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佛法】
———唯识法要略说
一切法唯心所现,唯识所变。实无有我,实无有法,我法悉是妄识分别而有,幻化虚妄,本无所有。
第七末那识恒审思量第八识见分为我,我由是生。所谓我,乃末那识颠倒错认、虚妄分别而有,非实有我,识变而生。一切有情众生所执之我,悉是心现识变而有,非是实有,众生迷染,执实有我,于此虚妄之我,而生妄执,谓之我执。
世出世间一切法,悉是阿赖耶识含藏的根身器界种子,随七转识虚妄造作,现行结果,虚妄现起。众生别业,变现有情根身;众生共业,变现无情器界。妄识造作,而有业。所谓业者,根本即是识。现前一切有情无情,世出世间一切法,悉是识变而有。此识变之种种法,本自虚妄,众生自心迷染,计为实有,执实有一切法,于一切法缘取执取,谓之法执。
我法二执,虚妄造作种种烦恼,为烦恼之渊薮。若自心我法二执灭,则自心一切烦恼灭。可见,烦恼从自心分别执著生,烦恼虚妄,曾无真实。烦恼既非实有,不必执为实有而起心除断之,若执为实有而欲除断之,只此欲除断之心,即是迷染,即是烦恼。观烦恼虚妄,本无所有,从自心颠倒错认、虚妄分别、妄计妄执生。正观实相,一切法虚妄幻化,一切法本无生,一切法本自寂灭相,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实无一切法。如是正观,念念正念,不复妄执,自心妄执灭,一切烦恼不得现行。
现前所见一切有情根身,为有情自所造业所感,谓之业报身。现前所见一切无情器界,为一切有情所造共业所变现,一切瘟疫、水火风灾等种种自然灾害,亦是众生共所造恶业所感。至于战争杀戮,人世间一切毁谤、嫉妒、侮辱、仇恨等,悉是众生自心烦恼发作,造作而生。一切不离识,一切皆是识变所妄现。
我见某人事物,于此人事物,自心作种种虚妄分别,妄计妄执,认为此人事物为若何,或好或坏,或善或恶,或可爱,或可憎厌,自心于人事物所加一切知见,以及自心分别此人事物所生之情欲觉受,悉是自心现境界相,非人事物本身。自心于人事物虚妄分别妄执后,所生一切知见、情欲、觉受,悉是妄见、妄情、妄受,无一真实。我人穷其一生,便活在自心现境界相中,不曾出离。自心妄计妄执一切,实则本无所有,无非自心妄想。唯识学谓之遍计所执。遍计所执一切法,悉是虚妄,本无所有。
我之外一切法,非是自心现境界相,而是众生别业共业所感之业报身或无情器界。以相言之,因缘生法,唯识学谓之依他起。究竟而言,无非心现识变而有。自心现境界相,谓之遍计所执,全是虚妄,本无所有。而依他起诸法,有其因缘所现幻相,虽非真实,却也并非无所有,其为一种幻有之存在。我心不于此依他起诸法作种种虚妄计著,此依他起诸法于我并无所碍。碍在自心虚妄分别,非关外法。
若我自心妄想灭,自心虚妄分别灭,则自心现境界相灭,自心烦恼灭。外法非我自心现境界相故,外法不灭。自心妄想灭后,复观一切法,悉皆清净,一切自在无碍。一切人,一切事,一切物,一切有情无情,本自寂灭相,悉皆无碍。一切烦恼障碍,一切系缚苦,皆从自心妄想分别生。自心不虚妄计著,一切自如如,一切本清净。
一切法心现识变,不离自心。此处所说自心,指心性真心,非是指妄心。我现前生命,有真心,亦有妄心。真心为万法之体,可随缘现万法,真心非他,而是众生自家本具,故言一切法不离自心。不可言一切法不离我妄心,我之妄心妄识,只能变现我之身心,不能变现万法。他之妄识,只能变现他之身心,不能变现万法。至于无情器界,乃众生共业所感,非一人之妄识即可感得。是以我一人妄识灭,非是他人或世界亦灭,所灭者,唯是自心现境界相也。
此即是唯识大义。所谓修行,但除自心妄想,止息自心虚妄分别,妄计妄执,不复遍计所执,不坏余法。自心无明妄想灭,此时观世间,犹如梦中相,法法真如,万法一如,一切无碍。行者当于自心中修,正观实相,止息自心一切妄想!自心一切妄想灭,修行事毕矣。
(此文依据生命書院公众号广方先生原著基础上的编辑整理)
———唯识法要略说
一切法唯心所现,唯识所变。实无有我,实无有法,我法悉是妄识分别而有,幻化虚妄,本无所有。
