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同城[超话]# 【高速交警四支队二大队深入校园宣讲“开学第一课”】为切实做好新学期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9月5日上午,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二大队在开学之初,组织民警走进辖区高速沿线的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高堆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临汾身边事#
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新增19项工作
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出炉!新增19项工作,其中3大项为每年确保完成的工作。
刚刚,基层医师公社从权威途径确认,9月2日,国家卫健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与前两年相比,无论是在服务内容种类上还是服务方式上,此次公卫服务项目都变动不小。在内容增加的同时,《通知》也对保障基层公卫服务人员收入进行了强调。
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新增19项内容,其中3大项被单列
2019年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对于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将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3项重点工作按项目单列,明确资金和任务。
《通知》明确,新划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共包括19项工作。其中,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3项工作为每年确保完成的工作,其余16项工作由各省份结合本地 实际实施。相关工作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新增的19项工作分别为:
地方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工作
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人禽流感、SARS 防控项目管理工作
鼠疫防治项目管理工作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管理工作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
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工作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工作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工作
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工作
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管理工作
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
人口监测项目工作
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其中,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过程中,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9】39号),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加强儿童肥胖筛查和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儿童肥胖防控。面向贫困人口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公卫经费补助标准提升至69元
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69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
《通知》要求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增支部分由地方承担,不得挤占国家项目经费。
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严禁无故克扣村医公卫补助
乡村医生是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对于一些地方克扣村医公卫补助的现象,《通知》给予了明确态度。
《通知》提出,明确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要在开展绩效评价后根据结果及时拨付,切实落实补助经费,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无故克扣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另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绩效评价中的作用,减少现场评价,提高绩效评价的效率和质量,确有必要的,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基层机构预防接种增加“一验证”环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促进疫苗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管理。要指导设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接种单位的日常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
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
优化细化接种流程,在落实“三查七对”的基础上,增加“一验证”环节,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确保接种无误。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的技能和水平。
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
优化电子健康档案面向个人开放服务的渠道和交互形式,坚持安全、便捷的原则,为群众利用电子健康档案创造条件。
进一步明确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的内容,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应当在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向个人开放。
合理量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托电子健康档案提供线上服务的工作量,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
为基层减负,有条件地方可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
电子档案取代纸质档案终于在国家层面上更进一步!据了解,在一些基层医疗电子化较为完善的地方,纸质档案已经沦为形式,但地方上一直没有彻底取消纸质档案,因为还未得到国家层面的取消指令。
这次《通知》明确指出:电子健康档案完善并可向个人开放的地方,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后,可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
除此以外,《通知》还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注重与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清理基层机构反映强烈的报表繁多、多头报、填报频次过多等问题,力争实现同类信息“只填一次”。
2019年,将各地按季度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的项目进展数据,改为每半年报送一次。强化基层机构报表归口管理,新增报表须经上一级基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审核后下发,杜绝重复下发、重复填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为突破口促进医防融合
2019年,继续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推动“上下分开”。
山西、辽宁、广东、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7省份要发挥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的作用,转变服务提供模式,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优势,明确团队中医生在开展医防融合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建立基层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双向协作和转诊机制,积极发挥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
