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方大家刘渡舟:偏头痛治疗实用指南,效佳且愈不复发
偏头痛,根据我在临床治疗经验,如果偏头痛而口苦、心烦,脉来弦数,舌质偏红,苔见薄黄的,这是火邪侵犯了少阳胆经,可用柴胡12克,黄芩、连翘、丹皮、胆草各10克,夏枯草12克进行治疗;
如果偏头痛兼见胸满心烦,不欲饮食,失眠而掌心灼热,脉来沉弦而舌苔白滑的,这是气郁血虚的证候,可用柴胡12克,当归10克,白芍15克,丹皮、栀子各10克,薄荷3克(后下),煨姜2克,夏枯草12克进行治疗;
如果偏头痛而掣及目眶、眉心,脉来弦细,而夜间头痛为甚的,这是血虚不濡、阳气上逆所致,可用柴胡6克,当归I2克,白芍20克,何首乌12克,熟地、川芎各10克,蜈蚣1条进行治疗;
如果是妇女每届经期而偏头疼痛,不能忍耐,甚至发生手足抽搐,或晕绝不省人事,脉来弦细,按之无力,舌质淡嫩的,可用白薇12克,当归30克,人参、炙甘草各10克进行治疗;
如果偏头痛,兼见面麻或眼皮跳动,眩晕时时发作,脉弦而舌红的,这是肝胆血虚风木之邪上扰之故,可用:柴胡6克,白芍30克,当归15克,羚羊角粉1克(冲服),钩藤15克,丹皮、菊花、桑枝、甘草、栀子各10克,玉竹15克,全蝎、僵蚕各5克进行治疗。
以上六种偏头痛为临床常见之证,按方治疗效果较佳。
我又体会,偏头痛往往涉及血虚阳亢,相火妄动,风邪入络等因素,所以,在治疗时,适当用一点血分药,如当归,白芍等药,其效可增。
蜈蚣这味药,直入肝经,其性走窜,善解血脉痉挛而止痛如神,加于大队补血药中发挥它的解痛作用,也可以说最为理想的药品了。
散偏汤治愈偏头痛三例
偏头痛一证,人皆苦之,因其举发无常,即偶见效,亦难除根,故医者每感棘手。查陈士铎《百病辨证录》书中载有散偏汤治偏头疼一方①,欧阳履钦先生曾用此汤治偏头痛有效②。现在我们治疗三例,亦觉满意,报导于下,请同志指正。
例一
黄维英,女,37岁;社员,住吴坪大队第四小队,64年11月7日来诊。
缘患者于11月3日在田挖山芋,偶觉左半边头晕连及目眶两太阳穴隐隐作痛,至第四日痛甚不可忍,至本所门诊,经本所诊断为神经性偏头痛,随用普鲁卡因进行穴位封闭,其痛不减。隔一日,痛更剧,举家以为慢性大脑炎,复来诊治,视其面呈苦容,呻吟不已。
自诉:痛如锥刺,阵痛难忍,饮食不思。
图片
此病因风寒之邪侵入肝胆,循经络而上扰清空,处散偏汤加细辛五分。一剂,水煎分服。
翌日复诊,其痛稍减,夜略静,虑细辛辛烈,去而不用,以原方更服一剂,其痛大减,续服二剂而愈,前后共服四剂。现经追访,至今未发。
例二
刘连喜,男,22岁,住高苴公社河西生产大队,学生,1964年11月24日门诊。
既往症:一年前,在学校偶患左半边头晕痛连脑后,经本校校医治疗无效,后因左目缩小,视物受影响,而自动退学。迭经各地医治(药不详),虽症状稳定,而未根除,经常发作。
现在症:近来疼痛发作较甚,由左鬓角连脑后,阵痛难忍,午后视物模糊。视其左目瞳孔较右目明显缩小,良由风邪久藏肝胆,则目失所养,再感寒邪,则痛作矣。