第七末那识恒审思量第八识见分为我,我由是生。所谓我,乃末那识颠倒错认、虚妄分别而有,非实有我,识变而生。一切有情众生所执之我,悉是心现识变而有,非是实有,众生迷染,执实有我,于此虚妄之我,而生妄执,谓之我执。
世出世间一切法,悉是阿赖耶识含藏的根身器界种子,随七转识虚妄造作,现行结果,虚妄现起。众生别业,变现有情根身;众生共业,变现无情器界。妄识造作,而有业。所谓业者,根本即是识。现前一切有情无情,世出世间一切法,悉是识变而有。此识变之种种法,本自虚妄,众生自心迷染,计为实有,执实有一切法,于一切法缘取执取,谓之法执。
我法二执,虚妄造作种种烦恼,为烦恼之渊薮。若自心我法二执灭,则自心一切烦恼灭。可见,烦恼从自心分别执著生,烦恼虚妄,曾无真实。烦恼既非实有,不必执为实有而起心除断之,若执为实有而欲除断之,只此欲除断之心,即是迷染,即是烦恼。观烦恼虚妄,本无所有,从自心颠倒错认、虚妄分别、妄计妄执生。正观实相,一切法虚妄幻化,一切法本无生,一切法本自寂灭相,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实无一切法。如是正观,念念正念,不复妄执,自心妄执灭,一切烦恼不得现行。
现前所见一切有情根身,为有情自所造业所感,谓之业报身。现前所见一切无情器界,为一切有情所造共业所变现,一切瘟疫、水火风灾等种种自然灾害,亦是众生共所造恶业所感。至于战争杀戮,人世间一切毁谤、嫉妒、侮辱、仇恨等,悉是众生自心烦恼发作,造作而生。一切不离识,一切皆是识变所妄现。
我见某人事物,于此人事物,自心作种种虚妄分别,妄计妄执,认为此人事物为若何,或好或坏,或善或恶,或可爱,或可憎厌,自心于人事物所加一切知见,以及自心分别此人事物所生之情欲觉受,悉是自心现境界相,非人事物本身。自心于人事物虚妄分别妄执后,所生一切知见、情欲、觉受,悉是妄见、妄情、妄受,无一真实。我人穷其一生,便活在自心现境界相中,不曾出离。自心妄计妄执一切,实则本无所有,无非自心妄想。唯识学谓之遍计所执。遍计所执一切法,悉是虚妄,本无所有。
我之外一切法,非是自心现境界相,而是众生别业共业所感之业报身或无情器界。以相言之,因缘生法,唯识学谓之依他起。究竟而言,无非心现识变而有。自心现境界相,谓之遍计所执,全是虚妄,本无所有。而依他起诸法,有其因缘所现幻相,虽非真实,却也并非无所有,其为一种幻有之存在。我心不于此依他起诸法作种种虚妄计著,此依他起诸法于我并无所碍。碍在自心虚妄分别,非关外法。
若我自心妄想灭,自心虚妄分别灭,则自心现境界相灭,自心烦恼灭。外法非我自心现境界相故,外法不灭。自心妄想灭后,复观一切法,悉皆清净,一切自在无碍。一切人,一切事,一切物,一切有情无情,本自寂灭相,悉皆无碍。一切烦恼障碍,一切系缚苦,皆从自心妄想分别生。自心不虚妄计著,一切自如如,一切本清净。
一切法心现识变,不离自心。此处所说自心,指心性真心,非是指妄心。我现前生命,有真心,亦有妄心。真心为万法之体,可随缘现万法,真心非他,而是众生自家本具,故言一切法不离自心。不可言一切法不离我妄心,我之妄心妄识,只能变现我之身心,不能变现万法。他之妄识,只能变现他之身心,不能变现万法。至于无情器界,乃众生共业所感,非一人之妄识即可感得。是以我一人妄识灭,非是他人或世界亦灭,所灭者,唯是自心现境界相也。
此即是唯识大义。所谓修行,但除自心妄想,止息自心虚妄分别,妄计妄执,不复遍计所执,不坏余法。自心无明妄想灭,此时观世间,犹如梦中相,法法真如,万法一如,一切无碍。行者当于自心中修,正观实相,止息自心一切妄想!自心一切妄想灭,修行事毕矣。
(此文依据生命書院公众号广方先生原著基础上的编辑整理)
梦东大师说:
能造业,心能转业;业由心造,业随心转。心不能转业,即为业缚;业不随心转,即能缚心。'
心何以能缚心?心与道合,心与佛合,即能转业。'
业何以能缚心?心依常分,任运作受,即为业缚。'
一切现世境界,一切当来果报,皆唯业所感,唯心所现。唯业所感,故前境来报皆有一定,以业能缚心故。唯心所现,故前境来报皆无一定,以心能转业故。'
