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款固体捆绑运载火箭发射成功#【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首款固体捆绑运载火箭发射成功!】2022年3月29日下午17时50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八院抓总研制的中国首款固体捆绑运载火箭长征六号改,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点火升空,成功将两颗卫星送入预定轨道,发射任务取得圆满成功。此次发射任务的成功,标志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填补了我国固液混合动力运载火箭空白,中国从此拥有了液体动力芯级+固体动力助推的“固液混动”运载火箭。
液体火箭发动机具有性能高、工作时间长的优点,可平稳精准地将卫星送入预定轨道;而固体火箭发动机则具有推力大、结构相对简单、可靠性高、操作维护方便、贮存时间长,可以免去在发射场复杂的加注流程的特殊优势。采用固体助推器与液体芯级的组合,可以充分发挥固体大推力、液体长时间高比冲的技术优点,从而实现运载火箭动力系统技术性与经济性的完美结合。这种“混合动力”的组合是国外典型运载火箭动力系统的主要组成方式,已经有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例如美国的宇宙神5、欧洲的阿里安5、日本的H-2A等,均有过多次成功发射的记录。在我国现役运载火箭中,有单纯以固体发动机或液体发动机作为推力的运载火箭,但固体捆绑运载火箭的研制尚属头一次。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长征六号改运载火箭的芯一、二级直径为3.35米,一级采用两台120吨推力的液氧/煤油发动机,二级采用一台推力18吨的液氧/煤油发动机,芯级捆绑了4台由航天科技集团四院研发的2米直径的助推器。助推器采用两段式120吨推力固体发动机。火箭全箭总长约50米,全箭起飞重量约530吨,700公里太阳同步轨道运载能力不小于4吨。
采用“固液混动”组合的运载火箭虽具有更高效、更经济的优势,然而这种组合绝非液体火箭发动机与固体火箭发动机的简单并联,想要将两种“脾气”和“性格”完全不一样的火箭发动机应用到同一款火箭身上,并发挥各自的优势,需要突破诸多技术上的瓶颈。
火箭研发团队首先需要面临的就是如何应对固体火箭发动机“开弓没有回头箭”的问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八院长六改总体主任设计师杨帆向《环球时报》记者介绍称,固体发动机虽然具有工作可靠、使用维护简单的优点,但却存在一旦点火就无法实施紧急关机的情况;相反,火箭的芯级采用的液体发动机则可以通过紧急关机系统实现关机。因此,在固体助推器点火为长六改火箭提供强大起飞推力前,就需要对火箭芯级液体发动机的健康状态进行诊断,在确保芯级发动机健康无虞的前提下,固体助推器才可以执行点火程序。
为解决这一问题,长六改火箭的设计师们创新性地为火箭芯一级的液体发动机配置了一位“健康管家”,即发动机健康诊断系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八院长六改电气系统主任设计师王猛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这套系统在芯级发动机点火后开始工作,此时固体助推器尚未点火产生强大的起飞推力,四个助推器的重量可以将整个火箭牢牢固定在发射台上。这位“健康管家”仅有0.3秒的时间,对芯级发动机健康状态进行迅速诊断,从而决定发射进程能否继续;如果诊断时间过长,则会持续消耗发动机的推进剂,影响火箭的运载能力。
“这个经集成化、小型化设计后的系统,仅有一本B5书的大小,但其强大的芯片运算能力、快速精准采集发动机参数并进行实时诊断的本事却不可小觑。在芯级液体发动机点火后的2.5秒,健康诊断系统进入发动机诊断窗口;2.5-2.8秒,在短短的0.3秒内,这套系统需要在前期收集的大量数据基础上,对发动机的健康状况进行诊断:若监测到发动机存在问题,要在须臾间完成故障发动机自动紧急关机,确保固体助推器不再执行点火程序。目前国内也尚无在火箭发射中应用发动机健康诊断系统的先例,此次发射任务的成功进一步验证了健康诊断系统方案设计的正确性以及工程应用的可靠性。”王猛称。
而从发动机点火到星箭分离的1000多秒时间里,运载火箭会经历固体助推器与芯级分离、整流罩分离、一二级分离、星箭分离等一系列动作,每一步都至关重要,特别是一级与助推联合飞行段,这是一段堪称“刚柔并济”的飞行体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八院长六改控制系统副主任设计师胡存明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此时,火箭助推器的固体发动机和芯级液体发动机会同时工作,给火箭的控制系统带来了巨大挑战。
“固体发动机推力大,四个固体助推器能为全箭提供了近70%的推力,但本身存在推力全程不稳定的问题,不像液体发动机可以持续输出一条平稳的直线。” 胡存明介绍称,“捆绑在火箭四个方位的固体助推器,点火后也做不到完全‘步调一致’,有的是‘急性子’,有的稍微慢一点,这会对火箭产生一定的翻转力矩。”为此,火箭控制系统研制团队对各类极限条件进行了全面的仿真与评估,采用固体捆绑火箭三通道联合摇摆控制方案,将液氧煤油发动机+液压伺服机构与固体发动机+电动伺服机构这种跨界混搭组合牢牢“拿捏”,确保火箭的平稳飞行。
而在火箭在飞行过程中,芯级与助推器发动机在程序转弯过程中都要摆动,共同参加火箭的姿态控制,而两种发动机的特点不同、伺服机构的动态特性不同,则意味着芯级与助推器之间势必存在相互干扰,对火箭的稳定飞行会带来不利影响。为此,长六改运载火箭创新性的采用了联合摇摆控制方案,通过优化不同飞行阶段的摆角分配策略,克服了火箭在飞行过程受到的诸多干扰,从而让火箭优雅端庄、信步苍穹。
此外,作为一枚捆绑火箭,火箭助推器在完成“使命”后与芯级安全分离是火箭飞行过程中最关键的分离程序之一。在固体助推器分离的瞬间,失去了大推力固体发动机的加持,火箭可能会面临“空中大刹车”的局面。为了实现在恶劣的力热环境、发动机后效推力、气动阻力等复杂干扰情况下,确保助推器和芯级安全的分离,研制团队合理选择分离动力源并优化布局,结合分离时序等设计,消除了众多干扰因素对分离的影响,确保助推器分得开、分得稳。
而此次发射任务也创造了火箭发射前4小时,前端操作人员全部撤离塔架,火箭通过无人值守技术完成后续的发射流程。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八院长六改动力系统主任设计师孙礼杰介绍称,长征六号改火箭无人值守技术实现了我国在运载领域的三个“首次”:首次采用自动对接加注技术,可实现远程全流程推进剂自动加注;首次采用零秒脱落技术,火箭箭地连接器在起飞瞬间自动脱落;首次实现推进剂加注开始后,发射场前端无人员值守,有效保障了火箭发射任务的安全性。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此次长六改运载火箭的成功也意味着我国突破了以固体发动机作为火箭助推器的一系列关键技术。航天科技集团四院固体运载发动机系列总设计师王健儒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直径3.2米3分段固体发动机已经试车成功,这将使中国大型固体发动机自主创新的研制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展段式,必将对中国运载能力的提升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而未来,固体火箭发动机还可以应用于大型、重型运载火箭固体助推器中,将单段规模进行拓展,发动机推力将大幅提升,可满足我国空间装备、载人登月、深空探索的发展需求,为建立并完善国内的固体、液体运载火箭相结合的完善的航天运输系统,构建国内快速空间信息支援能力和控制空间能力提供了动力支撑。(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樊巍)
液体火箭发动机具有性能高、工作时间长的优点,可平稳精准地将卫星送入预定轨道;而固体火箭发动机则具有推力大、结构相对简单、可靠性高、操作维护方便、贮存时间长,可以免去在发射场复杂的加注流程的特殊优势。采用固体助推器与液体芯级的组合,可以充分发挥固体大推力、液体长时间高比冲的技术优点,从而实现运载火箭动力系统技术性与经济性的完美结合。这种“混合动力”的组合是国外典型运载火箭动力系统的主要组成方式,已经有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例如美国的宇宙神5、欧洲的阿里安5、日本的H-2A等,均有过多次成功发射的记录。在我国现役运载火箭中,有单纯以固体发动机或液体发动机作为推力的运载火箭,但固体捆绑运载火箭的研制尚属头一次。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长征六号改运载火箭的芯一、二级直径为3.35米,一级采用两台120吨推力的液氧/煤油发动机,二级采用一台推力18吨的液氧/煤油发动机,芯级捆绑了4台由航天科技集团四院研发的2米直径的助推器。助推器采用两段式120吨推力固体发动机。火箭全箭总长约50米,全箭起飞重量约530吨,700公里太阳同步轨道运载能力不小于4吨。
采用“固液混动”组合的运载火箭虽具有更高效、更经济的优势,然而这种组合绝非液体火箭发动机与固体火箭发动机的简单并联,想要将两种“脾气”和“性格”完全不一样的火箭发动机应用到同一款火箭身上,并发挥各自的优势,需要突破诸多技术上的瓶颈。
火箭研发团队首先需要面临的就是如何应对固体火箭发动机“开弓没有回头箭”的问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八院长六改总体主任设计师杨帆向《环球时报》记者介绍称,固体发动机虽然具有工作可靠、使用维护简单的优点,但却存在一旦点火就无法实施紧急关机的情况;相反,火箭的芯级采用的液体发动机则可以通过紧急关机系统实现关机。因此,在固体助推器点火为长六改火箭提供强大起飞推力前,就需要对火箭芯级液体发动机的健康状态进行诊断,在确保芯级发动机健康无虞的前提下,固体助推器才可以执行点火程序。
为解决这一问题,长六改火箭的设计师们创新性地为火箭芯一级的液体发动机配置了一位“健康管家”,即发动机健康诊断系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八院长六改电气系统主任设计师王猛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这套系统在芯级发动机点火后开始工作,此时固体助推器尚未点火产生强大的起飞推力,四个助推器的重量可以将整个火箭牢牢固定在发射台上。这位“健康管家”仅有0.3秒的时间,对芯级发动机健康状态进行迅速诊断,从而决定发射进程能否继续;如果诊断时间过长,则会持续消耗发动机的推进剂,影响火箭的运载能力。
“这个经集成化、小型化设计后的系统,仅有一本B5书的大小,但其强大的芯片运算能力、快速精准采集发动机参数并进行实时诊断的本事却不可小觑。在芯级液体发动机点火后的2.5秒,健康诊断系统进入发动机诊断窗口;2.5-2.8秒,在短短的0.3秒内,这套系统需要在前期收集的大量数据基础上,对发动机的健康状况进行诊断:若监测到发动机存在问题,要在须臾间完成故障发动机自动紧急关机,确保固体助推器不再执行点火程序。目前国内也尚无在火箭发射中应用发动机健康诊断系统的先例,此次发射任务的成功进一步验证了健康诊断系统方案设计的正确性以及工程应用的可靠性。”王猛称。
而从发动机点火到星箭分离的1000多秒时间里,运载火箭会经历固体助推器与芯级分离、整流罩分离、一二级分离、星箭分离等一系列动作,每一步都至关重要,特别是一级与助推联合飞行段,这是一段堪称“刚柔并济”的飞行体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八院长六改控制系统副主任设计师胡存明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此时,火箭助推器的固体发动机和芯级液体发动机会同时工作,给火箭的控制系统带来了巨大挑战。
