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身边事#【四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公告: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
3月29日0—24时,四平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轻型)7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2例,其中5例居家隔离发现,1例封控区筛查发现,3例集中隔离发现。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未公布的时间段尚未发现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确诊病例1:
女,52岁,是我市3月27日20时报告确诊病例2的姐姐,现住址铁西区平西乡条子河村。3月27—28日封控区范围内居家管理,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4日14:00 铁西区平西乡条子河村红钢家属区附近蔬菜大棚 3月26日10:20 铁西区平西乡条子河村红钢红钢家属区核酸采样点
确诊病例2:
女,50岁,现住址铁西区二里小区。3月27日-28日居家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24日 双亿超市地直街店 3月24日18:30 铁东区宏泰幸福城小区 3月25日7:30 双亿超市地直街店 3月26日7:20 铁西区二里小区核酸采样点 3月26日9:50 上东一号小区 3月26日18:20 地直商厦、毛毛虫商店外水果摊、
一手香熟食店
确诊病例3:
女,21岁,与确诊病例2为同小区同单元,现住址铁西区二里小区。3月27日—28日居家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15:00 中兴大厦 3月21日15:30 双亿超市地直店 3月21日16:10 地直街晨阳超市、庆艳便利店 3月22日14:00 地直街神农医院核酸采样点 3月24日12:10 地直街神农医院核酸采样点 3月24日13:00 地直街双亿超市
确诊病例4:
男,48岁,是我市3月27日23时报告确诊病例2的丈夫,现住址铁西区二里小区宏野客运公司家属楼。3月28日十三亩地方舱医院集中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8:30—16:30 宏野客运公司 3月21日17:00 桐晖时尚发艺、毛毛虫超市 3月22日8:30—16:30 宏野客运公司 3月24日17:00 桐晖时尚发艺、毛毛虫超市 3月25日17:00 桐晖时尚发艺、
义诚生鲜(二里店) 3月25日19:30 毛毛虫超市 3月26日17:30 毛毛虫超市
确诊病例5:
男,16岁,是我市3月27日23时报告确诊病例2的儿子,现住址铁西区二里小区宏野客运公司家属楼。3月28日十三亩地方舱医院集中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27日 铁西区二里小区宏野客运公司家属楼
确诊病例6:
女,58岁,现住址铁西区顺达小区。3月27日—28日居家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9:00 铁东区木兰小区 3月21日13:30 嘉年华烘烤店 3月21日13:50 苗老鸭熏肉大饼店 3月21日14:30 双亿超市地直街店对面蛋糕店 3月22日13:50 铁西区家具大棚 3月22日15:00 双亿超市北沟店 3月24日11:20 双亿超市北沟店 3月24日11:50 醉仙鸭店、铁东区木兰小区 3月25日16:50 双亿超市北沟店 3月26日13:00 双亿超市北沟店、11路公交车、
铁东区木兰小区 3月26日15:40 11路公交车
确诊病例7:
女,28岁,是我市3月27日20时报告无症状感染者1的同事,现住址铁东区华亿紫金城。3月27日—28日,铁东区方舱集中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8:00—11:30 阳光保险 3月21日12:00 天桥下建银大厦附近爱迪亚蛋糕店 3月21日12:20—17:00 阳光保险 3月21日17:20 天瑞源副食连锁店 3月22日8:00—17:00 阳光保险 3月23日8:00—17:00 阳光保险 3月23日17:06天瑞源副食连锁店、
凯宏大厦后身笨鸡店 3月24日8:00—17:00 阳光保险 3月24日20:00 铁东区华亿紫金城小区华新超市 3月25日8:00—17:00 阳光保险 3月25日17:55晨阳生鲜烟厂路店 3月26日11:25铁东区华亿紫金城小区 3月26日12:22中兴大厦肖肖百货 3月26日13:00 铁东区华亿紫金城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
男,46岁,现住址铁东区东达小区。3月27日—28日居家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时间
活动轨迹
3月20日9:00 北三市场 3月20日12:30 铁东区晨阳超市一马路店 3月20日13:20 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北一马路店 3月21日10:30 梨树卡点封控口、如意饼馆 3月21日11:50 南仁兴街紫气大路至九州一条街多家超市、物尔美超市 3月21日16:30 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2日7:40 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2日8:30 南仁兴街紫气大路至九州一条街多家超市、铁西区百源超市 3月22日11:00 百源超市附近我家便利店、佳佳超市、
杏林超市 3月22日13:00 南仁兴街紫气大路至九州一条街
多家超市、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3日7:40 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3日8:30 南湖市场 3月23日10:20 博旺综合商店 3月23日13:00 南仁兴街紫气大路至九州一条街
多家超市、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4日7:40 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4日8:30 南仁兴街紫气大路至九州一条街
多家超市 3月24日11:30 铁西区绿岛超市 3月24日12:20 新玮东超市、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5日7:40 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5日8:30 六孔桥附近新佳乐超市 3月25日13:00 物尔美超市 3月25日15:00 丝源美发 3月25日16:30 金水名居 3月25日17:00 铁西区星源世纪城火锅煎烤超市、
铁东区十一马路北二纬冷鲜肉连锁店 3月25日20:30 铁东十一马路北二纬火锅煎烤超市 3月26日8:10 铁东区东达小区楼下核酸采样点、
铁东区一马路南啤酒经销商库房 3月26日11:25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一马路店 3月26日12:40 铁东区晨阳生鲜超市北一马路店 3月28日10:00 铁东区东达小区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
女,85岁,与确诊病例2为同小区同单元,现住址铁西区二里小区。3月27日—28日居家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轻型)。
时间
活动轨迹
3月22日8:00 地直街中国银行 3月22日10:00 地委街吉林银行 3月23日—26日 政务大厅桥西晨阳超市、
毛毛虫超市、
地直街许三菜店 3月26日15:00 利群社区核酸采样点
