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新闻# 【发现违法行为可举报!天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
本轮疫情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监管,综合运用巡查检查、约谈告诫、查办案件等多项措施,从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坚持每日开展价格监测。本轮疫情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做好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工作,每日对粮油、猪肉、鸡蛋和主要品种蔬菜价格进行监测,密切关注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增强价格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及时掌握本市民生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持续营造高压监管态势。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每日对超市、菜市场等经营者开展巡查检查,张贴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公告、悬挂价格监管政策宣传条幅,持续营造价格监管声势,督促指导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强化价格自律,诚信经营,不要触碰价格违法红线;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从严查办民生商品领域价格违法案件。3月初至今,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8万人次,巡查检查相关经营者4600余户次,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8件。
开展行政约谈和提醒告诫。市市场监管委对美团优选、多多买菜、淘菜菜、叮咚买菜、京东到家(含达达快递)等线上平台和沃尔玛等线下超市进行行政约谈,引导相关线上、线下民生商品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制定商品价格,谋取合理利润,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蔬菜等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同步采取行动,对辖区内超市、菜市场等经营场所主办方进行约谈,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兼顾好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保供稳价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已约谈市场主办单位349家。
市市场监管委郑重提示,疫情期间广大经营者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谋取合理利润,禁止出现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否则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本轮疫情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监管,综合运用巡查检查、约谈告诫、查办案件等多项措施,从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坚持每日开展价格监测。本轮疫情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做好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工作,每日对粮油、猪肉、鸡蛋和主要品种蔬菜价格进行监测,密切关注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增强价格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及时掌握本市民生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持续营造高压监管态势。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每日对超市、菜市场等经营者开展巡查检查,张贴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公告、悬挂价格监管政策宣传条幅,持续营造价格监管声势,督促指导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强化价格自律,诚信经营,不要触碰价格违法红线;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从严查办民生商品领域价格违法案件。3月初至今,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8万人次,巡查检查相关经营者4600余户次,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8件。
开展行政约谈和提醒告诫。市市场监管委对美团优选、多多买菜、淘菜菜、叮咚买菜、京东到家(含达达快递)等线上平台和沃尔玛等线下超市进行行政约谈,引导相关线上、线下民生商品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制定商品价格,谋取合理利润,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蔬菜等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同步采取行动,对辖区内超市、菜市场等经营场所主办方进行约谈,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兼顾好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保供稳价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已约谈市场主办单位349家。
市市场监管委郑重提示,疫情期间广大经营者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谋取合理利润,禁止出现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否则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台儿庄[超话]#【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禁止哄抬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枣庄疫情##台儿庄疫情#
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整体价格平稳,尤其保障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本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六)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七)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来源: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枣庄疫情##台儿庄疫情#
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整体价格平稳,尤其保障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本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六)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七)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来源: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安全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3月26日一早,我市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上涨态势,部分市场、零售菜店蔬菜价格上涨明显,个别地方出现蔬菜抢购现象。对此,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响应,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禁止哄抬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第一时间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巡查检查,全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我省本轮疫情伊始,市发改委就启动重要居民生活消费品和疫情防控用品价格应急监测工作,市、县两级价格监测人员放弃休息,全员上岗,强化市场动态巡查,实行日监测、日分析,对市场异动早发现、早报告。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重点场所蔬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以及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强化监管频次和密度。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
我省本轮疫情伊始,市发改委就启动重要居民生活消费品和疫情防控用品价格应急监测工作,市、县两级价格监测人员放弃休息,全员上岗,强化市场动态巡查,实行日监测、日分析,对市场异动早发现、早报告。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重点场所蔬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以及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强化监管频次和密度。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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