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国两会聚焦#【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成为近年来政策层面一大热词,2021年,浙江省被选定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团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实现共同富裕,要着力解决发展城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他认为,需要在大幅度转移农业人口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户均耕地规模,才能最终改变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还要探索开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边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谈共同富裕:
大幅度提高户均耕地规模 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北青报:高层多次提到共同富裕,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但目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是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您对此怎么看?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成因是什么?
蔡继明:农民相对收入低,根本原因是农业劳动生产力相对低。2020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只占GDP的7.7%,但农业从业人员则占了全国从业人员的23.6%,二者之比为0.28,而在1952年,二者的比值为0.60,这表明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与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距在逐年扩大。发达国家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已达到其工业劳动生产率的1/2左右,而我国目前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1/5。
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的技术成因是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过于狭小。另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中,财产性收入差距高达11.65倍,其中主要原因是农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不同权,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没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就堵塞了农民获取财产性收入和融资贷款的渠道。
北青报:“三农问题”成为老生常谈,乡村振兴被提上日程,如何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增强城乡融合发展?
蔡继明:走出三农困境,历史上曾尝试过不同的路径选择,一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工业化,随着乡镇企业衰落,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这条路已经半途而废;二是进城不落户、迁徙不定居,由此导致数以千万计留守妇女、老人和儿童,这条半城市化的道路也不可持续;三是就“三农”论“三农”的新农村建设,除了村容整洁,在缓解人地矛盾等方面收效甚微。
由此看来,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不能就农民谈农民、就农村论农村,只有跳出“三农”的范围,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三农”问题。从扶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最终的落脚点应该是城镇化。城镇化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城镇化包括农村居民的市民化,鼓励“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并安于“进城不落户”、“迁徙不定居”的半城市化的生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在大幅度转移农业人口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户均耕地规模。
只有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即农村从业人员的减少,使农村户均土地达到50亩以上规模经营水平,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与进城务工的收入大体持平,才能最终改变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真正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北青报:还有哪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的政策建议?
蔡继明:还要探索开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边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城乡之间、城市之间、乡村之间的人口流动会愈加频繁,规模也会越来越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应该是开放型的。农地制度的安排应该顺应这一城乡关系变革和农村传统社会变革的历史潮流,而不能成为阻碍这场变革的桎梏。
因此,建议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前提下,既要允许原有的成员进城落户之后通过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成员权等方式放弃其成员权,也要允许外来的人口通过接入承包权等方式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
在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同时,也要敞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大门,参照城市允许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制定外来务农者(包括市民)进村的条款,允许他们购买当地农民的自建住房或租用宅基地建房,在土地承包转包(包括租金和期限)、惠农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农民同等的待遇,推进外来务农者本地化和村民化。
谈农民进城: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有所居”的问题
北青报: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阻碍农民工进城落户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蔡继明:由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存在,农业转移人口受到务工所在城市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的制约,造成无法在长期务工城市安居。根据《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购买住房的仅有17.4%,享受保障性住房(包括租赁公租房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的仅有2.9%。此外,当前我国城市住房保障制度还将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排除在外,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农业转移人口城市住房普遍存在人均面积小 、配套设施不齐全、居住环境较差、容易形成家庭成员居住隔离甚至住房贫困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居住品质,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
所以,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只有首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有所居”的问题,才能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有所教”,也才能有助于随迁老人实现“老有所养”。
谈土地制度改革:
尽快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
北青报:您提出的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具体怎么理解?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之间流转的主要障碍是什么?政策方面需要有哪些突破?
