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发布2021年全国十大自然灾害#】2021年,我国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经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统计局、气象局、银保监会、粮食和储备局、林草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铁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对2021年全国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会商核定,全国十大自然灾害如下:
一、7月中下旬河南特大暴雨灾害:7月17日–23日,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全省平均过程降雨量223毫米,有285个站超过500毫米;有20个国家级气象站日降水量突破建站以来历史极值,其中,郑州、新密、嵩山站均超其历史日极值1倍以上,郑州气象观测站最大小时降雨量(20日16–17时,201.9毫米)突破我国大陆有记录以来小时降雨量历史极值。多条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郑州、新乡、鹤壁等多地遭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范围广、灾害损失重、社会关注度高。灾害造成全省16市150个县(市、区)1478.6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98人,紧急转移安置149万人;倒塌房屋3.9万间,严重损坏17.1万间,一般损坏61.6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873.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200.6亿元。
二、黄河中下游严重秋汛:2021年入秋后,冷暖空气在黄河中游持续猛烈交汇、带来连续降雨,黄河流域9月份平均降水量179毫米,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多,造成黄河中下游发生1949年以来最大秋汛,中游干流9天时间连续发生3次编号洪水,支流洛河、汾河水位或流量超历史实测记录,黄河中下游河道高水位、大流量行洪持续同期一个月,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省局地洪涝灾害严重,造成4省32市232个县(市、区)666.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41人,紧急转移安置46.7万人;倒塌房屋4.6万间,不同程度损坏17.5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498.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53.4亿元。
三、7月中下旬山西暴雨洪涝灾害:7月10日–23日,山西省先后出现10日–11日、18日–23日两轮强降雨天气过程,间隔时间短、累计雨量大,引发严重洪涝灾害,造成晋城、忻州、长治等10市47个县(市、区)61.2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5人,紧急转移安置7.4万人;倒塌房屋2.1万间,不同程度损坏5.7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2.8亿元。
四、8月上中旬湖北暴雨洪涝灾害:8月8日–15日,湖北省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其中,11日–12日湖北襄阳和随州出现大到暴雨,局地特大暴雨,最大日雨量为随县柳林519毫米,引发严重洪涝灾害,造成随州、襄阳、孝感、黄冈等11市(州)58个县(市、区)和神农架林区15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8人,紧急转移安置5.7万人;倒塌房屋11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1.7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26.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1.2亿元。
五、4月30日江苏南通等地风雹灾害:4月30日,江苏沿江及以北大部地区遭受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袭击,南通沿海局地风力达13–15级,最大风速达47.9米/秒(15级),多地大风观测突破建站以来历史极值,引发严重风雹灾害,造成南通、泰州、淮安等8市36个县(市、区)2.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8人,紧急转移安置3100余人;倒塌房屋397间,不同程度损坏1.3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六、8月中下旬陕西暴雨洪涝灾害:8月19日–25日,陕西省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过程,其中,陕南地区暴雨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累计雨量大、局地降水强度强,引发严重洪涝灾害,造成西安、汉中、安康、商洛等9市49个县(市、区)107.2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1人,紧急转移安置9.9万人;倒塌房屋27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2.4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6.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1.8亿元。
七、11月上旬东北华北局地雪灾:11月4日–9日,我国大部地区出现寒潮天气过程,降温幅度大、雨雪范围广、极端性强,综合强度指数为1961年以来第四强,降温幅度超过16℃的国土面积达101万平方公里,华北、东北等地普降暴雪或大暴雪,局地出现特大暴雪,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局地雪情较重。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9省(区、市)35.1万人受灾,因灾死亡7人(建筑物、树木倒压所致),农作物受灾面积19.3千公顷,大量农业大棚、牲畜棚舍、简易工业厂房倒损,直接经济损失69.4亿元。
八、云南漾濞6.4级地震:5月21日21时48分,云南大理州漾濞县(北纬25.67度,东经99.87度)发生6.4级地震,震源深度8公里,此后发生多次5级以上余震。地震造成大理、临沧2市(州)13个县(市)16.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3人,紧急转移安置2.8万人,倒塌房屋1854间,严重损坏1.9万间,一般损坏7.5万间,交通、道路、市政、教育等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
九、2021年第6号台风“烟花”:2021第6号台风“烟花”于7月25日12时30分前后,在浙江舟山普陀区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米/秒),https://t.cn/A6J38YHU ,https://t.cn/A6J38Y8t 。“烟花”具有移动速度慢、陆上滞留时间长、风雨强度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造成浙江、上海、江苏等8省(区、市)40市230个县(市、区、旗)482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43万人;倒塌房屋5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8300余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58.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32亿元。
