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等官方出了公告再发,不过看来西山居一时半会儿不打算动,就不等了。
是这样的,前两天咸鱼有话说提了一句橙武拓印的事儿,然后各种消息就出来了。群里有小伙伴就火急火燎地开始刷小铁/找高价的小铁代练。那是不是应该拦一拦。虽然目前来说活动方案和活动时间还没确定,但是总归是为了提高赛季末的KPI,会给大家留足时间刷活动,也会在活动期间增加产出。
各位大哥,虽然我这个人一直都,不是很在意说的话被截图啊或者什么的。我说过的话我肯定认,给不给我打码都不是什么大事儿(当然,西山居认不认是不是不一定【笑。但是咱们截图也没有这么截的啊,发818都没有这么上截图的啊兄弟们。不合适啊各位,不合适。
下次多选合并转发的时候我划掉的这几句可以不选好么(P1)。可以转发这条是有人问我这个消息可不可以转,不是允许你在这儿拉清单把我当天晚上所有的聊天记录都婊出来,你这不是在转发,你这是在挂人啊大哥。
中间两句我说的是别的事儿,下面四句还有前面有一句我回的是另外一个人的,我回别人at了别人ID的那条没有,对方说的话也没有,就截我的。你这不像是要爆料,像是要把我举报到法务部。
有线索这个多条合并转发是谁转出来的奖励200R[作揖]
是这样的,前两天咸鱼有话说提了一句橙武拓印的事儿,然后各种消息就出来了。群里有小伙伴就火急火燎地开始刷小铁/找高价的小铁代练。那是不是应该拦一拦。虽然目前来说活动方案和活动时间还没确定,但是总归是为了提高赛季末的KPI,会给大家留足时间刷活动,也会在活动期间增加产出。
各位大哥,虽然我这个人一直都,不是很在意说的话被截图啊或者什么的。我说过的话我肯定认,给不给我打码都不是什么大事儿(当然,西山居认不认是不是不一定【笑。但是咱们截图也没有这么截的啊,发818都没有这么上截图的啊兄弟们。不合适啊各位,不合适。
下次多选合并转发的时候我划掉的这几句可以不选好么(P1)。可以转发这条是有人问我这个消息可不可以转,不是允许你在这儿拉清单把我当天晚上所有的聊天记录都婊出来,你这不是在转发,你这是在挂人啊大哥。
中间两句我说的是别的事儿,下面四句还有前面有一句我回的是另外一个人的,我回别人at了别人ID的那条没有,对方说的话也没有,就截我的。你这不像是要爆料,像是要把我举报到法务部。
有线索这个多条合并转发是谁转出来的奖励200R[作揖]
周末进程一日游,去参观姐姐新租赁的新居,毗邻世纪公园,三居室的房间感觉那是一个舒适啊,估计这儿的业主们应该就没什么烦恼了呗[吃瓜][吃瓜]。随后一时兴起来到了现任公司的前任地址,星爸爸里刷了会手机,随后沿着滨江道暴走15000步,这会儿坐在这家熟悉的港式餐厅享受着熟悉的饭菜。这儿的座位几乎跟不同的同事们都有坐过了,一个个熟悉的面孔闪过,只是如今大部分都各奔前程了,想来不胜唏嘘感慨,五年后的我们呢?还蛮好奇的,人生的妙处可能就在于此了,加油吧同学们[微风][微风][微风]
“得意居”冒充“名人故居”出售 律师:普通房屋冒充“名人故居”出售系欺诈
姜燕萍 云南法制报
几天前,一条售房信息刷爆了昆明人的朋友圈。信息显示,被评定为“省级文物单位”的蔡锷将军故居“得意居”将被出售。一时激起千层浪,吃瓜群众再也坐不住了,省级文物可以随意出售?名人故居可以自由买卖?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法?事后查明,“得意居”并非蔡锷将军故居,只是商家炒作。那么,在普通房屋买卖中,“蹭热点”冒充名人故居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事由:“蔡锷将军故居”以一亿元出售
4月13日,一条房屋出售信息仅仅发布3个多小时,就迎来了超过30000次的点击量。信息显示,位于昆明金马碧鸡坊附近的蔡锷将军故居以1亿元的价格出售。该故居产权面积705平方米,拥有23个房间,2002年该故居被授牌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筑,有房产证、土地证,可正常交易。
一时激起千层浪,这一信息很快引起坊间热议,疾呼者有之,讥讽者有之,好奇者有之,更多的则是对这一信息的质疑。随着“得意居”事件的持续发酵,公众对其关注度不断提高,目前,“得意居”大门紧闭,谢绝非购房者进入。
经过媒体多方求证,“得意居”并非蔡锷将军故居,而只是经过改建的昆明传统民居,长期出租给餐饮行业,其主人为云南云文地标投资公司董事长黄某。所谓“名人故居”,不过是中介在售卖房屋过程中炒作的噱头。而“得意居”利用“名人故居”炒作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9年,“得意居”所在的西山区文管所曾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得意居”以文物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诱导进行过警告。
而今,可以肯定的是,“得意居”并非蔡锷将军故居,而公众普遍关注的“文物出售”,不过是一场子虚乌有的炒作。
释法:普通房屋冒充“名人故居”出售系欺诈
既然“得意居”并非蔡锷将军故居,那么以名人故居、文物单位名义出售房产,是否涉嫌违法呢?