诊为偏头痛。处散偏汤一剂,其中川芎用药特重,当时嘱明日前来复诊,未至,二个月后,有近邻来诊,询之已愈。
例三
患者钱中兰,女,25岁,社员,住夏蔺大队第二生产队(现迁第三队),1963年5月20日门诊。
自诉:患偏头痛二年余,经常反复发作,疼痛难忍,日夜如是,心中嘈杂,面色少华,每发一次,时间持续在3—5日左右,方可消失,近来发作更甚,已十余天,前日曾在县医院查治,给药水、药丸服之无效,其痛偏右。
此因病久入络,络脉瘀阻所致。处散偏汤原方一剂。
第二日复就诊,自云药后其痛大减,眠亦安静,续进一剂。第三日由她丈夫来所,曰其病若失,想多吃几剂以达根除。因彼时川芎缺乏,开方嘱其外购,后因故未服,十多天后,本人抱小孩看病,云自己头痛已愈,只是心中嘈杂,更处香砂六君子汤二剂而安。最近追访,有时胃疼,但头痛至今未发。
①散偏汤原方:川芎一两,白芍五钱,白芥子三钱,香附二钱,柴胡一钱,郁李仁一钱,甘草一钱,白芷五分,共八味药组成。
②介紹欧阳履钦先生的学术经验《中医杂志》5:162,1964。
文源:第一篇摘自《名中医治病绝招》,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主编/卢祥之,作者/刘渡舟,第二篇摘自江苏中医1966年1月第1期,作者/张文华。
偏头痛,根据我在临床治疗经验,如果偏头痛而口苦、心烦,脉来弦数,舌质偏红,苔见薄黄的,这是火邪侵犯了少阳胆经,可用柴胡12克,黄芩、连翘、丹皮、胆草各10克,夏枯草12克进行治疗;
如果偏头痛兼见胸满心烦,不欲饮食,失眠而掌心灼热,脉来沉弦而舌苔白滑的,这是气郁血虚的证候,可用柴胡12克,当归10克,白芍15克,丹皮、栀子各10克,薄荷3克(后下),煨姜2克,夏枯草12克进行治疗;
如果偏头痛而掣及目眶、眉心,脉来弦细,而夜间头痛为甚的,这是血虚不濡、阳气上逆所致,可用柴胡6克,当归I2克,白芍20克,何首乌12克,熟地、川芎各10克,蜈蚣1条进行治疗;
如果是妇女每届经期而偏头疼痛,不能忍耐,甚至发生手足抽搐,或晕绝不省人事,脉来弦细,按之无力,舌质淡嫩的,可用白薇12克,当归30克,人参、炙甘草各10克进行治疗;
如果偏头痛,兼见面麻或眼皮跳动,眩晕时时发作,脉弦而舌红的,这是肝胆血虚风木之邪上扰之故,可用:柴胡6克,白芍30克,当归15克,羚羊角粉1克(冲服),钩藤15克,丹皮、菊花、桑枝、甘草、栀子各10克,玉竹15克,全蝎、僵蚕各5克进行治疗。
以上六种偏头痛为临床常见之证,按方治疗效果较佳。
我又体会,偏头痛往往涉及血虚阳亢,相火妄动,风邪入络等因素,所以,在治疗时,适当用一点血分药,如当归,白芍等药,其效可增。
蜈蚣这味药,直入肝经,其性走窜,善解血脉痉挛而止痛如神,加于大队补血药中发挥它的解痛作用,也可以说最为理想的药品了。
散偏汤治愈偏头痛三例
偏头痛一证,人皆苦之,因其举发无常,即偶见效,亦难除根,故医者每感棘手。查陈士铎《百病辨证录》书中载有散偏汤治偏头疼一方①,欧阳履钦先生曾用此汤治偏头痛有效②。现在我们治疗三例,亦觉满意,报导于下,请同志指正。
例一
黄维英,女,37岁;社员,住吴坪大队第四小队,64年11月7日来诊。
