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子恺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

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在我可当作春的过剩;冬先行春的前面,在我可当作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直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复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复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篇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死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有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郎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复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我的读后感:原来凡人必是悲秋的,将老将死的难过原来在青春走后就开始了的。古人是30以后,现代人是40以后,身体会诚实告诉你行将就木的分秒都是活在当下的代价。
现在我每天弹琴三四次,每次一个小时左右,一曲流畅优美的旋律,一本好书,让飞快的老去时光变得美好了。反正我们都需要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害怕)

青春故事:那年我拒绝的情书

故事微刊 2022-01-03 07:30
作者:(台湾)莫 非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

       每一次想到他,我便会感到一阵颤栗,为他那锲而不舍的劲儿,是那样一种可怕的坚持,坚持不把我给忘记。

       原本,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那个小区里,我家住1号楼,他家住10号楼。小学班上我坐前面,他坐最后一排。功课我常考第一,是班长、模范生;而他,永远是最后一名,老师从不提他、不正眼瞧他,不把他当回事。只除了一次,老师当堂点名:“宋××,你怎么退步了?不是每次都是倒数第一,这回却考了个倒数第二?”语带讥讽,在全班的哄笑中,将考卷摔在他的桌子上。当时他也跟着同学们在班上傻笑,好像分辨不出老师说的是反话。

       他长了个大头,有人说他笨,大概是因为他在家里跟妹妹睡上下铺,老由上铺摔到地上,所以给摔傻了。此话从没有人求证过,但他的头真的大,他也是大家公认的笨。所以我对于他,好学生对于笨学生,女生对于男生,在那个年纪是绝对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有一天,母亲却向我问到他的成绩,然后对我说:“他爸生前和你爸是好朋友,所以你要在功课上帮他一把!”母亲又说自他父亲过世,他母亲便离家去了台北,从事秘书之类的工作。他和妹妹被小阿姨收留,而小阿姨又因在歌厅唱歌,认识了一个客人,后来就同居在一起,他们称他为“叔叔”。是那样一个畸零的家庭,不容易啊!所以我应该帮他,那一天,便找他一起做功课,约在他家。

       那天下午他家只有他。他带我参观了一下他家,然后带我到做功课的饭桌上,是个沾着油污的桌子,上面放着一盘冷馒头,一碟辣萝卜干。当时午后斜阳洒满一桌,成了房内最亮的地方,桌上像铺了块金色柔软的绸缎,什么东西都浸着温润色泽。

       他教我用馒头夹辣萝卜干吃。因为没吃过,也因为新奇,我吃了两口,觉得特别香,和他相视一笑。那天下午,我们友善地一起做着功课。偶尔,室内回响着“嘎巴!嘎巴!”萝卜干的脆嚼声,在那午后阳光的一个角落,天地一片宁静。

       但接连几天在学校,同学开始注意到他的变化了。“你看,宋××又在算人数了!”有人拍我肩要我注意。是在早晨的课间活动,学校安排我们跳土风舞,要流动换舞伴。排在另一头的他在等音乐时,会一个个数,看怎样换舞伴,可以换到和我在一起。我回头,果然望见他一脸认真地伸着手指,在一一点算。他个儿高、头又大,队列中很容易看见,但他对别人的注意浑然不知。当即我便羞愤了,真没想到数学那么差的他,会有这种脑筋?

       死心塌地的追逐
       我开始对他疏远,视如路人。不仅再没有邀他一起做功课,而且看他远远走来,我就闪在一边。我不喜欢同学把我和他联想到一块儿。但也有失算的时候。一天清晨上学路上,我骑着脚踏车一溜而过,转个弯后,赫然望见不远处,他正背着书包的背影。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前骑,擦肩而过时,他抬了下头,发现是我,眼光闪了闪;我咬咬牙,假装视若无睹地继续往前骑。

       一会儿,却意外地听到背后传来快速沉重的跑步声。回头一望,暗叫不好,这个傻大个一手紧抱书包,一边喘着气,紧追着我的车跑。我吓得愈骑愈快,他也愈跑愈快,头上甩着汗珠子,嘴巴大声吐着气,却不肯开口招呼我,或喊一声停。这使我也没什么理由阻止,我假装没看见,紧抿着嘴,兀自低头赶路,像个不相干的路人。地上是一高一低、快速移动的身影,偶尔一个远远地抛下另一个,偶尔两个又紧紧相随。

       日后每次路上碰见,他一定撒开两脚,卖力地追赶着我的车。我从未问他为何要跟着我跑,他也从不招呼我停车等他一下!

