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培宏到酒泉市税务局调研税务工作】
减税降费助企纾困 优化服务涵养税源
助推酒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唐培宏到酒泉市税务局调研税务工作
4月1日,酒泉市委副书记、市长唐培宏在酒泉市税务局调研税收工作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高效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精准实施税收监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好税收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唐培宏详细了解了税费征收、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和税收队伍建设等工作,并对税收亮点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在随后召开的税务工作座谈会上,唐培宏听取相关汇报后指出,税收工作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集中体现。酒泉市税务局要切实增强服务全市工作的大局意识,充分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焕发市场主体新活力赋能加码。
唐培宏强调,要高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要认真研究“六税两费”等含金量高、政策性强、惠企力度大的税费减免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为企业“雪中送炭”。要更大力度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税费收入工作,做到该减的减到位、该收的必须收,坚决杜绝“跑冒滴漏”,防止虚收探收。要抓住重点大税源、抓好一般小税源,切实加强税源培植,确保可持续增长;要加强社保和非税收入工作,主动参与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推进非税收入划转征收,规范社保非税收入管理。要坚定不移实施精准监管,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加强监管措施,确保税收执法“一把尺”,切实维护税法权威。要坚持“严管厚爱”,推广柔性执法方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要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不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要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更大范围实行“不来即享”,推行办税缴费帮办服务,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切实把服务做到企业心坎里。要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讲政治、懂业务、能奉献。
唐培宏最后强调,做好税收工作不是税务部门一家之事。酒泉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税务工作,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形成大税务工作格局,努力提高税费服务质效,为持续改善全市税收营商环境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酒泉市政府秘书长贾泰斌一同调研。
来源:酒泉日报社
减税降费助企纾困 优化服务涵养税源
助推酒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唐培宏到酒泉市税务局调研税务工作
4月1日,酒泉市委副书记、市长唐培宏在酒泉市税务局调研税收工作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高效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精准实施税收监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好税收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唐培宏详细了解了税费征收、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和税收队伍建设等工作,并对税收亮点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在随后召开的税务工作座谈会上,唐培宏听取相关汇报后指出,税收工作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集中体现。酒泉市税务局要切实增强服务全市工作的大局意识,充分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焕发市场主体新活力赋能加码。
唐培宏强调,要高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要认真研究“六税两费”等含金量高、政策性强、惠企力度大的税费减免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为企业“雪中送炭”。要更大力度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税费收入工作,做到该减的减到位、该收的必须收,坚决杜绝“跑冒滴漏”,防止虚收探收。要抓住重点大税源、抓好一般小税源,切实加强税源培植,确保可持续增长;要加强社保和非税收入工作,主动参与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推进非税收入划转征收,规范社保非税收入管理。要坚定不移实施精准监管,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加强监管措施,确保税收执法“一把尺”,切实维护税法权威。要坚持“严管厚爱”,推广柔性执法方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要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不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要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更大范围实行“不来即享”,推行办税缴费帮办服务,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切实把服务做到企业心坎里。要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讲政治、懂业务、能奉献。
唐培宏最后强调,做好税收工作不是税务部门一家之事。酒泉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税务工作,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形成大税务工作格局,努力提高税费服务质效,为持续改善全市税收营商环境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酒泉市政府秘书长贾泰斌一同调研。
来源:酒泉日报社
【#河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标准出台#小微企业按50%顶格执行】
4月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获悉,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经济韧性、潜力所在。今年3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举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结合本省实际,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按照50%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无须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申报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4月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获悉,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经济韧性、潜力所在。今年3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举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结合本省实际,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按照50%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无须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申报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疫情防控# 【沛县出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政策10条】
人民银行沛县支行、沛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助企纾困工作的通知
政策性银行沛县支行、国有商业银行沛县支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沛县支行、江苏银行沛县支行、南京银行沛县支行、莱商银行沛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沛县支行、沛县农村商业银行、沛县汉源村镇银行、苏州农商行沛县支行,中国人寿保险沛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沛县支公司,各地方金融机构:
为落实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各项工作,保障疫情期间社会经济各领域金融服务正常运转,现就当前金融助企纾困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强化政治担当,主动承担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平稳运行职责。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守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将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平稳运行作为首要工作。各单位应服从县委县政府防疫工作安排,通过金融政策和其他政策的配合,主动提供破解经济运行和企业发展问题的金融解决方案。
二、积极加大信贷投放,为疫情防控期间经济平稳运行提供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经济运行提供信贷支持,确保辖区信贷平稳增长。要确保年初确定的“三重一实”项目资金支持及时到位,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各相关机构要为具备债券发行能力的企业提供承销相关服务,提高直接融资供给服务。
三、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信贷需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重要医用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信贷支持,开通绿色信贷通道,合理优化审批流程,促进重要物资稳产保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要充分利用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服务功能,加大对重要医用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及受疫情影响资金暂时短缺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切实提高企业融资获得感。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担保支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全力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和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相关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四、大力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运营。
