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前,中原南迁的珠玑巷人们因思念中原美食胡辣汤,而当时南雄没有中原的食材,他们就根据现有的食料做了一个类似胡辣汤的早餐,南雄俗称“头碗”。其做饭是在汤里加入米粉、白木耳、猪肉蓉和鸡蛋熬煮而成。后来人们经过继续南迁到珠三角一带,他们回来走亲访友,带回来一些海味干货,汤里加再加入各类海鲜、干贝和鱼肚等,现在也从早餐改为宴席里的头一道菜,就是幸福的芙蓉羹。 https://t.cn/RyhWvRV
浙江杭州,小张去餐馆点了1份炒粉,吃到一半却发现了一小块抹布,他找到店员理论,没想到对方一把端过菜品,直接倒在了垃圾桶中。小张本想让对方重新做一份,看到这样的行为,也特别生气,他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不料,老板娘却先打了报警电话,扬言小张骚扰。
小张表示,自己在下沙的一家小吃店吃炒粉,炒粉11块钱,发现抹布混在炒粉里后,他找到员工沟通,不料,对方直接把菜倒掉了,想毁灭证据,这一举动把小张惹恼了。
小张从垃圾桶里捡出了抹布,并用手机拍下了过程。视频中显示,菜品里确实有一个异物,类似抹布,当时工作人员也表示是抹布,但老板娘知道后,却表示这不是抹布,是一个线头而已。
老板娘不愿意赔偿,提出重新做一份炒粉,但被小张拒绝了。小张在气头上,见老板娘不承认抹布,便走出了店门,走的时候还踹了凳子一脚。
就这样,双方不欢而散。事后,小张找到了记者帮忙,希望帮他维权。不料,记者上门时,老板娘却报警了,理由是他们骚扰。
上门维权变成了骚扰,这能说得过去吗?
老板娘表示:
“每个米粉袋子上面,都有一个线头,我就搞不懂了,米粉、米饭都会吃到线头、小石子之类的东西,我们洗米粉也不可能一根根洗,都是一大桶洗,结果就吃了一个11块钱的东西,要赔偿1000元,你说这不丢人吗?”
老板娘还扬言要去举报小张,不过,后来小张拿出了视频,老板娘也承认了确实是抹布。她表示炒米粉的时候都是一把抓,所以不小心混进去了。
民警赶到现场后,老板娘表示小本经营,赔1000元确实太多了。民警也给老板娘普法,说小张要1000元赔偿并不过分,这是法律规定的,不能因为小本经营就觉得太多了。
随后,老板娘也表示,赔钱可以,但是小张踢凳子的事情也要处罚才行,不过,监控调出来时,小张出门的画面都跳掉了,根本看不见踢凳子的行为。
监控一直开着,还能间歇性跳掉一些画面?据老板娘弟弟所述,监控都有3秒画面跳掉的现象,小张踢凳子的行为,刚好被跳掉了所以没拍到。
见小张没受处罚,老板娘此时心里还是很不服气,表示:“你们影响我做生意了要赔偿。中午12点,我们一个小时营业额六七百,你们看着赔吧!”
看老板娘这阵仗,记者和小张自觉地退出了门店,以免再生事端。最后,老板娘在民警的调解下赔偿了小张1000元,小张表示本来不想要赔偿,但店家态度不好,才想维权到底。
这件事也很奇葩,老板娘从头到尾都没弄清楚自己的责任,她还认为11元的菜赔1000元不合理,法律意识比较浅薄。但法规就是法规,不管吃多少钱的菜,出了问题就是得赔偿,哪怕是吃1元钱的米饭,要是有安全问题,照样还是得赔1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也就是说,赔偿金的下限就是1000元,这跟小张吃多少钱并没有关系。老板娘如果一开始的态度比较好,那估计小张也不会要求赔偿。服务企业的态度很重要,老板的责任感也很重要,出了事情要妥善解决,而不是逞口舌之快。
小张表示,自己在下沙的一家小吃店吃炒粉,炒粉11块钱,发现抹布混在炒粉里后,他找到员工沟通,不料,对方直接把菜倒掉了,想毁灭证据,这一举动把小张惹恼了。
小张从垃圾桶里捡出了抹布,并用手机拍下了过程。视频中显示,菜品里确实有一个异物,类似抹布,当时工作人员也表示是抹布,但老板娘知道后,却表示这不是抹布,是一个线头而已。
老板娘不愿意赔偿,提出重新做一份炒粉,但被小张拒绝了。小张在气头上,见老板娘不承认抹布,便走出了店门,走的时候还踹了凳子一脚。
就这样,双方不欢而散。事后,小张找到了记者帮忙,希望帮他维权。不料,记者上门时,老板娘却报警了,理由是他们骚扰。
上门维权变成了骚扰,这能说得过去吗?
老板娘表示:
“每个米粉袋子上面,都有一个线头,我就搞不懂了,米粉、米饭都会吃到线头、小石子之类的东西,我们洗米粉也不可能一根根洗,都是一大桶洗,结果就吃了一个11块钱的东西,要赔偿1000元,你说这不丢人吗?”
老板娘还扬言要去举报小张,不过,后来小张拿出了视频,老板娘也承认了确实是抹布。她表示炒米粉的时候都是一把抓,所以不小心混进去了。
民警赶到现场后,老板娘表示小本经营,赔1000元确实太多了。民警也给老板娘普法,说小张要1000元赔偿并不过分,这是法律规定的,不能因为小本经营就觉得太多了。
随后,老板娘也表示,赔钱可以,但是小张踢凳子的事情也要处罚才行,不过,监控调出来时,小张出门的画面都跳掉了,根本看不见踢凳子的行为。
监控一直开着,还能间歇性跳掉一些画面?据老板娘弟弟所述,监控都有3秒画面跳掉的现象,小张踢凳子的行为,刚好被跳掉了所以没拍到。
见小张没受处罚,老板娘此时心里还是很不服气,表示:“你们影响我做生意了要赔偿。中午12点,我们一个小时营业额六七百,你们看着赔吧!”
看老板娘这阵仗,记者和小张自觉地退出了门店,以免再生事端。最后,老板娘在民警的调解下赔偿了小张1000元,小张表示本来不想要赔偿,但店家态度不好,才想维权到底。
这件事也很奇葩,老板娘从头到尾都没弄清楚自己的责任,她还认为11元的菜赔1000元不合理,法律意识比较浅薄。但法规就是法规,不管吃多少钱的菜,出了问题就是得赔偿,哪怕是吃1元钱的米饭,要是有安全问题,照样还是得赔1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也就是说,赔偿金的下限就是1000元,这跟小张吃多少钱并没有关系。老板娘如果一开始的态度比较好,那估计小张也不会要求赔偿。服务企业的态度很重要,老板的责任感也很重要,出了事情要妥善解决,而不是逞口舌之快。
#桂林米粉#
今日份美食推荐:桂林米粉
桂林米粉能与螺蛳粉齐名。桂林米粉发源于桂林兴安一带,最早的桂林米粉可以追溯至秦朝时期。刚开始的桂林米粉只在桂林一带流传,后来慢慢走出桂林,现在国内喜好吃粉的地方基本上都能见到桂林米粉了。卤水是桂林米粉的灵魂精华,桂林米粉讲究卤水的制作,其卤水常用的香料包括:草果、桂皮、八角、沙姜、白寇、香茅、陈皮、香叶等十几种以上。作为“广西三大粉”之一,桂林米粉显然得到了认可。
喜爱嗦粉的你,一定不能错过这道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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