其他省份要参照这7个省份的试点要求继续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探索。
2019年,启动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工作,各地要将中华医学会发布的《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作为开展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的技术指南,组织开展师资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遴选部分信息化基础较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地市开展试点,请有意愿的省份于2019年9月底前提交申报材料。
充分发挥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作用
在此前,已经有多份文件强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深入基本公卫工作,此次《通知》正式提出以下要求:
加强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的服务规范化水平。
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疾控机构等成立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专家团队,制订本辖区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方案,包括技能培训、技术指导,以保障和增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加居民获得感,让基层群众切实受益。
加大宣传力度
县(市、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工作的,应当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广泛播放国家卫生健康委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细化服务内容,开展个性化宣传,有条件的可定期向辖区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
由此看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深入到健康的各个领域,在医疗工作中也将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同时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完善,公卫工作的效率会越来越高,以往的繁琐、冗杂、重复现象将大幅减少,工作方式得到更新和改进,同时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保障公卫补助经费和相关绩效彻底落实。
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出炉!新增19项工作,其中3大项为每年确保完成的工作。
刚刚,基层医师公社从权威途径确认,9月2日,国家卫健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与前两年相比,无论是在服务内容种类上还是服务方式上,此次公卫服务项目都变动不小。在内容增加的同时,《通知》也对保障基层公卫服务人员收入进行了强调。
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新增19项内容,其中3大项被单列
2019年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对于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将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3项重点工作按项目单列,明确资金和任务。
《通知》明确,新划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共包括19项工作。其中,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3项工作为每年确保完成的工作,其余16项工作由各省份结合本地 实际实施。相关工作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新增的19项工作分别为:
地方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工作
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人禽流感、SARS 防控项目管理工作
鼠疫防治项目管理工作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管理工作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
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工作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工作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工作
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工作
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管理工作
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
人口监测项目工作
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其中,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过程中,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9】39号),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加强儿童肥胖筛查和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儿童肥胖防控。面向贫困人口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公卫经费补助标准提升至69元
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69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
《通知》要求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增支部分由地方承担,不得挤占国家项目经费。
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严禁无故克扣村医公卫补助
乡村医生是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对于一些地方克扣村医公卫补助的现象,《通知》给予了明确态度。
《通知》提出,明确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要在开展绩效评价后根据结果及时拨付,切实落实补助经费,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无故克扣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另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绩效评价中的作用,减少现场评价,提高绩效评价的效率和质量,确有必要的,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基层机构预防接种增加“一验证”环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促进疫苗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管理。要指导设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接种单位的日常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
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
优化细化接种流程,在落实“三查七对”的基础上,增加“一验证”环节,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确保接种无误。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的技能和水平。
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
优化电子健康档案面向个人开放服务的渠道和交互形式,坚持安全、便捷的原则,为群众利用电子健康档案创造条件。
