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什么人都能成为网红,为了出名什么都能做出来,网络本身就是虚假的,如今连人都是假的,以后还会有人相信网络上的人吗?凭一己之力,让网友再也不相信网络上的美女主播,拥有195W粉的网红“俄罗斯娜娜”做到了。
凭借一张外国脸吸引粉丝的女网红,通过带货赚的盆满钵满。可有网友发现,“俄罗斯娜娜”的账号突然被封了,原因非常离谱!竟然是因为利用直播道具冒充外国友人,被平台发现后封禁账号。
随后有网友扒出她的真实身份,账号注册于去年,利用滤镜,冒充俄罗斯友人唱歌、对口型,博得了很多眼球。可真实身份竟然是中国男人,是个不折不扣的中国老爷们。一个男人竟然能伪装成一个女人,这么长时间没有被发现?
其实她并不是中国男人,而是中国“大妈”,还是东北人,有着一口浓厚的东北话。滤镜消失的那一刻,她的真实容貌彻底曝光,真容曝光后,网友表示:榜一大哥哭了,为什么受伤的永远都是榜一大哥。
其实在“俄罗斯娜娜”的视频,还有直播的时候,露出了很多破绽。说俄罗斯话一点都不流畅,可网友却只觉得是她来中国久了,有点忘记自己原本的语言了。不得不说现在的人,还是太单纯了。另外也不得不感叹现在的滤镜,有多么强大。
一个中国“大妈”换上滤镜后,摇身一变成为了异国风情的美女,竟然这么长时间都没被识破。说俄罗斯话一点都不流畅,说中国话却十分顺畅,难道榜一大哥就没察觉吗?榜一大哥以为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俄罗斯女人,没想到却是一个说着东北话的大妈。
这句话没有贬低“大妈”的意思,也没有任何地域歧视,而是就这件事做出评价而已。明明是中国“大妈”,却说自己是俄罗斯美女,从出发点她就是不对的。说明她自己就对地域有看法,打心底里认为俄罗斯的美女,比她好看。甚至觉得俄罗斯美女,更能吸引网友目光。
这种人就该被封,严重影响了网络环境。奉劝那些在美女、帅哥直播间,当榜一的大哥,看清自己喜欢的人的真面目,再去砸钱。连喜欢的人,是男是女,是美是丑都不知道,就盲目砸钱,哭也是正常的,乔碧罗之后,还是不长记性。
看到这个网红被封后,我专门去看了一些她的视频,不管是五官还是表情,都透着假的气息。榜一大哥竟然没有看出来?但凡有眼睛的,应该都能看出来吧。
:现在的骗子花样太多了,真是防不胜防。最好的办法就是只看不花钱,我很不理解那些,非要当榜一大哥,给别人刷礼物的人,到底是什么心理。是有钱花不完,还是单纯喜欢这种快感,被美女网红感谢的优越感?大家认为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转发。
凭借一张外国脸吸引粉丝的女网红,通过带货赚的盆满钵满。可有网友发现,“俄罗斯娜娜”的账号突然被封了,原因非常离谱!竟然是因为利用直播道具冒充外国友人,被平台发现后封禁账号。
随后有网友扒出她的真实身份,账号注册于去年,利用滤镜,冒充俄罗斯友人唱歌、对口型,博得了很多眼球。可真实身份竟然是中国男人,是个不折不扣的中国老爷们。一个男人竟然能伪装成一个女人,这么长时间没有被发现?