蔡继明:长期以来,我国土地资源一直实行的是计划和行政配置,即使在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土地资源配置例外的主张仍然在某些部门占主导地位,以至于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居然鲜见“市场”二字,而无论是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还是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物权编》,都对农村集体的宅基地和城市国有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做了不同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并不具有与城市宅基地同等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因此,同步推进城乡土地产权同权化和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是实现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基本制度保障。
为此,建议从根本上改革土地原有的计划管理体制,变行政配置为市场配置,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之间流转,缩小城乡居民过高的财产性收入差距,同时为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发展现代农业、城市各类人才下乡参与乡村振兴、城市居民下乡休闲养老,提供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和生活居住条件。
尽快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农村大量闲置的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特别是住宅建设用地),通过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供给降低地价进而降低房价,最终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门槛。
(北京青年报)
谈共同富裕:
大幅度提高户均耕地规模 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北青报:高层多次提到共同富裕,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但目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是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您对此怎么看?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成因是什么?
蔡继明:农民相对收入低,根本原因是农业劳动生产力相对低。2020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只占GDP的7.7%,但农业从业人员则占了全国从业人员的23.6%,二者之比为0.28,而在1952年,二者的比值为0.60,这表明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与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距在逐年扩大。发达国家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已达到其工业劳动生产率的1/2左右,而我国目前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1/5。
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的技术成因是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过于狭小。另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中,财产性收入差距高达11.65倍,其中主要原因是农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不同权,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没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就堵塞了农民获取财产性收入和融资贷款的渠道。
北青报:“三农问题”成为老生常谈,乡村振兴被提上日程,如何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增强城乡融合发展?
蔡继明:走出三农困境,历史上曾尝试过不同的路径选择,一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工业化,随着乡镇企业衰落,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这条路已经半途而废;二是进城不落户、迁徙不定居,由此导致数以千万计留守妇女、老人和儿童,这条半城市化的道路也不可持续;三是就“三农”论“三农”的新农村建设,除了村容整洁,在缓解人地矛盾等方面收效甚微。
由此看来,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不能就农民谈农民、就农村论农村,只有跳出“三农”的范围,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三农”问题。从扶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最终的落脚点应该是城镇化。城镇化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城镇化包括农村居民的市民化,鼓励“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并安于“进城不落户”、“迁徙不定居”的半城市化的生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在大幅度转移农业人口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户均耕地规模。
只有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即农村从业人员的减少,使农村户均土地达到50亩以上规模经营水平,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与进城务工的收入大体持平,才能最终改变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真正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北青报:还有哪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的政策建议?
蔡继明:还要探索开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边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城乡之间、城市之间、乡村之间的人口流动会愈加频繁,规模也会越来越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应该是开放型的。农地制度的安排应该顺应这一城乡关系变革和农村传统社会变革的历史潮流,而不能成为阻碍这场变革的桎梏。
因此,建议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前提下,既要允许原有的成员进城落户之后通过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成员权等方式放弃其成员权,也要允许外来的人口通过接入承包权等方式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
在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同时,也要敞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大门,参照城市允许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制定外来务农者(包括市民)进村的条款,允许他们购买当地农民的自建住房或租用宅基地建房,在土地承包转包(包括租金和期限)、惠农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农民同等的待遇,推进外来务农者本地化和村民化。
谈农民进城: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有所居”的问题
北青报: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阻碍农民工进城落户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蔡继明:由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存在,农业转移人口受到务工所在城市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的制约,造成无法在长期务工城市安居。根据《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购买住房的仅有17.4%,享受保障性住房(包括租赁公租房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的仅有2.9%。此外,当前我国城市住房保障制度还将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排除在外,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农业转移人口城市住房普遍存在人均面积小 、配套设施不齐全、居住环境较差、容易形成家庭成员居住隔离甚至住房贫困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居住品质,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
所以,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只有首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有所居”的问题,才能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有所教”,也才能有助于随迁老人实现“老有所养”。
谈土地制度改革:
尽快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
北青报:您提出的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具体怎么理解?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之间流转的主要障碍是什么?政策方面需要有哪些突破?