云南雁序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杰认为,首先,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且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既然“得意居”并没有被政府部门认定为文物,且其权属应为私有,那么合法的所有权人将其依法转让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其次,“得意居”所有权人对其享有不动产物权,对该不动产的转让适用我国民法总则及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报道中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人通过房产中介对外发布的转让信息属于要约邀请,针对的对象为不特定的潜在买家,这个要约邀请就要受法律的规制,即至少要表意真实,不能作虚假的、不实的意思表示,否则,如果接受要约邀请的买家根据卖家(或其受托人、中介)传达的信息作出购买意愿并最终受让该房屋,最后发现受让不动产并非卖方宣称的名人故居等,则可能因为卖方的虚假表意而认定其行为存在欺诈,从而引发纠纷,转让合同可能被撤销,卖方将因此承担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责任。
白杰也同时提醒房产中介机构,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切不可盲目追求成交率和赚取中介费而降低对交易标的信息的审查核实标准,甚至故意隐瞒、夸大、编造虚假信息欺骗客户,这样做不仅违背职业道德,而且还会因违规经营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承担或连带承担民事欺诈的法律责任!
姜燕萍 云南法制报
几天前,一条售房信息刷爆了昆明人的朋友圈。信息显示,被评定为“省级文物单位”的蔡锷将军故居“得意居”将被出售。一时激起千层浪,吃瓜群众再也坐不住了,省级文物可以随意出售?名人故居可以自由买卖?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法?事后查明,“得意居”并非蔡锷将军故居,只是商家炒作。那么,在普通房屋买卖中,“蹭热点”冒充名人故居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事由:“蔡锷将军故居”以一亿元出售
4月13日,一条房屋出售信息仅仅发布3个多小时,就迎来了超过30000次的点击量。信息显示,位于昆明金马碧鸡坊附近的蔡锷将军故居以1亿元的价格出售。该故居产权面积705平方米,拥有23个房间,2002年该故居被授牌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筑,有房产证、土地证,可正常交易。
一时激起千层浪,这一信息很快引起坊间热议,疾呼者有之,讥讽者有之,好奇者有之,更多的则是对这一信息的质疑。随着“得意居”事件的持续发酵,公众对其关注度不断提高,目前,“得意居”大门紧闭,谢绝非购房者进入。
经过媒体多方求证,“得意居”并非蔡锷将军故居,而只是经过改建的昆明传统民居,长期出租给餐饮行业,其主人为云南云文地标投资公司董事长黄某。所谓“名人故居”,不过是中介在售卖房屋过程中炒作的噱头。而“得意居”利用“名人故居”炒作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9年,“得意居”所在的西山区文管所曾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得意居”以文物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诱导进行过警告。
而今,可以肯定的是,“得意居”并非蔡锷将军故居,而公众普遍关注的“文物出售”,不过是一场子虚乌有的炒作。
释法:普通房屋冒充“名人故居”出售系欺诈
既然“得意居”并非蔡锷将军故居,那么以名人故居、文物单位名义出售房产,是否涉嫌违法呢?
云南雁序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杰认为,首先,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且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既然“得意居”并没有被政府部门认定为文物,且其权属应为私有,那么合法的所有权人将其依法转让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其次,“得意居”所有权人对其享有不动产物权,对该不动产的转让适用我国民法总则及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报道中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人通过房产中介对外发布的转让信息属于要约邀请,针对的对象为不特定的潜在买家,这个要约邀请就要受法律的规制,即至少要表意真实,不能作虚假的、不实的意思表示,否则,如果接受要约邀请的买家根据卖家(或其受托人、中介)传达的信息作出购买意愿并最终受让该房屋,最后发现受让不动产并非卖方宣称的名人故居等,则可能因为卖方的虚假表意而认定其行为存在欺诈,从而引发纠纷,转让合同可能被撤销,卖方将因此承担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责任。
白杰也同时提醒房产中介机构,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切不可盲目追求成交率和赚取中介费而降低对交易标的信息的审查核实标准,甚至故意隐瞒、夸大、编造虚假信息欺骗客户,这样做不仅违背职业道德,而且还会因违规经营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承担或连带承担民事欺诈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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