十、青海玛多7.4级地震:5月22日2时4分,青海果洛州玛多县(北纬34.59度,东经98.34度)发生7.4级地震,震源深度17公里,此后发生数次余震,最大余震5.1级。地震造成果洛、玉树2州7个县11.3万人受灾,19人受伤,紧急转移安置10.8万人,倒塌房屋1039间,严重损坏7600余间,一般损坏5万间,部分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损毁,直接经济损失41亿元。(记者 宗锐)
一、7月中下旬河南特大暴雨灾害:7月17日–23日,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全省平均过程降雨量223毫米,有285个站超过500毫米;有20个国家级气象站日降水量突破建站以来历史极值,其中,郑州、新密、嵩山站均超其历史日极值1倍以上,郑州气象观测站最大小时降雨量(20日16–17时,201.9毫米)突破我国大陆有记录以来小时降雨量历史极值。多条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郑州、新乡、鹤壁等多地遭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范围广、灾害损失重、社会关注度高。灾害造成全省16市150个县(市、区)1478.6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98人,紧急转移安置149万人;倒塌房屋3.9万间,严重损坏17.1万间,一般损坏61.6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873.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200.6亿元。
二、黄河中下游严重秋汛:2021年入秋后,冷暖空气在黄河中游持续猛烈交汇、带来连续降雨,黄河流域9月份平均降水量179毫米,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多,造成黄河中下游发生1949年以来最大秋汛,中游干流9天时间连续发生3次编号洪水,支流洛河、汾河水位或流量超历史实测记录,黄河中下游河道高水位、大流量行洪持续同期一个月,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省局地洪涝灾害严重,造成4省32市232个县(市、区)666.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41人,紧急转移安置46.7万人;倒塌房屋4.6万间,不同程度损坏17.5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498.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53.4亿元。
三、7月中下旬山西暴雨洪涝灾害:7月10日–23日,山西省先后出现10日–11日、18日–23日两轮强降雨天气过程,间隔时间短、累计雨量大,引发严重洪涝灾害,造成晋城、忻州、长治等10市47个县(市、区)61.2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5人,紧急转移安置7.4万人;倒塌房屋2.1万间,不同程度损坏5.7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2.8亿元。
四、8月上中旬湖北暴雨洪涝灾害:8月8日–15日,湖北省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其中,11日–12日湖北襄阳和随州出现大到暴雨,局地特大暴雨,最大日雨量为随县柳林519毫米,引发严重洪涝灾害,造成随州、襄阳、孝感、黄冈等11市(州)58个县(市、区)和神农架林区15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8人,紧急转移安置5.7万人;倒塌房屋11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1.7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26.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1.2亿元。
五、4月30日江苏南通等地风雹灾害:4月30日,江苏沿江及以北大部地区遭受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袭击,南通沿海局地风力达13–15级,最大风速达47.9米/秒(15级),多地大风观测突破建站以来历史极值,引发严重风雹灾害,造成南通、泰州、淮安等8市36个县(市、区)2.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8人,紧急转移安置3100余人;倒塌房屋397间,不同程度损坏1.3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六、8月中下旬陕西暴雨洪涝灾害:8月19日–25日,陕西省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过程,其中,陕南地区暴雨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累计雨量大、局地降水强度强,引发严重洪涝灾害,造成西安、汉中、安康、商洛等9市49个县(市、区)107.2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1人,紧急转移安置9.9万人;倒塌房屋27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2.4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6.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1.8亿元。
七、11月上旬东北华北局地雪灾:11月4日–9日,我国大部地区出现寒潮天气过程,降温幅度大、雨雪范围广、极端性强,综合强度指数为1961年以来第四强,降温幅度超过16℃的国土面积达101万平方公里,华北、东北等地普降暴雪或大暴雪,局地出现特大暴雪,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局地雪情较重。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9省(区、市)35.1万人受灾,因灾死亡7人(建筑物、树木倒压所致),农作物受灾面积19.3千公顷,大量农业大棚、牲畜棚舍、简易工业厂房倒损,直接经济损失69.4亿元。
八、云南漾濞6.4级地震:5月21日21时48分,云南大理州漾濞县(北纬25.67度,东经99.87度)发生6.4级地震,震源深度8公里,此后发生多次5级以上余震。地震造成大理、临沧2市(州)13个县(市)16.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3人,紧急转移安置2.8万人,倒塌房屋1854间,严重损坏1.9万间,一般损坏7.5万间,交通、道路、市政、教育等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
