学。何况这里一个是“若”,一个是“不”,要知道,一字之差,天上天下。当然,今天的“宠辱不惊”这个词,来源于《道德经》的“宠辱若惊”却还是极有可能的。
在现代的一般翻译书籍中,几乎所有人都把这个“宠辱若惊”翻译成“得宠与受辱都好像受到惊吓”、“得宠与受辱都令人惊恐”这样类似的二例。你问我:同意否?倘若是“宠辱不惊”我大概尚可同意,但如果是“宠辱若惊”则就很难同意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样的翻译,句子与言意与上下文不能贯通,这就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大问题。
那么,这“宠辱若惊”四字之意具体要如何看待呢?我在这里推荐给大家另一个选择,只代表个人意见,不足为训。在《易·震卦》中有一句:“震惊百里”。东汉的郑玄曾注解说:“惊之言警戒也。”即是说:惊即警也,警戒之意。倘若如此看来,那么“宠辱若惊”就好理解了。“宠辱若惊”的意思则可翻译成白话:“宠与辱都是一种警戒。”
为什么我要将它翻译成“宠与辱都是一种警戒”,而不是一般情况下人们普遍的观念“得宠与受辱都好像受到惊吓”或“得宠与受辱都令人惊恐”呢?这里先排除“惊之警戒”的翻译,光是“宠辱”二字也必须特别提出来说明,让大家明白方可。因此,我必须要反问大家一句:“谁规定“宠辱”就一定是“得宠与受辱”的意思了?老子何时这么说了?”然而,倘若你不信,你去看市场上的翻译本看看,几乎都是一致的相似。这是何其的可悲呢!
“宠辱”二字,首先要明确有一个对象,其次要分主宾,再次要看作用对象——“是谁宠谁辱?宠谁辱谁?”然而,普遍的人就简单地得出一个结论“我得宠,我受辱”,这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在作怪。
老子之道是圣人之道,老子说“宠辱若惊”应从两面来看:“一是,当我自身得宠或受辱时,这都是一种警戒;二是,当我宠幸别人或有辱别人时,这也是一种警戒。”学圣人之道不是一件容易事,一要看清自己,二还要看清别人,三还要看如何看待别人。当我自身得宠或受辱时,这种警戒还容易知道,而当自己宠幸别人或有辱别人时,这种警戒却很难自知。圣人之道更加讲“自知之明”,倘若只是“知人”,而不“自知”,这还谈不上圣人之道。要成就老子之道,还是容易事吗?大家不要小看了啊。
“贵大患若身”。贵在这里取“重视”之意,“贵大患若身”即是:要像重视自己身体一样重视大患,不可轻视。世人都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自己身体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呢?
“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自问一句:“怎样叫做宠辱若惊?”然后自答:“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按理来说,自问自答已经说得很明了啦,可是,这句自答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理解,甚至引起误解的也不在少数啊。前面已说了“宠上辱下”的问题有多种版本,一般的注译都是“得宠是卑下的”或如河上公本注解“‘辱为下’,辱为下贱”等等之意。而我的结论却不那么明确。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是,如果仍然是使用河上公的版本的“辱为下”,即表示“宠为上,辱为下”,那么,这里的“上下”就是一个等级关系,上是指第一等,下是指稍次一等。也即是说在“警戒”之中,应该更加重视“宠”,稍次重视的是“辱”。
换句话说,“宠”较“辱”时更危险,更具出现“大患”,所谓“登高重跌”的道理大家都容易明白。“得之若惊,失之若惊”这里要先明白“得之”、“失之”的这个“之”到底指的是什么?这里同样要作两方面并列分析才可以:一种是“得宠若惊,失宠若惊”,另一种是“得辱若惊,失辱若惊”。也即是说,无论是得宠失宠、得辱失辱,自己都应该要警戒。明白了这个道理,再去看我前面说的“知人”与“自知”则就能统一起来了。大家用心想一想,老子之道还是那么简单的吗?
二是,如果仍然使用王弼本的“宠为下”,那么则表现在“宠”与“辱”之间,得宠反而是摆在得辱之下的,也即是说做人宁可受一点辱,也不可追求得宠。为什么呢?因为在道的修行上,得宠之害更大。当然,无论是得宠失宠、得辱失辱,自己都是要警戒,只是同等情况下,一个人如果得宠之后果,往往比一个得辱之后果往往更严重。
无论是“宠为下”还是“辱为下”,我在此处的解释,都是更看到“宠”的后果较“辱”更加严重。当然,这只是我在此处的一个选择而已,具体也不知《道德经》原文到底如此,就留于读者朋友自己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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