缘患者于11月3日在田挖山芋,偶觉左半边头晕连及目眶两太阳穴隐隐作痛,至第四日痛甚不可忍,至本所门诊,经本所诊断为神经性偏头痛,随用普鲁卡因进行穴位封闭,其痛不减。隔一日,痛更剧,举家以为慢性大脑炎,复来诊治,视其面呈苦容,呻吟不已。
自诉:痛如锥刺,阵痛难忍,饮食不思。
图片
此病因风寒之邪侵入肝胆,循经络而上扰清空,处散偏汤加细辛五分。一剂,水煎分服。
翌日复诊,其痛稍减,夜略静,虑细辛辛烈,去而不用,以原方更服一剂,其痛大减,续服二剂而愈,前后共服四剂。现经追访,至今未发。
例二
刘连喜,男,22岁,住高苴公社河西生产大队,学生,1964年11月24日门诊。
既往症:一年前,在学校偶患左半边头晕痛连脑后,经本校校医治疗无效,后因左目缩小,视物受影响,而自动退学。迭经各地医治(药不详),虽症状稳定,而未根除,经常发作。
现在症:近来疼痛发作较甚,由左鬓角连脑后,阵痛难忍,午后视物模糊。视其左目瞳孔较右目明显缩小,良由风邪久藏肝胆,则目失所养,再感寒邪,则痛作矣。
诊为偏头痛。处散偏汤一剂,其中川芎用药特重,当时嘱明日前来复诊,未至,二个月后,有近邻来诊,询之已愈。
例三
患者钱中兰,女,25岁,社员,住夏蔺大队第二生产队(现迁第三队),1963年5月20日门诊。
自诉:患偏头痛二年余,经常反复发作,疼痛难忍,日夜如是,心中嘈杂,面色少华,每发一次,时间持续在3—5日左右,方可消失,近来发作更甚,已十余天,前日曾在县医院查治,给药水、药丸服之无效,其痛偏右。
此因病久入络,络脉瘀阻所致。处散偏汤原方一剂。
第二日复就诊,自云药后其痛大减,眠亦安静,续进一剂。第三日由她丈夫来所,曰其病若失,想多吃几剂以达根除。因彼时川芎缺乏,开方嘱其外购,后因故未服,十多天后,本人抱小孩看病,云自己头痛已愈,只是心中嘈杂,更处香砂六君子汤二剂而安。最近追访,有时胃疼,但头痛至今未发。
①散偏汤原方:川芎一两,白芍五钱,白芥子三钱,香附二钱,柴胡一钱,郁李仁一钱,甘草一钱,白芷五分,共八味药组成。
②介紹欧阳履钦先生的学术经验《中医杂志》5:162,1964。
文源:第一篇摘自《名中医治病绝招》,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主编/卢祥之,作者/刘渡舟,第二篇摘自江苏中医1966年1月第1期,作者/张文华。
#nzyhacd[超话]#《女配还不快点跑》快穿
第二世界 V RM
豪门设定
全员✖️你
bp
前文https://t.cn/A6xOkpBi
简介:谁能告诉方阿米,也就是你本人,上班打个瞌睡也能和快穿系统绑定?自己明明是扰乱女主和男主感情的带恶人,怎么剧情越来越不朝你希望的发展了?!
“不穿n衣?等着被谁x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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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n衣?等着被谁x呢?”