蔡继明:长期以来,我国土地资源一直实行的是计划和行政配置,即使在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土地资源配置例外的主张仍然在某些部门占主导地位,以至于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居然鲜见“市场”二字,而无论是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还是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物权编》,都对农村集体的宅基地和城市国有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做了不同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并不具有与城市宅基地同等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因此,同步推进城乡土地产权同权化和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是实现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基本制度保障。
为此,建议从根本上改革土地原有的计划管理体制,变行政配置为市场配置,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之间流转,缩小城乡居民过高的财产性收入差距,同时为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发展现代农业、城市各类人才下乡参与乡村振兴、城市居民下乡休闲养老,提供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和生活居住条件。
尽快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农村大量闲置的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特别是住宅建设用地),通过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供给降低地价进而降低房价,最终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门槛。
(北京青年报)
【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成为近年来政策层面一大热词,2021年,浙江省被选定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团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实现共同富裕,要着力解决发展城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他认为,需要在大幅度转移农业人口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户均耕地规模,才能最终改变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还要探索开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边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谈共同富裕:
大幅度提高户均耕地规模 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北青报:高层多次提到共同富裕,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但目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是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您对此怎么看?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成因是什么?
蔡继明:农民相对收入低,根本原因是农业劳动生产力相对低。2020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只占GDP的7.7%,但农业从业人员则占了全国从业人员的23.6%,二者之比为0.28,而在1952年,二者的比值为0.60,这表明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与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距在逐年扩大。发达国家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已达到其工业劳动生产率的1/2左右,而我国目前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1/5。
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的技术成因是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过于狭小。另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中,财产性收入差距高达11.65倍,其中主要原因是农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不同权,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没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就堵塞了农民获取财产性收入和融资贷款的渠道。
北青报:“三农问题”成为老生常谈,乡村振兴被提上日程,如何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增强城乡融合发展?
蔡继明:走出三农困境,历史上曾尝试过不同的路径选择,一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工业化,随着乡镇企业衰落,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这条路已经半途而废;二是进城不落户、迁徙不定居,由此导致数以千万计留守妇女、老人和儿童,这条半城市化的道路也不可持续;三是就“三农”论“三农”的新农村建设,除了村容整洁,在缓解人地矛盾等方面收效甚微。
由此看来,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不能就农民谈农民、就农村论农村,只有跳出“三农”的范围,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三农”问题。从扶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最终的落脚点应该是城镇化。城镇化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城镇化包括农村居民的市民化,鼓励“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并安于“进城不落户”、“迁徙不定居”的半城市化的生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在大幅度转移农业人口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户均耕地规模。
只有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即农村从业人员的减少,使农村户均土地达到50亩以上规模经营水平,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与进城务工的收入大体持平,才能最终改变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真正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北青报:还有哪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的政策建议?
蔡继明:还要探索开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边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城乡之间、城市之间、乡村之间的人口流动会愈加频繁,规模也会越来越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应该是开放型的。农地制度的安排应该顺应这一城乡关系变革和农村传统社会变革的历史潮流,而不能成为阻碍这场变革的桎梏。
因此,建议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前提下,既要允许原有的成员进城落户之后通过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成员权等方式放弃其成员权,也要允许外来的人口通过接入承包权等方式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
在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同时,也要敞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大门,参照城市允许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制定外来务农者(包括市民)进村的条款,允许他们购买当地农民的自建住房或租用宅基地建房,在土地承包转包(包括租金和期限)、惠农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农民同等的待遇,推进外来务农者本地化和村民化。
谈农民进城: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有所居”的问题
北青报: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阻碍农民工进城落户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蔡继明:由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存在,农业转移人口受到务工所在城市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的制约,造成无法在长期务工城市安居。根据《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购买住房的仅有17.4%,享受保障性住房(包括租赁公租房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的仅有2.9%。此外,当前我国城市住房保障制度还将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排除在外,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农业转移人口城市住房普遍存在人均面积小 、配套设施不齐全、居住环境较差、容易形成家庭成员居住隔离甚至住房贫困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居住品质,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
所以,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只有首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有所居”的问题,才能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有所教”,也才能有助于随迁老人实现“老有所养”。
谈土地制度改革:
尽快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
北青报:您提出的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具体怎么理解?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之间流转的主要障碍是什么?政策方面需要有哪些突破?