“固体发动机推力大,四个固体助推器能为全箭提供了近70%的推力,但本身存在推力全程不稳定的问题,不像液体发动机可以持续输出一条平稳的直线。” 胡存明介绍称,“捆绑在火箭四个方位的固体助推器,点火后也做不到完全‘步调一致’,有的是‘急性子’,有的稍微慢一点,这会对火箭产生一定的翻转力矩。”为此,火箭控制系统研制团队对各类极限条件进行了全面的仿真与评估,采用固体捆绑火箭三通道联合摇摆控制方案,将液氧煤油发动机+液压伺服机构与固体发动机+电动伺服机构这种跨界混搭组合牢牢“拿捏”,确保火箭的平稳飞行。
而在火箭在飞行过程中,芯级与助推器发动机在程序转弯过程中都要摆动,共同参加火箭的姿态控制,而两种发动机的特点不同、伺服机构的动态特性不同,则意味着芯级与助推器之间势必存在相互干扰,对火箭的稳定飞行会带来不利影响。为此,长六改运载火箭创新性的采用了联合摇摆控制方案,通过优化不同飞行阶段的摆角分配策略,克服了火箭在飞行过程受到的诸多干扰,从而让火箭优雅端庄、信步苍穹。
此外,作为一枚捆绑火箭,火箭助推器在完成“使命”后与芯级安全分离是火箭飞行过程中最关键的分离程序之一。在固体助推器分离的瞬间,失去了大推力固体发动机的加持,火箭可能会面临“空中大刹车”的局面。为了实现在恶劣的力热环境、发动机后效推力、气动阻力等复杂干扰情况下,确保助推器和芯级安全的分离,研制团队合理选择分离动力源并优化布局,结合分离时序等设计,消除了众多干扰因素对分离的影响,确保助推器分得开、分得稳。
而此次发射任务也创造了火箭发射前4小时,前端操作人员全部撤离塔架,火箭通过无人值守技术完成后续的发射流程。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八院长六改动力系统主任设计师孙礼杰介绍称,长征六号改火箭无人值守技术实现了我国在运载领域的三个“首次”:首次采用自动对接加注技术,可实现远程全流程推进剂自动加注;首次采用零秒脱落技术,火箭箭地连接器在起飞瞬间自动脱落;首次实现推进剂加注开始后,发射场前端无人员值守,有效保障了火箭发射任务的安全性。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此次长六改运载火箭的成功也意味着我国突破了以固体发动机作为火箭助推器的一系列关键技术。航天科技集团四院固体运载发动机系列总设计师王健儒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直径3.2米3分段固体发动机已经试车成功,这将使中国大型固体发动机自主创新的研制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展段式,必将对中国运载能力的提升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而未来,固体火箭发动机还可以应用于大型、重型运载火箭固体助推器中,将单段规模进行拓展,发动机推力将大幅提升,可满足我国空间装备、载人登月、深空探索的发展需求,为建立并完善国内的固体、液体运载火箭相结合的完善的航天运输系统,构建国内快速空间信息支援能力和控制空间能力提供了动力支撑。(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樊巍)
【杭州推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40条政策】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
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大力度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3.对困难企业减免部分税收。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4.切实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5.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对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6.住房公积金缓缴。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市公积金中心制定。(市公积金中心)
7.水、气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不停止供应;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具体办法由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制定。[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8.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9.减免市场主体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第3条申请减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0.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给予小微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0%补贴,按照企业规模分档补贴。采取区、县(市)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属地落实。[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1.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担保费降至1%以下。对为杭州市服务业、零售业等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高于上年度日均担保余额0.5%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2.推动银企精准高效对接。用好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大力推广“企业码”“贷款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3.稳定信贷预期。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14.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全市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鼓励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现货市场运行时,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市发改委、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15.推行政府采购“免证明化”。服务业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制,只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鼓励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组织机构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市财政局)
二、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
16.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特惠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7.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支持企业做特色提规模,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发展餐饮新场景新业态,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餐饮街区,培育一批网红街区和店铺。[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8.2022年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市市场监管局)
19.统筹用好各类市级专项资金,重点向餐饮企业数字化转型、餐饮特色街区改造提升、国家钻级餐饮品牌创建、“百县千碗”特色美食品牌打造、餐饮美食推广促销、地方菜系挖掘和传承等方向倾斜。(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
20.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
21.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地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三、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22.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3.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企业名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各区、县(市)政府]
24.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零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零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
25.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扩产增效。支持企业扩大市场、挖潜增效,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收购整合、强强合作。支持生活物资保障企业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帮助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产销对接。[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26.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商务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鼓励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活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推动落实市内带薪休假和开展市内外疗休养,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疗休养基地等承接市内疗休养业务。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在市内外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研学服务业务。(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27.加大对服务业场所用能保障。持续推进有序用电,鼓励向重点服务业场所倾斜。(市发改委)