为科学精准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广大群众,与上述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市民,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请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当地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树牢疫情防控意识,坚持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病毒感染风险。
四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咨询电话:3253951
四平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3260929 3500234 3509003(夜间)
梨树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5268200
伊通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4221195
双辽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7212066
铁东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3333301
铁西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3220074
四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https://t.cn/RyhCNK5
3月29日0—24时,四平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轻型)7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2例,其中5例居家隔离发现,1例封控区筛查发现,3例集中隔离发现。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未公布的时间段尚未发现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确诊病例1:
女,52岁,是我市3月27日20时报告确诊病例2的姐姐,现住址铁西区平西乡条子河村。3月27—28日封控区范围内居家管理,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4日14:00 铁西区平西乡条子河村红钢家属区附近蔬菜大棚 3月26日10:20 铁西区平西乡条子河村红钢红钢家属区核酸采样点
确诊病例2:
女,50岁,现住址铁西区二里小区。3月27日-28日居家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24日 双亿超市地直街店 3月24日18:30 铁东区宏泰幸福城小区 3月25日7:30 双亿超市地直街店 3月26日7:20 铁西区二里小区核酸采样点 3月26日9:50 上东一号小区 3月26日18:20 地直商厦、毛毛虫商店外水果摊、
一手香熟食店
确诊病例3:
女,21岁,与确诊病例2为同小区同单元,现住址铁西区二里小区。3月27日—28日居家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15:00 中兴大厦 3月21日15:30 双亿超市地直店 3月21日16:10 地直街晨阳超市、庆艳便利店 3月22日14:00 地直街神农医院核酸采样点 3月24日12:10 地直街神农医院核酸采样点 3月24日13:00 地直街双亿超市
确诊病例4:
男,48岁,是我市3月27日23时报告确诊病例2的丈夫,现住址铁西区二里小区宏野客运公司家属楼。3月28日十三亩地方舱医院集中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8:30—16:30 宏野客运公司 3月21日17:00 桐晖时尚发艺、毛毛虫超市 3月22日8:30—16:30 宏野客运公司 3月24日17:00 桐晖时尚发艺、毛毛虫超市 3月25日17:00 桐晖时尚发艺、
义诚生鲜(二里店) 3月25日19:30 毛毛虫超市 3月26日17:30 毛毛虫超市
确诊病例5:
男,16岁,是我市3月27日23时报告确诊病例2的儿子,现住址铁西区二里小区宏野客运公司家属楼。3月28日十三亩地方舱医院集中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27日 铁西区二里小区宏野客运公司家属楼
确诊病例6:
女,58岁,现住址铁西区顺达小区。3月27日—28日居家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9:00 铁东区木兰小区 3月21日13:30 嘉年华烘烤店 3月21日13:50 苗老鸭熏肉大饼店 3月21日14:30 双亿超市地直街店对面蛋糕店 3月22日13:50 铁西区家具大棚 3月22日15:00 双亿超市北沟店 3月24日11:20 双亿超市北沟店 3月24日11:50 醉仙鸭店、铁东区木兰小区 3月25日16:50 双亿超市北沟店 3月26日13:00 双亿超市北沟店、11路公交车、
铁东区木兰小区 3月26日15:40 11路公交车
确诊病例7:
女,28岁,是我市3月27日20时报告无症状感染者1的同事,现住址铁东区华亿紫金城。3月27日—28日,铁东区方舱集中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21日8:00—11:30 阳光保险 3月21日12:00 天桥下建银大厦附近爱迪亚蛋糕店 3月21日12:20—17:00 阳光保险 3月21日17:20 天瑞源副食连锁店 3月22日8:00—17:00 阳光保险 3月23日8:00—17:00 阳光保险 3月23日17:06天瑞源副食连锁店、
凯宏大厦后身笨鸡店 3月24日8:00—17:00 阳光保险 3月24日20:00 铁东区华亿紫金城小区华新超市 3月25日8:00—17:00 阳光保险 3月25日17:55晨阳生鲜烟厂路店 3月26日11:25铁东区华亿紫金城小区 3月26日12:22中兴大厦肖肖百货 3月26日13:00 铁东区华亿紫金城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
男,46岁,现住址铁东区东达小区。3月27日—28日居家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时间
活动轨迹
3月20日9:00 北三市场 3月20日12:30 铁东区晨阳超市一马路店 3月20日13:20 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北一马路店 3月21日10:30 梨树卡点封控口、如意饼馆 3月21日11:50 南仁兴街紫气大路至九州一条街多家超市、物尔美超市 3月21日16:30 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2日7:40 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2日8:30 南仁兴街紫气大路至九州一条街多家超市、铁西区百源超市 3月22日11:00 百源超市附近我家便利店、佳佳超市、
杏林超市 3月22日13:00 南仁兴街紫气大路至九州一条街
多家超市、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3日7:40 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3日8:30 南湖市场 3月23日10:20 博旺综合商店 3月23日13:00 南仁兴街紫气大路至九州一条街
多家超市、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4日7:40 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4日8:30 南仁兴街紫气大路至九州一条街