其实她并不是中国男人,而是中国“大妈”,还是东北人,有着一口浓厚的东北话。滤镜消失的那一刻,她的真实容貌彻底曝光,真容曝光后,网友表示:榜一大哥哭了,为什么受伤的永远都是榜一大哥。
其实在“俄罗斯娜娜”的视频,还有直播的时候,露出了很多破绽。说俄罗斯话一点都不流畅,可网友却只觉得是她来中国久了,有点忘记自己原本的语言了。不得不说现在的人,还是太单纯了。另外也不得不感叹现在的滤镜,有多么强大。
一个中国“大妈”换上滤镜后,摇身一变成为了异国风情的美女,竟然这么长时间都没被识破。说俄罗斯话一点都不流畅,说中国话却十分顺畅,难道榜一大哥就没察觉吗?榜一大哥以为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俄罗斯女人,没想到却是一个说着东北话的大妈。
这句话没有贬低“大妈”的意思,也没有任何地域歧视,而是就这件事做出评价而已。明明是中国“大妈”,却说自己是俄罗斯美女,从出发点她就是不对的。说明她自己就对地域有看法,打心底里认为俄罗斯的美女,比她好看。甚至觉得俄罗斯美女,更能吸引网友目光。
这种人就该被封,严重影响了网络环境。奉劝那些在美女、帅哥直播间,当榜一的大哥,看清自己喜欢的人的真面目,再去砸钱。连喜欢的人,是男是女,是美是丑都不知道,就盲目砸钱,哭也是正常的,乔碧罗之后,还是不长记性。
看到这个网红被封后,我专门去看了一些她的视频,不管是五官还是表情,都透着假的气息。榜一大哥竟然没有看出来?但凡有眼睛的,应该都能看出来吧。
:现在的骗子花样太多了,真是防不胜防。最好的办法就是只看不花钱,我很不理解那些,非要当榜一大哥,给别人刷礼物的人,到底是什么心理。是有钱花不完,还是单纯喜欢这种快感,被美女网红感谢的优越感?大家认为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转发。
#易烊千玺工作室将起诉造谣者#那群人可能文化水平应该比较低,给你们科普一下法律知识,
《刑法》第246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分析: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46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分析: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为有效应对当前我市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力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在疫情防控中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一、不配合落实防控管控措施行为
(一)出入小区、农贸市场、超市、医院等公共场所以及防疫卡点、道路卡口、高速出入口等交通场站时,不听从工作人员告知、劝阻或者无视疫情防控提示,拒不配合落实健康信息查验、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管控措施以及逃避防疫检查的;
(二)故意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疫情的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者接受防疫调查时拒不配合流调的;
(三)市外来(返)徐人员未按照要求,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查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跟踪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的;
(四)集中隔离或者居家隔离期间擅自聚集、外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居民拒不配合管理的;
(五)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拒不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的。
二、扰乱防疫工作秩序,侮辱、恐吓、故意伤害防疫工作人员,故意损毁防疫财产等行为
(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控、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
(二)恐吓、辱骂、殴打防疫工作人员的;
(三)盗抢、故意损毁防疫物资的。
三、编造涉疫虚假信息、散布涉疫谣言等行为
编造虚假疫情、侮辱性、煽动性等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侮辱性、煽动性等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单位场所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行为
(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工厂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不落实健康信息查验、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管控措施以及帮助他人逃避防疫检查的;
(二)疫情防控期间,要求暂停开放、营业的相关场所擅自开放、营业的。
五、其他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上行为经调查属实,对一般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或者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徐州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日
一、不配合落实防控管控措施行为
(一)出入小区、农贸市场、超市、医院等公共场所以及防疫卡点、道路卡口、高速出入口等交通场站时,不听从工作人员告知、劝阻或者无视疫情防控提示,拒不配合落实健康信息查验、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管控措施以及逃避防疫检查的;
(二)故意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疫情的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者接受防疫调查时拒不配合流调的;
(三)市外来(返)徐人员未按照要求,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查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跟踪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的;
(四)集中隔离或者居家隔离期间擅自聚集、外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居民拒不配合管理的;
(五)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拒不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的。
二、扰乱防疫工作秩序,侮辱、恐吓、故意伤害防疫工作人员,故意损毁防疫财产等行为
(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控、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
(二)恐吓、辱骂、殴打防疫工作人员的;
(三)盗抢、故意损毁防疫物资的。
三、编造涉疫虚假信息、散布涉疫谣言等行为
编造虚假疫情、侮辱性、煽动性等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侮辱性、煽动性等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单位场所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行为
(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工厂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不落实健康信息查验、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管控措施以及帮助他人逃避防疫检查的;
(二)疫情防控期间,要求暂停开放、营业的相关场所擅自开放、营业的。
五、其他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上行为经调查属实,对一般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或者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徐州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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