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真源[超话]# 源,我真的好想你,我每天浑浑噩噩的,在学校里与同学发生了矛盾,和他们吵了起来,唯一的两个好朋友你(简称x和z)开始冷漠了,好累啊。
她们两个是好朋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和我一起玩,她们两个非常非常的好,两个惹我生气了,我也只是笑笑,他们还会在背后骂我。
那天x和我,然后另一个人发现了,说自己吃醋了,就推了我,我倒到地上,很痛。我就哭了,然后她们说我很矫情,我就很生气,然后有一个男生就把脚踩到x的桌子上,就踩我桌子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后面x委屈也哭了,z安慰她,还骂我sb,矫情,不要脸,可是是x先和我打闹,z说我活该被打。
源,我觉得你和我觉得特别特别的像。你和我都受了委屈了,但是都不敢说出来,这次你也很委屈吧。
她们两个是好朋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和我一起玩,她们两个非常非常的好,两个惹我生气了,我也只是笑笑,他们还会在背后骂我。
那天x和我,然后另一个人发现了,说自己吃醋了,就推了我,我倒到地上,很痛。我就哭了,然后她们说我很矫情,我就很生气,然后有一个男生就把脚踩到x的桌子上,就踩我桌子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后面x委屈也哭了,z安慰她,还骂我sb,矫情,不要脸,可是是x先和我打闹,z说我活该被打。
源,我觉得你和我觉得特别特别的像。你和我都受了委屈了,但是都不敢说出来,这次你也很委屈吧。
【工作动态】一对一指导止纷争 强化乡村诉源治理
3月8日,六枝法院落别法庭联合月亮河乡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同居关系发生的矛盾纠纷,法庭与乡镇联动共振发力加强诉源治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片
本案原告肖某与被告金某多年共同生活并生育儿女,现双方因在外务工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导致感情不和,发生矛盾纠纷遂诉至法院。
接到诉讼材料后,法官积极联系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了解到双方有和解的可能性后,为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推送至辖区乡镇即月亮河乡综治中心组织进行协调,法庭与乡镇联动共振,共同助力诉源治理。调解当日正值三月八日国际妇女节,承办法官放弃三八妇女节单位放假福利,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月亮河乡综治中心进行调解,并到现场进行指导。承办法官联合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员,从法理、情理各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家庭责任。经过法官及调解员的调解,最终调解成功,原告撤回起诉,双方选择回归家庭珍惜彼此。
六枝法院落别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进一步加强与辖区乡镇常态化沟通联系,强化乡村诉源治理和司法供给,完善诉前调解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努力构建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的诉源治理实践。
(文图提供|韦宗苑)
3月8日,六枝法院落别法庭联合月亮河乡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同居关系发生的矛盾纠纷,法庭与乡镇联动共振发力加强诉源治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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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告肖某与被告金某多年共同生活并生育儿女,现双方因在外务工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导致感情不和,发生矛盾纠纷遂诉至法院。
接到诉讼材料后,法官积极联系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了解到双方有和解的可能性后,为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推送至辖区乡镇即月亮河乡综治中心组织进行协调,法庭与乡镇联动共振,共同助力诉源治理。调解当日正值三月八日国际妇女节,承办法官放弃三八妇女节单位放假福利,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月亮河乡综治中心进行调解,并到现场进行指导。承办法官联合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员,从法理、情理各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家庭责任。经过法官及调解员的调解,最终调解成功,原告撤回起诉,双方选择回归家庭珍惜彼此。
六枝法院落别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进一步加强与辖区乡镇常态化沟通联系,强化乡村诉源治理和司法供给,完善诉前调解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努力构建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的诉源治理实践。
(文图提供|韦宗苑)
融法、理、情于一体,以诉源治理促矛盾化解
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许某某(70岁)与宋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撕打,许某某造成宋某某手部骨折。经鉴定,宋某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公安机关以许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请逮捕,本院对案件事实、情节及证据进行审查,未批准逮捕许某某,并建议公安机关加大调解力度,从根源上化解邻里矛盾;近日,公安机关以许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审查后,决定拟对许某某相对不起诉,并组织召开简易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由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华主持,邀请了三名呼伦贝尔市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到场参与听证。
刘立华副检察长介绍了基本案情,认真分析了该案发生的原因及社会危害性。本案系邻里间纠纷引发的犯罪;许某某年纪较大,系初犯、偶犯;经公安机关调解后,许某某对被害人及时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与会人员针对案件中许某某是否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进行了评议。各位听证员均表示本案系偶发事件,许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同意对许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院坚持“应听证 尽听证”的原则,以检察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实现案结、人和、事了,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许某某(70岁)与宋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撕打,许某某造成宋某某手部骨折。经鉴定,宋某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公安机关以许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请逮捕,本院对案件事实、情节及证据进行审查,未批准逮捕许某某,并建议公安机关加大调解力度,从根源上化解邻里矛盾;近日,公安机关以许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审查后,决定拟对许某某相对不起诉,并组织召开简易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由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华主持,邀请了三名呼伦贝尔市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到场参与听证。
刘立华副检察长介绍了基本案情,认真分析了该案发生的原因及社会危害性。本案系邻里间纠纷引发的犯罪;许某某年纪较大,系初犯、偶犯;经公安机关调解后,许某某对被害人及时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与会人员针对案件中许某某是否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进行了评议。各位听证员均表示本案系偶发事件,许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同意对许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院坚持“应听证 尽听证”的原则,以检察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实现案结、人和、事了,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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