多家超市 3月24日11:30 铁西区绿岛超市 3月24日12:20 新玮东超市、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5日7:40 铁东区天桥下商业写字楼 3月25日8:30 六孔桥附近新佳乐超市 3月25日13:00 物尔美超市 3月25日15:00 丝源美发 3月25日16:30 金水名居 3月25日17:00 铁西区星源世纪城火锅煎烤超市、
铁东区十一马路北二纬冷鲜肉连锁店 3月25日20:30 铁东十一马路北二纬火锅煎烤超市 3月26日8:10 铁东区东达小区楼下核酸采样点、
铁东区一马路南啤酒经销商库房 3月26日11:25铁东区硕果生鲜超市一马路店 3月26日12:40 铁东区晨阳生鲜超市北一马路店 3月28日10:00 铁东区东达小区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
女,85岁,与确诊病例2为同小区同单元,现住址铁西区二里小区。3月27日—28日居家隔离,3月2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轻型)。
时间
活动轨迹
3月22日8:00 地直街中国银行 3月22日10:00 地委街吉林银行 3月23日—26日 政务大厅桥西晨阳超市、
毛毛虫超市、
地直街许三菜店 3月26日15:00 利群社区核酸采样点
为科学精准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广大群众,与上述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市民,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请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当地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树牢疫情防控意识,坚持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病毒感染风险。
四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咨询电话:3253951
四平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3260929 3500234 3509003(夜间)
梨树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5268200
伊通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4221195
双辽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7212066
铁东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3333301
铁西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3220074
四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https://t.cn/RyhCNK5
【最新征地公告!十堰这里的土地要被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2〕2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613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3月24日批准同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二、用地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6706公顷,其中农用地0.4962公顷,建设用地0.1744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706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962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744公顷。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标准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
五、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农村村民(社区居民)或其他权利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15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办理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户口迁移等手续。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建、抢建的地上建(构)筑物以及新种、抢种的农作物等附着物,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和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8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十自征补张公告〔2022〕2号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28日发布《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2022〕2号(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转用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土地。征收单位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被征收土地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6706公顷,其中农用地0.4962公顷,建设用地0.1744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706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962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744公顷。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村位于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属I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0200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偿费占60%。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园地 1.0020亩
1、土地补偿费:1.0020亩×(60200元/亩×40%)≈24128元
2、安置补助费:1.0020亩×(60200元/亩×60%)≈36192元
3、青 苗 费:1.0020亩×4800元/亩≈4810元
林地 6.4410亩
1、土地补偿费:6.4410亩×(60200元/亩×40%)≈155099元
2、安置补助费:6.4410亩×(60200元/亩×60%)≈232649元
3、林木补偿费:6.4410亩×3325元/亩≈21416元
建设用地 2.6160亩
1、土地补偿费:2.6160亩×(60200元/亩×40%)≈62993元
2、安置补助费:2.6160亩×(60200元/亩×60%)≈94490元
地面附着物:
1、经济林(挂果):74株×150元/株=11100元
2、经济林(未挂果):19株×20元/株=380元
3、风景树(10-30cm):3株×720元/株=2160元