九、2021年第6号台风“烟花”:2021第6号台风“烟花”于7月25日12时30分前后,在浙江舟山普陀区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米/秒),https://t.cn/A6J38YHU ,https://t.cn/A6J38Y8t 。“烟花”具有移动速度慢、陆上滞留时间长、风雨强度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造成浙江、上海、江苏等8省(区、市)40市230个县(市、区、旗)482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43万人;倒塌房屋5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8300余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58.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32亿元。
十、青海玛多7.4级地震:5月22日2时4分,青海果洛州玛多县(北纬34.59度,东经98.34度)发生7.4级地震,震源深度17公里,此后发生数次余震,最大余震5.1级。地震造成果洛、玉树2州7个县11.3万人受灾,19人受伤,紧急转移安置10.8万人,倒塌房屋1039间,严重损坏7600余间,一般损坏5万间,部分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损毁,直接经济损失41亿元。(记者 宗锐)
#浙里资讯一点通#【注意!优惠、免费!#浙江多条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有变化#】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针对一系列省内公路收费有关事项进行了复函。具体有怎样的优惠?实施时间多长?详情↓↓
关于沪杭高速公路连接线杭州石桥至大井公路等合并收费期限的复函
· 同意沪杭高速公路连接线杭州石桥至大井公路委托杭浦高速公路杭州北收费站的合并收费期限暂延长2年,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视情按照浙江省规范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方案调整。
· 同意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委托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北收费站合并收费期限暂延长2年,至2023年12月31日。
· 同意高速公路连接线三门岭口互通至上枫坑段委托甬台温高速公路三门收费站合并收费期限暂延长2年,至2023年12月31日。
关于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等路段部分客车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 同意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路段继续实行部分客车差异化收费。即对仅往返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之间路段,且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浙A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实施期限暂至2023年12月31日。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杭州市余杭区政府负责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 同意环嘉兴市区高速公路继续实行部分客车差异化收费。即对仅行驶申嘉湖高速公路新塍互通至洪溪枢纽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洪溪枢纽至步云枢纽段、沪昆高速公路步云枢纽至王店互通段、常台高速公路观音桥枢纽至王店东互通段、乍嘉苏高速公路南湖(嘉兴南)互通至凤桥互通段,进出均在申嘉湖高速公路新塍、王江泾(嘉兴北)、油车港收费站,沪昆高速公路嘉兴东、王店收费站,常台高速公路秀洲(嘉兴西)、马家浜、南湖(嘉兴南)、王店东收费站,乍嘉苏高速公路余新、凤桥收费站,且使用ETC记账卡的浙F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实施期限暂至2022年12月31日。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嘉兴市政府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关于取消杭金衢高速公路绍兴连接线收费的复函
· 同意取消杭金衢高速公路绍兴连接线收费项目,并停止该项目在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西(杨汛桥)收费站的车辆合并收费。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
关于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收费站设置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 同意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孝丰、报福、杭垓3个收费站。该项目为经营性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吉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同意将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以及孝丰、报福、杭垓3个收费站纳入安吉县境内高速公路客车差异化收费范围。即对仅行驶杭长高速公路天子湖互通至安吉互通段、申嘉湖高速公路梅溪互通至杭垓互通段,进出均在杭长高速公路天子湖、安吉北、安吉开发区、安吉收费站和申嘉湖高速公路梅溪、孝源、孝丰、报福、杭垓9个收费站,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浙E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安吉县政府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实施期限暂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收费站设置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复函
· 同意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岑港北、烟墩、长白、双合4个收费站。该项目为政府还贷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
· 同意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对部分车辆实行通行费优惠。
对仅通行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安装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1类客车通行费实行九折优惠,对跨路段通行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的1类客车在本路段的里程费和叠加费实行九折优惠、车次费实行九五折优惠。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及乘客不得站立规定,往返舟山本岛至岱山、舟山本岛至长白、长白至岱山的公交车和县际客运班线车辆的通行费实行七折优惠。由此形成的通行费差额部分,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浙江发布)
关于沪杭高速公路连接线杭州石桥至大井公路等合并收费期限的复函
· 同意沪杭高速公路连接线杭州石桥至大井公路委托杭浦高速公路杭州北收费站的合并收费期限暂延长2年,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视情按照浙江省规范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方案调整。