#i生活播报# 【有哪些假、怎么休?#专家解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公布并实施,公告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为及时回应市民和单位咨询,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特别邀请社会保障与劳动法专家金晓莲就执行《条例》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条例》规定的假期种类及适用范围
《条例》规定了夫妻办理结婚登记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7日假期、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二人每年各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其子女每年有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条例》中规定的各个假期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性质的单位,不仅包括中央和本市各级机关和公务员之间、事业单位和聘任聘用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包括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符合规定生育的情况。
——女方的生育假期
1.构成:女方生育子女的假期分为三段,第一段为产假,就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包括女职工自然分娩的98天产假、难产增加的15天产假及生育多胞胎增加的产假;第二段为《条例》规定的延长生育假,2016年修订条例的时候增加了30日的延长生育假,此次修订是将由原来的30日增加到60日;第三段为《条例》规定的增加假期,这也是在2016年修订《条例》的时候就已经增加的假期,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这个假既可以是单位直接规定让女职工休假,也可以是单位与职工进行协商后休的假期。这里所说的天、日是指自然日。生育假期一般连续享受。
2.待遇:女方在第一段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医保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女职工在第二段休延长生育假期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原有的30天的生育津贴,还是由医保基金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支付。剩余30天延长生育假的生育津贴,在医保部门没有发布通知前,可以由各单位比照生育津贴给予待遇。其在女职工休第三段增加假期间,工资待遇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建议单位支付的待遇不要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
3.能否享受延长生育假:此次修改条例取消了2016年规定的生育奖励假,修改为延长生育假,假期也由30天延长到60天。条例的实施时间是2021年11月26日。因此,如果女职工在2021年11月24日24时之前已经休假结束,就不再补休增加的延长生育假。如果女职工休假结束时间在2021年11月25日0时之后的,就可以享受增加的生育假。
举个例子:
女职工A2021年11月24日生育假是最后一天,那么她应在11月25日回单位上班,不能享受增加的假期。如果是11月25日是休假的最后一天,她就可以享受增加的假期。
4.能否给男方:经双方单位同意,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建议单位修改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双方单位开证明等方式实现夫妻双方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男方陪产假
1.天数:15日,这里也是指自然日,且一般应连续享受。
2.待遇:男方休假期间,单位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3.能否给女方:设立陪产假是为鼓励男方在妻子生育前后照顾妻子和新生儿为目的,因此这个假只能由男方休,男方不休的也不能转给女方。
——育儿假
1.天数:条例中规定了育儿假,育儿假是那些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假期。育儿假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天数则是按照3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比如夫妻有两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就可以各享受10个工作日育儿假;夫妻有三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可以享受到15个工作日育儿假。
2.计算方式:育儿假是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不是按照自然年计算。如何计算满周岁,根据《民法典》的原则,我们通常理解是从孩子出生之后每年的生日就是满周岁的时间。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个周岁以内,夫妻每人每年都有5个工作日育儿假。育儿假当年未休的,一般不再延续至下一年。如子女2021年6月1日出生,夫妻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
3.待遇:育儿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出勤发放。
4.夫妻之间假期分配:夫妻双方若想调整育儿假假期的分配,应分别与各自的单位协商,并经单位同意,方可进行调整育儿假的假期分配,但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建议单位修改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双方单位开证明等方式实现夫妻双方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护理假
1.天数: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每年是指自然年。
2.待遇:护理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出勤发放。
3.夫妻之间能否调整假期分配:护理假由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本人享受,不能在夫妻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4.需要护理怎么认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相关部门的失能评估结果等均可作为单位认定的依据,具体由单位通过修改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来认定。
5.独生子女身份怎么认定:独生子女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于2015年12月31日前均死亡。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后,该子女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抚养方未再生育但非抚养方再生育的,该子女申请护理抚养方的父(母)时,可以视为独生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且本人无亲生子女,继子女为独生子女的,该子女可以申请享受护理继父(母)假期。享受护理假时,不需要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履历表或承诺书等予以认定职工的独生子女身份。
——关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可以与单位协商假期待遇的具体落实方式
《条例》对法定婚假之外的假期、法定产假之外的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及护理假的天数、待遇有规定的,单位应执行相关规定,不能限缩职工的合法权益,条例的规定是单位执行假期的最低标准。