蔡继明:长期以来,我国土地资源一直实行的是计划和行政配置,即使在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土地资源配置例外的主张仍然在某些部门占主导地位,以至于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居然鲜见“市场”二字,而无论是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还是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物权编》,都对农村集体的宅基地和城市国有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做了不同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并不具有与城市宅基地同等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因此,同步推进城乡土地产权同权化和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是实现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基本制度保障。
为此,建议从根本上改革土地原有的计划管理体制,变行政配置为市场配置,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之间流转,缩小城乡居民过高的财产性收入差距,同时为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发展现代农业、城市各类人才下乡参与乡村振兴、城市居民下乡休闲养老,提供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和生活居住条件。
尽快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农村大量闲置的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特别是住宅建设用地),通过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供给降低地价进而降低房价,最终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门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谈共同富裕:
大幅度提高户均耕地规模 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北青报:高层多次提到共同富裕,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但目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是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您对此怎么看?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成因是什么?
蔡继明:农民相对收入低,根本原因是农业劳动生产力相对低。2020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只占GDP的7.7%,但农业从业人员则占了全国从业人员的23.6%,二者之比为0.28,而在1952年,二者的比值为0.60,这表明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与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距在逐年扩大。发达国家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已达到其工业劳动生产率的1/2左右,而我国目前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1/5。
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的技术成因是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过于狭小。另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中,财产性收入差距高达11.65倍,其中主要原因是农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不同权,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没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就堵塞了农民获取财产性收入和融资贷款的渠道。
北青报:“三农问题”成为老生常谈,乡村振兴被提上日程,如何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增强城乡融合发展?
蔡继明:走出三农困境,历史上曾尝试过不同的路径选择,一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工业化,随着乡镇企业衰落,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这条路已经半途而废;二是进城不落户、迁徙不定居,由此导致数以千万计留守妇女、老人和儿童,这条半城市化的道路也不可持续;三是就“三农”论“三农”的新农村建设,除了村容整洁,在缓解人地矛盾等方面收效甚微。
由此看来,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不能就农民谈农民、就农村论农村,只有跳出“三农”的范围,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三农”问题。从扶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最终的落脚点应该是城镇化。城镇化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城镇化包括农村居民的市民化,鼓励“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并安于“进城不落户”、“迁徙不定居”的半城市化的生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在大幅度转移农业人口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户均耕地规模。
只有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即农村从业人员的减少,使农村户均土地达到50亩以上规模经营水平,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与进城务工的收入大体持平,才能最终改变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真正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北青报:还有哪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的政策建议?
蔡继明:还要探索开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边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城乡之间、城市之间、乡村之间的人口流动会愈加频繁,规模也会越来越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应该是开放型的。农地制度的安排应该顺应这一城乡关系变革和农村传统社会变革的历史潮流,而不能成为阻碍这场变革的桎梏。
因此,建议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前提下,既要允许原有的成员进城落户之后通过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成员权等方式放弃其成员权,也要允许外来的人口通过接入承包权等方式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
在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同时,也要敞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大门,参照城市允许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制定外来务农者(包括市民)进村的条款,允许他们购买当地农民的自建住房或租用宅基地建房,在土地承包转包(包括租金和期限)、惠农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农民同等的待遇,推进外来务农者本地化和村民化。
谈农民进城: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有所居”的问题
北青报: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阻碍农民工进城落户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蔡继明:由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存在,农业转移人口受到务工所在城市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的制约,造成无法在长期务工城市安居。根据《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购买住房的仅有17.4%,享受保障性住房(包括租赁公租房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的仅有2.9%。此外,当前我国城市住房保障制度还将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排除在外,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农业转移人口城市住房普遍存在人均面积小 、配套设施不齐全、居住环境较差、容易形成家庭成员居住隔离甚至住房贫困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居住品质,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
所以,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只有首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有所居”的问题,才能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有所教”,也才能有助于随迁老人实现“老有所养”。
谈土地制度改革:
尽快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
北青报:您提出的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具体怎么理解?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之间流转的主要障碍是什么?政策方面需要有哪些突破?