· 同意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委托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北收费站合并收费期限暂延长2年,至2023年12月31日。
· 同意高速公路连接线三门岭口互通至上枫坑段委托甬台温高速公路三门收费站合并收费期限暂延长2年,至2023年12月31日。
关于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等路段部分客车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 同意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路段继续实行部分客车差异化收费。即对仅往返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之间路段,且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浙A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实施期限暂至2023年12月31日。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杭州市余杭区政府负责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 同意环嘉兴市区高速公路继续实行部分客车差异化收费。即对仅行驶申嘉湖高速公路新塍互通至洪溪枢纽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洪溪枢纽至步云枢纽段、沪昆高速公路步云枢纽至王店互通段、常台高速公路观音桥枢纽至王店东互通段、乍嘉苏高速公路南湖(嘉兴南)互通至凤桥互通段,进出均在申嘉湖高速公路新塍、王江泾(嘉兴北)、油车港收费站,沪昆高速公路嘉兴东、王店收费站,常台高速公路秀洲(嘉兴西)、马家浜、南湖(嘉兴南)、王店东收费站,乍嘉苏高速公路余新、凤桥收费站,且使用ETC记账卡的浙F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实施期限暂至2022年12月31日。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嘉兴市政府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关于取消杭金衢高速公路绍兴连接线收费的复函
· 同意取消杭金衢高速公路绍兴连接线收费项目,并停止该项目在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西(杨汛桥)收费站的车辆合并收费。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
关于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收费站设置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 同意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孝丰、报福、杭垓3个收费站。该项目为经营性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吉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同意将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以及孝丰、报福、杭垓3个收费站纳入安吉县境内高速公路客车差异化收费范围。即对仅行驶杭长高速公路天子湖互通至安吉互通段、申嘉湖高速公路梅溪互通至杭垓互通段,进出均在杭长高速公路天子湖、安吉北、安吉开发区、安吉收费站和申嘉湖高速公路梅溪、孝源、孝丰、报福、杭垓9个收费站,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浙E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安吉县政府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实施期限暂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收费站设置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复函
· 同意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岑港北、烟墩、长白、双合4个收费站。该项目为政府还贷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
· 同意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对部分车辆实行通行费优惠。
对仅通行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安装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1类客车通行费实行九折优惠,对跨路段通行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的1类客车在本路段的里程费和叠加费实行九折优惠、车次费实行九五折优惠。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及乘客不得站立规定,往返舟山本岛至岱山、舟山本岛至长白、长白至岱山的公交车和县际客运班线车辆的通行费实行七折优惠。由此形成的通行费差额部分,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浙江发布)
【首次提出建设海洋中心城市!“十四五”浙江海洋经济规划来了】今天(0622)下午,省发改委举行《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发挥海洋经济优势,构建“一环、一城、四带、多联”的陆海统筹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一环”即以环杭州湾区域海洋科创平台载体为核心,强化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能力;“一城”即联动宁波舟山建设海洋中心城市,集聚海洋经济优势资源;“四带”即联动建设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生态海岸带、金衢丽省内联动带、跨省域腹地拓展带,推进海洋经济内外拓展;“多联”即推进山区与沿海高质量协同发展,推动海港、河港、陆港、空港、信息港高水平联动提升。其中建设海洋中心城市的目标是我省首次提出。
记者从会上同时了解到, 2020年,浙江全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9200亿元,比2015年的6180亿元增长48.9%,“十三五”年均增长约8.3%。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14.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到5个百分点。(浙江之声记者叶澍蔚报道)
记者从会上同时了解到, 2020年,浙江全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9200亿元,比2015年的6180亿元增长48.9%,“十三五”年均增长约8.3%。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14.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到5个百分点。(浙江之声记者叶澍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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