28.宾馆饭店2022年1-3月的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减半收取;对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宾馆饭店,2022年1-6月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全免。(市文广旅游局、华数集团)
29.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文化版权等无形资产融资模式,拓宽文旅企业抵质押物范围。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适当延长信贷还款周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30.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梯度培育企业及重点文旅项目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星级以上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五、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
31.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32.积极争取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补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33.积极争取车辆购置税收入对地方资金的补助,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34.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对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运输专用车辆,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六五折优惠政策。对使用浙江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35.合理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等,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各区、县(市)政府]
六、提高服务水平
36.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专项整治,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被“三乱”抵消。具体细则由各监管执法部门制定。(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及各监管执法部门)
37.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力争上半年达到60%。[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38.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市市场监管局)
39.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工业园区、餐厅、商超、景点、物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高效抓好流调“黄金24小时”,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提高制造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定期免费开展重点行业核酸检测,有效恢复和保持经济发展正常秩序。[市防控办,各区、县(市)政府]
40.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强化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协调等机制,高效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纾困扶持措施。(市发改委)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省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来源:杭州发布)
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大力度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3.对困难企业减免部分税收。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4.切实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5.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对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6.住房公积金缓缴。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市公积金中心制定。(市公积金中心)
7.水、气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不停止供应;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具体办法由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制定。[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8.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9.减免市场主体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第3条申请减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0.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给予小微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0%补贴,按照企业规模分档补贴。采取区、县(市)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属地落实。[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1.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担保费降至1%以下。对为杭州市服务业、零售业等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高于上年度日均担保余额0.5%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2.推动银企精准高效对接。用好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大力推广“企业码”“贷款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3.稳定信贷预期。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14.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全市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鼓励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现货市场运行时,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市发改委、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15.推行政府采购“免证明化”。服务业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制,只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鼓励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组织机构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市财政局)
二、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
16.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特惠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7.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支持企业做特色提规模,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发展餐饮新场景新业态,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餐饮街区,培育一批网红街区和店铺。[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8.2022年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市市场监管局)
19.统筹用好各类市级专项资金,重点向餐饮企业数字化转型、餐饮特色街区改造提升、国家钻级餐饮品牌创建、“百县千碗”特色美食品牌打造、餐饮美食推广促销、地方菜系挖掘和传承等方向倾斜。(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
20.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
21.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地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三、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22.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3.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企业名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各区、县(市)政府]