若人正当业能缚心,前境来报一定之时,而忽发广大心,修真实行;心与佛合,心与道合,则心能转业,前境来报定而不定。'
‘然业乃造于已往,此则无可奈何。所幸发心与否,其机在我;造业转业,不由别人。'
知一切唯心造,祸福之权都握在我们自己手中,只要勤奋学fo,结果终究是吉祥的。
能造业,心能转业;业由心造,业随心转。心不能转业,即为业缚;业不随心转,即能缚心。'
心何以能缚心?心与道合,心与佛合,即能转业。'
业何以能缚心?心依常分,任运作受,即为业缚。'
一切现世境界,一切当来果报,皆唯业所感,唯心所现。唯业所感,故前境来报皆有一定,以业能缚心故。唯心所现,故前境来报皆无一定,以心能转业故。'
若人正当业能缚心,前境来报一定之时,而忽发广大心,修真实行;心与佛合,心与道合,则心能转业,前境来报定而不定。'
‘然业乃造于已往,此则无可奈何。所幸发心与否,其机在我;造业转业,不由别人。'
知一切唯心造,祸福之权都握在我们自己手中,只要勤奋学fo,结果终究是吉祥的。
《心经》能破执著
破除执著就是突破自我的障碍,突破生命的局限性。
我们的生命有种种局限,这些局限有的是从无始以来自己的善恶业报所感;有的是在现世生中,由于六根与六尘相接而产生的种种分别、执著心,久而久之形成非常深厚的执著和障碍。
《心经》告诉我们:“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 “照见五蕴皆空”也是破除执著。因为执著的根源是生命,执著的土壤是生活。从什么地方倒下就从什么地方起来。
五蕴即是生命的总相,是内根身、外器界的总相,也即是人类的生命活动。所谓生命活动,即是身、口、意三业和行、住、坐、卧四威仪的表现形态,也即是我们所说的生活。
生命的要素即色、受、想、行、识。这五识的活动就是我们所谓的生存。而五蕴又是迁流不息、无常无我,时时处在变化之中,无常之中。所以说五蕴是生命、生存、生活,但又不能执著这些。生存的内容和形式尽管多种多样,但概而言之都是生存与生活的表达方式。
《心经》开宗明义第一句就是提示我们要正确面对生命的活动,也就是要正确面对我们生命的实相。学佛修行,没有别的要求,就是如何面对我们生命当下的困惑,当下的烦恼。千经万论、历代祖师都强调要在当下这一念心中来落实修行的要求。
所以,《心经》说的第二个内容就是破执著。破执著很具体,不是空洞的,一定要从当下一念做起。
破除执著就是突破自我的障碍,突破生命的局限性。
我们的生命有种种局限,这些局限有的是从无始以来自己的善恶业报所感;有的是在现世生中,由于六根与六尘相接而产生的种种分别、执著心,久而久之形成非常深厚的执著和障碍。
《心经》告诉我们:“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 “照见五蕴皆空”也是破除执著。因为执著的根源是生命,执著的土壤是生活。从什么地方倒下就从什么地方起来。
五蕴即是生命的总相,是内根身、外器界的总相,也即是人类的生命活动。所谓生命活动,即是身、口、意三业和行、住、坐、卧四威仪的表现形态,也即是我们所说的生活。
生命的要素即色、受、想、行、识。这五识的活动就是我们所谓的生存。而五蕴又是迁流不息、无常无我,时时处在变化之中,无常之中。所以说五蕴是生命、生存、生活,但又不能执著这些。生存的内容和形式尽管多种多样,但概而言之都是生存与生活的表达方式。
《心经》开宗明义第一句就是提示我们要正确面对生命的活动,也就是要正确面对我们生命的实相。学佛修行,没有别的要求,就是如何面对我们生命当下的困惑,当下的烦恼。千经万论、历代祖师都强调要在当下这一念心中来落实修行的要求。
所以,《心经》说的第二个内容就是破执著。破执著很具体,不是空洞的,一定要从当下一念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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