各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要做好存量贷款客户排查,重点关注和关心在疫情影响下短期无法正常生产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变更还款安排、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要积极参与援企纾困工作,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支持作用。
五、持续加大对普惠小微金融支持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实现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持续增长。要通过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积极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享受人民银行按贷款余额增量1%提供的激励。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要认真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涉疫地区存量小微企业、“三农”企业续贷、续保工作,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无还款能力的企业,可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予以宽限期及费用减免,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六、不断降低市场主体金融成本。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要求,充分参考LPR下行对贷款定价引导作用,推动一般贷款利率同步下降,将金融系统让利实体经济的政策要求落到实处。要继续做好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向实体经济让利,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进一步下调担保费率,切实降低遇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成本。
七、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鼓励各保险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或收入显著下降的客户,制定出台适当延长保险合同缴费宽限期等政策。积极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
八、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征信、账户等金融服务。
各征信查询(代理查询)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信用查询服务。进一步优化账户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足“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行账户简易开户流程,做到应开尽开,确保疫情期间账户服务不打烊,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效率、有温度的金融服务。
九、加强风险监测预判。
各单位要密切监测营业网点风险状况,重点关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变化情况。及时研判疫情对经济金融运行的影响,关注资产质量变化情况,重点关注疫情对市场主体自身经营发展、产业链上下游的不良影响,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针对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反洗钱、涉案账户防控各项工作,关键时刻不放松警惕,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十、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要求及时报告重要风险信息、相关舆情及应对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方案,确保在极端情况下金融服务不中断、办公运转不停滞。
联系人:
人民银行沛县支行,郭良芳 13395266517
沛县地方金融监管局,魏康 13913475741
2022年4月2日
(来源:沛县政府网 审核:于磊 审签:张海群)
人民银行沛县支行、沛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助企纾困工作的通知
政策性银行沛县支行、国有商业银行沛县支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沛县支行、江苏银行沛县支行、南京银行沛县支行、莱商银行沛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沛县支行、沛县农村商业银行、沛县汉源村镇银行、苏州农商行沛县支行,中国人寿保险沛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沛县支公司,各地方金融机构:
为落实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各项工作,保障疫情期间社会经济各领域金融服务正常运转,现就当前金融助企纾困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强化政治担当,主动承担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平稳运行职责。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守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将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平稳运行作为首要工作。各单位应服从县委县政府防疫工作安排,通过金融政策和其他政策的配合,主动提供破解经济运行和企业发展问题的金融解决方案。
二、积极加大信贷投放,为疫情防控期间经济平稳运行提供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经济运行提供信贷支持,确保辖区信贷平稳增长。要确保年初确定的“三重一实”项目资金支持及时到位,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各相关机构要为具备债券发行能力的企业提供承销相关服务,提高直接融资供给服务。
三、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信贷需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重要医用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信贷支持,开通绿色信贷通道,合理优化审批流程,促进重要物资稳产保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要充分利用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服务功能,加大对重要医用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及受疫情影响资金暂时短缺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切实提高企业融资获得感。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担保支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全力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和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相关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四、大力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运营。
各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要做好存量贷款客户排查,重点关注和关心在疫情影响下短期无法正常生产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变更还款安排、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要积极参与援企纾困工作,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支持作用。
五、持续加大对普惠小微金融支持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实现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持续增长。要通过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积极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享受人民银行按贷款余额增量1%提供的激励。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要认真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涉疫地区存量小微企业、“三农”企业续贷、续保工作,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无还款能力的企业,可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予以宽限期及费用减免,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六、不断降低市场主体金融成本。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要求,充分参考LPR下行对贷款定价引导作用,推动一般贷款利率同步下降,将金融系统让利实体经济的政策要求落到实处。要继续做好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向实体经济让利,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进一步下调担保费率,切实降低遇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成本。
七、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鼓励各保险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或收入显著下降的客户,制定出台适当延长保险合同缴费宽限期等政策。积极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
八、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征信、账户等金融服务。
各征信查询(代理查询)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信用查询服务。进一步优化账户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足“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行账户简易开户流程,做到应开尽开,确保疫情期间账户服务不打烊,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效率、有温度的金融服务。
九、加强风险监测预判。
各单位要密切监测营业网点风险状况,重点关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变化情况。及时研判疫情对经济金融运行的影响,关注资产质量变化情况,重点关注疫情对市场主体自身经营发展、产业链上下游的不良影响,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针对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反洗钱、涉案账户防控各项工作,关键时刻不放松警惕,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十、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要求及时报告重要风险信息、相关舆情及应对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方案,确保在极端情况下金融服务不中断、办公运转不停滞。
联系人:
人民银行沛县支行,郭良芳 13395266517
沛县地方金融监管局,魏康 13913475741
2022年4月2日
(来源:沛县政府网 审核:于磊 审签:张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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