24.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零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零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
25.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扩产增效。支持企业扩大市场、挖潜增效,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收购整合、强强合作。支持生活物资保障企业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帮助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产销对接。[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26.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商务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鼓励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活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推动落实市内带薪休假和开展市内外疗休养,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疗休养基地等承接市内疗休养业务。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在市内外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研学服务业务。(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27.加大对服务业场所用能保障。持续推进有序用电,鼓励向重点服务业场所倾斜。(市发改委)
28.宾馆饭店2022年1-3月的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减半收取;对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宾馆饭店,2022年1-6月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全免。(市文广旅游局、华数集团)
29.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文化版权等无形资产融资模式,拓宽文旅企业抵质押物范围。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适当延长信贷还款周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30.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梯度培育企业及重点文旅项目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星级以上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五、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
31.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32.积极争取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补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33.积极争取车辆购置税收入对地方资金的补助,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34.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对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运输专用车辆,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六五折优惠政策。对使用浙江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35.合理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等,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各区、县(市)政府]
六、提高服务水平
36.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专项整治,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被“三乱”抵消。具体细则由各监管执法部门制定。(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及各监管执法部门)
37.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力争上半年达到60%。[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38.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市市场监管局)
39.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工业园区、餐厅、商超、景点、物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高效抓好流调“黄金24小时”,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提高制造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定期免费开展重点行业核酸检测,有效恢复和保持经济发展正常秩序。[市防控办,各区、县(市)政府]
40.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强化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协调等机制,高效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纾困扶持措施。(市发改委)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省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来源:杭州发布)
【杭州推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40条政策】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
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大力度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3.对困难企业减免部分税收。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4.切实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5.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对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6.住房公积金缓缴。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市公积金中心制定。(市公积金中心)
7.水、气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不停止供应;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具体办法由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制定。[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8.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9.减免市场主体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第3条申请减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0.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给予小微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0%补贴,按照企业规模分档补贴。采取区、县(市)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属地落实。[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1.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担保费降至1%以下。对为杭州市服务业、零售业等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高于上年度日均担保余额0.5%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2.推动银企精准高效对接。用好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大力推广“企业码”“贷款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3.稳定信贷预期。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14.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全市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鼓励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现货市场运行时,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市发改委、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15.推行政府采购“免证明化”。服务业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制,只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鼓励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组织机构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市财政局)