支持用人单位在天数、待遇、方式等假期执行方面采取更为灵活、更具弹性、更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方式,无需咨询或征求行政部门意见。
——《条例》规定的假期种类及适用范围
《条例》规定了夫妻办理结婚登记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7日假期、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二人每年各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其子女每年有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条例》中规定的各个假期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性质的单位,不仅包括中央和本市各级机关和公务员之间、事业单位和聘任聘用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包括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符合规定生育的情况。
——女方的生育假期
1.构成:女方生育子女的假期分为三段,第一段为产假,就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包括女职工自然分娩的98天产假、难产增加的15天产假及生育多胞胎增加的产假;第二段为《条例》规定的延长生育假,2016年修订条例的时候增加了30日的延长生育假,此次修订是将由原来的30日增加到60日;第三段为《条例》规定的增加假期,这也是在2016年修订《条例》的时候就已经增加的假期,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这个假既可以是单位直接规定让女职工休假,也可以是单位与职工进行协商后休的假期。这里所说的天、日是指自然日。生育假期一般连续享受。
2.待遇:女方在第一段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医保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女职工在第二段休延长生育假期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原有的30天的生育津贴,还是由医保基金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支付。剩余30天延长生育假的生育津贴,在医保部门没有发布通知前,可以由各单位比照生育津贴给予待遇。其在女职工休第三段增加假期间,工资待遇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建议单位支付的待遇不要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
3.能否享受延长生育假:此次修改条例取消了2016年规定的生育奖励假,修改为延长生育假,假期也由30天延长到60天。条例的实施时间是2021年11月26日。因此,如果女职工在2021年11月24日24时之前已经休假结束,就不再补休增加的延长生育假。如果女职工休假结束时间在2021年11月25日0时之后的,就可以享受增加的生育假。
举个例子:
女职工A2021年11月24日生育假是最后一天,那么她应在11月25日回单位上班,不能享受增加的假期。如果是11月25日是休假的最后一天,她就可以享受增加的假期。
4.能否给男方:经双方单位同意,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建议单位修改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双方单位开证明等方式实现夫妻双方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男方陪产假
1.天数:15日,这里也是指自然日,且一般应连续享受。
2.待遇:男方休假期间,单位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3.能否给女方:设立陪产假是为鼓励男方在妻子生育前后照顾妻子和新生儿为目的,因此这个假只能由男方休,男方不休的也不能转给女方。
——育儿假
1.天数:条例中规定了育儿假,育儿假是那些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假期。育儿假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天数则是按照3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比如夫妻有两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就可以各享受10个工作日育儿假;夫妻有三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可以享受到15个工作日育儿假。
2.计算方式:育儿假是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不是按照自然年计算。如何计算满周岁,根据《民法典》的原则,我们通常理解是从孩子出生之后每年的生日就是满周岁的时间。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个周岁以内,夫妻每人每年都有5个工作日育儿假。育儿假当年未休的,一般不再延续至下一年。如子女2021年6月1日出生,夫妻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
3.待遇:育儿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出勤发放。
4.夫妻之间假期分配:夫妻双方若想调整育儿假假期的分配,应分别与各自的单位协商,并经单位同意,方可进行调整育儿假的假期分配,但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建议单位修改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双方单位开证明等方式实现夫妻双方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护理假
1.天数: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每年是指自然年。
2.待遇:护理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出勤发放。
3.夫妻之间能否调整假期分配:护理假由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本人享受,不能在夫妻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4.需要护理怎么认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相关部门的失能评估结果等均可作为单位认定的依据,具体由单位通过修改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来认定。
5.独生子女身份怎么认定:独生子女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于2015年12月31日前均死亡。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后,该子女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抚养方未再生育但非抚养方再生育的,该子女申请护理抚养方的父(母)时,可以视为独生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且本人无亲生子女,继子女为独生子女的,该子女可以申请享受护理继父(母)假期。享受护理假时,不需要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履历表或承诺书等予以认定职工的独生子女身份。
——关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可以与单位协商假期待遇的具体落实方式
《条例》对法定婚假之外的假期、法定产假之外的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及护理假的天数、待遇有规定的,单位应执行相关规定,不能限缩职工的合法权益,条例的规定是单位执行假期的最低标准。
支持用人单位在天数、待遇、方式等假期执行方面采取更为灵活、更具弹性、更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方式,无需咨询或征求行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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