4、水井(机井):19m×200元/m=3800元
5、挡土墙(浆砌毛石挡土墙):477.5m3×220元/m3=105050元
6、排洪渠:39m×850元/m=33150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柒拾捌万柒仟肆佰壹拾柒元整
(小写:78.7417万元)
三、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该宗地安置补偿费用合计为36.3331万元。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和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四、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2年4月6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8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613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3月24日批准同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二、用地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6706公顷,其中农用地0.4962公顷,建设用地0.1744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706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962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744公顷。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标准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
五、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农村村民(社区居民)或其他权利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15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办理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户口迁移等手续。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建、抢建的地上建(构)筑物以及新种、抢种的农作物等附着物,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和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8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十自征补张公告〔2022〕2号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28日发布《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2022〕2号(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转用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土地。征收单位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被征收土地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刘家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6706公顷,其中农用地0.4962公顷,建设用地0.1744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706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962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744公顷。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村位于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属I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0200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偿费占60%。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园地 1.0020亩
1、土地补偿费:1.0020亩×(60200元/亩×40%)≈24128元
2、安置补助费:1.0020亩×(60200元/亩×60%)≈36192元
3、青 苗 费:1.0020亩×4800元/亩≈4810元
林地 6.4410亩
1、土地补偿费:6.4410亩×(60200元/亩×40%)≈155099元
2、安置补助费:6.4410亩×(60200元/亩×60%)≈232649元
3、林木补偿费:6.4410亩×3325元/亩≈21416元
建设用地 2.6160亩
1、土地补偿费:2.6160亩×(60200元/亩×40%)≈62993元
2、安置补助费:2.6160亩×(60200元/亩×60%)≈94490元
地面附着物:
1、经济林(挂果):74株×150元/株=11100元
2、经济林(未挂果):19株×20元/株=380元
3、风景树(10-30cm):3株×720元/株=2160元
4、水井(机井):19m×200元/m=3800元
5、挡土墙(浆砌毛石挡土墙):477.5m3×220元/m3=105050元
6、排洪渠:39m×850元/m=33150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柒拾捌万柒仟肆佰壹拾柒元整
(小写:78.7417万元)
三、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该宗地安置补偿费用合计为36.3331万元。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和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四、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2年4月6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8日
你还在苦恼抢不到 HPV 疫苗吗?为迎接三八妇女节,丁香医生联合全国医疗机构,为广大女性朋友送上健康福利!
3 月 7 日~9 日三天,2/4/9 价疫苗活动惊喜来袭!抽免单、领补贴、约现苗,你想要的通通有~
福利一:HPV 2 价百城覆盖,可刷医保、现苗充足。
福利二:公立医院 HPV 4/9 价原价疫苗限量抽取。
福利三:民营机构 HPV 9 价疫苗套餐直降 150 元。
福利四:更有 2/4/9 价摇号免费接种,不限地区,全国均可参与。
参与方式:保存下图,VX 扫一扫,即可进入主会场领取福利。说不定,下一个幸运鹅就是你~
3 月 7 日~9 日三天,2/4/9 价疫苗活动惊喜来袭!抽免单、领补贴、约现苗,你想要的通通有~
福利一:HPV 2 价百城覆盖,可刷医保、现苗充足。
福利二:公立医院 HPV 4/9 价原价疫苗限量抽取。
福利三:民营机构 HPV 9 价疫苗套餐直降 150 元。
福利四:更有 2/4/9 价摇号免费接种,不限地区,全国均可参与。
参与方式:保存下图,VX 扫一扫,即可进入主会场领取福利。说不定,下一个幸运鹅就是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