二、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
16.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特惠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7.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支持企业做特色提规模,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发展餐饮新场景新业态,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餐饮街区,培育一批网红街区和店铺。[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8.2022年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市市场监管局)
19.统筹用好各类市级专项资金,重点向餐饮企业数字化转型、餐饮特色街区改造提升、国家钻级餐饮品牌创建、“百县千碗”特色美食品牌打造、餐饮美食推广促销、地方菜系挖掘和传承等方向倾斜。(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
20.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
21.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地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三、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22.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3.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企业名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各区、县(市)政府]
24.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零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零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
25.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扩产增效。支持企业扩大市场、挖潜增效,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收购整合、强强合作。支持生活物资保障企业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帮助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产销对接。[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26.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商务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鼓励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活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推动落实市内带薪休假和开展市内外疗休养,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疗休养基地等承接市内疗休养业务。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在市内外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研学服务业务。(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27.加大对服务业场所用能保障。持续推进有序用电,鼓励向重点服务业场所倾斜。(市发改委)
28.宾馆饭店2022年1-3月的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减半收取;对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宾馆饭店,2022年1-6月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全免。(市文广旅游局、华数集团)
29.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文化版权等无形资产融资模式,拓宽文旅企业抵质押物范围。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适当延长信贷还款周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30.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梯度培育企业及重点文旅项目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星级以上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五、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
31.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32.积极争取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补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33.积极争取车辆购置税收入对地方资金的补助,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34.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对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运输专用车辆,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六五折优惠政策。对使用浙江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35.合理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等,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各区、县(市)政府]
六、提高服务水平
36.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专项整治,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被“三乱”抵消。具体细则由各监管执法部门制定。(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及各监管执法部门)
37.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力争上半年达到60%。[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38.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市市场监管局)
39.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工业园区、餐厅、商超、景点、物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高效抓好流调“黄金24小时”,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提高制造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定期免费开展重点行业核酸检测,有效恢复和保持经济发展正常秩序。[市防控办,各区、县(市)政府]
40.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强化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协调等机制,高效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纾困扶持措施。(市发改委)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省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来源:杭州发布)
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大力度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3.对困难企业减免部分税收。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4.切实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5.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对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6.住房公积金缓缴。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市公积金中心制定。(市公积金中心)