进一步明确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的内容,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应当在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向个人开放。
合理量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托电子健康档案提供线上服务的工作量,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
为基层减负,有条件地方可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
电子档案取代纸质档案终于在国家层面上更进一步!据了解,在一些基层医疗电子化较为完善的地方,纸质档案已经沦为形式,但地方上一直没有彻底取消纸质档案,因为还未得到国家层面的取消指令。
这次《通知》明确指出:电子健康档案完善并可向个人开放的地方,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后,可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
除此以外,《通知》还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注重与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清理基层机构反映强烈的报表繁多、多头报、填报频次过多等问题,力争实现同类信息“只填一次”。
2019年,将各地按季度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的项目进展数据,改为每半年报送一次。强化基层机构报表归口管理,新增报表须经上一级基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审核后下发,杜绝重复下发、重复填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为突破口促进医防融合
2019年,继续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推动“上下分开”。
山西、辽宁、广东、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7省份要发挥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的作用,转变服务提供模式,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优势,明确团队中医生在开展医防融合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建立基层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双向协作和转诊机制,积极发挥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
其他省份要参照这7个省份的试点要求继续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探索。
2019年,启动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工作,各地要将中华医学会发布的《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作为开展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的技术指南,组织开展师资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遴选部分信息化基础较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地市开展试点,请有意愿的省份于2019年9月底前提交申报材料。
充分发挥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作用
在此前,已经有多份文件强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深入基本公卫工作,此次《通知》正式提出以下要求:
加强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的服务规范化水平。
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疾控机构等成立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专家团队,制订本辖区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方案,包括技能培训、技术指导,以保障和增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加居民获得感,让基层群众切实受益。
加大宣传力度
县(市、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工作的,应当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广泛播放国家卫生健康委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细化服务内容,开展个性化宣传,有条件的可定期向辖区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
由此看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深入到健康的各个领域,在医疗工作中也将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同时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完善,公卫工作的效率会越来越高,以往的繁琐、冗杂、重复现象将大幅减少,工作方式得到更新和改进,同时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保障公卫补助经费和相关绩效彻底落实。
地方专项债暂不增发 四季度或备战明年发债额
来源:时代周报
“今年7月下旬左右,我们的确曾经听到过要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传闻,但是直到目前,还没有收到具体的要求和指引。”8月23日,珠三角某地级市的一位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下半年,随着减税降费作用进一步显现,财政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提振经济,中央是否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成为外界关注焦点。
8月22‒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召开前,有关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相关提议的传闻四起。最终,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未对地方专项债扩容作出具体安排,而是更加强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8月23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谈及下一步重点工作时表示,继续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支持地方依法合规举债;进一步厘清专项债券合理边界,精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健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实现对所有隐性债务全覆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培林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并没有专门讨论增发地方专项债的问题”。多位业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年内上调地方专项债额度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上调限额流程复杂,需逐层上报,限额逐级下发,且需经全国人大审批;另一方面,增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要根据实际经济情况而定,当前经济增速仍处在预期目标内,尚有韧性。
年内增发专项债难出
近年来,地方债发行使用节奏偏慢,时常出现“上半年无债可用、下半年集中发债”的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债券对稳增长、补短板的作用,今年1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合计1.39万亿元,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大幅提前。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各地已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3931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5529亿元,占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8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报告(2019年7月)》,36个拥有发债权的地方(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截至7月份,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四川等14个地方已经完成了发债任务。从发行规模来看,广东(不含深圳)以约1847亿元居各地之首,江苏以1559亿元紧随其后。