蔡继明:长期以来,我国土地资源一直实行的是计划和行政配置,即使在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土地资源配置例外的主张仍然在某些部门占主导地位,以至于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居然鲜见“市场”二字,而无论是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还是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物权编》,都对农村集体的宅基地和城市国有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做了不同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并不具有与城市宅基地同等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因此,同步推进城乡土地产权同权化和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是实现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基本制度保障。
为此,建议从根本上改革土地原有的计划管理体制,变行政配置为市场配置,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之间流转,缩小城乡居民过高的财产性收入差距,同时为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发展现代农业、城市各类人才下乡参与乡村振兴、城市居民下乡休闲养老,提供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和生活居住条件。
尽快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农村大量闲置的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特别是住宅建设用地),通过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供给降低地价进而降低房价,最终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门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全国两会##话优先发展 议振兴大计#【代表委员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言献策:激活“三农”发展新动能】(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毛晓雅 赵宇恒)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其明确为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方针,再到今年首次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更加突出,凸显了其坚如磐石的地位。
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四个优先”所释放出的清晰信号,让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对中国乡村的未来信心十足,纷纷为之建言献策。
人才振兴激发活力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村干部是国家基层建设的一线队伍,是农村管理的基础力量。”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党总支书记方中华道出了基层干部的重要性。
优中选优,强中选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近年来,年轻干部下乡驻村为农村地区注入了新鲜血液。“这有助于在短期内解决人员结构老化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山西省委主委王维平说,“同时也要看到,驻村干部受驻村年限限制,流动性较大,仍需要培育一批生长于农村、对自己村子有感情、有想法、有抱负的本土干部,使其成为未来乡村干部的中坚力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为优化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环境指出了方向。为基层干部加油鼓劲、留住基层干部,是代表委员们的共识。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河南省委副主委马珺建议完善激励体系,满足基层公务员群体需求。
乡村振兴归根到底是农业的振兴、农村产业的振兴,核心是让农民积极参与、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新合镇涌塘村党总支书记李洪亮说:“建议将更多优秀新兴职业农民充实到村级组织,进一步把扎根在农村一线的村级干部用好,使其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
“要建立农业农村人才引入激励机制。”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贵云建议,对返乡青年人、大学生返乡创业通过人才认定体系给予相应的人才认定,并在贷款贴息、土地政策、创业绿色通道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
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副省长何报翔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新世纪以来连续16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体现了对‘三农’的重视,对中国人自己饭碗的重视。”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渤海靺鞨绣第四代传承人孙艳玲的话朴实而坚定。
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首先要解决钱的问题。“我自己就是从西部地区出来的农民,我们最大的困难就是缺资金。”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镇玉池村农民马慧娟对乡村振兴所面临的困难深有体会。村里发展产业需要启动资金,改善村里环境、建学校、修道路,都需要资金。
对此,何报翔建议:“我国农业投入已经逐年加大,但目前还比较分散,应适当地把财政资金加以集中,抓紧拳头,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着力解决好农业农村存在的问题。”
“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拟安排农林水支出约2.2万亿元,同比增长7%。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全国人大记者会上给出了今年财政支农的“大礼包”。
推进改革补齐短板
近十年浙江乡村的美丽蝶变让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桐庐县江南镇环溪村村委会主任周忠莲感到欣喜,但在基层实践中,她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规划问题、用地问题……很多发展中的要素制约问题,已经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瓶颈,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
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激活农村发展的要素资源,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一系列改革正在农村落地生根,“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目标正在各地的创新实践中逐步实现。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直接关系着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是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四大重点之一。“如何补齐这块我国城乡差距最突出的短板?”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热议。