       寻常情书
       暑期放假,我松了口气。不上学便见不到,我便很安全。

       一晚,我忽然被墙外轻轻的叫声给唤醒了,那是压抑又紧张的声音,又要我听到,又不能叫别人知道。一下在墙这头,一下又冒到墙那头:“莫非!莫非!你出来一下!”小偷似的。

       我听了,顿时噤声。有点兴奋,又有点不知所措。他叫我出去做什么?脑中一片空白。经验是新鲜的,但那个大头又叫我没太多想法,只好假装不在,可是又心虚,因为我知道他是知道我在的。他又叫了一阵,便也没声了。隔两天,又来叫,隔两天,再来。是那样不死心,探索、试探,叫魂似的叫。我烦透了。

       “莫非!你出来一下!”他又在墙外叫魂了,终于给哥哥听见,他不耐烦地走出去,很凶地喊:“叫什么叫?是哪家的狗在叫?不要在这儿吵!”很成功地遏止了那头的叫魂声。进屋时,老哥对我得意地挑挑眼:“怎么样?你老哥厉害吧!”

       但安静只持续了几天,信箱里却开始出现我的“情书”了。因为是住同一个小区,一定是他本人专送,每每门外信箱“咚!”一声响,然后便是一阵跑远的脚步声。

       说“情书”,其实是神近而非形似,全信不带任何与“情”有关的字眼,而且言语平常,简单几句话,算是小学生式的问候。信纸也是一张肮脏的作业纸,上面铅笔字迹歪七扭八,几句话写得挣扎痛苦非常,涂改痕迹历历在目,看得出他把一生的学问全用上了。是这样一封让人啼笑皆非的信,拿在手上,却惊心动魄,一颗想要表达什么的心,好像烫手指。

       我从没回过信。年龄上,我还是讨厌“臭男生”的年龄,情感上也还没开放,对这一连串浓烈的表示,只觉得莫名其妙的“倒霉”。他大约也看出我的烦恼,在学校不再数舞伴了,但上学路上仍是追着跑,信箱也仍时不时躺着封信。

       温柔大手
       隔年初夏,一场滂沱大雨,到处淹水,我必须步行上学。走到校门口时,因为是上坡,黄浊的大水迎面滚滚流下,竟泛滥成校门宽的一条大河。老师在门口指挥,一些学生脱了鞋涉水前进。我也涉入水中,浸在冰凉水中的脚,像被许多鱼由趾间溜过。

       我低头,在湍流水中摇摇晃晃地走,有点头晕,也有点害怕。走了一半,看着快速流过的水,忽然有点发昏,这时,一双手由后面伸来,是他。我因惧怕,一时摒除所有的矜持死命抓住,乖顺地由他牵我走到校门口。

       现在回想,那绝不是一只偶然冒出的手,而是一只在身后多时,伺机待发的手;那也不是一双小学生的手,而是一只有力又稳定的手,一只多年身为保护者,走过无数生活困境的手。是那样一只手,把我由大水中牵出。到了高处,他松了手,看也不看我便离开了,大约是感到我的不自在。望着他的背影,我着实发了阵呆。

       初中,我考到了私立学校。他与小阿姨一家搬走了,听说他被送进工厂去当学徒。高中,我又考到北部女中,一次回台中老家,看到他几封过期来信,地址是中坜,字迹仍是熟悉的,其中一封里他形容我是:飞上枝头做凤凰。有几个字是拼音注出来的。

       他只是向爱投奔
       女孩心的诡异之处,就在当自己对对方没感觉时,对方的一切追逐,都会被弃之如仇、逃之不及,对方再怎么掏心掏肺,也只是“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清渠”。
     
 但在二十几年后,我渐渐有了不同的视野,我发现生命中的这一段,也许原本不是一般初恋式的追逐与被追逐。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他一生寻找的,是那属于人与人之间的关怀。

       因为是那样一个成长在寂寞中的孩子,世界对于他来说是破碎、不安、残酷的,在他童年的记忆里,是被泪与屈辱淹没的大海;因为内心的渴望,他把我当成山一样的指标,一次次如浪涌向岸边,毫不气馁地向爱投奔。

       而我给了他什么呢?一个阳光的下午?一个微笑?一个牵手?他不知道,当我骑着车飞快往前跑而他紧追不放时,他已把那一角阳光给逼退,给远远地抛在后方了。而我不知道的是,自己一个微小的友善表示,就是他生命中仅有的仁慈,就是他全部的阳光。

       他追逐的,是阳光的影子,阳光的记忆。

【家有猫咪】【秋 丰子恺】

丰子恺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在我可当作春的过剩;冬先行春的前面,在我可当作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直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覆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覆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地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遍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死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有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
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郎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
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覆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
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丰子恺(1898年11月9日——1975年9月15日),清光绪二十四年生,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石门镇人。

原名丰润,又名仁、仍,号子觊,后改为子恺,笔名TK,以中西融合画法创作漫画以及散文而著名。丰子恺是中国现代画家、散文家、美术教育家、音乐教育家、漫画家、书法家 和翻译家。朱自清曾这样评价他的画:一幅幅的漫画,就如一首首的小诗——带核儿的小诗。 https://t.cn/RwozV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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