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 【宿州市埇桥区:民工法庭领“欠薪”】2021年2月8日上午,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桃园法庭,陈庆孝等十名农民工高兴地领取10万元被拖欠的劳动报酬。
随着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开足马力”加大对涉民生案件审、执力度,全体干警加班加点,打破常规工作模式,对查封、冻结、扣押款物,及时上网拍卖,对执行、划扣到位资金,即时通知申请人,简化审批程序、案款不过夜,到位一笔发放一笔,确保申请人合法权益,喜迎新春佳节到来。
随着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开足马力”加大对涉民生案件审、执力度,全体干警加班加点,打破常规工作模式,对查封、冻结、扣押款物,及时上网拍卖,对执行、划扣到位资金,即时通知申请人,简化审批程序、案款不过夜,到位一笔发放一笔,确保申请人合法权益,喜迎新春佳节到来。
【界首法院:法官倾力调解 民工喜领工资款】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倾力调解,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农民工李某终于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款。
原告李某是安徽省界首市沙南某村村民,年近六旬的李某长年累月在当地建筑工地打零工补贴家用。2015年6月份,被告孙某承接了当地某学校宿舍楼建设一期工程。为尽快完成工期,被告孙某在当地十里八村招募民工,原告李某也加入了建校舍的民工队伍。原告在该建筑工地上负责加固墙筋、打顶、做地坪的工作。原、被告双方约定工资按日计算,每天工资款150元。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原告李某工作69.5天,按约定,被告孙某应支付原告李某工资款10425元。扣除原告李某在工作期间领取的工资款2000元,被告孙某尚欠原告工资款8425元。之后,原告李某多次向被告孙某讨要工资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不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是乡邻,为避免“执行一案,双方结怨”的局面出现,执行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驱车数十里来到被执行人孙某家里,向孙某进行一番释法明理的批评教育,使孙某认识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悖理行为,他当即答应支付拖欠原告李某的工资款。随即,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李某到其所在村村部参加调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孙某依照协议主动将所欠工资款交到申请人李某手中。至此,该案执结。
原告李某是安徽省界首市沙南某村村民,年近六旬的李某长年累月在当地建筑工地打零工补贴家用。2015年6月份,被告孙某承接了当地某学校宿舍楼建设一期工程。为尽快完成工期,被告孙某在当地十里八村招募民工,原告李某也加入了建校舍的民工队伍。原告在该建筑工地上负责加固墙筋、打顶、做地坪的工作。原、被告双方约定工资按日计算,每天工资款150元。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原告李某工作69.5天,按约定,被告孙某应支付原告李某工资款10425元。扣除原告李某在工作期间领取的工资款2000元,被告孙某尚欠原告工资款8425元。之后,原告李某多次向被告孙某讨要工资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不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是乡邻,为避免“执行一案,双方结怨”的局面出现,执行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驱车数十里来到被执行人孙某家里,向孙某进行一番释法明理的批评教育,使孙某认识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悖理行为,他当即答应支付拖欠原告李某的工资款。随即,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李某到其所在村村部参加调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孙某依照协议主动将所欠工资款交到申请人李某手中。至此,该案执结。
#通法执行#【通州助民工喜领18万元工资】
近日,平均年龄56岁的五位农民工聚在南通市通州区法院执行局,一边喜滋滋地数着刚刚领到的工资款,一边对法院的执行干警连连道谢。
2019年,这五位农民工跟随被执行人瞿某打工,因其一直拖欠工资,五人一纸诉状将瞿某起诉至通州法院。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瞿某应分三次给付劳务报酬合计19.5万元,如按期未履行需承担违约金2万元。
执行中,执行员宋跃经过前期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瞿某名下有一套住宅。该套住宅系瞿某家庭的唯一住宅,其妻儿老小均居住于此。宋跃多次与瞿某沟通,瞿某表示现在手里确实没钱,自己会想办法尽快筹集钱款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唯一住宅亦可以执行,但基于善意执行的原则,宋跃同意给予瞿某一定的时间来筹集钱款,暂时不处置其房产。可约定期限届满后,瞿某再次食言。因瞿某屡次言而无信,为维护司法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宋跃依法将瞿某名下的住房在司法拍卖网上进行挂拍,以此倒逼瞿某履行义务。
瞿某发现法院动真格的了,遂开始着急着手筹集钱款。在距离开拍的3天前,瞿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自己想尽办法最终只筹集到了18万元。申请人考虑到瞿某的家庭状况,遂一致同意放弃另外的款项,与瞿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瞿某将18万钱款一次性支付到位,五位农民工也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劳动报酬。(曹婕)
近日,平均年龄56岁的五位农民工聚在南通市通州区法院执行局,一边喜滋滋地数着刚刚领到的工资款,一边对法院的执行干警连连道谢。
2019年,这五位农民工跟随被执行人瞿某打工,因其一直拖欠工资,五人一纸诉状将瞿某起诉至通州法院。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瞿某应分三次给付劳务报酬合计19.5万元,如按期未履行需承担违约金2万元。
执行中,执行员宋跃经过前期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瞿某名下有一套住宅。该套住宅系瞿某家庭的唯一住宅,其妻儿老小均居住于此。宋跃多次与瞿某沟通,瞿某表示现在手里确实没钱,自己会想办法尽快筹集钱款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唯一住宅亦可以执行,但基于善意执行的原则,宋跃同意给予瞿某一定的时间来筹集钱款,暂时不处置其房产。可约定期限届满后,瞿某再次食言。因瞿某屡次言而无信,为维护司法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宋跃依法将瞿某名下的住房在司法拍卖网上进行挂拍,以此倒逼瞿某履行义务。
瞿某发现法院动真格的了,遂开始着急着手筹集钱款。在距离开拍的3天前,瞿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自己想尽办法最终只筹集到了18万元。申请人考虑到瞿某的家庭状况,遂一致同意放弃另外的款项,与瞿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瞿某将18万钱款一次性支付到位,五位农民工也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劳动报酬。(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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