根据财政部要求,全年3.08万亿元新增地方债要在9月底前完成发行。外界普遍认为,按照目前的发行进度,地方债的发行任务可按时完成。
有不少声音认为,9月底全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之后,政府将面临“弹药不足”的问题。
与此同时,国内7月份工业增加值创下2002年以来最弱增速,零售销售下滑,在需求疲软和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下,7月信贷增速亦放缓至今年以来的第二低位—新增地方专项债的呼声因此四起。
但时代周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今年年内增发专项债的政策或难以出台。
一是地区财力差异。上述珠三角某地级市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当地财政收支状况良好,年内基本没有太大压力,没有太大必要通过新增地方债来缓解财政收支压力。
该人士分析,即便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新增地方债缓解财政压力的做法也不普遍:“这些地区财政收入更多是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而且中央对于地方债的限制也比较多。”
长期研究地方债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春荣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来看,下半年新增地方债额度的可能性不大:“全年新增地方债的发行进度在年初就已经安排就绪,现在的发行情况也在正常节奏之中。”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温来成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年底经济形势是否需要增发地方政府债券,目前看还需要观察。同时,增发需要全国人大批准,应履行法定程序,“如不是重大情况,一般不采用”。
从具体操作上看,中信证券8月23日发布研报认为,上调新增专项债限额的流程较为复杂,而且收益相对有限,短期内上调额度的可能性不大。
“此外,就收益角度而言,专项债流入基建的比例并不高,从下发额度到项目落地也有时滞,当年体现的作用未必十分明显。”上述研报称。
提高专项债使用绩效
在专项债扩容难出的背景下,专项债仍然是今年财政政策的发力点,增效是有效手段。
近日,贵州、山西、黑龙江、四川、江西等多个省发布《关于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多个省普遍存在资金闲置或挪用、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以广东为例,截至2019年3月审计时止,该省共有138.76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或预算(项目)单位未实际使用,占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总额1354.3亿元的10.25%。
广东省审计厅因此建议深化债券资金分配改革,探索新增债券分配方式从“因素法”向“项目制”转变:推行债券资金与项目严格对应执行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安徽省审计厅在对地方债审计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包括:1个市的专项政府债务余额超限额;2个市、县发行的政府债券募集资金中,有4.97亿元结存在财政部门,其中0.49亿元闲置1年以上;1个市改变贷款资金用途2亿元。
北京市审计厅发现,个别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审计日,个别区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中,有30个项目由于拆迁工作进展缓慢而无相关资金支出,造成资金结存36.24亿元,占2017年度新增债券资金的60.4%。
北京市审计厅分析,一些预算支出固化现象未得到根本解决,编制预算时重预算平衡轻支出政策,事权和财权划分不够清晰,支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项目储备不足,“钱等项目”的情况比较突出。
郑春荣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多个省市的审计报告反映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存在闲置现象,说明适合发行地方政府债务的基建项目并不是很多;同时,基建投资还是需求导向,要根据实际需求上马,不能过于超前建设。
8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报告,谈及下半年重点工作时表示,要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资金使用,更多投向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
四季度或为明年发债做准备
有研报分析认为,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速回落或成为约束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瓶颈。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7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1%,增幅同比回落6.9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基建投资增速走弱。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7月基建投资增速3.8%,较1—6月回落0.3个百分点。
今年6月中旬,中办、国办发文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金,旨在缓解部分地区推进地方基建项目时,资本金不足带来的困境。但市场仍担心,下半年地方政府收入下降,年内财政预算偏紧,在严控隐形债务的情况下,基建投资反弹力度不及预期。
如果今年年内并无出台增发专项债的相关计划,是否会影响全年经济增长?
郑春荣对时代周报记者指出,对四季度没有地方债发行额度而拖慢经济增速,不必太担心。
他表示,债券的发行一方面要考虑经济周期因素,为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为拉动经济而发行;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债券的资金投向须经充分论证,“同时,从债务安全边界来看,部分省份的债务额度也有适当控制的必要性”。
“财政部部长在报告中表示支持地方依法合规举债,没说增发也没有说不增发,我觉得可以增发。”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祝宝良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今年前三季度把地方债发行额度用完后,四季度空了下来,可以为明年的地方债发行提前做准备。“至于明年发行专项债的具体额度,则可能要等到2020年全国两会的时候再确认”。祝宝良认为,从整体上看,下半年基建增速将保持稳定,不会出现太大波动。
来源:时代周报
“今年7月下旬左右,我们的确曾经听到过要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传闻,但是直到目前,还没有收到具体的要求和指引。”8月23日,珠三角某地级市的一位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下半年,随着减税降费作用进一步显现,财政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提振经济,中央是否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成为外界关注焦点。
8月22‒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召开前,有关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相关提议的传闻四起。最终,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未对地方专项债扩容作出具体安排,而是更加强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8月23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谈及下一步重点工作时表示,继续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支持地方依法合规举债;进一步厘清专项债券合理边界,精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健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实现对所有隐性债务全覆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培林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并没有专门讨论增发地方专项债的问题”。多位业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年内上调地方专项债额度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上调限额流程复杂,需逐层上报,限额逐级下发,且需经全国人大审批;另一方面,增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要根据实际经济情况而定,当前经济增速仍处在预期目标内,尚有韧性。