“我国目前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存在相对较大的城乡差别是有目共睹的。乡村的社会保障水平近年来虽逐步提升,但依然严重低于城镇。”王维平在调研中发现,在山西省岢岚县宋家沟村,210名参与问卷调查的村民中,具有大专学历的只有1人。在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只有23.7%的家庭所有成员都处于健康状态。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还是比较薄弱,城乡差距还比较大。究其原因,还是现有的改革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协副主席陈马林建议,县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要沉下去,建立医共体,以县人民医院为主,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整合起来。
补齐短板、打赢硬仗,让农业焕发新的生机,将乡村从幕后请到台前,让农民成为人人羡慕的职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的梦想终将成为现实。
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四个优先”所释放出的清晰信号,让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对中国乡村的未来信心十足,纷纷为之建言献策。
人才振兴激发活力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村干部是国家基层建设的一线队伍,是农村管理的基础力量。”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党总支书记方中华道出了基层干部的重要性。
优中选优,强中选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近年来,年轻干部下乡驻村为农村地区注入了新鲜血液。“这有助于在短期内解决人员结构老化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山西省委主委王维平说,“同时也要看到,驻村干部受驻村年限限制,流动性较大,仍需要培育一批生长于农村、对自己村子有感情、有想法、有抱负的本土干部,使其成为未来乡村干部的中坚力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为优化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环境指出了方向。为基层干部加油鼓劲、留住基层干部,是代表委员们的共识。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河南省委副主委马珺建议完善激励体系,满足基层公务员群体需求。
乡村振兴归根到底是农业的振兴、农村产业的振兴,核心是让农民积极参与、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新合镇涌塘村党总支书记李洪亮说:“建议将更多优秀新兴职业农民充实到村级组织,进一步把扎根在农村一线的村级干部用好,使其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
“要建立农业农村人才引入激励机制。”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贵云建议,对返乡青年人、大学生返乡创业通过人才认定体系给予相应的人才认定,并在贷款贴息、土地政策、创业绿色通道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
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副省长何报翔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新世纪以来连续16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体现了对‘三农’的重视,对中国人自己饭碗的重视。”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渤海靺鞨绣第四代传承人孙艳玲的话朴实而坚定。
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首先要解决钱的问题。“我自己就是从西部地区出来的农民,我们最大的困难就是缺资金。”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镇玉池村农民马慧娟对乡村振兴所面临的困难深有体会。村里发展产业需要启动资金,改善村里环境、建学校、修道路,都需要资金。
对此,何报翔建议:“我国农业投入已经逐年加大,但目前还比较分散,应适当地把财政资金加以集中,抓紧拳头,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着力解决好农业农村存在的问题。”
“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拟安排农林水支出约2.2万亿元,同比增长7%。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全国人大记者会上给出了今年财政支农的“大礼包”。
推进改革补齐短板
近十年浙江乡村的美丽蝶变让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桐庐县江南镇环溪村村委会主任周忠莲感到欣喜,但在基层实践中,她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规划问题、用地问题……很多发展中的要素制约问题,已经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瓶颈,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
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激活农村发展的要素资源,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一系列改革正在农村落地生根,“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目标正在各地的创新实践中逐步实现。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直接关系着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是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四大重点之一。“如何补齐这块我国城乡差距最突出的短板?”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热议。
“我国目前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存在相对较大的城乡差别是有目共睹的。乡村的社会保障水平近年来虽逐步提升,但依然严重低于城镇。”王维平在调研中发现,在山西省岢岚县宋家沟村,210名参与问卷调查的村民中,具有大专学历的只有1人。在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只有23.7%的家庭所有成员都处于健康状态。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还是比较薄弱,城乡差距还比较大。究其原因,还是现有的改革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协副主席陈马林建议,县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要沉下去,建立医共体,以县人民医院为主,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整合起来。
补齐短板、打赢硬仗,让农业焕发新的生机,将乡村从幕后请到台前,让农民成为人人羡慕的职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的梦想终将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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