7.水、气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不停止供应;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具体办法由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制定。[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8.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9.减免市场主体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第3条申请减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0.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给予小微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0%补贴,按照企业规模分档补贴。采取区、县(市)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属地落实。[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1.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担保费降至1%以下。对为杭州市服务业、零售业等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高于上年度日均担保余额0.5%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2.推动银企精准高效对接。用好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大力推广“企业码”“贷款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3.稳定信贷预期。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14.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全市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鼓励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现货市场运行时,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市发改委、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15.推行政府采购“免证明化”。服务业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制,只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鼓励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组织机构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市财政局)
二、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
16.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特惠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7.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支持企业做特色提规模,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发展餐饮新场景新业态,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餐饮街区,培育一批网红街区和店铺。[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18.2022年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市市场监管局)
19.统筹用好各类市级专项资金,重点向餐饮企业数字化转型、餐饮特色街区改造提升、国家钻级餐饮品牌创建、“百县千碗”特色美食品牌打造、餐饮美食推广促销、地方菜系挖掘和传承等方向倾斜。(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
20.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
21.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地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三、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22.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3.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企业名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各区、县(市)政府]
24.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零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零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银保监办)
25.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扩产增效。支持企业扩大市场、挖潜增效,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收购整合、强强合作。支持生活物资保障企业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帮助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产销对接。[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26.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商务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鼓励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活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推动落实市内带薪休假和开展市内外疗休养,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疗休养基地等承接市内疗休养业务。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在市内外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研学服务业务。(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27.加大对服务业场所用能保障。持续推进有序用电,鼓励向重点服务业场所倾斜。(市发改委)
28.宾馆饭店2022年1-3月的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减半收取;对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宾馆饭店,2022年1-6月华数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全免。(市文广旅游局、华数集团)
29.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文化版权等无形资产融资模式,拓宽文旅企业抵质押物范围。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适当延长信贷还款周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30.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梯度培育企业及重点文旅项目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星级以上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办)
五、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
31.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32.积极争取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补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33.积极争取车辆购置税收入对地方资金的补助,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34.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对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运输专用车辆,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六五折优惠政策。对使用浙江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35.合理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等,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各区、县(市)政府]
六、提高服务水平
36.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专项整治,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被“三乱”抵消。具体细则由各监管执法部门制定。(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及各监管执法部门)
37.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力争上半年达到60%。[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38.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市市场监管局)
39.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工业园区、餐厅、商超、景点、物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高效抓好流调“黄金24小时”,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提高制造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定期免费开展重点行业核酸检测,有效恢复和保持经济发展正常秩序。[市防控办,各区、县(市)政府]
40.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强化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协调等机制,高效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纾困扶持措施。(市发改委)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省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来源: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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