年内增发专项债难出
近年来,地方债发行使用节奏偏慢,时常出现“上半年无债可用、下半年集中发债”的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债券对稳增长、补短板的作用,今年1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合计1.39万亿元,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大幅提前。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各地已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3931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5529亿元,占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8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报告(2019年7月)》,36个拥有发债权的地方(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截至7月份,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四川等14个地方已经完成了发债任务。从发行规模来看,广东(不含深圳)以约1847亿元居各地之首,江苏以1559亿元紧随其后。
根据财政部要求,全年3.08万亿元新增地方债要在9月底前完成发行。外界普遍认为,按照目前的发行进度,地方债的发行任务可按时完成。
有不少声音认为,9月底全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之后,政府将面临“弹药不足”的问题。
与此同时,国内7月份工业增加值创下2002年以来最弱增速,零售销售下滑,在需求疲软和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下,7月信贷增速亦放缓至今年以来的第二低位—新增地方专项债的呼声因此四起。
但时代周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今年年内增发专项债的政策或难以出台。
一是地区财力差异。上述珠三角某地级市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当地财政收支状况良好,年内基本没有太大压力,没有太大必要通过新增地方债来缓解财政收支压力。
该人士分析,即便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新增地方债缓解财政压力的做法也不普遍:“这些地区财政收入更多是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而且中央对于地方债的限制也比较多。”
长期研究地方债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春荣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来看,下半年新增地方债额度的可能性不大:“全年新增地方债的发行进度在年初就已经安排就绪,现在的发行情况也在正常节奏之中。”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温来成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年底经济形势是否需要增发地方政府债券,目前看还需要观察。同时,增发需要全国人大批准,应履行法定程序,“如不是重大情况,一般不采用”。
从具体操作上看,中信证券8月23日发布研报认为,上调新增专项债限额的流程较为复杂,而且收益相对有限,短期内上调额度的可能性不大。
“此外,就收益角度而言,专项债流入基建的比例并不高,从下发额度到项目落地也有时滞,当年体现的作用未必十分明显。”上述研报称。
提高专项债使用绩效
在专项债扩容难出的背景下,专项债仍然是今年财政政策的发力点,增效是有效手段。
近日,贵州、山西、黑龙江、四川、江西等多个省发布《关于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多个省普遍存在资金闲置或挪用、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以广东为例,截至2019年3月审计时止,该省共有138.76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或预算(项目)单位未实际使用,占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总额1354.3亿元的10.25%。
广东省审计厅因此建议深化债券资金分配改革,探索新增债券分配方式从“因素法”向“项目制”转变:推行债券资金与项目严格对应执行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安徽省审计厅在对地方债审计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包括:1个市的专项政府债务余额超限额;2个市、县发行的政府债券募集资金中,有4.97亿元结存在财政部门,其中0.49亿元闲置1年以上;1个市改变贷款资金用途2亿元。
北京市审计厅发现,个别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审计日,个别区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中,有30个项目由于拆迁工作进展缓慢而无相关资金支出,造成资金结存36.24亿元,占2017年度新增债券资金的60.4%。
北京市审计厅分析,一些预算支出固化现象未得到根本解决,编制预算时重预算平衡轻支出政策,事权和财权划分不够清晰,支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项目储备不足,“钱等项目”的情况比较突出。
郑春荣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多个省市的审计报告反映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存在闲置现象,说明适合发行地方政府债务的基建项目并不是很多;同时,基建投资还是需求导向,要根据实际需求上马,不能过于超前建设。
8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报告,谈及下半年重点工作时表示,要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资金使用,更多投向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
四季度或为明年发债做准备
有研报分析认为,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速回落或成为约束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瓶颈。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7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1%,增幅同比回落6.9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基建投资增速走弱。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7月基建投资增速3.8%,较1—6月回落0.3个百分点。
今年6月中旬,中办、国办发文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金,旨在缓解部分地区推进地方基建项目时,资本金不足带来的困境。但市场仍担心,下半年地方政府收入下降,年内财政预算偏紧,在严控隐形债务的情况下,基建投资反弹力度不及预期。
如果今年年内并无出台增发专项债的相关计划,是否会影响全年经济增长?
郑春荣对时代周报记者指出,对四季度没有地方债发行额度而拖慢经济增速,不必太担心。
他表示,债券的发行一方面要考虑经济周期因素,为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为拉动经济而发行;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债券的资金投向须经充分论证,“同时,从债务安全边界来看,部分省份的债务额度也有适当控制的必要性”。
“财政部部长在报告中表示支持地方依法合规举债,没说增发也没有说不增发,我觉得可以增发。”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祝宝良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今年前三季度把地方债发行额度用完后,四季度空了下来,可以为明年的地方债发行提前做准备。“至于明年发行专项债的具体额度,则可能要等到2020年全国两会的时候再确认”。祝宝良认为,从整体上看,下半年基建增速将保持稳定,不会出现太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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